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弈经
四. 阴弈卷
四. 陰弈卷
陽不取而后陰焉[1],运不及而后乱焉。
明争于理,暗斗于利。
无陰不擢[2],无心不至也。
人陰者固直[3],陰人者必和[4]。
贵损其德,善损其位也。
【注释】
[1]取:消除。
[2]擢[zhuó]:提拔。
[3]固:一定;必然。
直:不停止。
[4]和:响应。
引起回应。
【解读】
明争不能消除,而后采取暗斗。
时运不济,而后发生祸乱。
明争在于申辨是非,暗斗在于谋取大利。
不私下运作,就不能提升官职。
没有打算,就不会出现希望得到的结果。
如果有人背地捣鬼使陰招,必定不会停止。
用陰谋诡计算计别人,必定引起对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看重地位,就可能丧失道德。
当好人做善事,就会丧失自己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