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演义
第036回 议新法创设条例司 谳疑狱狡脱谋夫案
却说王安石既承主眷,渐渐露出锋芒,意欲变法维新,炫人耳目。
是时大内帑银,所存无几,神宗年少气锐,方以富国强兵为首务,安石隐伺上意,遂倡理财足国的美谈,歆动神宗。
熙宁元年仲冬,行郊天礼,辅臣以河朔旱灾,国用不足,乞南郊以后,不可再循故例,遍赐金帛。
有诏令学士复议,司马光道:“救灾节用,当自贵近为始,辅臣议应当照行。”
王安石道:“国用不足,乃不善理财的缘故,若徒事节流,未识开源,终属无益。”
司马光又道:“甚么叫做善理财?无非是头会箕敛罢了。”
安石道:“不必加赋,自增国用,才算是理财好手。”
光笑道:“天下哪有此理?天地生财,止有此数,官府多一钱,民间便少一钱,若设法夺民,比加赋还要厉害。
从前桑弘羊尝挟此说,欺骗汉武帝,太史公大书特书,显是指斥弘羊,讽刺汉武呢。”
语虽未必尽然,但如桑弘羊、王安石等,实蹈此弊。
安石尚不肯服理,仍然争论不已。
神宗道:“朕意亦与光同,但些须例赏,必欲吝啬,似亦未免失体了。”
遂不从辅臣所议,行赏如故。
仍是左袒安石。
既而郑国公富弼,自汝州入觐,诏许肩舆至殿门,令弼子扶掖进见,且命免拜跪礼,赐坐与谈。
神宗开口问道:“卿老成练达,定有高见,现欲治国安邦,须用何术?”
弼对道:“人主好恶,不可令人窥测,否则一奸一人必伺隙售一奸一。
譬如上天监人,善恶令他自取,乃加诛赏,庶几功罪两明。”
神宗又道:“北有辽,西有夏,边境未宁,如何是好?”
弼又道:“陛下临御未久,当首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
对症发药。
神宗踌躇多时,方道:“朕常欲询卿,卿可留朝辅政。”
弼答言:“老不胜任。”
仍辞退赴郡。
至熙宁二年二月,复召弼入都,拜司空兼侍中,并特赐甲第。
弼仍上表固辞,经优诏促使就道,乃奉旨入朝。
途次闻京师地震,神宗减膳撤乐,独安石谓:“灾异由天,无关人事。”
安石距近今千年,已知新学,确是一个人才。
弼不禁叹息道:“人君所畏惟天,天不足畏,何事不可为?此必一奸一人欲进邪说,摇惑上心,不可以不救呢。”
当即上书数千言,力陈进贤辨一奸一的大要。
及入对,又说了数十语,无非是隐斥安石。
神宗虽任弼同平章事,意中总不忘安石,拟擢为参政。
会值唐介奏事,即与介述明本意,介言安石不胜大任。
神宗道:“文学不可任呢?经术不可任呢?吏事不可任呢?”
介对道:“安石好学泥古,议论每多迂阔,若令他为政,必多变更。”
神宗不答。
介退,语曾公亮道:“安石果大用,天下必困扰,诸公后当自知,莫谓介不预言呢!”公亮本推荐安石,哪里肯信?未几,神宗又问侍读孙固,谓安石可否令相?固对道:“安石文行甚优,令为台谏侍臣,必能称职,若宰相全靠大度,安石狷狭少容,如何做得?陛下欲求贤相,臣心目中恰有三人,便是那司马光、吕公著、韩维呢。”
神宗总归不信,竟命安石参知政事。
安石入谢,神宗语安石道:“廷臣都说卿但知经术,未通世务。”
安石道:“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他人谓臣未通世务,实即未通经术,请陛下详察!”神宗道:“照卿说来,欲经世务,先施何术?”
安石道:“变风俗,立法度,正当今急务。”
神宗点首称善。
安石遂进言道:“立国大本,首在理财,周朝设泉府等官,无非酌盈剂虚,变通民利,后世惟汉桑弘羊,唐刘晏,粗合此意。
今欲理财,亟应修泉府遗制,藉收利权。
利权在握,然后庶政可行。”
神宗道:“卿言甚是。”
安石又道:“古语有言:‘为政在人’,但人才难得,更且难知。
今使十人理财,有一、二人不肯协力,便足败事。
尧与众人共择一人治水,尚且九载勿成,况择用不止一人,简选未尝询众,能保无异议么?陛下诚决计进行,首在不惑异说。”
让你一人独做,可好么?神宗道:“朕知道了,卿去妥议条规,待朕次第施行。”
安石应命退出。
次日,即奏请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画邦计,变通旧制,调剂利权。
更举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协同办事。
神宗准奏,当命安石、升之两人,总领制置三司条例司,令得自择掾属。
安石遂引用吕惠卿、曾布、章惇、苏辙等,分掌事务。
惠卿曾任真州推官,秩满入都,与安石谈论经义,意多相符。
安石竟称为大儒,事无大小,必与商议,有所奏请,又必令他主稿,几乎一日不能相离。
曾布即曾巩弟,事事迎一合安石意旨,安石亦倚为心腹,与惠卿同一信任。
当下悉心酌商,定了新法八条,六条谓足富国,两条谓足强兵,由小子录述如下:
富国法六条。
(一)农田水利饬吏分行诸路,相度农田水利,垦荒废,浚沟渠,酌量升科,无论吏民,皆须同役,不准隐漏逃匿。
(二)均输诸州郡所输官粮,俱令平定所在时价,改输土地所产物,官得徙贵就贱,因近易远,并准便宜蓄买,懋迁有无。
(三)青苗农民播种青苗时,由朝廷出资贷民,至秋收偿金,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仍还朝廷。
(四)免役使人民分等,纳免役钱,得免劳役,国家别募无职人民,充当役夫。
(五)市易就京师置市易所,使购不卖之物于官,或与官物交换,又备资贷与商人,使遵限纳息,过限不输,息金外更加罚金。
(六)方田以东南西北各千步为一方,计量田地,分五等定税,人民按税照纳。
强兵法二条。
(一)保甲采古时民兵制度,十家为保,五百家为都保,都保置正副二人,使部下保丁,贮弓箭,习武艺。
(二)保马以官马贷保丁,马死或病,令按值给偿。
这数条新法,议将出来,老成正士,没有一个赞成。
参政唐介,抗直敢言,先与安石争辩。
安石强词夺理,谓可必行,神宗又庇护安石,介不胜愤懑,气得背上生疽,竟尔谢世。
先气死了一个。
神宗遂将安石新法,依次举行。
先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巡行诸路,查核农田水利,酌定税赋科率,徭役利害;继即饬行均输法,起用薛向为江、浙、荆、淮发运使,领均输平准,创行东南六路。
两法颁行,言路已是哗然。
知制诰钱公辅,知谏院范纯仁等,均言薛向开衅边疆,曾坐罪罢黜,应前回。
不应起用。
公辅且斥安石坏法徇私,安石不悦,竟奏徙公辅知江宁府。
宣徽北院使王拱辰,翰林学士郑獬,知开封府滕元发,均为安石所忌,相继迁谪。
恼了御史中丞吕诲,含忍不住,即撰成一篇弹文,入朝面奏。
途中遇着司马光,问他何事?诲便道:“我将参劾一人,君实可赞成么?如肯赞成,请为后劲。”
光问所劾何人?诲答道:“便是新参政王安石。”
光愕然道:“朝廷方喜得人,奈何劾他?”
诲叹道:“君实也作是说么?怪不得别人。
安石好执偏见,一党一同伐异,他日必败国事,这是腹心大患,不劾何待?你如不信,尽避请便,我要入朝去了。”
光答道:“我正去侍讲经筵,不妨同行。”
原来君实系光表字,故诲以此相呼,两人同入朝堂,待至神宗御殿,诲即袖出弹章,上殿跪呈。
神宗当即展阅,但见上面文字,无非指斥安石,最注目的却有数语,其文云:
臣闻大一奸一似忠,大诈似信。
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一陰一贼害物,诚恐陛下悦其才辩,久而倚畀,大一奸一得路,群一陰一会进,则贤者尽去,乱由是生。
臣究安石之迹,固无远略,唯务改作,立异于人。
徒文言而饰非,将罔上而欺下,臣窃忧之!误天下苍生者,必斯人也!
看官!你想神宗方信任安石,怎能瞧得进去?看到误天下苍生句,不禁怒形于色,立将原奏掷还。
诲大声道:“陛下如不见信,臣不愿与一奸一佞同朝,乞即解职!”神宗也不多言,只命他退去,诲退后,即下诏出诲知邓州。
范纯仁复申劾安石,留章不下。
纯仁求去,奉诏免他谏职,改判国子监。
纯仁又续缮奏章,拟再垦辞,甫经缮就,忽由安石遣使,传语纯仁道:“已议除知制诰了,请不为已甚。”
纯仁勃然道:“这是用利诱我了。
我言不用,万钟亦非我所愿呢!”不愧家风。
当下将奏稿取交来使,次日,即将奏本呈入。
神宗尚未许去,蓦见安石入朝,疾言遽色,奏请立黜纯仁。
神宗道:“纯仁无罪,就使外调,亦当给一善地,可令出知河中府便了。”
安石不便再言,只得悻悻而退。
范纯仁即仲淹第二子,兄纯佑,曾随父镇陕,与将士杂处,评价人才,无不具当。
仲淹得任人无失,以此立功,及仲淹罢职,他奉侍左右,未尝少离。
未几,废疾去世,弟纯礼、纯粹,依次出仕,后文慢表。
惟纯仁以父荫得官,历任县令判官,所向皆治。
寻擢为侍御史,与议濮王典礼,复遭外谪。
见三十四回。
嗣又召还京师,命知谏院,至是又出守河中。
寻徙成都转运使,因新法不便,戒州县不得遽行。
安石恨他阻挠,诬以失察僚佐罪,左迁知和州,插此一段。
叙明纯仁历史,且回应三十二回中语。
这且按下再提。
且说王安石以两法既行,复议颁行青苗法。
吕惠卿极端怂恿,独苏辙立言未可,安石问为何因?辙答道:“出钱贷民,本欲救民,但钱入民手,不免妄用,满限多无力筹偿,有司饬吏追呼,鞭扑横施,是救民反至病民了。”
安石道:“君言诚有理,且从缓议。”
于是有好几旬不谈此法。
忽奉神宗诏命,令与司马光复议登州狱案。
安石遂邀光合议,两人各据一见,免不得又争执起来。
登州有一妇,许嫁未行,闻夫婿貌丑,心甚不平,竟暗挟利刃,潜往害夫。
适乃夫卧田舍间,便拔刀斫入,幸乃夫尚未睡着,慌忙起避,才得不死。
只因用手遮格,被断一指而去。
乃夫遂鸣官诉讼,知州许遵,拘妇到案,见该妇姿色颇佳,与乃夫确不相配,遂有意脱妇,令她一一承认,当为设法保全,该妇自然听命。
许遵即以自首减罪论,上达朝廷。
遵有意全妇,莫非想娶她作妾么?安石谓遵言可行。
光愤然道:“妇谋杀夫,尚可减罪么?”
安石道:“妇既自首,应从末减。”
光又道:“律文有言,因他罪致杀伤,他罪得首原,今该妇谋杀乃夫,本属一事,岂谋自谋,杀自一杀,可分作两事,得准首原么?”
明白了解。
安石道:“若自首不得减罪,岂非自背律文?”
无非好异,不顾纲常。
两人相持不下,当即共请神宗判断。
偏神宗左袒安石,竟准如安石议。
文彦博、富弼等,谏阻不从,且将谋杀已伤,按问自首一条,增入律中,得减罪二等,发交刑部,垂为国法。
侍御史兼判刑部官刘述,封还诏旨,驳奏不已。
安石大愤,请神宗黜退刘述。
述遂率侍御史刘琦、钱顗,共上疏论安石罪,略云:
安石执政以来,未逾数月,一操一管商权诈之术,与陈升之合谋,侵三司利权,开局设官,分行天下,惊骇物听。
近复因许遵妄议,定按问自首之法,安石任偏见而立新议,陛下不察而从之,遂害天下大公。
先朝所立制度,自宜世守勿失,乃妄事更张,废而不用,如此一奸一诈专权,岂宜处之庙堂,致乱国纪?愿早罢逐,以慰天下。
曾公亮畏避安石,一陰一自结援以固一宠一,赵 则括囊拱手,但务依违,皆宜斥免,臣等为国家安危计,故不惮刑威,冒渎天听,伏冀明断施行。
疏上,安石奏贬琦监处州盐酒务,顗监衢州盐税,并拘述狱中。
司马光等上疏力争,乃将述贬知江州。
琦、顗照安石议,贬谪浙东。
殿中侍御史孙昌龄,同判刑部丁讽,审刑院详议官王师元,皆坐述一党一忤安石,谪徙有差。
还有龙图阁学士祖无择,与安石意见不同,亦遭黜逐。
正是:
黜陟不妨由我主,纲常何必为人拘?
既而三司条例司官苏辙,亦被谪为河南府推官,欲知苏辙如何得罪,容至下回表明。
新法非必不可行,安石非必不能行新法,误在未审国情,独执己见,但知理财之末迹,而未知理财之本原耳。
当安石知鄞时,略行新法,邑人称便,即哓哓然曰:“我宰天下有余。”
不知四海非一邑之小,执政非长吏之任也。
天下方交相诟病,而安石愈觉自是,黜陟予夺,任所欲为。
至若登州妇人一案,较诸斗鹑少年,尤关风化,同僚谓不宜减罪,而彼必欲减免之,盖无非一矫情立异之见耳。
夫朝廷举措,关系天下安危,而顾可以矫情立异行之乎?我姑勿论安石之法,已先当诛安石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