四相法有益引证:公笃曰。相法一术《公笃相法》卷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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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笃相法 - 卷一(上)

公笃相法

卷一(上)

四相法有益引证:

公笃曰。

相法一术。

由来久矣。

为中国一种专艺。

人人皆可研究。

故圣人有游于艺之说。

又云。

虽小道。

必有可观。

大用则为风云龙一虎之机。

小用则为涉身处世之益。

查相术始于轩辕。

为风后氏立法。

故名风监。

维则东周时有唐学却雍稀疵各相法。

而专家尤多。

其中包括治乱兴亡。

天道气候。

人情社会各学。

术简味深。

未可轻视也。

自秦氐火焚各书之后。

世无传本。

如汉之许负管骆。

唐之李淳风一行禅师。

皆无书籍可考。

五代。

达摩复入中国。

始立五来相法。

麻衣宗之。

希夷继之。

以及柳庄水镜衡真铁关刀大清监等。

先后共七十余家。

各有见解之不同。

而亦有偏陋之拘执。

其术虽微。

其用甚大。

兹将考证有益者如 下。

东周时。

吴王有四子。

长曰阖闾。

次曰夷昧。

三曰姬光。

四曰季扎。

四子中惟季扎最贤。

惟姬光最霸。

兼其子庆忌。

勇悍拥兵。

吴王薨。

序长则阖闾应承位。

序贤则季扎应承位。

姬光特强自立。

阖闾不平。

又不能与之争。

于是礼贤下士。

又恐不得真材。

特聘唐举以鉴别之。

吹萧乞食之伍员。

唐举荐之也。

草庐隐居之孙武。

唐举师之也。

继而霸吴灭楚。

知人之益也。

纪汉时。

诸葛武侯拔长沙。

黄忠魏延来降。

黄忠付以兵柄。

魏延即令就刑。

先主问之曰。

延无罪。

何以见杀。

武侯对曰。

此人狼项豺声。

脑后耸骨上大下小。

必叛无疑。

故杀之以绝后患。

先主曰。

杀降将:拒来者。

不足以收人心。

不如示恩以赦之。

武侯诰诫曰。

以后务宜忠勤王室。

后侯六出祁山。

卒于五丈原。

延因争功夺柩而叛。

幸侯早伏马岱以诛之。

否则蜀漠早危。

此知人之益也。

唐天宝时。

郭子仪为步卒。

隶哥舒翰。

犯罪就刑。

李白过访见之。

其格魁梧。

鼻如悬坦。

额如覆肝。

叹曰。

此国家柱石。

安可轻弃之。

遂往见哥舒翰。

而赎其罪。

后平安禄山之乱。

而安唐室。

封汾阳侯。

后白招谗嫉。

皆汾阳极力保全。

而未罹祸。

其一举手之劳。

而公私均受益。

亦知人之益也。

大清道光时。

曾国藩平洪杨之乱。

国藩素拘谨。

其才不如一胡一 左。

而功倍之。

独知人善用。

是其特长。

一江一 忠源为六一合 守。

奉檄督粮。

国藩见其形局。

而惊疑不释。

忠源出。

国藩凝神静默。

若有所思。

左宗棠见而问之。

国藩曰。

吾见忠源仪表有威。

金局金声。

剑眉凤目。

吾以为国家又得一柱石之臣。

吾甚惊喜。

后见其行路飘摇不定。

如为木局尚不至危。

金局得沉实之体。

如反见飘摇。

而又贵名。

当然凶危。

可惜如此清奇之格局。

何以又有如此之败着。

故凝神以思之。

后忠源升一江一 苏巡抚。

为忠土李秀成所杀。

即此一宗。

可知国藩精于知人术。

所以为中兴名将者。

亦知人之益也。

流年部位图

流年运限说:

公笃曰。

流年者。

运限之推论也。

古法则以耳运十四年。

额运十六年眉运四年。

目运六年。

鼻运十年人。

中运十年水。

星运十五年四围地支运二十四年。

男顺行。

女逆行也。

令则不然。

其运多则三年两年而一变。

甚至一年一变。

一年而数变矣。

余则按部位而断之。

某部丰隆。

其运必佳。

某部陷落。

其运必阻其或有不验者。

是何也。

盖其形清瘦。

必现于部位之前二年。

其形浊厚。

必现于部位之后二年。

如能清浊相兼。

厚薄相等。

则按部位而验。

余考其运。

尚有超前至三年五年者。

亦有退后至三年五年者。

则据各形而加减之。

持监者。

更须酌量定之。

可也。

达摩起运口诀:

水形一岁金三岁。

土厚还将四岁推。

火起五年求顺逆。

木形二岁复何疑。

金水相兼求上下。

若云木火反求之。

此是神仙真妙诀。

定根起运自出奇。

公笃曰。

此诀载于麻衣篇中。

当然是达摩之诀。

他书所罕见也。

按水一岁。

乃宗河洛之五行生气。

其理与法均合。

土形四岁。

则有疑点。

按四数之气为兑金。

是士之子气。

取其旺耶。

四数之卦为巽木。

是士之囚气。

取其克耶。

余于经验考正。

其正形与兼形。

而验者颇少。

惟相争相混之局。

亦有应征。

火形五岁。

亦为旺气之义乎。

或为死气之义乎。

木形二岁。

按二数之卦为坤土。

是木之废气。

取其衰耶。

巽木先天在坤二上。

取其本耶。

金形三岁。

三数为震木。

取其废气乎。

先天为离火。

取其囚气乎。

此中深求。

尚有玄妙之点。

至于金水相兼。

而求上下。

言其相加也。

木火相兼。

而用反求。

言其相减也。

此余参考数学。

方知其原义也。

然达摩之书。

多为六朝文字。

言简意深。

法奥理穷。

此余之最留心处也。

公笃起运口诀:

水形一岁火二岁。

金形二岁本相宜。

木局须从四岁起。

土形五岁仔细推。

水木相生依五岁。

金木相克三岁余。

木土相制四岁半。

金水合化四岁推。

水火不济一岁半。

木火通灵六岁时。

火土相生从七岁。

金火相克两岁余。

相生合化加正数。

相兢受制减半之。

此是定根起运诀。

生克制化不须疑。

公笃曰。

口诀当有定法。

虽云天地之气候。

生克之轴轮。

亦有根据可考。

故河洛之数。

遗传万世而不更改。

其达摩之诀。

用生气。

死气。

废气。

囚气。

本气。

或为当时气候而权定乎。

或别有深义而一交一 易乎。

余诀为于各书参求。

复于经验准确。

而后定也。

按水一火二土五。

皆河洛之原文。

金三木四。

又与河洛相反。

盖水火土不常变。

故顺其气候而定也。

金木常变。

故逆其气候而反也。

又据人之脏俯。

肝木在右。

其气应左。

肺金在左。

其气应右。

是其证也。

至于相生而加。

相克而减。

皆数学之定论。

非敢故意擅改前法。

取其适用与否耳。

达摩木形二岁之说。

乃形质清瘦提前二年之法。

与余暗合。

详载厄年法篇。

吾国医学。

发泄妙蕴颇多。

至于星相术数。

能解前人之半者。

尚为明哲勤能之士。

至于明体达用。

审曲度势。

补前人不足。

笃未闻也。

部位证明法:

公笃曰。

相法一术。

必先言部位。

后言法理。

部位确实。

然后方用加减活法以定之。

而经验推想。

又其次也。

余考部位。

始于风后氏。

用五行生化。

八卦方位。

以定部位名称。

故有三才四渎。

五岳六府。

五官六曜。

五星十二官之名。

后人多宗之。

以为定法。

至两周发泄妙蕴颇多。

各立门户。

而部位末更改也。

自秦氐火焚各书以后。

世无传本。

所存不过残章。

徒有其名。

而部位混淆无宗。

各据一说。

余考相法各书。

相差太远。

互相攻讦。

部位地点即属不确。

当然差毫失里。

美其名曰秘传。

不肯轻泄于人。

其自欺乎。

欺人乎。

余初嗜此术。

无从稽考。

后以医学数学丹经各书证之。

始知部位之讹。

所谓秘诀者非也。

余考汉唐时。

相法专家颇少。

而相法专书则无。

如汉之管骆。

有相神相骨之说。

许负有气魄性动之辩。

其法皆不得传焉。

如唐之李淳风。

别创一派。

偏于一掌。

并末考正部位。

半多不经之谈。

一行禅师。

虽有形格内外之用。

而无书籍可考。

五代时达摩由西域复入中国。

始传五来相法五篇。

其中形神音气合用。

测量轻重加减。

其法颇精于人事。

惜无天道厚薄之分。

虽为中兴相法之祖。

然于部位尚谬。

其未经考究耶。

或为翻印错误耶。

五代未有麻衣者。

不知其姓氏。

余考别传。

麻衣县名也。

以今之地点合之。

即湖北之麻城。

其书系在任而成。

因以为名。

当时为割据乱世。

挂冠归隐。

所谓仙翁者非也。

其书法理兼用。

不如达摩精粹。

凡理有定理。

法无定法。

用理者沽名。

惧后世驳议也。

然其部位亦有多数不确。

宋初时有希夷心相一篇。

其法以善恶而生祸福。

规正社会之人心则可。

识人用才之区别则不可。

然亦无部位之说。

水镜本纪汉时人。

其画出于宋代之后。

更不知何人冒名捏词。

中有三才九流之论。

又系水镜零篇。

略可择用。

其主要偏于引证古人。

如关张赵云。

尚为其时之人。

如引唐代郭汾阳。

宋代王安石。

可见非水镜真书。

而部位高低相差太远。

不足为法明矣。

明永乐时。

有袁柳庄者。

其人品低而务虚浮,又为北方人游历不远。

经验不当。

其法偏于地形。

是其遗恨。

其部位则有意颠倒上下而用之。

固神其说。

不足为铁证。

清代则有太清神监。

衡真相理。

铁关刀。

各树一帜。

皆属半枝半解。

乱无头绪。

相法轻重尚不分明。

何能考前人之不足。

至于兰陵集。

王氏监。

相法须知。

相法捷要各书。

更为上下离奇。

附会其说。

不知部位为何物。

半为宗前人之错误。

半为矜骄而眩奇。

以讹传讹。

愈使读相法者迷闷矣。

余初游滇黔。

继游湘郡。

复游秦陇。

纵横数千里。

尚不知部位孰是孰非。

民国始成。

余由秦赴陇。

始遇老人。

授余部位确定法。

力言相术首重部位。

继言天道厚薄之分。

次言时势盛衰之别。

又言五行生化之妙。

此为相术正宗。

凡人肥瘦长短。

而部位有一定不移之法。

余以此经验。

若合符节。

兹特规定部位。

以俟高明者证之。

一.两耳为起运之初。

上耳为廓。

中耳为栏。

耳珠为轮。

当以匀分三个部位方实。

二.发际之下为天中。

其次为南岳。

又名火星。

又其次为天庭。

又其次为司空。

又其次为中正。

中正一名华盖。

而气色部位。

则以华盖包括司空中正两部。

两眉之中。

方为印堂。

印堂者。

君位也。

此为全面部之主。

由天中至印堂。

共六个部位。

勿论高低。

匀分六部可也。

三.鬓发曲处。

方是山林。

如山之林故名。

俗本一取辅角之侧。

一取边城之上。

两说皆非 。

四.天庭司空之侧。

日月角也。

次则辅角。

又次则边城。

边城在眉尾高骨斜上入鬓。

皆边城也。

共七个部位。

而而匀分之方确。

不论额之宽窄。

而移动也。

五.边城即是驿马。

其名称者。

分运限与气色也。

运限则曰边城。

气色则曰驿马。

俗本认为两个部位。

一说在迸城左右。

皆非。

然有分上中下三段之说。

以量其行动远近也。

六.印堂之下。

即是山根。

次曰年上。

又次曰寿上。

鼻尖方曰准头。

由印堂至准头。

匀分五个部位。

自无错误。

七.两目相对之中。

即是山根。

泪堂之上。

即精舍光殿。

又名中勾陈。

年寿之侧。

即下勾陈。

两眉头之上半指。

即上勾陈。

八.两眉前半节。

即凌云紫炁。

眉中段即繁彩二霞。

眉尾高骨即福堂。

福堂斜侧上一分。

左曰丘陵右曰塚墓。

陵墓者。

小山之义也。

俗本多谓边城之后。

皆非。

九.两目之上。

左为三阳。

右为三阴。

此为运限部位。

上为三阳。

下为三阴。

此为气色部位。

故时曰上为阳下为阴。

又时曰左为阳右为阴。

兹特注明。

十.鱼尾之下即额骨。

又名中府。

准头之侧即兰台廷尉。

又名井灶。

两额之上。

斜贯外皆。

名曰玄武。

俗本谓玄。

武为水星上下。

皆非。

十一.人中乃流通之洫。

两侧即仙库。

又两侧即食禄二仓。

至口角止。

匀分五个部位。

十二.法令为井灶侧之长纹。

又名寿带。

两法令纹入口。

又名滕蛇。

退一指陷处。

即两陂池。

其次则名金缕。

又其次则名虎耳。

虎耳在命门前一指。

即医家之听宫穴也。

归来则在虎耳金缕之间。

前三部略短。

后二部略宽。

十三.水星之下一分陷处。

有髯处即名承浆。

次为颂阁。

又次为地阁。

下至颏为子位。

承浆之侧一指为地库。

两腮之侧为一奴一仆宫。

一名悬壁。

十四.颏子额午。

两命门即卯酉。

是为四正。

其寅申已亥辰戍丑末。

则以四维匀分十二部。

自然明白矣。

五官图:

公笃曰。

五官者。

言其贵也。

故以官名之。

而分区段之要害故也。

眉为保寿官。

以长秀柔润为合格。

主名高寿永。

清廉出之。

保寿官居其上者。

五福一曰寿之义也。

目为监察官。

以长收晶清为合格。

主职贵权重。

刚毅出之。

监察官居其次者。

立身之本也。

鼻为审辨官。

以丰隆圆耸为合格。

主富厚多财。

礼义出之。

审辨官居其三者。

财政重地也。

口为出纳官。

以匀厚朱仰为合格。

主寿长禄重。

孝弟出之。

出纳官居其四者。

一生之衣禄也。

耳为采听官。

以长大厚珠为合格。

主聪明贵福。

忠信出之。

采听官居其旁者。

乐善之机也。

四渎图说:

公笃曰。

耳目口鼻。

名一江一 河淮济者何。

盖欲其疏通也。

再得其宜为疏通。

反比为闭塞。

如得人中沟洫深长。

又为贯澈四渎矣。

疏通者。

足迹所至。

能得人之扶助。

虽异乡犹桑梓也。

亿无不中。

谋无不通。

利达之格也。

闭塞者。

难越井里。

屈膝闭户。

远谋则败。

乖 蹇之格也。

十二宫图说:

公笃曰。

一命宫。

即印堂也。

为心之根。

面之主体也。

所以名印者。

尊贵之义也。

宜宽大,主智量。

宜方骨,主大贵。

宜丰隆,主富贵。

宜高突,主奇贵。

宜明润,主顺遂。

宜黄紫,主吉庆。

忌悬针,主破败刑克及危险。

忌坑陷,主劳苦刑人丁。

忌狭窄,主驳杂小量。

忌纹冲,主劳碌困迍。

忌黑暗,主危险及牢狱死灾。

忌红燥,主凶败官非。

公笃曰。

二财帛宫。

鼻为财宫。

位居土宿。

有四窍焉。

两侧窍入肺管。

两直窍入脑海。

督脉之要道也。

宜丰隆,主富。

宜耸直,主贵寿。

宜圆匀,主多福。

宜高贯,主大贵。

宜黄紫,主通达及进财禄。

宜润泽,主利禄。

宜方齐,主创业。

宜悬胆,主大贵。

忌小薄,主反覆受制。

忌仰露,主破败。

忌黑尘染皂,主破财及短见。

忌红赤贯准,

主刑克冷退及疾病。

忌尖低,主贫苦。

忌断节,主孤刑。

忌纹冲分断,主凶危及失败刑克。

忌土凌水星,主寒穷受制。

公笃曰。

三父母宫。

由日角起。

至辅角止。

居火星之位。

宜骨插,主父母贵及本身大贵。

宜匀配,主父母并寿。

宜高明,主父母多福。

宜黄润,主父母喜庆。

忌低陷,主幼夫父母。

忌偏斜,右损父左损母。

忌青滞,主父母沉疾。

忌黑暗,主父母死亡。

公笃曰。

四弟兄宫。

即两眉之罗侯计都二曜是也。

宜长竪,主弟兄贵。

宜清秀,主弟兄明敏。

宜光彩,主仙佛圣贤。

宜柔细,主和睦。

宜棱骨,主弟兄发达。

宜环曲,主贵而无刑及多子女。

忌间断,主刑克疾厄。

忌短促。

主败刑而少弟兄及失睦。

忌粗燥,凶失和而多官讼。

忌旋螺,主刑克内争。

公笃曰。

五妻妾。

位居目尾。

即奸门鱼尾是也。

宜丰满,主贤德。

宜光润,主康健及喜因。

宜横梁,主操持。

宜上仰。

主强淑。

忌十字纹,主生离。

忌坑陷,主刑克。

忌下反,主刑三妻。

忌纹多,主男女重配。

忌黑痣,主刑而恶疾。

忌青筋,主常疾。

公笃曰。

六子女宫。

即泪堂卧蚕之间是也。

宜丰平,主子女贵。

宜宽润,主子女多。

宜黄明,主子顺遂。

宜紫润,主子女贵禄。

忌枯陷,主刑克及疾厄。

忌纹冲,主少子女。

忌高露,主孤刑。

忌乱纹,主假子女。

忌黑痣,主刑克及迟立。

忌深痕,主孤刑。

公笃曰。

七官禄宫。

上至发际下至印堂。

及日月角是也。

宜方正,主根基厚。

宜圆突,主大贵。

宜骨耸,主奇贵。

宜黄紫,主顺遂进官禄。

忌直纹,主凶死。

忌横乱纹,主挫折及劳苦。

忌黑暗,主失官禄。

忌倾陷,主徒刑而失败。

公笃曰。

八田宅宫。

发于肝。

盖气魄关键。

两目是也。

宜充彩,主仙禄。

宜精莹,主田宅多。

宜清秀,主厚禄。

宜分明,主祖业。

忌赤缕,主凶败。

忌浊紊,主破败。

忌流丽,主天贱最淫。

忌枯露,主穷苦及凶。

公笃曰。

九一奴一仆。

位居地阁。

故在卑下两腮之侧是也。

宜圆厚,主诚厚。

宜犄角,主多而忠诚。

忌尖削,主遗累。

忌破陷,主恩中怨。

公笃曰。

十疾厄宫。

位山根命官及年寿之左右是也。

命宫忌青筋,主肾病及虚弱。

年寿忌节青,主沉疾胃病及水气上泛湿气痰饮。

精舍忌青露,主伤阴及失眠症。

国印忌红赤,主持血及冷退。

命门忌黑暗,主暴卒及脱阳。

口角忌黄浮,主沉疾及湿疫。

人中忌青沉,主痛症及泻痢。

三阳忌黑枯,主瘟疫及两绝症。

公笃曰。

十一福德宫。

位居眉尾棱骨。

西人所谓蓄财骨是也。

宜力突、主寿福及立外业。

宜朝拱,主富德及贵名。

忌低陷,主奸诈劳苦。

忌尖削,主破败多劳及刑人丁。

公笃曰。

十二迁移宫。

上至山林下至辅角。

即边城驿马是也。

宜骨朝,主武贵。

宜丰隆、主官游。

宜冲破复起,主远发他乡。

忌低陷,主无住场。

忌偏窄,主破祖业。

忌黑暗及痣,主远行失败及惊险。

六府三才三停图说:

公笃曰。

三才者。

君位也。

三停者。

区域也。

六府者。

边镇也。

君位高。

则下不欺凌。

区域匀。

则佐使不争竞。

边镇强。

则全局宁静。

若有不合。

则乘而推论之。

五星图说:

公笃曰。

两耳为金木二星。

宜长厚朝口。

坚硬紫白。

得其轻清之气则贵。

轮飞廓反则刑伤。

黑暗则困苦恶疾。

额为火星。

得其炎露之气则贵。

低陷狭窄则贫苦而贱。

鼻为土星。

宜圆隆得其厚重之气则富。

小露缺冲则贫苦反覆。

口为水星。

宜厚仰朱收。

得其容纳之气则禄。

尖薄下反则劳苦奔驰兼惊险。

六曜图说:

公笃曰。

六曜之图。

多验气色。

今故撰之。

如月孛不宜冲破。

两眉不宜欺凌。

若一欺凌。

六亲害累矣。

色宜紫黄。

主官禄。

忌黑暗。

主危损。

罗计二曜忌油暗。

则主牵累惊险损害。

太阳太阴则忌青黑。

应哭泣。

或疾厄。

左男右女。

命门二曜。

主疾厄。

一黑则肾绝而死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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