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凝之字志安,小名长年,南郡枝一江一人也《课外文言文》刘凝之(原文·注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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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凝之(原文·注释·译文)

刘凝之字志安,小名长年,南郡枝一江一 人也。

父期公,衡一陽一太守。

兄盛公,高尚不仕。

凝之慕老莱、严子陵为人,推家财与弟及兄子,立屋于野外,非其力不食,州里重其德行。

州三礼辟西曹主簿,举秀才,不就。

妻梁州刺史郭铨女也。

遣送丰丽,凝之悉散之亲属。

妻亦能不慕荣华,与凝之共安俭苦。

夫妻共乘簿笨车,出市买易,周用之外,辄以施人。

为村里所诬,一年三输公调,求辄与之。

有人尝认其所着屐,笑曰:“仆着之已败,令家中觅新者备君也。”

此人后田中得所失屐,送还之,不肯复龋

元嘉初,征为秘书郎,不就。

临川王义庆、衡一陽一王义季镇一江一 陵,并遣使存问。

凝之答书,顿首称仆,不修民礼。

人或讥焉。

凝之曰:“昔老莱向楚王称仆,严陵亦抗礼光武,未闻巢、许称臣尧、舜。”

时戴顒与衡一陽一王义季书,亦称仆。

荆州年饥,义季虑凝之饿毙,饷钱十万。

凝之大喜,将钱至市门,观有饥色者,悉分与之,俄顷立荆性好山水,一旦携妻子泛江湖,隐居衡山之一陽一。

登高岭,绝人迹,为小屋居之;采药服食,妻子皆从其志。

元嘉二十五年,卒,时年五十九。

(选自《宋书·隐逸列传》)

译文

刘凝之,字志安,小名长年,南郡枝一江一 人。

父亲刘期公,任衡一陽一太守。

哥哥盛公,性情高傲,没有做官。

凝之倾慕老莱子、严子陵的为人,把家里的财产全部赠送给弟弟和侄子,在荒郊野外盖房子,不是自己劳动得来的食物不吃,州里的人都很推重他的德行。

州里多次尊敬地推举他为西曹主簿,推荐他为秀才,他都没有答应。

妻子是梁州刺史郭铨的女儿,陪嫁很丰厚,凝之全部分散给了亲友。

妻子也能不羡慕荣华富贵,与凝之一起安于勤俭贫苦的生活,夫妻二人一起乘坐竹子做的粗陋的车子,到集市上去购物和卖掉多余的产品,所得钱财除了应付日用以外,全部施舍给别人。

他们受村里人的陷害,一年要缴三次公粮,但只要让他们缴他就缴。

有人误认为他所穿的是木底鞋是自己的,他笑着说:“这双我穿破了,现在让家里人找一双新的给你。”

后来这个从在田里找到了遗失的那双木底鞋,把凝之的那双送去还他,他却不肯再要。

元嘉初年,皇帝征他为秘书郎,没有就任。

临川王刘义庆、衡一陽一王刘义季镇守一江一 陵。

一起派遣使者去慰问他。

凝之回信署名时自称仆人,不按一般人的礼节行事。

有人讽刺这一点,凝之说:“过去老莱子对楚王自称仆人,严子陵也和光武帝分庭抗礼,没有听说巢父、许由对尧、舜称臣。”

当时戴顒给衡一陽一王刘义写信也称仆。

有一年荆州粮食欠收,刘义季想到凝之可能会饿死,赠给他十万钱,凝之非常高兴,把钱拿到集市的入口处,看见面有饥色的人,就分送给他们,一会儿工夫钱就分完了。

他生**好山水,有一天带着妻子和孩子泛游江湖,隐居在衡山南面。

登上崇山峻岭,在荒无人迹的地方盖了小房子,住在里面,采药炼丹,修身养性,妻子和孩子都依从他的志愿行事。

元嘉二十五年去世,时年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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