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春正月癸未朔,暹番、没剌由、罗斛诸国各以方物来贡《清史稿》本纪第二十 成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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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第二十 成宗三

三年春正月癸未朔,暹番、没剌由、罗斛诸国各以方物来贡,赐暹番世子虎符。

丙戌,太一陰一犯太白。

己丑,中书省臣言:“天变屡见,大臣宜依故事引咎避位。”

帝曰:“此汉人所说耳,岂可一一听从耶?卿但择可者任之。”

庚寅,诏遣使问民疾苦。

除本年内郡包银、俸钞,免江南夏税十分之三,增给小吏俸米。

置各路惠民局,择良医主之。

封药木忽而为定远王,赐金印。

命中书省:自今后妃、诸王所需,非奉旨勿给;各位擅置官府,紊乱选法者,戒饬之。

辛卯,诏诸行省谨视各翼病军。

浙西肃政廉访使王遇犯赃罪,托权幸规免,命御史台鞫治之。

壬辰,安置高丽陪臣赵仁规于安西、崔冲绍于巩昌,并笞而遣之,以正其附王讠原擅命妄杀之罪,复以王昛为高丽王,遣工部尚书也先铁木而、翰林待制贾汝舟赍诏往谕之。

追收别铁木而、脱脱合兒鲁行军印。

中书省臣言:“比年公帑所费,动辄巨万,岁入之数,不支半岁,自余皆借及钞支。

臣恐理财失宜,钞法亦坏。”

帝嘉纳之。

仍令谕月赤察而等自今一切赐与皆勿奏。

癸巳,以江南军数多阙,官吏因而作一弊,诏禁饬之。

以答剌罕哈剌哈孙为中书左丞相。

丁酉,太一陰一犯西垣上将。

戊戌,太一陰一犯右执法。

辛丑,括诸路马,隶蒙古军籍者免之。

乙巳,太白经天。

二月癸丑朔,车驾幸柳林。

丁巳,完泽等奏铨定省部官,以次引见,帝皆允之,仍谕六部官曰:“汝等事多稽误,朕昔未知其人为谁。

今既阅视,且知姓名,其洗心涤虑,各钦乃职。

复蹈前失,罪不汝贷。”

罢四川、福建等处行中书省,陕西行御史台,江东、荆南、淮西三道宣慰司。

置四川、福建宣慰司都元帅府及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

广和林、甘州城。

诏缙山县民户为势家所蔽者,悉还县定籍。

壬戌,诏谕江浙、河南北两省军民。

乙巳,荧惑犯五诸侯。

壬申,加解州盐池神惠康王曰广济,资宝王曰永泽;泉州海神曰护国庇民明著天妃;浙西盐官州海神曰灵感弘祐公;吴大夫伍员曰忠孝威惠显圣王。

金齿国遣使来贡方物。

庚辰,车驾幸上都。

三月癸巳,缅国世子信合八的奉表来谢赐衣,遣还。

命妙慈弘济大师、江浙释教总统补陀僧一山赍诏使日本,诏曰:“有司奏陈:向者世祖皇帝尝遣补陀禅僧如智及王积翁等两奉玺书通好日本,咸以中途有阻而还。

爰自朕临御以来,绥怀诸国,薄海内外,一靡一有遐遗,日本之好,宜复通问。

今如智已老,补陀僧一山道行素高,可令往谕,附商舶以行,庶可必达。

朕特从其请,盖欲成先帝遗意耳。

至于惇好息民之事,王其审图之。”

甲午,命何荣祖等更定律令。

诏军官受赃罪,重者罢职,轻者降其散官,或决罚就职停俸,期年许令自效。

戊戌,荧惑犯舆鬼。

升御史台殿中司秩五品。

乙巳,行御史台劾平章教化受财三万余锭,教化复言平章的里不花领财赋时盗钞三十万锭,及行台中丞张闾受李元善钞百锭,敕俱勿问。

戊申,减江南诸道行台御史大夫一员,赐和林军钞十万锭。

夏四月辛亥朔,驸马蛮子台所部匮乏,以粮十三万石赈之。

己未,太一陰一犯上将。

丙寅,填星犯舆鬼,太一陰一犯心。

庚午,申严江浙、两淮私盐之禁,巡捕官验所获迁赏。

辛未,禁和林戍军窜名他籍。

自通州至两淮漕河,置巡防捕盗司凡十九所。

己卯,以礼部尚书月古不花为中书左丞。

赐和林军钞五十万锭、帛四十万匹、粮二万石,仍命和林宣慰司市马五千匹给之。

辽东开元、咸平蒙古、女直等人乏食,以粮二万五百石、布三千九百匹赈之。

五月壬午,罢江南诸路释教总统所。

丙申,太一陰一犯南斗。

海南速古台、速龙探、奔奚里诸番以虎象及桫罗木舟来贡。

己亥,太白犯毕。

庚子,免山东也速带而牧地岁输粟之半,禁阿而剌部毋于广平牧马。

庚子,复征东行中书省,以福建平海省平章政事阔里吉思为平章政事。

是月,鄂、岳、汉一陽一、兴国、常、澧、潭、衡、辰、沅、宝庆、常宁、桂一陽一、茶陵旱,免其酒课、夏税;江陵路旱、蝗,弛其湖泊之禁;仍并以粮赈之。

六月辛亥,兀鲁兀敦庆童擅杀所部军之逃亡者,命枢密院戒之。

癸丑,罢大名路所献黄河故道田输租。

戊午,申禁海商以人马兵仗往诸番贸易者。

以福建州县官类多色目、南人,命自今以汉人参用。

禁福建民冒称权豪佃户,规免门役。

庚申,太一陰一掩房。

丁卯,荧惑犯右执法。

壬申,岁星昼见。

赐和林戍军钞一百四十万锭,鹰师五十万一千余锭。

秋七月己卯朔,太白犯井。

庚辰,中书省臣言:“江南诸寺佃户五十余万,本皆编民,自杨总摄冒入寺籍,宜加厘正。”

从之。

丙申,扬州、淮安属县蝗,在地者为鹙啄食,飞者以翅击死,诏禁捕鹙。

丁未,太一陰一犯舆鬼。

八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丁巳,太一陰一犯箕。

戊辰,太白犯轩辕大星。

己巳,太一陰一犯五车星。

赐定远王药木忽而所部钞万五千锭。

是月,汴梁、大都、河间水,隆兴、平滦、大同、宣德等路雨雹。

九月癸未,圣诞节,驻跸古栅,受诸王百官贺。

庚寅,置河东山西铁冶提举司。

壬辰,流星色赤,尾长丈余,其光烛地,起自河鼓,没于牵牛之西,有声如雷。

癸巳,罢括宋手号军。

乙未,太一陰一犯昴距星。

丁酉,太白犯左执法。

己亥,车驾还大都。

扬州、淮安旱,免其田租。

冬十月戊申朔,有事于太庙。

壬子,册伯岳吾氏为皇后。

甲寅,复立海北海南道肃政廉访司。

山东转运使阿里沙等增课钞四万一千八百锭,赐锦衣人一袭。

丙子,太一陰一犯房。

赐秃忽鲁不花等所部户钞三万七千余锭,橐驼户十万二千余锭。

以淮安、江陵、沔一陽一、扬、庐、随、黄旱,汴梁、归德水,陇、陕蝗,并免其田租。

十一月庚辰,置浙西平江湖渠闸堰凡七十八所。

禁和林酿酒。

乙酉,太白犯房。

戊子,释囚二十人。

丁酉,浚太湖及淀山湖。

己亥,赐隆埃宫牧驼者钞十万二千锭,诸王合带部十万锭,云南王也先铁木而及所部三万八千锭,和林戍军一百四十万余锭、币帛二万九千匹。

杭州火,江陵路蝗,并发粟赈之。

十二月己酉,徙镇巢万户府戍沅、靖,毗一陽一万户府戍辰州,均州万户府戍常德、澧州。

赐诸王岳忽难银印。

丙寅,诏各省戍军轮次放还二年供役。

升宣徽院为从一品。

癸酉,诏中书省货财出纳,自今无券记者勿与。

以守司徒、集贤院使、领太史院事阿鲁浑撒里为平章政事。

赐诸王六十、脱脱等钞一万三千余锭,四怯薛卫士五万二千余锭,千户撒而兀鲁所部四万锭。

淮安、扬州饥,甘肃亦集乃路屯田旱,并赈以粮。

四年春正月丙申,申严京师恶少不法之禁,犯者黥剌,杖七十,拘役。

辛丑,诏蒙古都元帅也速答而非奉旨勿擅决重刑。

命和林戍军借斡脱钱者,止偿其本。

癸卯,复淮东漕渠。

赐诸王塔失铁木而金印。

赐翰林承旨僧家钞五百锭,以养其母。

赐诸王木忽难所部一万二千余锭,八鲁剌思等部六万锭。

二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乙卯,遣使祠东岳。

丙辰,皇太后崩,明日祔葬先陵。

戊午,太一陰一犯轩辕。

壬戌,帝谕何荣祖曰:“律令良法也,宜早定之。”

荣祖对曰:“臣所择者三百八十条,一条有该三四事者。”

帝曰:“古今异宜,不必相沿,但取宜于今者。”

甲戌,发粟十万石赈湖北饥民,仍弛山泽之禁。

罢称海屯田,改置于呵札之地,以农具、种实给之。

乙亥,车驾幸上都。

置西京太和岭屯田。

立乌撒、乌蒙等郡县,并会理泗川西州为二,置维摩州。

丙子,命李庭训练各卫军士。

赐晋王所部钞四万锭。

三月乙未,宁国、太平两路旱,以粮二万石赈之。

夏四月丙午朔,诏云南行省厘革积弊。

壬子,高邮府宝应县民孙奕妻硃一产三男,蠲复三年。

丙辰,置五条河屯田。

丁巳,免今年上都、隆兴丝银,大都差税地租。

赐诸王也灭干鋈金印。

缅国遣使进白象。

戊午,参政张颐孙及其弟珪等伏诛于龙兴市。

颐孙初为新淦富人胡制机养子,后制机自生子而死,颐孙利其赀,与珪谋杀之,赂郡县吏获免。

其仆胡忠诉主之冤于官,乃诛之,其赀悉还胡氏。

以中书省断事官不兰奚为平章政事。

赐皇侄海山所统诸王戍军马二万二千九百余匹。

五月癸未,左丞相答剌罕遣使来言:“横费不节,府库渐虚。”

诏自今诸位下事关钱谷者,毋辄入闻。

帝谕集贤大学士阿鲁浑撒里等曰:“集贤、翰林乃养老之地,自今诸老满秩者升之,勿令辄去,或有去者,罪将及汝。

其谕中书知之。”

增云南至缅国十五驿,驿给圆符四、驿券十二。

甲午,太一陰一犯垒壁阵。

辛丑,太白犯舆鬼,太一陰一犯昴。

复延庆司。

赐诸王也只里部钞二万锭,八怜脱列思所隶户六万五千余锭。

是月,同州、平滦、隆兴雹,扬州、南一陽一、顺德、东昌、归德、济宁、徐、濠、芍陂旱、蝗,真定、保定、大都通、蓟二州水。

六月己酉,诏立缅国王子窟麻剌哥撒八为缅国王,赐以银印及金银器皿衣服等物。

丙辰,以太傅月赤察而为太师,完泽为太傅,皆赐之印。

丁巳,太白犯填星。

御史中丞不忽木卒,贫无以葬,赐钞五百锭。

甲子,置耽罗总管府。

诏各省自今非奉命毋擅役军。

以和林都元帅府兼行宣慰司事。

吊吉而、瓜哇、暹国、蘸八等国二十二人来朝,赐衣遣之。

秋七月甲戌朔,右丞相完泽请上徽仁裕圣皇后谥宝册。

乙酉,缅国阿散哥也弟者苏等九十一人各奉方物来朝,诏命余人留安庆,遣者苏来上都。

辛卯,荧惑犯井。

加一乳一母冀国夫人韩氏为燕冀国顺育夫人,石抹氏为冀国夫人。

杭州路贫民乏食,以粮万石减其直粜之。

八月癸卯朔,更定廕叙格,正一品子为正五,从五品子为从九,中间正从以是为差,蒙古、色目人特优一级。

置广东盐课提举司。

癸丑,太一陰一犯井。

庚申,缅国阿散吉牙等昆弟赴阙,自言杀主之罪;罢征缅兵。

甲子,辰星犯灵台上星。

大名之白马县旱。

闰八月庚辰,荧惑犯舆鬼。

庚子,车驾还大都。

以中书右丞贺仁杰为平章政事。

赐晋王所部粮七万石。

九月戊午,太白犯斗。

壬戌,太一陰一犯舆鬼。

曹州探马赤军与民讼地百二十顷,诏别以邻近官田如数给之。

广东英德州达鲁花赤脱欢察而招降群盗二千余户,升英德州为路,立三县,以脱欢察而为达鲁花赤兼万户以镇之。

甲子,太白犯斗。

改中御府为中政院。

赐诸王出伯所部钞万五千四百余锭。

建康、常州、江陵饥民八十四万九千六十余人,给粮二十二万九千三百九十余石。

冬十月癸酉朔,有事于太庙。

十一月壬寅朔,诏颁宽令,免上都、大都、隆兴大德五年丝银、税粮,附近秣养马驼之郡免税粮十分之三,其余免十分之一;徒罪各减一半,杖罪以下释之;江北荒田许人耕种者,元拟第三年收税,今并展限一年,著为定例。

并辽一陽一省所辖狗站、牛站为一,仍给钞以赒其乏。

命省、台差官同昔宝赤鞫和林运粮稽迟未至者。

真定路平棘县旱。

十二月癸酉,御史台臣言:“所纠官吏与有司同审,所以事沮难行,乞依旧制。

中书凡有改作,辄令监察御史同往,非宜,自今非奉旨勿遣。”

皆从之。

庚寅,荧惑犯轩辕。

癸巳,太一陰一犯房距星。

晋州达鲁花赤捏古伯绐称母丧,归迎其妻。

事闻,诏以其斁伤彝伦,罢职不叙。

遣刘深、合剌带、郑祐将兵二万人征八百媳妇,仍敕云南省每军十人给马五匹,不足则补之以牛。

赐诸王忻都部钞五万锭,兀鲁思不花等四部二十一万九千余锭,西都守城军二万八千余锭。

赈建康、平江、浙东等处饥民粮二十二万九千三百余石。

五年春正月己酉,太一陰一犯五车。

庚戌,给征八百媳妇军钞,总计九万二千余锭。

壬子,太一陰一犯舆鬼积一尸一气。

奉安昭睿顺圣皇后御容于护国仁王寺。

罢檀、景两州采金铁冶提举司,以其事入都提举司。

御史台臣言:“官吏犯赃及盗官钱,事觉避罪逃匿者,宜同狱成。

虽经原免,亦加降黜,庶一奸一伪可革。”

从之。

丙寅,以两淮盐法涩滞,命转运司官两员分司上江以整治之,仍颁印及驿券。

辛酉,太一陰一犯心。

二月己卯,太一陰一犯舆鬼。

以刘深、合剌带并为中书右丞,郑祐为参知政事,皆佩虎符。

分云南诸路行中书省事,仍置理问官二员,郎中、员外郎、都事各一员,给圆符四、驿券二十。

罢福建织绣提举司。

增河间转运司盐为二十八万引,罢其所属清、沧、深三盐司。

丁亥,立征八百媳妇万户府二,设万户四员,发四川、云南囚徒从军。

乙未,诏廉访司官非亲丧迁葬及以病傍告者,不得离职;或以地远职卑受任不赴者,台宪勿复用。

丙申,给脱脱等部马万匹。

丁酉,车驾幸上都。

诏饬云南行中书省减内外诸司官千五百一十四员,增江浙戍兵。

戊戌,赐昭应宫、兴教寺地各百顷,兴教仍赐钞万五千锭;上都乾元寺地九十顷,钞皆如兴教之数;万安寺地六百顷,钞万锭;南寺地百二十顷,钞如万安之数。

己亥,凡军士杀人一奸一盗者,令军民官同鞫。

永宁路总管雄挫来朝,献马三十余匹,赐币帛有差。

三月甲辰,收故军官金银符。

戊申,太一陰一犯御女。

己酉,罢陕西路拘榷课税所。

壬子,赐诸王也孙等钞一万八千五百锭。

戊午,马来忽等海岛遣使来朝,赐金素币有差。

给和林贫乏军钞二十万锭,诸王药木忽而所部万五千九百余锭。

丁卯,荧惑犯填星。

己巳,荧惑、填星相合。

诏戒饬中外官吏。

命辽一陽一行省平章沙蓝将万人驻夏山后,人备马二匹,官给其直。

夏四月壬申,太一陰一犯东井。

癸酉,遣秃剌铁木而等犒和林军。

壬午,以晋王甘麻剌所部贫乏,赐钞四十万锭。

调云南军征八百媳妇。

癸巳,禁和林酿酒,其诸王、驸马许自酿饮,不得沽卖。

是月,大都、彰德、广平、真定、顺德、大名、濮州虫食桑。

五月,商州陨霜杀麦。

河南妖贼丑斯等伏诛。

己酉,给月里可里军驻夏山后者市马钞八万八千七百余锭。

辛亥,遣怯列亦带脱脱帅师征四川。

癸丑,太一陰一犯南斗。

乙卯,荧惑犯右执法。

丙辰,曲靖等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忽林失来朝。

壬戌,云南土官宋隆济叛。

时刘深将兵由顺元入云南,云南右丞月忽难调民供馈,隆济因绐其众曰:“官军征发汝等,将尽剪发黥面为兵,身死行阵,妻子为虏。”

众惑其言,遂叛。

丙寅,诏云南行省自愿征八百媳妇者二千人,人给贝子六十索。

丁卯,太白犯井。

六月乙亥,平江等十有四路大水,以粮二十万石随各处时直赈粜。

开中庆路昆一陽一州海口。

甲申,岁星犯司怪。

丙戌,宋隆济率猫、狫、紫江诸蛮四千人攻杨黄寨,杀掠甚众。

己丑,缅王遣使献驯象九。

壬辰,宋隆济攻贵州,知州张怀德战死。

梁王遣云南行省平章幢兀兒、参政不兰奚将兵御之,杀贼酋撒月,斩首五百级。

癸巳,太白犯舆鬼,岁星犯井。

甲午,太白犯舆鬼。

赐诸王念不烈妃札忽而真所部钞二十万锭。

是月,汴梁、南一陽一、卫辉、大名、濮州旱,大都路水,顺德、怀孟蝗。

秋七月戊戌朔,昼晦,暴风起东北,雨雹兼发,江湖泛溢,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民被灾死者不可胜计,以米八万七千余石赈之。

己亥,增阶、沙二州戍军。

庚子,籍安西王所侵占田、站等四百余户为民,赐宁远王阔阔出所部钞二万三千余锭。

乙巳,辽一陽一省大宁路水,以粮千石赈之。

丙午,岁星犯井。

丁未,命御史大夫秃忽赤整饬台事。

诏军官受赃者与民官同例,量罪大小殿黜。

命监察御史审覆札鲁忽赤罪囚,检照蒙古翰林院案牍。

戊申,立耽罗军民万户府。

诸王也灭干薨,以其子八八剌嗣。

己酉,诏诸司严禁盗贼。

辛亥,太一陰一犯垒壁阵。

赐诸王出伯等部钞六万锭,又给市马直三十八万四千锭。

癸丑,诏禁畏吾兒僧、一陰陽一、巫觋、道人、咒师,自今有大祠祷必请而行,违者罪之。

浙西积雨泛溢,大伤民田,诏役民夫二千人疏导河道,俾复其故。

命云南省分蒙古射士征八百媳妇。

庚申,辰星犯太白。

癸亥,合丹之孙脱欢自北境来归,其父母妻子皆遭杀虏,赐钞一千四百锭。

给诸王妃札忽而真及诸王出伯军钞四十万锭。

中书省臣言:“旧制京师州县捕盗,止从兵马司,有司不与,遂致淹滞。

自今轻罪乞令有司决遣,重者从宗正府听断,庶不留狱,且民不冤。”

从之。

以暗伯、阿忽台并知枢密院事。

禁富豪之家役军。

诏封赠非中书省无辄奏请。

称海至北境十二站大雪,马牛多死,赐钞一万一千余锭。

命御史台检照宣政院并僧司案牍。

升太医院为二品,以平章政事、大都护、提点太医事脱因纳为太医院使。

赐上都诸匠等钞二十一万七千四百锭。

大都、保定、河间、济宁、大名水,广平、真定蝗。

八月戊辰,给军人羊马价及定远王所部钞十四万三千锭。

己巳,平滦路霖雨,滦、漆、淝、汝河溢,民死者众,免其今年田租,仍赈粟三万石。

庚午,秃剌铁木而等自和林犒军还,言:“和林屯田宜令军官广其垦辟,量给农具,仓官宜任选人,可革侵盗之弊。”

从之。

甲戌,遣薛超兀而等将兵征金齿诸国,时征缅师还,为金齿所遮,士多战死。

又接连八百媳妇诸蛮,相效不输税赋,贼杀官吏,故皆征之。

庚辰,诏:“遣官分道赈恤。

凡狱囚禁系累年,疑不能决者,令廉访司具其疑状,申呈省、台详谳,仍为定例。

各路被灾重者,免其差税一年,贫乏之家,计口赈恤,尤甚者优给之。

小吏犯赃者,并罢不叙。”

征缅万户曳剌福山等进驯象六。

壬辰,太一陰一犯轩辕御女。

乙未,填星犯太微上将。

顺德路水,免其田租。

九月癸丑,放称海守仓库军还,令以次更代。

丙辰,江陵、常德、澧州皆旱,并免其门摊、酒醋课。

乙酉,自八月庚辰彗出井,历紫微垣至天市垣,凡四十六日而灭。

冬十月丙寅朔,以畿内岁饥,增明年海运粮为百二十万石。

己巳,缅王遣使入贡。

戊寅,云南武定路土官群则献方物。

癸未,太一陰一犯东井。

壬午,车驾还大都。

丙戌,以岁饥禁酿酒,弛山泽之禁,听民捕猎。

湖广行省臣言:“海南海北道宣慰司都元帅府,不与军务,遇有盗窃,惟行文移,比回,已不及事,今乞以其长二人领军务。

又镇守官慢功当罚者,已有定例;获功当赏者,乞或加散官,或授金、银符。”

皆从之。

拨南一陽一府屯田地给新籍畏吾而户,俾耕以自赡,仍给粮三月。

丁亥,诏:“军官既受命而不时赴者、病笔不行者、被差事毕不即还者,准民官例,违限六月,选人代之,被代者期年始叙。”

改鄂州路为武昌路。

遣使就调云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官,谕百司凡事关中书省者,毋得辄奏。

权豪势要之家佃户贷粮者,听于来岁秋成还之。

癸巳,分碉门、黎、雅军戍蛮夷,命陕西屯田万户也不干等将之。

辛卯,夜有流星大如杯,光烛地,自北起近东分为二星,没于危宿。

十一月己亥,岁星犯东井,诏谕中书,近因禁酒,闻年老需酒之人有预市而储之者,其无酿具者勿问。

罢湖南转运司弘州种田提举司,以其事入有司。

降容、象、横、宾路为州,平滦金丹提举司为管勾,升昭州为平乐府,省泌县入唐州。

丁未,遣刘国杰及也先忽都鲁将兵万人,八剌及阿塔赤将兵五千人,征宋隆济。

减直粜米,赈京师贫民,设肆三十六所,其老幼单弱不能自存者,廪给五月。

选六卫扈从汉军习武事,仍禁万户以下毋令私代,犯者断罪有差。

戊申,太一陰一犯昴。

徭人蓝赖率丹一陽一三十六洞来降,以赖等为融州怀远县簿、尉。

立长信寺,秩三品。

十二月甲戌,岁星犯司怪。

给安西王所部军士食,令各还其家,候春调遣。

辛卯,太一陰一犯南斗。

征东行省平章阔里吉思以不能和辑高丽罢。

定强窃盗条格,凡盗人孳畜者,取一偿九,然后杖之。

是岁,汴梁、归德、南一陽一、邓州、唐州、陈州、和州、襄一陽一、汝宁、高邮、扬州、常州蝗,峡州、随州、安陵、荆门、泰州、光州、扬州、滁州、高邮、安丰霖,汴梁之封丘、一陽一武、兰一陽一、中牟、延津,河南渑池,蕲州之蕲春、广济、蕲水旱,大名、宣德、奉圣、归德、宁海、济宁、般一陽一、登州、莱州、益都、潍州、博兴、东平、济南、滨州、保定、河间、真定、大宁水。

是岁,断大辟六十一人。

六年春正月癸卯,诏千户、百户等自军逃归,先事而逃者罪死,败而后逃者,杖而罢之,没入其男一女。

乙巳,中书省臣言:“广东宣慰副使脱欢察而收捕盗贼,屡有劳绩,近廉访司劾其私置兵仗、擅杀土寇等事,遣官鞫问,实无私罪,乞加奖谕。”

命赐衣二袭。

晋王甘麻剌薨,命封其王印及内史府印。

丙午,京畿二十一站阙食,命赐钞万二千七百余锭。

陕西旱,禁民酿酒。

以云南站户贫乏,增马及钞以优恤之。

中书省臣以硃清、张瑄屡致人言,乞罢其职,徙其诸子官江南者于京。

丁未,命江浙平章阿里专领其省财赋。

庚戌,诏官吏犯罪已经赦宥者,仍从核问。

海道漕运船,令探马赤军与江南水手相参教习,以防海寇。

江南僧石祖进告硃清、张瑄不法十事,命御史台诘问之。

帝语台臣曰:“朕闻江南富户侵占民田,以致贫者流离转徙,卿等尝闻之否?”

台臣言曰:“富民多乞护持玺书,依倚以欺贫民,官府不能诘治,宜悉追收为便。”

命即行之,毋越三日。

诏自今僧官、僧人犯罪,御史台与内外宣政院同鞫,宣政院官徇情不公者,听御史台治之。

增诸王塔赤铁木而岁赐银二百五十两、杂币百匹。

乙卯,筑浑河堤长八十里,仍禁豪家毋侵旧河,令屯田军及民耕种。

增刘国杰等军,仍令屯戍险隘,俟秋进师。

命札忽而带、阿里等整治江南影占税民地土者。

中书省臣言:“御史台、廉访司,体察、体覆,前后不同。

初立台时,止从体察,后立按察司,事无大小,一皆体覆。

由是宪司之事,积不能行。

请自今除水旱灾伤体覆,余依旧例体察为宜。”

从之。

以大都、平滦等路去年被水,其军应赴上都驻夏者,免其调遣一年。

诏军官除边远出征,其余遇祖父母、父母丧,依民官例,立限奔赴。

禁畜养鹰、犬、马、驼等人扰民。

乙未,以诸王真童诬告济南王,谪置刘国杰军中自效。

壬戌,镇星犯太微垣上将。

二月庚午,太一陰一犯昴。

谪诸王孛罗于四川八剌军中自效。

癸酉,增诸王出伯军三千人,人备马二匹,官给其直。

丙戌,遣陕西省平章也速带而、参政汪惟勤将川陕军,湖广平章刘国杰将湖广军,征亦乞不薛,一切军务,并听也速带而、刘国杰节制。

罢征八百媳妇右丞刘深等官,收其符印、驿券。

以京师民乏食,命省、台委官计口验实,以钞十一万七千一百余锭赈之。

癸巳,帝有疾,释京师重囚三十八人。

三月丁酉,以旱、溢为灾,诏赦天下。

大都、平滦被灾尤甚,免其差税三年,其余灾伤之地,已经赈恤者免一年。

今年内郡包银、俸钞,江淮已南夏税,诸路乡村人户散办门摊课程,并蠲免之。

壬寅,太一陰一犯舆鬼。

命僧设水陆大会七昼夜。

癸卯,岁星犯井。

甲寅,太一陰一犯钩钤。

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于南郊,遣中书左丞相答剌罕哈剌哈孙摄事。

夏四月乙丑朔,太白犯东井。

丁卯,诏曲赦云南诸部蛮夷;发通州仓粟三百石赈贫民;释轻重囚三十八人,人给钞五锭。

乙亥,浚永清县南河。

戊寅,太一陰一犯心。

庚辰,上都大水民饥,减价粜粮万石赈之。

戊子,修卢沟上流石径山河堤。

释重囚。

车驾幸上都。

庚寅,太白犯舆鬼。

真定、大名、河间等路蝗。

五月乙巳,给贫乏汉军地,及五丁者一顷,四丁者二顷,三丁者三顷,其孤寡者存恤六年,逃散者招谕复业。

戊申,太庙寝殿灾。

癸丑,谪和林溃军征云南,其战伤而归及尝奉晋王令旨、诸王药木忽而免者,不遣。

丁巳,福州路饥,赈以粮一万四千七百石。

济南路大水,扬州、淮安路蝗,归德、徐州、邳州水。

六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太史院失于推策,诏中书议罪以闻。

填星犯太微西垣上将。

甲子,建文宣王庙于京师。

辛未,享于太庙。

乙亥,太一陰一犯斗。

安南国以驯象二及硃砂来献。

甲申,赐诸王合答孙、脱欢、脱列铁木而、伯牙伦、完者所部钞四万五千八百余锭。

湖州、嘉兴、杭州、广德、饶州、太平、婺州、庆元、绍兴、宁国等路饥,赈粮二十五万一千余石。

大同路、宁海州亦饥,以粮一万六千石赈之。

广平路大水。

秋七月癸巳朔,荧惑、镇星、辰星聚井。

庚子,太一陰一犯心。

己酉,亦乞不薛土官三人弃家来归,赐金银符、衣服。

戊午,太一陰一犯荧惑。

辛酉,赐诸王八八剌、脱脱灰、也只里、也灭干等钞四万三千九百余锭。

以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忽都不丁为中书右丞。

建康民饥,以米二万石赈之。

大都诸县及镇江、安丰、濠州蝗,顺德水。

八月甲子,诏御史台凡有司婚姻、土田文案,遇赦依例检覆。

乙丑,荧惑犯岁星。

己巳,荧惑犯舆鬼。

辛巳,太一陰一犯昴。

壬午,太白犯轩辕。

九月乙未,遣阿牙赤、撒罕秃会计称海屯田岁入之数,仍自今令宣慰司官与阿剌台共掌之。

甲午,赐诸王兀鲁思不花所部钞六万锭。

丙午,荧惑犯轩辕。

丁未,中书省臣言:“罗里等扰民,宜依例决遣置屯田所。”

从之。

赐诸王八撒而等钞八万六千三百余锭。

己酉,龙兴民讹言括童一男一女,至有杀其子者,命诛其为首者三人。

癸丑,太一陰一犯舆鬼。

丁巳,太白犯右执法。

赐诸王捏苦迭而等钞五千八百四十锭。

冬十月甲子,改浙东宣慰司为宣慰司都元帅府,徙治庆元,镇遏海道。

置大同路黄花岭屯田。

罢军储所,立屯储军民总管万户府,设官六员,仍以军储所宣慰使法忽鲁丁掌之。

南人林都邻告浙西廉访使张珪收藏禁书及推算帝五行,江浙运使合只亦言珪沮挠盐法,命省、台官同鞫之。

丙子,车驾还大都。

壬午,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

济南滨、棣、泰安、高唐州霖雨,米价腾涌,民多流移,发粟赈之,并给钞三万锭。

十一月辛卯,填星犯左执法。

甲午,刘国杰裨将宋光率兵大败蛇节,赐衣二袭,仍授以金符。

乙未,辰星犯房。

癸卯,太一陰一犯昴。

己酉,太一陰一犯轩辕。

庚戌,禁和林军酿酒,惟安西王阿难答、诸王忽剌出、脱脱、八不沙、也只里、驸马蛮子台、弘吉列带、燕里干许酿。

辛亥,以同知枢密院事合答知枢密院事。

诏江南寺观凡续置民田及民以施入为名者,并输租充役。

戊午,籍河西宁夏善射军隶亲王阿木哥,甘州军隶诸王出伯。

己未,诏诸驿使辄枉道者罪之。

十二月庚申朔,荧惑犯填星。

辛酉,御史台臣言:“自大德元年以来,数有星变及风水之灾,民间乏食。

陛下敬天一爱一民之心,无所不尽,理宜转灾为福;而今春霜杀麦,秋雨伤稼,五月太庙灾,尤古今重事。

臣等思之,得非荷陛下重任者不能奉行圣意,以致如此。

若不更新,后难为力。

乞令中书省与老臣识达治体者共图之。”

复请禁诸路酿酒,减免差税,赈济饥民。

帝皆嘉纳,命中书郎议行之。

云南地震。

戊辰,又震。

甲子,衡州袁舜一等诱集二千余人侵掠郴州,湖南宣慰司发兵讨之,获舜一及其余一党一,命诛其首谋者三人,余者配洪泽、芍陂屯田,其胁从者招谕复业。

乙丑,岁星犯舆鬼。

乙亥,太一陰一犯舆鬼。

丙子,刘国杰、也先忽都鲁来献蛇节、罗鬼等捷。

庚辰,荧惑犯太微东垣上相。

命中书省包定略卖良人罪例。

癸未,太一陰一犯房。

保定等路饥,以钞万锭赈之。

是岁,断大辟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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