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列传列女第八十 崔览妻封氏 封卓妻刘氏 魏溥妻房氏 胡长命妻
平原女子孙氏房一爱一亲妻崔氏 泾州贞女兕先氏 姚氏妇杨氏 张洪初妻刘氏 董景起妻张氏
一陽一尼妻高氏 史映周妻耿氏 任城国太妃孟氏 苟金龙妻刘氏 卢元礼妻李氏河东孝女姚氏 刁思遵妻鲁氏
夫妇人之事,存于织纴组紃、酒浆醯醢而已。
至如嫫训轩宫,娥成舜业,涂山三母,克昌二邦,殆非匹妇之谓也。
若乃明识列一操一,文辩兼该,声自闺庭,号显列国,子政集之于前,元凯编之于后,随时缀录,代不乏人。
今书魏世可知者为《列女传》。
中书侍郎清河崔览妻封氏,勃海人,散骑常侍恺女也。
有才识,聪辩强记,多所究知,于时妇人莫能及。
李敷、公孙文叔虽已贵重,近世故事有所不达,皆就而谘请焉。
勃海封卓妻,彭城刘氏女也。
成婚一夕,卓官于京师,后以事伏法。
刘氏在家,忽然梦想,知卓已死,哀泣不辍。
诸嫂喻之不止,经旬,凶问果至,遂愤叹而死。
时人比之秦嘉妻。
中书令高允念其义高而名不著,为之诗曰:“两仪正位,人伦肇甄。
爰制夫妇,统业承先。
虽曰异族,气犹自然。
生则同室,终契黄泉。
其一封生令达,卓为时彦。
内协黄中,外兼三变。
谁能作配,克应其选。
实有华宗,挺生淑媛。
其二京野势殊,山川乖互。
乃奉王命,载驰在路。
公务既弘,私义获著。
因媒致币,遘止一暮。
其三率我初冠,眷彼弱笄。
形由礼比,情以趣谐。
忻愿难常,影迹易乖。
悠悠言迈,戚戚长怀。
其四时值险屯,横离尘网。
伏锧就刑,身分土壤。
千里虽遐,应如影响。
良嫔洞感,发于梦想。
其五仰惟亲命,俯寻嘉好,谁谓会浅,义深情到。
毕志守穷,誓不二醮。
何以验之?殒身是效。
其六人之处世,孰不厚生。
必存于义,所重则轻。
结忿钟心,甘就幽冥。
永捐堂宇,长辞母兄。
其七茫茫中野,翳翳孤丘。
葛{藟糸}冥蒙,荆棘四周。
理苟不昧,神必俱游。
异哉贞妇,旷世一靡一畴。
其八”
钜鹿魏溥妻,常山房氏女也。
父堪,慕容垂贵乡太守。
房氏婉顺高明,幼有烈一操一。
年十六而溥遇病且卒,顾谓之曰:“人生如白驹过隙,死不足恨,但夙心往志。
不闻于没世矣。
良痛母老家贫,供奉无寄;赤子矇眇,血祀孤危。
所以抱怨于黄墟耳。”
房垂泣而对曰:“幸承先人余训,出事君子,义在自毕。
有志不从,命也。
夫人在堂,稚子襁褓,顾当以身少,相感长往之恨。”
俄而溥卒。
及大敛,房氏一操一刀割左耳,投之棺中,仍曰:“鬼神有知,相期泉壤。”
流血滂然,助丧者咸皆哀惧。
姑刘氏辍哭而谓曰:“新子何至于此!”房对曰:“新妇少年不幸,实虑父母未量至情,觊持此自誓耳。”
闻知者莫不感怆。
于时子缉生未十旬,鞠育于后房之内,未曾出门。
遂终身不听丝竹,不预座席。
缉年十二,房父母仍存,于是归宁。
父兄尚有异议,缉窃闻之,以启母。
房命驾绐云他行,因而遂归,其家弗知之也。
行数十里方觉。
兄弟来追,房哀叹而不反。
其执意如此。
,训导一子,有母仪法度。
缉所交游有名胜者,则身具酒饭;有不及己者,辄屏卧不餐,须其悔谢乃食。
善诱严训,类皆如是。
年六十五而终。
缉事在《序传》。
缉子悦为济一陰一太守,吏民立碑颂德。
金紫光禄大夫高闾为其文,序云:“祖母房年在弱笄,艰贞守志,秉恭妻之一操一,著自毁之诚。”
又颂曰:“爰及处士,遘疾夙凋。
伉俪秉志,识茂行高。
残形显一操一,誓敦久要。
诞兹令胤,幽咸乃昭。”
溥未仕而卒,故云处士焉。
乐部郎胡长命妻张氏,事故王氏甚谨。
太安中,京师禁酒,张以姑老且患,私为醖之,为有司所纠。
王氏诣曹自告曰:“老病须酒,在家私酿,王所为也。”
张氏曰:“姑老抱患,张主家事,姑不知酿,其罪在张。”
主司疑其罪,不知所处。
平原王陆丽以状奏,高宗义而赦之。
平原鄃县女子孙氏男玉者,夫为灵县民所杀。
追执仇人,男玉欲自一杀之,其弟止而不听。
男玉曰:“女人出适,以夫为天,当亲自复雪,云何假人之手!”遂以杖殴杀之。
有司处死以闻。
显祖诏曰:“男玉重节轻身,以义犯法,缘清定罪,理在可原,其特恕之。”
清河房一爱一亲妻崔氏者,同郡崔元孙之女。
一性一严明高尚,历览书传,多所闻知。
子景伯、景光,崔氏亲授经义,学行修明,并为当世名士。
景伯为清河太守,每有疑狱,常先请焉。
贝丘民列子不孝,吏欲案之。
景伯为之悲伤,入白其母。
母曰:“吾闻闻不如见,山民未见礼教,何足责哉?但呼其母来,吾与之同一居。
其子置汝左右,令其见汝事吾,或应自改。”
景伯遂召其母,崔氏处之于榻,与之共食。
景伯之温清,其子侍立堂下。
未及旬日,悔过求还。
崔氏曰:“此虽颜惭,未知心愧,且可置之。”
凡经二十余日,其子叩头流血,其母涕泣乞还,然后听之,终以孝闻。
其识度厉物如此,竟以寿终。
泾州贞女兕先氏,许嫁彭老生为妻,娉币既毕,未及成礼。
兕先率行贞淑,居贫常自春汲,以养父母。
老生辄往一逼一之,女曰:“与君礼命虽毕,二门多故,未及相见。
何由不禀父母,擅见陵辱!若苟行非礼,正可身死耳。”
遂不肯从。
老生怒而刺杀之,取其衣服。
女尚能言,临死谓老生曰:“生身何罪,与君相遇。
我所以执节自固者,宁更有所邀?正欲奉给君耳。
今反为君所杀,若魂灵有知,自当相报。”
言终而绝。
老生持女珠璎至其叔宅,以告叔。
督曰:“此是汝妇,奈何杀之,天不祐汝!”遂执送官。
太和七年,有司劾以死罪。
诏曰:“老生不仁,侵陵贞淑,原其强一暴,便可戮之。
而女守礼履节,没身不改,虽处草莱,行合古迹,宜赐美名,以显风一操一。
其标墓旌善,号曰:‘贞女’。”
姚氏妇杨氏者,Yan人苻承祖姨也。
家贫无产业,及承祖为文明太后所一宠一贵,亲姻皆求利润,唯杨独不欲。
常谓其姊曰:“姊虽有一时之荣,不若妹有无忧之乐。”
姊每遗其衣服,多不受,强与之,则云:“我夫家世贫,好衣美服,则使人不安。”
与之奴婢,则云:“我家无食,不能供给。”
终不肯受。
常著破衣,自执劳事。
时受其衣服,多不著,密埋之,设有著者,污之而后服。
承祖每见其寒悴,深恨其母,谓不供给之。
乃启其母曰:“今承祖一身何所乏少,而使姨如是?”
母具以语之。
承祖乃遣人乘车往迎之,则厉志不起,遣人强舁于车上,则大哭,言:“尔欲杀我也!”由是苻家内外皆号为痴姨。
及承祖败,有司执其二姨至殿庭。
一姨致法,以姚氏妇衣掌弊陋,特免其罪。
其识机虽吕嬃亦不过也。
荥一陽一京县人张洪初妻刘氏,年十七,夫亡,遗腹生子,三岁又没。
其舅姑年老,朝夕奉养,率礼无违。
兄矜其少寡,欲夺而嫁之。
刘氏自誓弗许,以终其身。
陈留董景起妻张氏。
景起早亡,张时年十六,痛夫少丧,哀伤过礼。
形容毁顿,永不沐浴,蔬食长斋。
又无兒息,独守贞一操一,期以阖棺,乡曲高之,终见标异。
渔一陽一太守一陽一尼妻高氏,勃海人。
学识有文才,高祖敕令入侍后宫。
幽后表启,悉其辞也。
荥一陽一史映周妻同郡耿氏女,年十七,适于映周。
太和二十三年,映周卒。
耿氏恐父母夺其志,因葬映周,哀哭而殡。
见者莫不悲叹。
属大使观风,以状具上,诏标榜门闾。
任城国太妃孟氏,钜鹿人,尚书令、任城王澄之母。
澄为扬州之日,率众出讨。
于后贼帅姜庆真一陰一结逆一党一,袭陷罗城。
长史韦缵仓卒失图,计无所出。
孟乃勒兵登陴,先守要便。
激厉文武,安慰新旧,劝以赏罚,喻之逆顺,于是咸有奋志。
亲自巡守,不避矢石。
贼不能克,卒以全城。
澄以状表闻,属世宗崩,事寝。
灵太后后令曰:“鸿功盛美,实宜垂之永年。”
乃敕有司树碑旌美。
苟金龙妻刘氏,平原人也。
廷尉少卿刘叔宗之姊。
世宗时,金龙为梓潼太守,郡带关城戍主,萧衍遣众攻围,值金龙疾病,不堪部分,众甚危惧。
刘遂率厉城民,修理战具,一一夜悉成。
拒战百有余日,兵士死伤过半。
戍副高景一陰一图叛逆,刘斩之,及其一党一与数十人。
自余将士,分衣灭食,劳逸必同,莫不畏而怀之。
井在外城,寻为贼陷,城中绝水,渴死者多。
刘乃集诸长幼,喻以忠节,遂相率告诉于天,俱时号叫,俄而澍雨。
刘命出公私布绢及至衣服,县之城中,绞而取水,所有杂器悉储之。
于是人心益固。
会益州刺史傅竖眼将至,贼乃退散。
竖眼叹异,具状奏闻,世宗嘉之。
正光中,赏平昌县开国子,邑二百户,授子庆珍,又得二子出身。
庆珍卒,子纯陀袭。
齐受禅,爵例降。
庆珍弟孚,武定末,仪同开府司马。
贞孝女宗者,赵郡栢人,赵郡太守李叔胤之女,范一陽一卢元礼之妻。
一性一至孝,闻于州里。
父卒,号恸几绝者数四,赖母崔氏慰勉之,得全。
三年之中,形骸销瘠,非人扶不起,及归夫氏,与母分隔,便饮食日损,涕泣不绝,日就羸笃。
卢氏合家慰喻,不解,乃遣归宁。
还家乃复故,如此者八九焉。
后元礼卒,李追亡抚存,礼无违者,事姑以孝谨著。
母崔,以神龟元年终于洛一陽一,凶问初到,举声恸绝,一宿乃苏,水浆不入口者六日。
其姑虑其不济,亲送奔丧。
而气力危殆,自范一陽一向洛,八旬方达,攀衬号踊,遂卒。
有司以状闻。
诏曰:“孔子称毁不灭一性一,盖为其废养绝类也。
李既非嫡子,而孝不胜哀,虽乖俯就,而志厉义远,若不加旌异,则无以劝引浇浮。
可追号曰:‘贞孝女宗’,易其里为孝德里,标李卢二门,以惇风俗。”
河东姚氏女,字女胜,少丧父,无兄弟,母怜而守养。
年六七岁,便有孝一性一,人言其父者,闻辄垂泣。
邻伍异之。
正光中,母死,女胜年十五,哭泣不绝声,水浆不入口者数日,不胜哀,遂死。
太守崔游申请为营墓立碑,自为制文,表其门闾,比之曹娥,改其里曰上虞里。
墓在郡城东六里大道北,至今名为孝女冢。
荥一陽一刁思遵妻,鲁氏女也。
始笄,为思遵所娉,未逾月而思遵亡。
其家矜其少寡,许嫁已定,鲁闻之,以死自誓。
父母不达其志,遂经郡诉,称刁氏吝护寡女,不使归宁。
鲁乃与老姑徒步诣司徒府,自告情状。
普泰初,有司闻奏,废帝诏曰:“贞夫节妇,古今同尚,可令本司依式标榜。”
史臣曰。
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