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陰一陽一顺逆之说,《洛书》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滴天髓阐微》上篇第09章 干支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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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天髓阐微 - 上篇第09章 干支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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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第09章 干支总论

一陰一陽一顺逆之说,《洛书》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执一。

【原注】一陰一生一陽一死,一陽一顺一陰一逆,此理出于《洛书》。

五行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午,午为泄气之地,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为死哉?凡此皆详其干支轻重之机,母子相依之势,一陰一陽一消息之理,而论吉凶可也。

若专执生死败绝之说,推断多误矣。

【任氏曰】:

一陰一陽一顺逆之说,其理出《洛书》,流行之用,不过一陽一主聚,以进为退,一陰一主散,以退为进。

若论命理,则不专以顺逆为凭,须观日主之衰旺,察生时之浅深,究四柱之用神,以论吉凶,则了然矣。

至于长生沐浴等名,乃假借形容之辞也。

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之初生而沐浴以去垢也;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旺,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一盛之极,犹人之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有收藏,犹人之埋于土也;绝者,前之气绝而后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胎也;养者,如人之养母腹也,自是而复长生,循环无端矣。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

时说谓投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

古法只有四长生,从无子、午、卯、酉为一陰一长生之说。

水生木,申为天关,亥为天门,天一生水,即生生不息,故木皆生在亥。

木死午为火旺之地,木至午发泄已尽,故木皆死在午。

言木而余可类推矣。

夫五一陽一育于生方,盛于本方 ,弊于泄方,尽于克方,于理为顺;五一陰一生于泄方,死于生方,于理为背。

即曲为之说,而子午之地,终无产金产木之道;寅亥之地,终无灭火灭木之道。

古人取格,丁遇酉以财论,乙遇午、己遇酉、辛遇子、癸遇卯,以食神泄气论,俱不以生论。

乙遇亥、癸遇申以印论,倶不以死论。

即己遇寅岁之丙火,辛遇巳藏之戊土,亦以印论,不以死论。

由此观之,一陰一陽一同生同死可知也,若执定一陰一陽一顺逆,而以一陽一生一陰一死,一陰一生一陽一死论命,则大谬矣。

故《知命章》中“顺逆之机须理会”,正为此也。

丙子 己亥 乙亥 丙子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乙亥日元,生于亥月,喜其天干两透丙火,不失一陽一春之景。

寒木向一陽一,清而纯粹,惜乎火土无根,水木太重,读书未售;兼之中年一路水木,生扶太过,局中火土皆伤,以致财鲜聚而志未伸。

然喜无金,业必清高。

若以年时为乙木病位,月日为死地,岂不休囚已极,宜用生扶之运?今以亥子之水作生论,则不宜再见水木也。

戊午 乙卯 癸卯 癸亥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此春水一多木,过于泄气,五行无金,全赖亥时比劫帮身。

嫌其亥卯拱局,又透戊土,克泄并见,交戊午运不寿。

若据书云,癸水两坐长生,时逢旺地,何以不寿?又云“食神有寿妻多子,食神生旺胜财官”,此名利两全,多子有寿之格也。

总以一陰一陽一生死之说,不足凭也。

天地顺遂而一精一粹者昌,一陰一陽一乖悖而混乱者亡。

【原注】不论有根无根,俱要天覆地载。

【任氏曰】:

取用干支之法,干以载之支为切,支以覆之干为切。

如喜甲乙,而载以寅卯亥子,则生旺,载以申酉,则克败矣;忌丙丁,载以亥子则制伏,载以巳午寅卯,则肆逞矣。

如喜寅卯,而覆以甲乙壬癸则生旺,覆以庚辛,则克败矣;忌巳午,而覆以壬癸则制伏,覆以丙丁甲乙,是肆逞矣。

不特此也,干通根于支,支逢生扶,则干之根坚,支逢冲克,则干之根拔矣。

支受荫于干,干逢生扶,则支之荫盛;干逢克制,则支之荫衰矣。

凡命中四柱干支,则显然吉神而不为吉,确乎凶神而不为凶者,皆是故也,此无论天干一气,地支双清,总要天覆地载。

己亥 丁卯 庚申 庚辰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金虽生春令,支坐禄旺,时逢印比,足以用官。

地支载以卯木财星,又得亥水生扶有情,丁火之根愈固,所谓“天地顺遂而一精一粹者昌”也。

岁运逢壬癸亥子,干有己印卫官,支得卯财化伤,生平履险如夷,少年科甲,仕至封疆。

经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损伤”,信斯言也。

己酉 丁卯 庚辰 甲申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此亦以丁火官星为用,地支亦载以卯木财星,与前造大同小异。

只为卯酉逢冲,克败丁火之根,支中少水,财星有克无生。

虽时透甲木临于申支,谓地支不载,虽有若无。

故身出旧家,诗书不继,破耗刑伤;一交戌运,支类西方,贫乏不堪。

庚申 壬午 辛酉 癸巳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庚辛壬癸,金水双清,地支申酉巳午,煅炼有功,谓午火真神得用,理应名利双辉。

所惜者五行无木,金虽失令而一党一多,火虽当令而无辅;更嫌壬癸覆之,紧一贴庚辛之生,而申中又得长生,则壬水愈肆逞矣。

虽有巳火助午,无如巳酉拱金,则午火之势必孤。

所以申酉两运,破耗异常;丙戌运中,助起用神,大得际遇;一交亥运,壬水得禄,癸水临旺,火气克尽,家破一身亡。

庚申 壬午 辛酉 甲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亦用午中丁火之杀,壬水亦覆之于上,亦有庚金紧一贴之生。

所喜者午时一助,更妙天干覆以甲木,则火之荫盛。

且壬水见甲木而贪生,不来敌火,四柱有相生之谊,无争克之风,中乡榜,仕至观察。

与前造只换得先后一时,天渊之隔,所谓毫厘千里之差也。

天全一气,不可使地德莫之载。

【原注】四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为地不载。

【任氏曰】:

天全一气者,天干四甲、四乙、四丙、四丁、四戊、四己、四庚、四辛、四壬、四癸,皆是也。

地支不载者,地支与天干无生化也。

非特四甲四乙而遇申酉寅卯为不载,即全受克于地支。

或反克地支,或天干不顾地支,或地支不顾天干,皆为不载也。

如四乙酉者,受克于地支也;四辛卯者,反克地支也。

必须地支之气上升,天干之气下降,则流通生化,而不至于偏枯,又得岁运安顿,非富亦贵矣。

如无升降之情,反有冲克之势,皆为偏枯而贫贱矣。

宜细究之。

甲申 甲戌 甲寅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年支申金,冲去日主寅木,加以戌土乘权重见,生金助杀,谓地支不顾天干。

夫四甲一寅,似乎强旺,第秋木休囚,冲去禄神,其根已拔,不作旺论。

故寅卯亥子运中,衣食颇丰,一交庚辰,杀之元神透出。

四子俱伤,破家不禄。

干多不如支重,理固然也。

戊子 戊午 戊戌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壬戌 癸亥 甲子

此满局火土,子衰午旺,冲则午发而愈烈,熬干滴水,是谓天干不覆。

初交已未,孤苦万状;至庚申辛酉运,引通戊土之一性一,大得际遇,娶妻生子,立业成家;一交壬戌,水不通根,暗拱火局,遭祝融之变,一家五口皆亡。

如天干透一庚辛,或地支藏一申酉,岂至若是之结局乎?

戊申 戊午 戊戌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此与前造只换一申字,而天干之气下降,地支之水有源,午火虽烈,究不能伤申金,用金明矣,况有子水为去病之喜神。

交申运,戊辰年四月入学,九月登科,盖得太岁辰字,暗会水局之妙。

惜将来壬戌运中,天干群比争财,地支暗会火局,未见其吉矣。

辛卯 辛卯 辛卯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己酉

此造四木当权,四金临绝,虽曰反克地支,实无力克也。

如果能克,可用财矣,若能用财,岂无成立乎?彼此母腹,数年间父母皆亡,与道士为徒;己丑戊子运,印绶生扶,衣食无亏;一交丁亥,生火克金,即亡其师,所有微业,嫖赌扫尽而死。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

【原注】寅卯辰、亥卯未而遇甲庚乙辛,则天不覆。

然不特全一气与三物者,皆宜天覆地载,不论有根无根,皆要循其气序,干支不反悖为妙 。

【任氏曰】:

地支三物者,支得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之方是也。

如寅卯辰日主是木,要天干火多;日主是火,要天干金旺;日主是金,要天干土重。

大凡支全三物,其势旺盛。

如旺神在提纲,天干必须顺其气势,泄之可也;如旺神在别支,天干制之有力,制之可也。

何以旺神在提纲,只宜泄而不宜制?夫旺神在提纲者,必制神之绝地也,如强制之,不得其一性一,用激而肆逞矣。

旺神者,木方提纲得寅卯也是也;制神者,庚辛金也,寅卯乃庚辛之绝地也。

如辰在提纲,四柱干支又有庚辛之助,方可制矣。

所谓循其气序,调剂得宜,斯为全美。

木方如此,余可类推。

辛卯 庚寅 甲辰 丙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此寅卯辰东方,兼之寅时,旺之极矣。

年月两金临绝,旺神在提纲,休金难克,而且丙火透时,木火同心,谓强众而敌寡,势在去庚辛之寡。

早行土运生金,破耗异常,进京入部办事;至丙戌运,分发广东,得军功,升知县,喜其克尽庚辛之美;至酉,庚辛得地,不禄宜矣。

庚寅 庚辰甲寅 丁卯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此亦寅、卯、辰东方。

旺神不是提纲,辰土归垣,庚金得载,力量足以克木,丁火虽透,非庚金之敌,用杀明矣。

至甲申运,庚金禄旺暗冲寅木,科甲联登,仕至郡守;一交丙运制杀,降职归田。

一陽一乘一陽一位一陽一气昌,最要行程安顿。

【原注】六一陽一之位,独子、寅、辰为一陽一方,为一陽一位之纯。

五一陽一居之,如若是旺神,最要行运一陰一顺安顿之地。

【任氏曰】:

六一陽一皆一陽一,非子、寅、辰一陽一之纯也,须分一陽一寒一陽一暖而论也。

西北为寒,东南为暖,如若申、戌、子全,为西北之一陽一寒,最要行运遇卯、巳、未东南之一陰一暖是也;如寅、辰、午全,为东南之一陽一暖,最要行运酉亥丑西北之一陰一寒是也。

此举大局而论,若遇日主之用神喜神,或木,或火,或土,是东南之一陽一暖,岁运亦宜配西北之一陰一水、一陰一木、一陰一火,方能生助喜神用神,而欢如酬酢。

若岁运遇西北之一陽一水、一陽一木、一陽一火,则为孤一陽一不生,纵使生助喜神,亦难切当,不过免崎岖而趋平坦也。

一陽一暖之局如此,一陽一寒之局亦如此论,所谓“一陽一盛光昌刚健之势,须配以一陰一盛包含柔顺之地”是也。

若不深心确究,孰能探其一精一微,而得其要诀乎?

癸巳 丙辰 丙午 庚寅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此东南之一陽一暖。

天干金水,似乎无根,喜月支辰土,泄火蓄水而生金,庚金挂角逢生,则庚金可用。

癸水即庚金之喜神。

初运乙卯甲寅,金绝火生而水泄,孤苦不堪;一交癸丑北方一陰一湿之地,金水通根,又得巳丑拱金之妙,出外大得际遇,骤然发财十余万。

一陽一暖逢寒,配合之美也。

戊寅 乙丑 丙寅 庚寅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丙寅日元,虽支遇三寅,最喜丑土乘权,财星归库。

若运走西北土金,财业必胜前造,惜一路东南木火之地,祖业破尽,遍历数省,奔驰不遇,至午运暗会劫局,死于广东。

一事无成,莫非运也。

一陽一乘一陰一位气盛,还须道路光亨。

【原注】六一陰一之位,独酉亥丑为一陰一方,乃一陰一位之纯。

五一陰一居之,如若是旺神,最要行运一陽一顺光亨之地。

【任氏曰】:

六一陰一皆一陰一,非酉、亥、丑为一陰一之盛也,须分一陰一寒一陰一暖而论也。

承上文西北为寒,东南为暖,假如酉、亥、丑全,为西北之一陰一寒,最要行运遇东南寅、辰、午之一陽一暖是也。

如卯、巳、未全,为东南之一陰一暖,最要行运遇申、戌、子西北之一陽一寒是也。

此举大局而论,若日主之用神喜神,或金,或水,或土,是西北之一陰一寒,岁运亦宜配东南之一陽一金、一陽一火、一陽一土,方能助用神喜神,而福力弥增。

若岁运遇东南之一陰一金、一陰一火、一陰一土,则为纯一陰一不一育,难获厚福,不过和平而无灾咎也。

一陰一寒之局如此论,一陰一暖之局亦如此论,所谓“一陰一盛包含柔顺之气,须配以一陽一盛光昌刚健之地”者是也。

丙子 己亥 乙酉 壬午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己巳

此全酉、亥、子西北之一陰一寒。

寒木更宜向一陽一,以丙火为用,壬水即其病也。

然喜壬水远隔,与日主紧一贴,日主本衰,未尝不喜其生,又有己土透干,亦能砥定中流。

且喜天干水木火土,各立门户,相生有情;地支午火紧制七杀,年月火土,通根禄旺。

更喜行运东南一陽一暖之地,不但四柱有情,而且行运光亨,早年联登甲第,仕至封疆,皆一陰一陽一配合之妙也。

己亥 丙子 乙丑 壬午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此与前只换一酉子。

以俗论之,酉换丑更美,酉乃七杀克我,丑乃偏财我克,又能止水,何其妙也。

不知丑乃湿土,能泄火不能止水,酉虽七杀,午火紧克,不一泄火之元神;彼则丙火在年,壬水遥远,又得己土一隔,此则丙火在月,壬水相近,已土不能为力,子水又一逼一近相冲。

而且运走西北一陰一寒之地,丙火一无生扶,乙木何能发生?十干体象去:“虚湿之地,骑马亦忧”,斯言不谬也。

所以屈志芸窗,一贫如洗,克妻无子,至壬申运,丙火克尽而亡。

所谓“一陰一乘一陰一位一陰一气盛”也。

地生天者,天衰怕冲。

【原注】如丙寅、戊寅、丁酉、壬申、癸卯、己酉,皆长生日主,甲子、乙亥、丙寅、丁卯、己巳,皆自生日主,如主衰逢冲,则根拔而祸更甚。

【任氏曰】:

地生天者,如甲子、丙寅、丁卯、己巳、戊午、壬申、癸酉、乙亥、庚辰、辛丑是也。

日主生于不得令之月,柱中又少帮扶,用其身印,冲则根拔,生机绝矣,为祸最重。

若日主得时当令,或年时皆逢禄旺,或天干比劫重叠,或官星衰弱,反忌印绶之泄,则不怕冲破矣。

总之看日主之气势,旺相者喜冲,休囚者怕冲。

虽以日主而论,岁运冲亦然。

甲寅 戊辰 丙寅 丙申

乙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此坐下印缓,生于季春,印气有余,又年逢甲寅,则太过矣。

土虽当令,而木更坚,喜其寅申逢冲,财星得用,第嫌比肩盖头,冲之无力。

早年运走南方,起倒异常;至壬申癸酉二十年,申冲寅木,克去比肩,创业兴家。

此谓乘印就财也。

壬申 甲辰 丙寅 丙申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此坐下印绶亦在季春,印绶未尝无余气,年干壬杀生印有情,不足畏也,所嫌者,两申冲寅,甲木之根拔。

还喜壬水泄金生木,运走丙午劫去申财,入学补廪登科;丁未合去壬水,三走春闱不捷;戊申克去壬水,三冲寅木而死于途。

此造之壬水,乃甲木之原神,断不可伤,壬水受伤,甲木必孤。

凡独杀用印者,最忌制杀也。

天合地者,地旺喜静。

【原注】如丁亥、戊子、甲午、己亥、辛巳、壬午、癸巳之类,皆支中人元,与天干相合者。

此乃坐下财官之地,财官若旺,则宜静不宜冲。

【任氏曰】:

十干之合,乃一陰一陽一相配者也。

五一陽一合五一陰一为财,五一陰一合五一陽一为官,所以必合。

尚有一陰一旺不从一陽一,一陽一旺不从一陰一,虽合不化,有争合、妒合、分合之别。

若露干合支中暗干,则随局无所不合,无所不分争妒忌矣。

此节本有至理,只因原注少变通耳。

天合地三字,须活看轻看,重在下句“地旺喜静”四字,夫地旺者,天必衰也;喜静者。

四支无冲克之物,有生助之神也。

天干衰而无助,地支旺而有生,天干心怀忻合之意。

若得地支元神透出,缘上天下地,升降有情,此合似从之意也,合财似从财,合官似从官,非十干合化之理也。

所以静则居安,尚堪保守,动则履危,难以支持。

然可言合者,只有戊子、辛巳、丁亥、壬午四日耳,若甲午日,则午必先丁而后己,己土岂能专权而合甲?己亥日,亥必先壬而后甲,甲岂能出而合己?癸巳日,巳必先丙而后戊,戊岂能越过而合癸?此三日不论,至于十干,应合而化,则为化格,另有作用,解在化格章中。

己巳 辛未 壬午 乙巳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支类南方,乘权当令,地旺极矣;火炎土燥,脆金难滋水源,天衰极矣,故日干之情,不在辛金,其意向必在午中丁火而合从矣。

己巳戊辰运,生金泄火,刑耗有之;丁卯丙寅,木火并旺,克尽辛金,经营发财巨万。

己丑 丙子 丁亥 庚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此造支类北方,地旺极矣;天干火虚,无木生扶,又有湿土晦火,天衰极矣。

人皆论其杀重身轻。

取火帮身敌杀。

戊寅岁,金绝火生,又合去亥水,必有大凶,果卒季夏。

此地支官星乘旺,又类官方,天干无印,己土泄丙,未足帮身,此为天地合而从官也。

甲戌运生火克水,刑丧破耗,家业已尽;癸酉壬申克尽丙火,助起财官,获利五万;未运丙子年遭回禄,破去二万。

人皆取其火土帮身,以午未运为美,殊不知比劫夺财,反致大凶。

甲申戊寅,真为杀印相生;庚寅癸丑,也作两神兴旺。

【原注】两神者,杀印也。

庚金见寅中火土,却多甲木,而以财论;癸见丑中土金,却多癸水,则帮身,不如甲见申中壬水庚金、戊见寅中甲木丙火之为真也。

【任氏曰】:

支坐杀印,非止此四日,如乙丑、辛未、壬戌之类,亦是两神也。

癸丑多比肩,戊寅岂无比肩乎?庚寅多财星,甲申岂无财星乎?非惟庚寅癸丑不真,即甲申戊寅,亦难作据,若只以日主一字论格,财年月时中,作何安顿理会耶?不过将此数日为题,用杀则扶之,不用则抑之。

须观四柱气势,日主衰旺之别,如身强杀浅,则以财星滋杀;身杀两停,则以食神制杀;杀强身弱,则以印绶化杀,论局中杀重身轻者,非贫即夭;制杀太过者,虽学无成。

论行运杀旺,复行杀地者,立见凶灾;制杀再行制乡者,必遭穷乏。

书云“格格推祥,以杀为重”;又云“有杀只论杀,无杀方论用”,杀其可忽乎?

壬午 己酉 甲申 甲子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甲申日元,生于八月,官杀当权,喜其午火紧制酉金,子水化其申金,所谓去官留煞。

煞印相生,木凋金旺,印星为用,甲第联登,由郎署出为观察,从臬宪而转封疆。

壬辰 己酉 甲申 甲子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此与前造只换一辰字,以俗论之,前则制官留杀,此则合官留杀,功名仕路,无所高下,殊不知有天渊之隔。

夫制者克而去之,合者有去有不去也。

如以辰土为财,则化金而助杀;以酉金为官,仍化金而一党一杀。

由此观之,清中带浊,且以财为病者,不但功名蹭蹬,而且刑耗难辞。

惟亥运逢生,可获一衿,壬子如逢木,秋闱有望;癸丑合去子印,一阻去程,有凶无吉;甲寅运被申冲破,寿元有碍矣。

上下贵乎情协。

【原注】天干虽非相生,宜有情而不反背。

【任氏曰】:

上下情协者,互相卫护,干支不反背者也。

如官衰伤旺财星得局,官旺财多比劫得局,杀重用印,忌财者财临劫地,身强杀浅,喜财者财坐食乡,财轻劫重,有官而官星制劫,无官而食伤化劫,皆谓有情。

如官衰遇伤,财星不现,官旺无印,财星得局,杀重用印,忌财者财坐食位,身旺煞轻,喜财者财坐劫地,财轻劫重,无食伤而官失令,有食伤而印当权,皆为不协。

己巳 癸酉 丙寅 庚寅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此日主两坐长生,年支又逢禄旺,足以用官。

癸水官星被己土贴身一伤,喜得官临财位,尤妙巳酉拱金,则己土之气已泄,而官星之根固矣。

所以一生不遭凶险,名利两全也。

癸亥 癸亥 丙辰 甲午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此官杀乘旺,原可畏也,然喜午时生食制煞,时干透甲,生火泄水。

旺杀半化为印,衰木两遇长生,赖此木根愈固,上下情协,不诬也。

白手成家发财数万。

甲寅 庚午 乙卯 丙子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专禄日主,时支子水生之,年干甲木,亦坐禄旺,用庚金则火旺无土,坐干火地,用丙火则子冲去其旺支,即或用火,亦无安顿之运。

所以一败如灰,至乙亥运,水木齐来,竟为乞丐。

乙丑 己卯 乙亥 壬午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此己土之财,通根在丑,得禄于午,似乎身财并旺,不知己土之财,比肩夺去,丑土之财,卯木克破,午火食神,亥水克之。

壬水盖之,无从引化,所谓上下无情也。

初逢戊寅丁丑,财逢生助,遗业颇丰;一交丙子,冲去午火,一败而尽;乙亥运,妻子俱卖,削发为僧,又不守清规,冻饿而死。

合此两造观之,则上下之情协与不协,富贵贫贱,遂判天渊,即于此证验焉。

左右贵乎同志。

【原注】上下左右,虽不全一气之物,须生化不错。

【任氏曰】:

左右同志者,制化得宜,左右生扶,不杂乱者也。

如杀旺身弱,有羊刃合之,或印绶化之;身旺杀弱,有财星生之,或官星助之;身杀两旺,有食神制之,或伤官敌之,此谓同志。

若身弱而杀有财滋,财几为累矣;身旺而劫将官合,财官已忘矣。

总之,日主所喜之神,必要贴身透露,喜杀而杀与财亲,忌杀而煞逢食制,喜印而印居官后,忌印而印让财先,喜财而遇食伤,忌财而遭比劫,日主所喜之神,得闲神相助,不争不忌,所忌之神,被闲神制伏,不肆不逞,此谓同志。

宜细究之。

壬申 丙午 庚午 庚辰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丙火之杀虽旺,壬水之根亦固,日主有比肩之助,辰土之生,谓身杀两停。

用壬制杀,天干之同志者;地支之同志者,辰土也,一制一化,可谓有情。

运喜金水之乡,仕途显赫,位至封疆。

壬午 丙午 庚申 戊寅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造与前合观,大同小异,况乎日坐禄旺,壬水亦紧制杀,何彼则名利双收,此则终身不发?盖彼则壬水逢申之生地,制杀有权,此则壬水坐午之绝地,敌杀无力;彼则时干比劫帮身,又可生水,此则时上枭神克水,而不能生食。

所谓左右不能同志者也。

始其所始,终其所终,富贵福寿,永乎无穷。

【原注】年月为始,日时不反背之日地为终,年月不妒忌之,凡局中所喜之神,引于时支,有所归者,为始终得所,则富贵福寿,永乎无穷矣。

【任氏曰】:

始终之理,要干支流通,四柱生化不息之谓也。

必须接续连珠,五行俱足,即多缺乏,或有合化之情,互相护卫,纯粹可观,所喜者逢生得地,所忌者受克无根。

闲神不一党一忌物。

忌物合化为功,四柱干支,一无弃物,纵有伤枭劫刃,亦来辅格助用。

喜用有情,日元得气,未有不富贵福寿者也。

壬寅 甲辰 丁亥 己酉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年干壬水为始,是支亥水为终。

官生印,印生身,食神发用吐秀,财得食之覆,官逢财星之生。

伤官虽当令,印缓制之有情,年月不反背,日时不妒忌,始终得所。

贵至二品,富有百万,子孙济美,寿至八旬。

戊戌 庚申 癸亥 乙卯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此造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干支同流,但有相生之谊,而无争妒之风、戊戌中财星归库,官司清印正分明,食神吐秀逢生。

乡榜出身,仕至黄堂,一妻二妾,子有十三,科第连绵,富有百万,寿过九旬。

甲子 丙寅 己巳 辛未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此造天干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地支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且由支而生干,从地支则以年支子水生寅木为始,至时干辛金为终;从天干亦以年支子水生甲木为始,至时干辛金为终。

天地同流。

正所谓始其所始,终其所终也,是以科甲联登,仕至极一品,夫妇齐美,子孙衍,科甲不绝,寿至九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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