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本纪上第十一
隋高祖文皇帝姓杨氏,讳坚,小名那罗延。
本弘农华一陰一人,汉太尉震之十四世孙也。
震八世孙,燕北平太守铉。
铉子元寿,魏初为武川镇司马,因家于神武树颓焉。
元寿生太原太守惠嘏,嘏生平原太守烈,烈生宁远将军祯,祯生皇考忠。
初,祯属魏末丧乱,避地中山,结义徒以讨鲜于修礼,遂死之。
周保定中,皇考著勋,追赠柱国大将军、少保、兴城郡公。
皇考美须髯,身长七尺八寸,状貌瑰伟,武艺绝伦;识量深重,有将率之略。
年十八,客游泰山,会梁兵陷郡国,没江南。
及北海王元颢入洛,乃与俱归。
颢败,尔硃度律召为帐下统军。
后从独孤信,屡有军功。
又与信从魏孝武西迁。
东魏荆州刺史辛纂据穰城,皇考从信讨之,与都督康洛兒、元长生乘城而入。
弯弓大呼,斩纂以徇,城中慑服。
居半岁,以东魏之一逼一,与信俱归。
周文帝召居帐下。
尝从周文狩于龙门,皇考独当一猛兽,左挟其腰,右拔其舌,周文壮之。
北台谓猛兽为掩赡,因以字之。
从禽窦泰,破沙苑阵,封襄武县公。
河桥之役,皇考与壮士五人力战守桥,敌人不敢进。
又与李远破黑水稽胡,并与怡峰解玉壁围,以功历云、洛二州刺史。
芒山之战,先登陷阵,除大都督。
及侯景度江,梁氏丧败。
周文将经略,乃授皇考都督荆等十五州诸军事,镇穰城。
梁雍州刺史、岳一陽一王萧察,虽曰称籓,而尚怀贰心。
皇考自樊城观兵汉滨,易旗递进。
实二千骑,察登楼望之,以为三万,惧而服焉。
又攻梁随郡,克之,获其守桓和。
所过城戍,望风请服。
进围安陆。
梁同州刺史柳仲礼恐安陆不守,驰归赴援。
诸将恐仲礼至则安陆难下,请急攻之。
皇考曰:“仲礼已在近路,吾以奇兵袭之,一举必克,则安陆不攻自拔,诸城可传檄而定。”
于是选骑二千,衔枚夜进。
遇仲礼于漴头,禽之,悉俘其众。
安陆、竟陵并降。
梁元帝大惧,送子方略为质,并送载书,请魏以石城为限,梁以安陆为界。
皇考乃旋师。
进爵陈留郡公,位大将军。
十七年,梁元帝一逼一其兄邵陵王纶。
纶送质于齐,欲来寇。
梁元帝密报周文。
遣皇考讨之。
禽纶,数其罪,杀之。
初,皇考禽柳仲礼,遇之甚厚。
仲礼至京,反谮皇考,言在军大取金宝。
周文以皇考功重,不问。
然皇考悔不杀仲礼,故至此杀纶。
皇考间岁再举,尽定汉东地,甚得新附心。
魏恭帝赐姓普六茹氏,行同州事。
及于谨伐江陵,皇考为前军,屯江津,遏其走路。
梁人束刃于象鼻以战,皇考射之,二象反走。
江陵平,周文立萧察为梁主,令皇考镇穰城。
周孝闵践阼,入为小宗伯。
及司马消难请降,皇考与柱国达奚武援之。
入齐境五百里,前后遣三使报消难,皆不反命。
及去北豫州三十里,武疑有变,欲还。
皇考曰:“有进死,无退生。”
独以千骑,夜趣城下。
候门开而入,乃驰遣召武。
时齐镇城伏敬远勒甲士三千据东陴,举烽严警。
武惮之,不欲保城,乃多取财宝,以消难先归。
皇考以三千骑殿,到洛南,皆解鞍而卧。
齐众来追,至于洛北。
皇考谓将士曰:“但饱食,今在死地,贼必不敢度水。”
食毕,齐兵一陽一若度水,皇考驰将击之;齐兵不敢一逼一,遂徐引而还。
武叹曰:“达奚武自言是天下健兒,今日服矣。”
进位柱国大将军。
武成元年,进封隋国公,邑万户,别食竟陵县一千户,收其租赋。
保定二年,为大司空。
时朝议与突厥伐齐。
公卿咸以齐兵强国富,斛律明月不易可当,兵非十万众不可。
皇考独曰:“万骑足矣,明月竖子,亦何能为!”三年,乃以皇考为元帅,大将军杨纂、李穆、王杰、尔硃敏及开府元寿、田弘、慕容近等皆隶焉。
又令达奚武帅步骑三万自南道进,期会晋一陽一。
皇考乃留敏据什贲,游兵河上。
皇考出武川,过故宅,祭先人,飨将士,度卷二十余城。
齐人守陉岭之隘,皇考纵奇兵大破之,留杨纂屯灵丘为后拒。
突厥木杆可汗控地头可汗、步离可汗等,以十万骑来会。
四年正月朔,攻晋一陽一。
时大雪风寒,齐人乃悉其一精一锐,鼓噪而出。
突厥引上西山,不肯战,众失色。
皇考乃率七百人步战,死者十四五。
以武后期,乃班师。
齐人亦不敢一逼一。
突厥乃纵兵大掠。
自晋一陽一至平城,七百余里,人畜无遗。
周武帝拜皇考为太傅,晋公护以其不附己,以为泾州总管。
是岁,大军又东伐,晋公护出洛一陽一,令皇考出沃野,以应接突厥。
时军粮少,诸将忧之。
皇考曰:“当获以济事耳。”
乃招诱稽胡首领,咸令在坐,使王杰盛军容鸣鼓而出。
皇考一陽一怪问之。
杰曰:“大冢宰已至洛一陽一,天子闻银、夏间胡扰动,故使杰就攻除之。”
又令突厥使者驰告曰:“可汗更入并州,留兵马十万在长城下,故令问公,若有稽胡不服,欲来共破之。”
坐者皆惧。
皇考慰喻遣之,于是归命,馈输填积。
属晋公护先退,皇考亦罢兵而还镇。
又以政绩称,诏赐钱三十万,布五百匹,谷二千斛。
以疾还京,周武及晋公护屡临视焉。
薨,赠太保、都督同朔等十三州军事、同州刺史,本官如故。
谥曰桓公。
开皇元年,追尊为武元皇帝,庙号太祖。
帝,武元皇帝之长子也。
皇妣曰吕氏。
以周大统七年六月癸丑夜,生帝于冯翊波若寺。
有紫气充庭。
时有尼来自河东,谓皇妣曰:“此兒所从来甚异,不可于俗间处之。”
乃将帝舍于别馆,躬自抚养。
皇妣抱帝,忽见头上出角,遍体起鳞,坠帝于地。
尼自外见,曰:“已惊我兒,致令晚得天下。”
帝龙颔,额上有五柱入顶,目光外射;有文在手曰“王”字,长上短下,沈深严重。
初入太学,虽至亲一昵,不敢狎也。
年十四,京兆尹薛善辟为功曹。
十五,以皇考勋,授散骑常侍、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封成纪县公。
十六,迁骠骑大将军,加开府。
周文帝见而叹曰:“此兒风骨,非世间人。”
明帝即位,授右小宗伯,进封大兴郡公。
明帝尝遣善相者来和视帝。
和诡对曰:“不过柱国。”
既而私谓帝曰:“公当为天下君,必大诛杀而后定。”
周武帝即位,迁左小爆伯,出为随州刺史,进位大将军。
后征还,遇皇妣寝疾三年,昼夜不离左右,以纯孝称。
宇文护执政,尤忌帝,屡将害焉。
赖大将军侯伏侯寿等救护以免。
后袭爵隋国公。
周武既为皇太子娉帝长女为妃,益加礼重。
齐王宪言于周武曰:“普六茹坚相貌,臣每见之,不觉自失。
恐非人下,请早除之。”
周武曰:“此止可为将耳。”
内史王轨骤谏曰:“皇太子非社稷主,普六茹坚有反相。”
周武不悦曰:“必天命,将若之何?”
帝甚惧,深自晦匿。
后从周武平齐,进柱国。
又与齐王宪破齐任城王湝于冀州,除定州总管。
先是州城门久闭不行,齐人白:“文宣时,或请开之,文宣不许,曰:‘当有圣人启之。
’”及帝至而开之,莫不惊异。
迁亳州总管。
周宣帝即位,以后父,征拜上柱国、大司马。
大象初,迁太后丞、右司武,俄转大前疑。
周宣每巡幸,恆委以居守。
时周宣为《刑经圣制》,其法深刻,帝以法令滋章,非兴化之道,切谏,不纳。
帝位望益隆,周宣颇以为忌。
时周宣四幸女并为皇后,争一宠一相毁。
周宣每谓后曰:“必族灭尔家。”
因召帝,命左右曰:“若色动,即杀之。”
帝容色自若,遂免。
大象二年五月,以帝为扬州总管,将发,暴足疾而止。
乙未,周宣不悆。
时静帝幼冲,前内史上大夫郑译、御正大夫刘昉以帝皇后之父,众望所集,遂矫诏引帝入侍疾。
因受遗辅政,都督内外诸军事。
帝恐周氏诸王在籓生变,称赵王招将嫁女于突厥为词以征之。
己酉,周宣崩。
庚戌,静帝诏假黄钺、左大丞相,百官总己而听焉。
以正一陽一宫为丞相府,以郑译为长史,刘悆昉为司马,具置僚佐。
周宣时刑政峻酷者,悉更以宽大之制,天下归心矣。
六月,赵王招、陈王纯、赵王盛、代王达、滕王悄并至长安。
相州总管尉迟迥自以宿将,至是不能平,遂举兵。
赵、魏之士响应,旬日间,众至十余万。
宇文胄以荥州,石悆以建州,席毗以沛郡,毗弟叉罗以兗州,皆应。
迥遣子质于陈,以求援。
帝命上柱国、郧公韦孝宽讨之。
雍州牧、毕王贤及赵、陈等五王谋作乱,帝执贤斩之,而掩赵王等罪。
因诏五王剑履上殿。
入朝不趋,以安之。
时五王一陰一谋滋甚,帝以酒肴造赵王,观其指。
赵王伏甲于卧内,帝赖元胄以免,于是诛赵、越二王。
八月庚午,韦孝宽破尉迟迥,斩之,传首阙下,余一党一悉平。
初,迥之乱,郧州总管司马消难据州应迥,淮南州县多从之。
襄州总管王谊讨之,消难奔陈。
荆、郢群蛮乘衅而起,命亳州总管贺若谊讨平之。
先是,上柱国王谦为益州总管,亦拥众邑、蜀,以匡复为辞。
帝以东夏、山南为事,未遑致讨,谦遂屯剑口,陷始州。
至是,乃命上柱国梁睿讨平之,传首阙下。
隳剑阁之险,以绝好乱之萌焉。
九月壬子,周帝进帝大丞相。
十月,周帝诏追赠皇曾祖烈为柱国、太保、都督十州诸军事、徐州刺史、隋国公,谥曰康。
皇祖祯为柱国、都督十三州诸军事、同州刺史、隋国公,谥曰献。
皇考忠为上柱国、太师、大冢宰、都督十三州诸军事、雍州牧。
壬戌,诛陈王纯。
周帝进帝大冢宰,五府总于天官。
十一月辛未,诛代王达、滕王悄。
十二月甲子,周帝授帝相国,总百揆,去都督内外诸军事、大冢宰之号,进爵为王。
以隋州之崇业,郧州之安陆、城一陽一,温州之宜人,应州之平靖、上明,顺州之淮南,士州之永川,昌州之广昌、安昌,申州之义一陽一、淮安,息州之新蔡、建安,豫州之汝南、临颍、广宁、初安,蔡州之蔡一陽一,郢州之汉东二十郡为隋国。
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备九锡之礼。
加玺绂、远游冠,相国印绿綟绶,位在诸侯王上。
隋国置丞相以下,一依旧式。
帝再让,乃受王爵,十郡而已。
周帝诏进皇祖、皇考爵并为王,夫人为王妃。
大定元年二月壬子,下令曰:“以前赐姓,皆复其旧。”
甲寅,帝受九锡之礼。
丙辰,周帝又诏帝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乘金根车,驾六马,备五时副车,置旄头云罕;乐舞八佾,设钟谆宫县;王妃为王后,世子为太子。
前后三让,乃受。
俄而下诏,依唐虞、汉魏故事。
帝三让,不许。
乃遣太傅、上柱国、巳国公椿奉册曰:
咨尔相国隋王,粤若上古之初。
爰启清浊,降符授圣,为天下君;事上帝而理兆庶,和百灵而利万物;非以区宇之富,未以宸极为尊。
大庭、轩辕以前,骊连、赫胥之日,咸以无为无欲,不将不迎。
遐哉,其详不可闻已。
厥有载籍,遗文可观,圣莫逾于尧,美未过于舜。
尧得太尉,已作运衡之篇;舜遇司空,便叙菁华之竭。
褰裳脱屣,二宫设飨,百官归禹,若帝之初。
斯盖上则天时,不敢不授;下祗天命,不敢不受。
汤代于夏,武革于殷,干戈揖让,虽复异揆,应天顺人,其道一靡一异。
自汉迄晋,有魏至周,天历逐狱讼之归,神鼎随讴歌之去。
道高者称帝,禄尽者不王;与夫文祖神宗,无以别也。
周德将尽,祸难频兴。
宗戚一奸一回,咸将窃发,顾瞻宫阙,将图宗社。
籓维连率,逆乱相寻,摇荡三方,不合如砺。
蛇行鸟攫,投足无所。
王受天明命,睿德在躬。
救颓运之艰,匡坠地之业;援大川之溺,救燎原之火;除群凶于城社,廓妖气于远服。
至德合于造化,神用洽于天壤;八极九野,万方四裔,圆首方足,莫不乐推。
往岁长星夜扫,经天昼见。
八风比夏后之作,五纬同汉帝之聚,除旧之征,昭然在上。
近者赤雀降祉,玄龟效灵,钟石变音,蛟鱼出一穴一,有新之贶,焕焉在下。
九区归往,百灵协赞,人神属望,我不独知。
仰祗皇灵,俯顺人愿,敬以帝位,禅于尔躬。
天祚告穷,天禄永终。
于戏!王其允执厥和,仪刑典训;升圆丘而敬苍昊,御皇极而抚黔黎,副率土之心,恢无疆之祚,可不盛欤!
遣大宗伯、大将军、金城公赵蟹奉皇帝玺绂,百官劝进,帝乃受焉。
开皇元年春二月甲子,自相府常服入宫,备礼即皇帝位于临光殿。
设坛于南郊,遣兼太傅、上柱国、邓公窦炽柴燎告天。
是日,告庙。
大赦,改元。
京师庆云见。
改周官,依汉、魏之旧。
制:以相国司马高谵为尚书左仆射兼纳言,相国司录虞庆则为内史监兼史部尚书,相国内郎李德林为内史令,上开府韦世康为礼部尚书,上开府元晖为都官尚书,开府、户部尚书元岩为兵部尚书,上仪同、司宗长孙毗为工部尚书,上仪同、司会杨尚希为度支尚书,雍州牧杨惠为左卫大将军。
乙丑,追尊皇考为武元皇帝,庙号太祖;皇妣吕氏为元明皇后。
改周氏左社右庙制为右社左庙。
遣八使巡省风俗。
丙寅,修庙社。
立王后独孤氏为皇后,王太子勇为皇太子。
丁卯,以大将军赵蟹为尚书右仆射,以上开府伊娄彦恭为右武候大将军。
己巳,以五千户封周帝介国公为隋室宾;旌旗车服礼乐,一如其旧;上书不为表,答表不称诏。
周氏诸王,尽降为公。
辛未,以皇弟同安郡公爽为雍州牧。
乙亥,封皇弟邵国公慧为滕王,同安公爽为卫王,皇子雁门公广为晋王,俊为秦王,秀为越王,谅为汉王。
并州总管李穆为太师,上柱国窦炽为太傅,幽州总管于翼为太尉,观国公田仁恭为太子太师,武德郡公柳敏为太子太保。
丁丑,以晋王广为并州总管,封陈留郡公智积为蔡王,兴城郡公静为道王。
戊寅,改东京府为尚书省,发官牛五千头,分赐贫人。
三月,宣仁门槐树连理,众枝内附。
壬午,白狼国献方物。
丁亥,诏犬马器玩口味,不得献上。
戊子,弛山泽禁。
己丑,移盩啡连理树植于宫庭。
戊戌,以太子少保苏威兼纳言、吏部尚书。
庚子,诏前代品爵,悉依旧定。
丁未,梁萧岿使其太宰萧岩来贺。
夏四月辛巳,大赦。
戊戌,太常散乐并免为编户。
禁杂乐百戏。
辛丑,陈人来聘于周,至而上已受禅,致之介国。
是月,发稽胡修恐长城,二旬而罢。
五月戊午,封邗国公杨雄为广平王,永康郡公杨弘为河间王。
辛未,介公薨,上举哀于朝堂,谥曰周静帝。
六月癸未,诏以初受命,赤雀降祥,推五德相生,为火色。
其郊及社、庙,依服冕之仪;而朝会之服、旗帜、牺牲尽尚赤,戎服尚黄。
秋七月乙卯,上始服黄,百僚毕贺。
八月壬午,废东京官。
甲午,遣乐安公元谐击吐谷浑于青海,破而降之。
九月戊申,遣使振给战亡者家。
庚午,陈将周罗攻陷胡墅,萧摩诃寇江北。
辛未,以越王秀为益州总管,改封蜀王。
壬申,以薛公长孙览、宋安公元景山并为行军元帅。
伐陈,仍令尚书左仆射高谵节度诸军。
是月,行五铢钱。
冬十月乙酉,百济王扶余昌遣使来贺。
授昌上开府仪同三司、带方郡公。
戊子,行新律。
壬辰,行幸岐州。
十一月乙卯,以永富郡公窦荣定为右武候大将军。
遣兼散骑侍郎郑捴使于陈。
己巳,有流星如坠墙,光照于地。
十二月甲申,以礼部尚书韦世康为吏部尚书。
庚子,至自岐州。
壬寅,高丽王高一陽一遣使朝贡,授一陽一大将军、辽东郡公。
太子太保柳敏卒。
是岁,靺鞨、突厥阿波可汗、沙钵略可汗并遣使朝贡。
二年春正月庚申,陈宣帝殂。
辛酉,置河北道行台尚书省于并州,以晋王广为尚书令。
置河南道行台尚书省于洛州,以秦王俊为尚书令。
置西南道行台尚书省于益州,以蜀王秀为尚书令。
戊辰,陈人遣使请和,求归胡墅。
甲戌,诏举贤良。
二月己丑,诏以陈有丧,命高颎等班师。
庚寅,加晋王广左武卫大将军,秦王俊右武卫大将军。
庚子,京师雨土。
三月,初命入宫殿门通籍。
戊申,开渠引柱一陽一水于三畤原。
夏四月丁丑,以宁州刺史窦荣定为左武候大将军。
庚寅,大将军韩僧寿破突厥于鸡头山,上柱国李充破突厥于河北山。
五月戊申,以上开府长孙平为度支尚书。
己酉,以旱故,上亲省囚徒,其日大雨。
己未,高宝宁寇平州,突厥入长城。
庚申,以豫州刺史皇甫绩为都官尚书。
甲子,改传国玺曰受命玺。
丁卯,制人年六十以上免课。
六月壬午,以太府卿苏孝慈为兵部尚书。
甲申,使使吊于陈。
乙酉,上柱国李充破突厥于马邑。
丙申诏曰:
朕祗奉上玄,群临万国。
属生灵之弊,处前代之宫,以为作之者劳,居之者逸。
改创之事,心未遑也。
而王公大臣,陈谋献策,咸云:羲、农以降,至于姬、刘,有当世而屡迁,无革命而不徙。
曹、马之后,时见因循,乃末世之宴安,非往圣之宏义。
此城从汉,雕残日久,屡为战场,旧经丧乱。
今之宫室,近代权宜,又非谋筮从龟,瞻星揆日;不足建皇王之邑,合大众所聚。
论变通之数,具幽显之情。
同心固请,词情深切。
然则京师百官之府,四海归向,非朕一人之所独有。
苟利于物,其可违乎。
且殷之五迁,恐人尽怨。
是则以吉凶之土,制长短之命,谋新去故,如农望秋:虽则劬劳,其究安宅。
今区宇宁一,一陰一陽一顺序,安安以迁,勿怀胥怨。
龙首山川原秀丽,卉物滋阜,卜食相土,宜建都邑。
定鼎之基永固,无穷之业在斯。
公私府宅,规模远近,营构资须,随事修茸。
仍诏左仆射高颎、将作大匠刘龙、钜鹿郡公贺娄子干、太府少卿高龙叉等创造新都。
秋七月癸巳,诏新置都处坟墓,令悉迁葬设祭,仍给人功;无主者,命官为殡葬。
甲午,行新令。
冬十月,以撤毁故,徙居东宫。
给内外官人禄。
癸酉,皇太子勇屯兵咸一陽一,以备胡虏。
庚寅,上疾愈,享百僚于观德殿,赐钱帛,皆任自取,尽力以出。
辛卯,以营新都副监贺娄子干为工部尚书。
十一月丙午,初命为方阵战法,及制军营图样,下诸军府,以拟征突厥。
十二月辛未,上讲武于后园。
甲戌,上柱国窦毅卒。
丙子,名新都曰大兴城。
乙酉,遣彭城公虞庆则屯弘化以备胡。
突厥寇周盘,行军总管达奚长儒为虏所败。
丙戌,赐国子生经明者束帛。
丁亥,亲录囚徒。
是岁,高丽、百济并遣使朝贡。
三年春正月庚子,将迁新都,大赦。
禁大刀长。
始令人以二十一成丁,岁役功不过二十日,不役者收庸。
废远近酒坊,罢盐井禁。
二月己巳朔,日有蚀之。
癸酉,陈人来聘。
突厥犯边。
癸未,以左武卫大将军李礼成为右武卫大将军。
三月丁未,上柱国、鲜虞县公谢庆恩卒。
丙辰,以雨故,常服入新都。
京师承明里醴泉出。
丁巳,诏购遗书于天下。
癸亥,城榆关。
夏四月己巳,卫王爽大破突厥于白道山,停筑原一陽一、云内、紫河等镇而还。
上柱国、建平郡公于义卒。
庚午,吐谷浑寇临洮,洮州刺史皮子信死之。
壬申,以尚书右仆射赵煚兼内史令。
丁丑,以滕王瓚为雍州牧。
庚辰,行军总管一陰一寿大破高宝宁于黄龙。
甲申,以旱故,上亲祀雨师。
丙戌,诏天下劝学行礼。
己丑,陈郢州城主张子讥遣使请降,上以和好不纳。
辛卯,遣兼散骑常侍薛舒聘于陈。
癸巳,上亲雩。
五月癸卯,太尉、任城公于翼薨。
行军总管李晃破突厥于摩那渡口。
乙巳,梁太子萧琮来贺迁都。
辛酉,亲祀方泽。
壬戌,行军元帅窦荣定破突厥及吐谷浑于凉州。
赦黄龙死罪以下。
六月庚午,封卫王爽子集为遂安郡王。
戊寅,突厥遣使求和。
庚辰,行军总管梁远破吐谷浑于尔汗山,斩其名王。
秋七月壬戌,诏曰:“往者山东河表,经此妖乱,孤城远守,多不自全。
济一陰一太守杜猷身陷贼徒,命悬冠手;郡省事范台玫倾产营护,免其戮辱。
眷言诚节,实有可嘉。
宜超恆赏,用明沮劝。
台玫可大都督,假湘州刺史。”
丁卯,日有蚀之。
八月壬午,遣尚书右仆射高颎出宁州道,吏部尚书虞庆则出原州道,并为行军元帅以击胡。
戊子,亲祀太社。
九月壬子,幸城东观谷稼。
癸丑,大赦。
冬十月甲戌,废河南道行台省。
十一月,发使巡省风俗。
庚辰,陈人来聘。
陈主知帝貌异世人,使副使袁彦图像而去。
甲午,罢天下诸郡。
十二月乙卯,遣兼散骑常侍唐令则使于陈。
戊午,以刑部尚书苏威为户部尚书。
是岁,高丽、突厥、靺鞨并遣使朝贡。
四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祀太庙。
辛未,祀南郊。
壬申,梁主萧岿来朝。
甲戌,大射于北苑,十日而罢。
壬午,齐州水。
辛卯,渝州获兽,似麋,一角同蹄。
壬辰,班新历。
二月乙已,上饯梁主于霸上。
庚戌,行幸陇州。
突厥可汗阿史那玷厥率其属来降。
夏四月己亥,敕总管、刺史,父母及子年十五以上,不得将之官。
庚子,以吏部尚书虞庆则为尚书右仆射,瀛州刺史杨尚希为兵部尚书,一毛一州刺史刘仁恩为刑部尚书。
五月癸酉,契丹主莫贺弗遣使请降,拜大将军。
六月庚子,降囚徒。
壬子,开通济渠,自渭达河,以通运漕。
甲寅,制官人非战功不授上柱国以下戎官。
以雍、同、华、岐、宜五州旱,命无出今年租调。
戊午,秦王俊来朝。
秋七月丙寅,陈人来聘。
八月甲午,遣十使巡省天下。
戊戌,卫王爽来朝。
壬寅,上柱国、太傅、邓公窦炽薨。
乙卯,陈将夏侯苗请降,上以通和不纳。
九月己巳,上亲录囚徒。
庚午,契丹内附。
甲戌,以关中饥,行幸洛一陽一。
冬十一月壬戌,遣兼散骑常侍薛道衡使于陈。
甲戌,改周十二月为腊蜡。
是岁靺鞨及女国并遣使朝贡。
五年春正月戊辰,诏行新礼。
壬申,诏罢江陵总管。
其后,梁主请依旧,许之。
三月戊午,以尚书左仆射高颎为左领军大将军,以上柱国宇文忻为右领军大将军。
夏四月甲午,契丹遣使朝贡。
壬寅,上柱国王谊谋反,诛。
乙巳,诏征山东大儒马荣伯等。
戊申,车驾至自洛一陽一。
五月甲申,初置义仓。
梁主萧岿殂。
遣上大将军元契使于突厥阿波可汗。
秋七月庚申,陈人来聘。
壬午,突厥沙钵略可汗上表称臣。
八月甲辰,河南诸州水,遣户部尚书苏威振给之。
戊申,有流星数百,四散而下。
九月乙丑,改鲍陂曰杜陂,霸水曰滋水。
丙子,遣兼散骑常侍李若使于陈。
冬十一月丁卯,晋王广来朝。
十二月丁未,降囚徒。
六年春正月甲子,一党一项羌内附。
庚午,班历于突厥。
壬申,使户部尚书苏威巡省山东。
二月乙酉,山南荆浙七州水,遣前工部尚书长孙毗振恤之。
丙戌,制刺史上佐,每岁暮,更入朝上考课。
丁亥,发丁男十一万修筑长城,二旬而罢。
庚子,大赦。
三月己未,洛一陽一男子高德上书,请帝为太上皇,传位皇太子。
帝曰:“朕承天命,抚育苍生,日旰孜孜,犹恐不逮。
岂学近代帝王,事不师古,传位于子,自求逸乐哉。”
癸亥,突厥沙钵略可汗遣使朝贡。
夏四月己亥,陈人来聘。
秋七月辛亥,河南诸州水。
乙丑,京师雨一毛一如马尾,长者二尺余,短者有六七寸。
八月辛卯关内七州旱,蠲其赋税。
遣散骑常侍裴世豪使于陈。
戊申,上柱国、太师、申公李穆薨。
闰月丁卯,皇太子镇洛一陽一。
辛未,晋王广、秦王俊并来朝。
丙子,上柱国郕公梁士彦、上柱国巳公宇文忻、柱国舒公刘昉谋反,伏诛。
上柱国、许公宇文善有罪,除名。
九月辛巳,帝素服御射殿,诏百寮射梁士彦三家资物。
丙戌,上柱国、宋安公元景山卒。
辛丑,诏振恤大象以来死事之家。
冬十月己酉,以河北道行台尚书令、并州总管、晋王广为雍州牧,余官如故。
以兵部尚书杨尚希为礼部尚书。
癸丑,置山南道行台尚书省于襄州,以秦王俊为尚书令。
七年春正月癸巳,祀太庙。
乙未,制诸州岁贡三人。
二月丁巳,祀朝日于东郊。
己巳,陈人来聘。
壬申,幸醴泉宫。
是月,发丁男十万修筑长城,二旬而罢。
夏四月庚戌,于扬州开山一陽一渎,以通运漕。
突厥沙钵略可汗卒。
癸亥,颁青龙符于东方总管、刺史;西方以白武;南方以硃雀;北方以玄武。
甲戌,遣兼散骑常侍杨周使于陈。
以户部尚书苏威为吏部尚书。
五月乙亥朔,日有蚀之。
己卯,陨石于武安、滏一陽一间,十余里。
秋七月己丑,卫王爽薨。
八月庚申,梁主萧琮来朝。
九月乙酉,梁安平王萧岩掠于其国以奔陈。
辛卯,废梁国,曲赦江陵。
以梁主萧琮为柱国,封莒国公。
冬十月庚申,行幸同州。
以先帝所居故,曲降囚徒。
癸亥,幸蒲州。
丙寅,宴父老,上极欢,曰:“此间人物,衣服鲜丽,容止闲雅。
良由仕宦之乡,陶染成俗也。”
十一月甲午,幸冯翊,祭故社。
父老对诏失旨,上大怒,免其县官而去。
戊戌,车驾至自冯翊。
八年春正月乙亥,陈人来聘。
二月辛酉,陈人寇硖州。
三月辛未,上柱国、陇西公李询卒。
甲戌,遣兼散骑常侍程尚贤使于陈。
戊寅,诏大举伐陈。
秋八月丁未,河北诸州饥,遣吏部尚书苏威振恤之。
九月癸巳,嘉州言龙见。
冬十月己未,置淮南行台省于寿春,以晋王广为尚书令。
辛酉,陈人来聘,拘留不遣。
甲子,有星孛于牵牛。
享太庙,授律,令晋王广、秦王俊、清河公杨素并为行军元帅以伐陈。
于是晋王出六一合,秦王出襄一陽一,清河公杨素出信州,荆州刺史刘仁恩出江陵,宜一陽一公王世积出蕲春,新义公韩擒出庐江,襄邑公贺若弼出吴州,落丛公燕荣出东海,合总管九十。
兵五十一万八千,皆受晋王节度。
东接沧海,西拒巴蜀,旌旃舟楫,横亘数千里。
仍曲赦陈国。
十一月丁卯,车驾饯师。
诏购陈叔宝,位上柱国、万户公。
乙亥,行幸定城,陈师誓众。
丙子,幸河东。
十二月,车驾至自河东。
九年春正月癸酉,以尚书左仆射虞庆则为右卫大将军。
丙子,贺若弼败陈师于蒋山,获其将萧摩诃;韩擒进师入建鄴,获陈主叔宝,陈国平。
合州四十,郡一百,县四百,户五十万,口二百万。
癸巳,遣使持节巡抚之。
二月乙未,废淮南尚书省。
丙申,制五百家为乡,正一人;百家为里,长一人。
夏四月己亥,幸骊山,亲劳旋师。
乙巳,三军凯入,献俘于太庙。
以晋王广为太尉。
庚戌,帝御广一陽一门,宴将士,颁赐各有差。
辛亥,大赦。
以陈都官尚书孔范、散骑常侍王差、王仪、御史中丞沈观等邪佞于其主,以致亡灭,皆投之边裔。
陈人普给复十年。
军人毕世免徭役。
擢陈之文武众才而用之。
宫奴数千,可归者归之,其余尽以分赐将士及王公贵臣。
其资物,皆于五垛赐王公以下大射。
毁所得秦汉三大钟,越二大鼓。
又设亡陈女乐,谓公卿等曰:“此声似啼,朕闻之甚不喜,故与公等一听亡国之音,俱为永鉴焉。”
辛酉,以吏部侍郎宇文弼为刑部尚书,宗正卿杨异为工部尚书。
壬戌,诏曰:“今率土大同,含生遂一性一。
兵可立威,不可不戢;刑可助化,不可专行。
禁卫九重之余,镇守四方之外;戎旅军器,皆宜停罢。
武力之子,俱可学文。
人间甲仗,悉皆除毁。”
闰月丁丑,颁木鱼符于总管、刺史,雌一雄三。
己卯,以吏部尚书苏威为尚书右仆射。
六月乙丑,以荆州总管杨素为纳言。
丁卯,以吏部侍郎卢恺为礼部尚书。
时群臣咸请封禅,诏不许,曰:“岂可命一将军除一小一柄一,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虚言而干上帝邪。”
八月壬戌,以广平王雄为司空。
冬十一月壬辰,考使定州刺史豆卢通等上表请封禅,上不许。
庚子,以右卫大将军虞庆则为右武候大将军,右领军将军李安为右领军大将军。
甲寅,降囚徒。
十二月甲子,诏太常卿牛弘、通直散骑常侍许善心、秘书丞姚察、通直郎虞世基等议定乐。
十年春正月乙未,以皇孙昭为河南王,楷为华一陽一王。
二月庚申,行幸并州。
夏五月乙未,诏曰:“魏未丧乱,宇县瓜分,役军岁动,未遑休息。
兵士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苞桑;恆为流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朕甚愍之。
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同编户。
军府统领,宜依旧式。”
罢山东、河南及北方缘边之地新置军府。
六月辛酉,制人年五十,免役折庸。
秋七月癸卯,以纳言杨素为内史令。
庚戌,上亲录囚徒。
辛亥,高丽辽东郡公高一陽一卒。
八月壬申,遣柱国韦洸、上开府王景并持节巡抚岭南,百越皆服。
九月丁酉,至自并州。
冬十月甲子,颁木鱼符于京官五品以上。
十一月辛卯,幸国学,颁赐各有差。
辛丑,祀南郊。
是月,婺州人汪文进、会稽人高智慧、苏州人沈玄懀皆举兵反,自称天子。
乐安蔡道人、饶州吴世华、永嘉沈孝彻、泉州王国庆、余杭杨宝英、交耻李春等,皆自称大都督。
诏内史令杨素讨平之。
是岁,吐谷浑、契丹并遣使朝贡。
十一年春正月丁酉,以平陈所得古器,多为妖变,悉命毁之。
丙午,皇太子妃元氏薨,上举哀于东宫文思殿。
二月戊午,以大将军苏孝慈为工部尚书。
丙子,以临颍令刘旷政绩尤异,擢为莒州刺史。
辛巳晦,日有蚀之。
夏五月乙巳,以右卫将军元旻为左卫大将军。
秋八月壬申,滕王瓚薨。
乙亥,上柱国沛国公郑译卒。
是岁,高丽、靺鞨并遣使朝贡。
突厥献七宝碗。
十二年春二月己巳,以蜀王秀为内史令,兼右领军大将军;以汉王谅为雍州牧、右卫大将军。
秋七月乙巳,尚书右仆射邳公苏威、礼部尚书容城侯卢恺并坐事除名。
壬申晦,日有蚀之。
八月甲戌,制天下死罪,诸州不得便决,皆令大理覆之。
癸巳,制宿卫者不得輙离所守。
丁酉,上柱国、楚公豆卢绩卒。
戊戌,上亲录囚徒。
冬十月丁丑,以遂安王集为卫王。
壬午,祀太庙。
至太祖神主前,帝流涕鸣咽,不自胜。
十一月辛亥,祀南郊。
己未,上柱国、新义公韩擒卒。
甲子,百僚大射于武德殿。
十二月乙酉,以内史令杨素为尚书右仆射。
是岁,突厥、吐谷浑、靺鞨并遣使朝贡。
十三年春正月乙巳,上柱国、郇公韩建业卒。
壬子,祀感帝。
己未,以信州总管韦世康为吏部尚书。
壬戌,行幸岐州。
二月丙子,诏营仁寿宫。
丁亥,至自岐州。
己卯,立皇孙暕为豫章王。
戊子,晋州刺史南一陽一郡公贾悉达、隰州总管抚宁郡公韩延等以贿伏诛。
己丑,制坐事去官者,配防一年。
丁酉,制私家不得陷藏纬候图谶。
夏五月癸亥,诏禁人间撰集国史,臧否人物。
秋七月戊辰晦,日有蚀之。
九月丙辰,降囚徒。
庚申,封邵公杨纶为滕王。
冬十一月乙卯,上柱国、华一陽一公梁彦光卒。
是岁,契丹、燧、室韦、靺鞨并遣使朝贡。
十四年夏四月乙丑,诏曰:“比命有司,总令研究,正乐雅声,详定已讫,宜即施用,见行者停。
人间音乐,流僻日久;弃其旧体,竞造繁声;流宕不归,遂以成俗。
宜加禁约,务存其本。”
五月辛酉,京师地震。
关内诸州旱。
六月丁卯,诏省、府、州、县皆给廨田,不得兴生,与人争利。
秋七月乙未,以邳公苏威为纳言。
八月辛未,关中大旱,人饥。
行幸洛一陽一,并命百姓山东就食。
冬闰十月甲寅,诏曰:“梁、齐、陈往皆创业一方,绵历年代。
既宗祀废绝,祭奠无主;兴言矜念,良以怆然。
莒国公萧琮及高仁英、陈叔宝等,宜令以时世修祭祀,所须器物,有司给之。
乙卯,制外官九品以上,父母及子年十五不得从之官。
十一月壬戌,制州县佐史,三年一代,不得重任。
癸未,有星孛于角、亢。
十二月乙未,东巡狩。
十五年春正月壬戌,车驾次齐州,亲问疾苦。
丙寅,旅王符山。
庚午,以岁旱,祀太山以谢愆咎,大赦。
二月丙辰,禁私家畜兵器,关中、缘边不在其例。
禁河以东无得乘马。
丁巳,上柱国、蒋公梁睿卒。
三月己未,车驾至自东巡。
望祭五岳海渎。
丁亥,幸仁寿宫。
夏四月己丑朔,大赦。
甲辰,以赵州刺史杨达为工部尚书。
五月丁亥,制京官五品以上佩铜鱼符。
六月戊子,诏凿砥柱。
庚寅,相州刺史豆卢通贡绫文布,命焚之于朝堂。
辛丑,诏名山未在祀典者,悉命祀之。
秋七月甲戌,遣邳公苏威巡省江南。
戊寅,至自仁寿宫。
辛巳,制九品以上官,以理去官者,并听执笏。
冬十二月戊子,敕盗边粮一升以上,皆斩,籍没其家。
己丑,诏文武官以四考更代。
是岁,吐谷浑、林邑等国并遣使朝贡。
十六年春二月丁亥,封皇孙裕为平原王,筠为安成王,嶷为安平王,恪为襄城王,该为高一陽一王,韶为建安王,蟹为颍川王。
夏六月甲午,制工商不得进仕。
并州大蝗。
辛丑,诏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
秋八月庚戌,诏决死罪者,三奏而后行刑。
冬十月己丑,幸长春一宫。
十一月壬子,至自长春一宫。
十七年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万岁伐西宁,克之。
庚寅,行幸仁寿宫。
庚子,上柱国王世积讨桂州贼李光仕,平之。
三月丙辰,诏诸司属官有犯,听于律令外斟酌决杖。
辛酉,上亲录囚徒。
癸亥,上柱国、彭城公刘昶以罪状诛。
庚午,遣御史柳彧、皇甫诞巡省河南北。
夏四月戊寅,颁新历。
五月庚申,宴百僚于玉女泉,班赐各有差。
己巳,蜀王秀来朝。
闰月己卯,群鹿入殿门。
驯扰侍卫之内。
秋七月丁丑,桂州人李世贤反,遣右武候大将军虞庆则讨平之。
丁亥,并州总管、秦王俊坐事免,以王就第。
九月甲申,车驾至自仁寿宫。
庚寅,上谓侍臣曰:“庙庭设乐,本以迎神。
斋祭之日,触目多感,当此之际,何可为心?在路奏乐,礼为未允。
公卿宜更详之。”
冬十月丁未,颁铜武符于骠骑、车骑府。
戊申,道王静薨。
庚午,诏曰:“五帝异乐,三王殊礼,皆随事而有损益,因情而立节文。
仰惟祭享宗庙,瞻敬如在,罔极之感,情深兹日。
而礼毕升路,鼓吹发音,还入宫门,金石振响;斯则哀乐同日,心事相违,情所不安,理实未允。
宜改兹往式,用弘礼教。
自今享庙日,不须备鼓吹,殿庭勿设乐县。”
辛未,京下大索。
十二月壬子,上柱国、右武候大将军、鲁公虞庆则以罪伏诛。
是岁,高丽、突厥并遣使朝贡。
十八年春正月辛丑,诏曰:“吴、越之人,往承弊俗;所在之处,私造大船,因相聚结,致有侵害。
江南诸州,人间有船长三丈以上,悉括入官。”
二月甲辰,幸仁寿宫。
乙巳,以汉王谅为行军元帅,水陆三十万,伐高丽。
夏五月辛亥,诏畜猫鬼蛊毒厌魅野道之家,投于四裔。
六月丙寅,诏黜高丽王高元官爵。
秋八月丙子,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之士。
九月己丑,汉王谅师遇疾疫而旋,死者十二三。
庚寅,敕舍客无公验者,坐及刺史、县令。
辛卯,车驾至自仁寿宫。
冬十一月甲戌,帝亲录囚徒。
癸未,祀南郊。
十二月庚子,上柱国、夏州总管、东莱公王景以罪伏诛。
是岁,自京师至仁寿宫,置行宫十所。
巳、宋、陈、亳、曹、戴、颍等州水,诏并免庸调。
十九年春正月癸酉,大赦。
戊寅,大射于武德殿。
二月己亥,晋王广来朝。
甲寅,幸仁寿宫。
夏四月丁酉,突厥利可汗内附。
达头可汗犯塞,行军总管史万岁击破之。
六月丁酉,以豫章王暕为内史令。
秋八月癸卯,上柱国、尚书左仆射、齐公高颎坐事免。
辛亥,上柱国、皖城公张威卒。
甲寅,上柱国、城一陽一公李彻卒。
九月乙丑,以太常卿牛弘为吏部尚书。
冬十月甲午,以突厥利可汗为启人可汗,筑大利城,处其部落。
十一月,有司言元年已来,日渐长。
十二月乙未,突厥都蓝可汗为部下所杀,国大乱。
星陨于勃海。
二十年春正月辛酉朔,突厥、高丽、契丹并遣使朝贡。
二月丁丑,无云而雷。
三月辛卯,熙州人李英林反,遣行军总管张衡讨之。
夏四月壬戌,突厥犯塞,以晋王广为行军元帅,击破之。
乙亥,天有声如写水,自南而北。
六月丁丑,秦王俊薨。
秋九月丁未,车驾至自仁寿宫。
冬十月乙丑,废皇太子勇及其诸子。
并为庶人。
杀柱国、太平公史万岁。
己巳,杀左卫大将军、五原公元旻。
十一月戊子,以晋王广为皇太子。
天下地震。
京城大风雪。
十二月戊午,诏东宫官属于皇太子不得称臣。
辛巳,诏毁坏偷盗佛及天尊像、岳镇海渎神形者,以不道论。
沙门坏佛像,道士坏天尊像,以恶逆论。
仁寿元年春正月乙酉朔,大赦,改元。
以尚书右仆射杨素为左仆射,以纳言苏威为右仆射。
丁酉,徙河南王昭为晋王。
突厥寇恆安,遣柱国韩洪击之,败焉。
以晋王昭为内史令。
辛丑,诏曰:“投生殉节,自古称难,殒身王事,礼加二等。
而世俗之徒,不达大义,致命戎旅,不入兆域。
兴言念此,每深愍叹。
且入庙祭祀,并不废阙,何止坟茔,独在其外?自今战亡之徒,宜入墓域。”
二月乙卯朔,日有蚀之。
夏五月己丑,突厥男一女九万余口来降。
壬辰,骤雨震雷,大风拔木,宜君湫水,移于始平。
六月乙卯,遣十六使巡省风俗。
乙丑,废太学及州县学,唯留国子一学,取正三品以上子七十二人充生。
颁舍利于诸州秋七月戊戌,改国子为太学。
十一月己丑,祀南郊。
十二月,杨素击突厥,大破之。
二年春三月己亥,幸仁寿宫。
夏四月庚戌,岐、雍二州地震。
秋七月丙戌,诏内外官各举所知。
八月己巳,皇后独孤氏崩。
九月丙戌,车驾至自仁寿宫。
壬辰,河南北诸州大水,遣工部尚书杨达振恤之。
乙未,上柱国、袁州总管、金水公周摇卒。
陇西地震。
冬十月壬子,典赦益州管内。
癸丑,以工部尚书杨达为纳言。
闰月甲申,诏尚书左仆射杨素与诸术者刊定一陰一陽一舛谬。
己丑,诏杨素、右仆射苏威、吏部尚书牛弘、内史侍郎薛道衡、秘书丞许善心、内史舍人虞世基、著作郎王劭等修定五礼。
壬寅,葬献皇后于太陵。
十二月癸巳,益州总管、蜀王秀有罪,废为庶人。
交州人李佛子举兵反,遣行军总管刘方讨平之。
三年春二月戊子,以大将军、蔡一陽一郡公姚辩为左武候大将军。
夏五月癸卯,诏曰:“六月十三日是朕生日,其日令海内为武元皇帝、元明皇后断屠。”
六月甲午,诏曰:
《礼》云:亲以期断。
盖以四时之变易,万物之更始,故圣人象之。
其有三年,加隆尔也。
但家无二尊,母为厌降,是以父在丧母,还服于期者,服之正也。
岂容期内而更小祥!然三年之丧而有小祥者,《礼》云:“期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
以是之故,虽未再期,而天地一变,不可不祭,不可不除。
故有练焉,以存丧祭之本。
然期丧有练,于理未安。
虽云十一月而练,乃无所法象,非期非时,岂可除祭?而儒者徒拟三年之丧,立练禫之节,可谓苟存其变,而失其本;欲渐于夺,乃薄于丧。
致使子则冠练去绖,黄里縓缘;绖则布葛在躬,粗服未改。
岂非绖哀尚存,子情已夺;亲疏失伦,轻重颠倒。
乃不顺人情,岂圣人之意也?故非先圣之礼,废于人邪!三年之丧,尚有不行之者;至于祥练之节,安能不坠者乎!
《礼》云:父母一之丧,无贵贱一也。
而大夫士之丧父母,乃贵贱异服。
然则礼坏乐崩,由来渐矣。
所以晏平仲之斩粗缞,其老谓之非礼,滕文公之服三2年,其臣咸所不欲。
盖由王道既衰,诸侯异政,将逾越于法度,恶礼制之害己。
乃灭去篇籍,自制其宜。
遂至骨肉之恩,轻重从俗,无易之道,降杀任情。
夫礼不从天降,不从地出,乃人心而已者,谓情缘于恩也。
故恩厚者其礼隆,情轻者其礼杀。
圣人以是称情立文,别亲疏贵贱之节。
自臣子道消,上下失序,莫大之恩,逐情而薄;莫重之化,与时而杀。
此乃服不称丧,容不称服,非所谓圣人缘恩表情制礼之义也。
然丧与其易也,宁在于戚,则礼之本也。
礼有其余,未若于哀,则情之实也。
今十一月而练者,非礼之本,非情之实。
由是言之,父在丧母,不宜有练。
但依《礼》十三月而祥,中月而禫,庶以合圣人之意,达人子之心。
秋七月丁卯,诏州县搜扬贤哲,皆取明知古今,通识安危,究政教之本,达礼乐之源。
不限多少,不得不一举。
征召将送,必须以礼。
八月壬申,上柱国、检校幽州总管、落丛公燕荣以罪伏诛。
九月壬戌,置常平官。
甲子,以营州总管韦冲为户部尚书。
十二月癸酉,河南诸州水,遣纳言杨达振恤之。
四年春正月丙辰,大赦。
甲子,幸仁寿宫。
夏四月乙卯,上不豫。
六月庚午,大赦。
有星入月中,数日而退,长人见于雁门。
秋七月乙未,日青无光,八日乃复。
甲辰,帝疾甚,卧于仁寿宫,与百僚辞诀,上握手歔欷。
丁未,崩于大宝殿,时年六十四。
诏曰:
嗟乎!自昔晋室播迁,天下丧乱,四海不一。
以至周、齐,战争相寻,年将三百。
故割疆土者非一所,称帝王者非一人。
书轨不同,生灵涂炭。
上天降监,受命于朕,用登大位,岂关人力?故得拨乱反正,偃武修文;天下大同,声教远被,此又是天意欲宁区夏。
所以昧旦临朝,不敢逸豫;;一日万机,留心亲览;晦明寒暑,不惮劬劳;匪曰朕躬,盖为百姓故也。
王公卿士,每日阙庭,刺史以下,岁时朝集。
何尝不罄竭心府,诫敕殷勤。
义乃君臣,情兼父子,庶藉百寮之智,万国欢心。
欲令率土之人,永得安乐。
不谓遘疾弥留,至于大渐。
此乃人生常分,何足言及。
但四海百姓,衣食不丰;教化政刑,犹未尽洽。
兴言念此,唯以留恨。
朕今逾六十,不复称夭;但筋力一精一神,一时劳竭。
如此之事,本非为身,止欲安养百姓,所以致此。
人生子孙,谁不念一爱一?既为天下,事须割情。
勇及秀等,并怀悖恶;既无臣子之心,所以黜废。
古人有云:“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
令勇、秀得志,共理家国,亦当戮辱遍于公卿,酷毒流于人庶。
今恶子孙已为百姓黜屏,好子孙足堪负荷大业。
此虽朕家事,理不容隐,前对文武侍卫,具已论述。
皇太子广,地居上嗣,仁孝著闻。
以其行业,堪成朕志。
但念内外群官,同心戮力,以此共安天下。
朕虽瞑目,何所复恨?国家大事,不可限以常礼;既葬公除,行之自昔,今宜遵用,不劳改定。
凶礼所须,才令周事,务从节俭,不得劳人。
诸州总管、刺史以下,宜率其职,不须奔赴。
自古哲王,因人作法,前帝后帝,沿革随时。
律令格式有不便于事者,宜依前修改,务当政要。
呜呼!敬之哉,无坠朕命。
乙卯,发丧。
河间杨柳四株,无故黄落,既而花叶复生。
八月丁卯,梓宫至自仁寿宫。
丙子,殡于大兴前殿。
十月乙卯,葬于太陵,同坟而异一穴一。
士庶赴葬者,皆听入视陵内。
帝一性一严重有威容,外质木而内明敏,有大略。
初得政之始,群情不附。
诸子幼弱,内有六王之谋,外致三方之乱,握强兵、居重镇者,皆周之旧臣。
上推以赤心,各尽其用。
不逾期月,克定三边;未及十年,平一四海。
薄俺敛,轻刑罚;内修制度,外抚戎夷。
每旦听朝,日仄忘倦。
居处服玩,务存节俭,令行禁止,上下化之。
开皇、仁寿之间,丈夫不衣绫绮而无金玉之饰。
常服率多布帛,装带不过以铜铁骨角而已。
虽啬于财,至于赏赐有功,亦无所一爱一惜。
每乘舆四出,路逢上表者,驻马亲自临问。
或潜遣行人,采听风俗;吏政得失,人间疾苦,无不留意。
尝遇关中饥,遣左右视百姓所食。
有得豆屑杂糠而奏之者,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责,为之损膳而不御酒肉者,殆将一期。
及东拜太山,关中户口就食洛一陽一者,道路相属。
帝敕斥候,不得辄有驱一逼一,男一女参厕于仗卫之间。
遇逢扶老携幼者,辄引马避之,慰勉而去。
至艰险之处,见负担者,遽令左右扶助之。
其有将士战殁,必加优赏,仍令使者,就家劳问。
自强不息,朝夕孜孜。
人庶殷繁,帑藏充实。
虽未能臻于至道,亦足称近代之良主。
然雅一性一沈猜,素无学术,好为小数。
言神烛圣杖,堪能疗病。
又信王劭解石文以为己瑞焉。
不达大体如是。
故忠臣义士,莫得尽心竭辞。
其草创元勋,及有功诸将,诛夷获罪,罕有存者。
又不悦诗书,杨素由之希旨,遂奏除学校。
唯妇言是用,废黜诸子。
逮于暮年,持法尤峻,喜怒失常,果于杀戮。
尝令左右送西域朝贡使出关,其人所经之处,受牧宰小物,馈鹦鹉、麖皮、马鞭之属,闻而大怒。
又诣武库,见署中芜秽不理,于是执武库令及诸受遗者,出开远门外,亲自临决,死者数十人。
又往往潜令赂遗令史,府史受者必死,无所宽贷,议者以此少之。
论曰:隋文帝树基立本,积德累仁。
徒以外戚之尊,受托孤之任,与能之议,未为所许。
是以周室旧臣,咸怀愤惋。
既而王谦固三蜀之阻,不逾期月;尉迟迥举全齐之众,一战而亡。
斯乃非止人谋,抑亦天之所赞。
乘兹机运,遂迁周鼎。
于时蛮夷猾夏,荆、扬未一,劬劳日仄,经营四方。
楼船南迈,则金陵失险;骠骑北指,则单于款塞。
《职方》所载,并入疆理;《禹贡》所图,咸受正朔。
虽晋武之克平吴会,汉宣之推亡固存,比义论功,不能尚也。
七德既敷,九歌已洽,尉候无警,遐迩肃清。
于是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
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不陵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
自开皇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晏如也。
考之前王,足以参踪盛烈。
而素无术业,不能尽下。
无宽仁之度,有刻薄之资。
暨乎暮年,此风愈扇。
又雅好瑞符,暗于大道。
建彼维城,权侔京室,皆同帝制,一靡一所适从。
听姑归之言,惑邪臣之说,溺一宠一废嫡,托付失所。
灭父子之道,开昆弟之隙;纵其寻斧,翦伐本根。
坟土未干,子孙继踵为戮;松槚才列,天下已非隋有。
惜哉!迹其衰怠之源,稽其乱亡之兆,起自文皇,成于炀帝;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其不祀忽诸,未为不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