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本纪第七 世祖四
七年春正月辛丑朔,高丽国王王禃遣使来贺。
丙午,耶律铸、廉希宪罢。
立尚书省,罢制国用使司。
以平章政事忽都答兒为中书左丞相,国子祭酒许衡为中书左丞,制国用使阿合马平章尚书省事,同知制国用使司事张易同平章尚书省事,制国用使司副使张惠、签制国用使司事李尧咨、麦术丁并参知尚书省事。
己酉,太一陰一犯毕。
敕诸投下官隶中书省。
壬子,敕驿卷无印者不许乘传。
甲寅,高丽国王王禃遣使来言:“比奉诏臣已复位,今从七百人入觐。”
诏令从四百人来,余留之西京。
诏高丽西京内属,改东宁府,画慈悲岭为界。
丁巳,以蒙哥都为安一抚高丽使,佩虎符,率兵戍其西境。
戊午,均、房州总管孙嗣擒宋统制硃兴祖等。
丙寅,赈兀鲁吾民户钞。
丁卯,定省、院、台文移体式。
二月辛未朔,以前中书右丞相伯颜为枢密副使。
甲戌,筑昭应宫于高梁河。
丙子,帝御行宫,观刘秉忠、孛罗、许衡及太常卿徐世隆所起朝仪,大悦,举酒赐之。
丁丑,以岁饥罢修筑宫城役夫。
甲申,置尚书省署。
乙酉,立纸甲局。
申严畜牧损坏禾稼桑果之禁。
壬辰,立司农司,以参知政事张文谦为卿,设四道巡行劝农司。
乙未,宋襄一陽一出步骑万余人、兵船百余艘,来趣万山堡,万户张弘范、千户脱脱击却败之,事闻,各赐金纹绫有差。
高丽国王王禃来朝,求见皇子燕王,诏曰:“汝一国主也,见朕足矣。”
禃请以子愖见,从之。
诏谕禃曰:“汝内附在后,故班诸王下。
我太祖时亦都护先附,即令齿诸王上,阿思兰后附,故班其下,卿宜知之。”
又诏令国王头辇哥等举军入高丽旧京,以脱朵兒、焦天翼为其国达鲁花赤,护送禃还国。
仍下诏:“林衍废立,罪不可赦。
安庆公淐本非得已,在所宽宥。
有能执送衍者,虽旧在其一党一,亦必重增官秩。”
世子愖奏乞随朝及尚主,不许,命随其父还国。
三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改河南等路及陕西五路西蜀四川、东京等路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
尚书省臣言:“河西和籴,应僧人、豪官、富民一例行之。”
制可。
甲寅,车驾幸上都。
丙辰,浚武清县御河。
丁巳,定医官品从。
戊午,益都、登、莱蝗旱,诏减其今年包银之半。
阿术与刘整言:“围守襄一陽一,必当以教水军、造战舰为先务。”
诏许之。
教水军七万余人,造战舰五千艘。
夏四月壬午,檀州陨黑霜二夕。
设诸路蒙古字学教授。
敕:“诸路达鲁花赤子弟廕叙充散府诸州达鲁花赤,其散府诸州子弟充诸县达鲁花赤,诸县子弟充巡检。”
改御史台典事为都事。
癸未,定军官等级,万户、总管、千户、百户、总把以军士为差。
己丑,省终南县入盩厔,复真定赞皇县、太原乐平县。
高丽行省遣使来言:“权臣林衍死,其子惟茂擅袭令公位,为尚书宋宗礼所杀。
岛中民皆出降,已迁之旧京。
衍一党一裴仲孙等复集余众,立禃庶族承化侯为王,窜入珍岛。”
五月辛丑,怀州河内县大雨雹。
癸卯,陕西签省也速带兒、严忠范与东西川统军司率兵及宋兵战于嘉定、重庆、钓鱼山、马湖江,皆败之,拔三寨,擒都统牛宣,俘获人民及马牛战舰无算。
甲辰,威州汝凤川番族八千户内附,其酋长来朝,授宣命,赐金符。
丁未,东京路饥,兼运粮造船劳役,免今年丝银十之三。
以同知枢密院事合答为平章政事。
乙卯,复平滦路抚宁县,以海山、昌黎入之。
丙辰,括天下户。
尚书省臣言:“诸路课程,岁银五万锭,恐疲民力,宜减十分之一。
运司官吏俸禄,宜与民官同,其院务官量给工食,仍禁所司多取于民,岁终,较其增损而加黜陟。
上都地里遥远,商旅往来不易,特免收税以优之,惟市易庄宅、奴婢、孳畜,例收契本工墨之费。
管民官迁转,以三十月为一考,数于变易,人心苟且,自今请以六十月迁转。
诸王遣使取索诸物及铺马等事,自今并以文移,毋得口传教令。”
并从之。
改宣徽院为光禄司,秩正三品,以宣徽使线真为光禄使。
庚申,命枢密院阅实军数。
壬戌,东平府进瑞麦,一一茎一二穗、三穗、五穗者各一本。
省中都打捕鹰坊总管府入工部。
大名、东平等路桑蚕皆灾,南京、河南等路蝗,减今年银丝十之三。
六月丙子,敕西夏中兴市马五百匹。
庚辰,敕:“戍军还,有乏食及病者,令所过州城村坊主者给饮食医药。”
丁亥,罢各路洞冶总管府,以转运司兼领。
徙谦州甲匠于松山,给牛具。
赐皇子南木合马六千、牛三千、羊一万。
赐北边戍军马二万、牛一千、羊五万。
丙申,立籍田大都东南郊。
禁民擅入宋境剽掠。
秋七月辛丑,设上林署。
乙卯,赐诸王拜答寒印及海青、金符二。
庚申,初给军官俸。
壬戌,签诸道回回军。
乙丑,阅实诸路砲手户。
都元帅也速带兒等略地光州,败宋兵于金刚台。
以辽东开元等路总管府兼本路转运司事。
山东诸路旱蝗。
免军户田租,戍边者给粮。
命达鲁花赤兀良吉带给上都扈从畋猎粮。
八月戊辰朔,筑环城以一逼一襄一陽一。
己巳,赈应昌府饥。
诸王拜答寒部曲告饥,命有车马者徙居黄忽兒玉良之地,计口给粮,无车马者就食肃、沙、甘州。
戊寅,隆兴府总管昔剌斡脱以盗用官钱罢。
庚辰,以御史大夫塔察兒同知枢密院事,御史中丞帖只为御史大夫。
高丽世子王愖来贺圣诞节。
辛巳,设应昌府官吏。
辛卯,保定路霖雨,伤禾稼。
九月庚子,敕僧、道、也里可温有家室不持戒律者,占籍为民。
丁巳,太一陰一犯井。
丙寅,括河西户口,定田税。
宋将范文虎以兵船二千艘来援襄一陽一,阿术、合答、刘整率兵逆战于灌子滩,杀掠千余人,获船三十艘,文虎引退。
西京饥,敕诸王阿只吉所部就食太原。
山东饥,敕益都、济南酒税以十之二收粮。
冬十月戊辰朔,敕两省以已奏事报御史台。
庚午,太白犯右执法。
癸酉,敕宗庙祭祀祝文,书以国字。
乙亥,宋人攻莒州。
乙酉,享于太庙。
丁亥,以南京、河南两路旱蝗,减今年差赋十之六。
发清、沧盐二十四万斤,转南京米十万石,并给襄一陽一军。
己丑,敕来年太庙牲牢,勿用豢豕,以野豕代之,时果勿市,取之内园。
车驾至自上都。
降兴中府为州。
赈山东淄莱路饥。
十一月壬寅,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
壬子,河西诸郡诸王顿舍,僧、民协力供给。
丁巳,敕益兵二千,合前所发军为六千,屯田高丽,以忻都及前左壁总帅史枢,并为高丽金州等处经略使,佩虎符,领屯田事。
仍诏谕高丽国王立侍仪司。
安南国王陈光昞遣使来贡,优诏答之。
复赈淄莱路饥。
闰月丁卯朔,高丽世子王愖还,赐王禃至元八年历。
戊辰,禁缯段织日月龙一虎,及以龙犀饰马鞍者。
己巳,给河西行省钞万锭,以充岁费。
以义州隶婆娑府。
癸未,诏谕西夏提刑按察司管民官,禁僧徒冒据民田。
壬辰,申明劝课农桑赏罚之法。
诏设诸路脱脱禾孙。
十二月丙申朔,改司农司为大司农司,添设巡行劝农使、副各四员,以御史中丞孛罗兼大司农卿。
安童言孛罗以台臣兼领,前无此例。
有旨:“司农非细事,朕深谕此,其令孛罗总之。”
命陕西等路宣抚使赵良弼为秘书监,充国信使,使日本。
敕岁祀太社、太稷、风师、雨师、雷师。
戊戌,徙怀孟新民千八百余户居河西。
壬寅,升御史大夫秩正二品。
降河南韶州为渑池县。
宋重庆制置硃禩孙遣谍者持书榜来诱安一抚张大悦等,大悦不发封,并谍者送致东川统军司。
丁未,金齿、骠国三部酋长阿匿福、勒丁、阿匿爪来内附,献驯象三、马十九匹。
己酉,鱼通路知府高曳失获宋谍者,诏赏之。
辛酉,以都水监隶大司农司。
以诸王伯忽兒为札鲁忽赤之长。
建大护国仁王寺于高良河。
敕更定僧服色。
是岁,天下户一百九十二万九千四百四十九。
赐先朝后妃及诸王金、银、币、帛如岁例。
断死刑四十四人。
八年春正月乙丑朔,高丽国王王禃遣其秘书监朴恆、郎将崔有淹来贺,兼奉岁贡。
丙寅,太一陰一犯毕。
己卯,以同佥河南等路行中书省事阿里海牙参知尚书省事。
中书省臣言:“前有旨令臣与枢密院、御史台议河南行省阿里伯等所置南一陽一等处屯田,臣等以为凡屯田人户,皆内地中产之民,远徙失业,宜还之本籍。
其南京、南一陽一、归德等民赋,自今悉折输米粮,贮于便近地,以给襄一陽一军食。
前所屯田,阿里伯自以无效引伏,宜令州郡募民耕佃。”
从之。
史天泽告老,不允。
敕:“前筑都城,徙居民三百八十二户,计其直偿之。”
设枢密院断事官。
遣兀都蛮率蒙古军镇西方当当。
丙戌,高丽安一抚阿海略地珍岛,与逆一党一遇,多所亡失。
中书省臣言:“谍知珍岛余粮将竭,宜乘弱攻之。”
诏不许,令巡视险要,常为之备。
丁亥,管如仁、费正寅以国机事为书,谋遣崔继春、贾靠山、路坤入宋,事觉穷治,正寅、如仁、继春皆正典刑,靠山、坤并流远方。
壬辰,敕:“诸路鳏寡孤独疾病不能自存者,官给庐舍、薪米。”
高丽国王王禃遣使奉表,为世子愖请昏。
诏禁边将受赂放军及科敛。
赈北京、益都饥。
二月乙未朔,定民间婚聘礼币,贵贱有差。
丁酉,发中都、真定、顺天、河间、平滦民二万八千余人筑宫城。
己亥,罢诸路转运司入总管府。
以尚书省奏定条画颁天下。
移陕蜀行中书省于兴元。
癸卯,四川行省也速带兒言:“比因饥馑,盗贼滋多,宜加显戮。”
诏令群臣议,安童以为:“强窃盗贼,一皆处死,恐非所宜。
罪至死者,仍旧待命。”
以中书左丞、东京等路行尚书省事赵璧为中书右丞。
甲辰,添设监察御史六员。
命忽都答兒持诏招谕高丽林衍余一党一裴仲孙。
乙巳,大理等处宣慰都元帅宝合丁、王傅阔阔带等,协谋毒杀云南王,火你赤、曹桢发其事,宝合丁、阔阔带及阿老瓦丁、亦速夫并伏诛,赏桢、火你赤及证左人金银有差。
以沙州、瓜州鹰坊三百人充军。
戊申,诏以治事日程谕中外官吏。
敕往畏吾兒地市米万石。
庚戌,申严东川井盐之禁。
己未,敕军官佩金银符,其民官、工匠所佩者,并拘入,勿复给。
敕海青符用太祖皇帝御署。
庚申,奉御九住旧以梳栉奉太祖,奉所落须发束上,诏椟之,藏于太庙夹室。
辛酉,敕:“凡讼而自匿及诬告人罪者,以其罪罪之。”
分归德为散府,割宿、亳、邳、徐等州隶之。
升申州为南一陽一府,割唐、邓、裕、嵩、汝等隶之。
赈西京饥。
三月乙丑,增治河东山西道按察司,改河东陕西道为陕西四川道,山北东西道为山北辽东道。
甲戌,敕:“元正、圣节、朝会,凡百官表章、外国进献、使臣陛见、朝辞礼仪,皆隶侍仪司。”
丙子,改山东、河间、陕西三路盐课都转运司为都转运盐使司。
乙卯,中书省臣言:“高丽叛臣裴仲孙乞诸军退屯,然后内附;而忻都未从其请,今愿得全罗道以居,直隶朝廷。”
诏以其饰词迁延岁月,不允。
辛巳,复立夏邑县,以砀山入焉。
省比熟入睢一陽一。
滨棣万户韩世安,坐私储粮食、烧毁军器、诈乘驿马及擅请诸王塔察兒益都四县分地等事,有司屡以为言,诏诛之,仍籍其家。
甲申,车驾幸上都。
乙酉,许衡以老疾辞中书机务,除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衡纳还旧俸,诏别以新俸给之。
命设国子学,增置司业、博士、助教各一员,选随朝百官近侍蒙古、汉人子孙及俊秀者充生徒。
丁亥,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
己丑,立西夏中兴等路行尚书省,以趁海参知行尚书省事。
命尚书省阅实天下户口,颁条画,谕天下。
赈益都等路饥。
敕:“有司毋留狱滞讼,以致越诉,违者官民皆罪之。”
制封皇子燕王一乳一母赵氏豳国夫人,夫巩德禄追封德育公。
夏四月壬寅,高丽凤州经略司忻都言:“叛臣裴仲孙,稽留使命,负固不服,乞与忽林赤、王国昌分道进讨。”
从之。
平滦路昌黎县民生子,中夜有光,诏加鞠养。
或以为非宜,帝曰:“何幸生一好人,毋生嫉心也。”
命高丽签军征珍岛。
癸卯,给河南行中书省岁用银五十万两,仍敕襄樊军士自今人月给米四斗。
甲辰,签壮丁备宋。
戊午,阿术率万户阿剌罕等与宋将范文虎等战于湍滩,败之,获统制硃胜等百余人,夺其军器,赏阿术、阿剌罕等金帛有差。
以至元七年诸路灾,蠲今岁丝料轻重有差。
五月乙丑,以东道兵围守襄一陽一,命赛典赤、郑鼎提兵,水陆并进,以趋嘉定,汪良臣、彭天祥出重庆,札剌不花出泸州,曲立吉思出汝州,以牵制之。
改签省也速带兒、郑鼎军前行尚书事,赛典赤行省事于兴元,转给军粮。
丙寅,牢鱼国来贡。
己巳,修佛事于琼华岛。
辛未,分大理国三十七部为三路,以大理八部蛮酋新附,降诏抚谕。
壬申,造内外仪仗。
丁丑,赈蔚州饥。
乙卯,命史天泽平章军国重事。
升太府监为正三品。
忻都、史枢表言珍岛贼徒败散,余一党一窜入耽罗。
辛巳,赐河西行省金符、银海青符各一。
令蒙古官子弟好学者,兼习算术。
癸未,升济州为济宁府。
以玉宸院棣宣徽院。
高丽国王王禃遣使贡方物。
六月甲午,敕枢密院:“凡军事径奏,不必经由尚书省,其干钱粮者议之。”
上都、中都、河间、济南、淄莱、真定、卫辉、洺磁、顺德、大名、河南、南京、彰德、益都、顺天、怀孟、平一陽一、归德诸州县蝗。
癸卯,宋将范文虎率苏刘义、夏松等舟师十万援襄一陽一,阿术率诸将迎击,夺其战船百余艘,敌败走。
平章合答又遣万户解汝楫等邀击,擒其总管硃日新、郑皋,大破之。
辛亥,敕:“凡管民官所领钱谷公事,并俟年终考较。”
乙卯,招集河西、斡端、昂吉呵等处居民。
己未,山东统军司塔出、董文炳侦知宋人欲据五河口,请筑城守之,既而坐失事机,宋兵已树栅其地。
事闻,敕决罚塔出、文炳等有差。
辽州和顺县、解州闻喜县虸蚄生。
秋七月壬戌朔,尚书省请增太原盐课,岁以钞千锭为额,仍令本路兼领,从之。
设回回司天台官属,以札马剌丁为提点。
签女直、水达达军。
以郑元领祠祭岳渎,授司禋大夫。
丁卯,南人李忠进言,运山侍郎张大悦尝与宋交通,以其事无实,诏谕大悦:“宋善用间,朕不轻信,毋怀疑惧。”
以国王头辇哥行尚书省于北京、辽东等路。
辛未,置左、右、中三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乙亥,巩昌、临洮、平凉府、会、兰等州陨霜杀禾。
乙酉,宋将来兴国攻百丈山营,阿术击破之,追至湍滩,斩首二千余级。
高丽世子王愖入质,珍岛胁从民户来降。
八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癸巳,敕:“军站户地四顷以上,依例输租。”
己亥,诏招谕宋襄一陽一守臣吕文焕。
壬子,车驾至自上都。
迁成都统军司于眉州。
己未,圣诞节,初立内外仗及云和署乐位。
东川统军司引兵攻宋铜钹寨,守寨总管李庆等降,以庆知梁山军事。
九月壬戌朔,敕都元帅阿术以所部兵略地汉南。
癸亥,高丽世子王愖辞归,赐国王王禃西锦,优诏谕之。
甲子,赐刘整钞五百锭、邓州田五百顷,整辞,改赐民田三百户,科调如故。
给河南行省岁用钞二万八千六百锭。
丙寅,罢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尚书省,以也速答兒行四川尚书省事于兴元,京兆等路直隶尚书省。
败宋军于涡河。
戊辰,升成都府德一陽一县为德州,降虢州为虢略县。
壬申,选胄子脱脱木兒等十人肄业国学。
癸酉,益都府济州进芝二本。
甲戌,签西夏回回军。
太庙殿柱朽坏,监察御史劾都水刘晸监造不敬,晸以忧卒。
张易请先期告庙,然后完葺,从之。
丙子,敕今岁享太庙毋用牺牛。
太一陰一犯毕。
庚辰,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忽都等言:“五河城堡已成,唯庐舍未完,凡材甓皆出宋境,请率一精一兵分道抄掠。”
从之。
壬午,山东路统军司言宋兵攻胶州,千户蒋德等逆战败之,俘统制范广等五十余人,获战船百艘。
癸未,诏忙安仓失陷米五千余石,特免征,仍禁诸王非理需索。
诏以四川民力困弊,免茶盐等课税,以军民田租给沿边军食。
仍敕:“有司自今有言茶盐之利者,以违制论。”
冬十月癸巳,大司农臣言:“高唐州达鲁花赤忽都纳、州尹张廷瑞、同知陈思济劝课有效,河南府陕县尹王仔怠于劝课,宜加黜陟,以示劝惩。”
从之。
丁酉,享于太庙。
己未,檀、顺等州风潦害稼。
赐高丽至元九年历。
十一月辛酉朔,敕品官子孙儤直,敕遣阿鲁忒兒等抚治大理。
壬戌,罢诸路交钞都提举司。
乙亥,刘秉忠及王磐、徒单公履等言:“元正、朝会、圣节、诏赦及百官宣敕,具公服迎拜行礼。”
从之。
禁行金《泰和律》。
建国号曰大元,诏曰:
诞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绍百王而纪统。
肇从隆迸,匪独我家。
且唐之为言荡也,尧以之而著称;虞之为言乐也,舜因之而作号。
驯至禹兴而汤造,互名夏大以殷中。
世降以还,事殊非古。
虽乘时而有国,不以利而制称。
为秦为汉者,著从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因即所封之爵邑。
是皆徇百姓见闻之狃习,要一时经制之权宜,概以至公,不无少贬。
我太祖圣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图,四震天声,大恢土宇,舆图之广,历古所无。
顷者耆宿诣庭,奏章申请,谓既成于大业,宜早定于鸿名。
在古制以当然,于朕心乎何有。
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
兹大冶流形于庶品,孰名资始之功;予一人底宁于万邦,尤切体仁之要。
事从因革,道协天人。
於戏!称义而名,固匪为之溢美;孚休惟永,尚不负于投艰。
嘉与敷天,共隆大号。
丙戌,置四川省于成都。
上都万安阁成。
十二月辛卯朔,诏天下兴起国字学。
宣徽院请以阑遗、漏籍等户淘金,帝曰:“姑止,毋重劳吾民也。”
乙巳,减百官俸。
括西夏田。
召塔出、董文炳赴阙。
辛亥,并太常寺入翰林院,宫殿府入少府监。
甲寅,诏尚书省迁入中书省。
是岁,天下户一百九十四万六千二百七十。
赐先朝后妃及诸王金、银、币、帛如岁例,赐囊家等羊马价钞万千一百六十七锭。
断死罪一百五人。
九年春正月庚申朔,高丽国王王禃遣其臣礼宾卿宣文烈来贺,兼奉岁贡。
甲子,并尚书省入中书省,平章尚书省事阿合马、同平章尚书省事张易并中书平章政事,参知尚书省事张惠为中书左丞,参知尚书省事李尧咨、麦术丁并参知中书政事。
罢给事中、中书舍人、检正等官,仍设左右司,省六部为四,改称中书。
丙寅,诏遣不花及马璘谕高丽具舟粮助征耽罗。
河南省请益兵,敕诸路签军三万。
丁丑,敕皇子西平王奥鲁赤、阿鲁帖木兒、秃哥及南平王秃鲁所部与四川行省也速带兒部下,并忙古带等十八族、欲速公弄等土番军,同征建都。
新安州初隶雄州,诏为县入顺天。
庚辰,改北京、中兴、四川、河南四路行尚书省为行中书省。
京兆复立行省,仍命诸王只必帖木兒设省断事官。
给西平王奥鲁赤马价弓矢,赐南平王秃鲁银印及金银符各五。
辛巳,移凤州屯田于盐、白二州。
敕董文炳时巡掠南境,毋令宋人得立城堡。
敕:“军民讼田者,民田有余则分之军,军田有余亦分之民。
仍遣能臣听其直,其军奴入民籍者,还正之。”
敕燕王遣使持香幡,祠岳渎、后土、五台兴国寺。
命刘整总汉军。
壬午,改山东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为行枢密院,以也速带兒、塔出并为行枢密院副使。
乙酉,定受宣敕官礼仪。
诏元帅府统军司、总管万户府阅实军籍。
二月庚寅朔,奉使日本赵良弼遣书状官张铎同日本二十六人,至京师求见。
辛卯,诏:“札鲁忽赤乃太祖开创之始所置,位百司右,其赐银印,立左右司。”
壬辰,高丽国王王禃遣其臣齐安侯王淑来贺改国号。
改中都为大都。
甲午,命阿术典蒙古军,刘整、阿里海牙典汉军。
戊戌,以去岁东平及西京等州县旱蝗水潦,免其租赋。
庚子,复唐州泌一陽一县。
建中书省署于大都。
戊申,始祭先农如祭社之仪。
诏诸路开浚水利。
车驾幸上都。
三月乙丑,谕旨中书省,日本使人速议遣还。
安童言:“良弼请移金州戍兵,勿使日本妄生疑惧。
臣等以为金州戍兵,彼国所知,若复移戍,恐非所宜。
但开谕来使,此戍乃为耽罗暂设,尔等不须疑畏也。”
帝称善。
甲戌,括民间《四教经》,焚之。
蒙古都元帅阿术、汉军都元帅刘整、阿里海牙督本军破樊城外郛,斩首二千级,生擒将领十六人,增筑重围守之。
赈济南路饥。
诏免医户差徭。
夏四月己丑,诏于土番、西川界立宁河驿。
辛卯,赐皇子一爱一牙赤所部马。
丙午,给西平王奥鲁赤所部米。
甲寅,赈大都路饥。
五月戊午朔,立和林转运司,以小云失别为使,兼提举交钞使。
己未,给阔阔出海青银符二。
辛酉,罢签回回军。
癸亥,敕拔都军于怯鹿难之地开渠耕田。
丙寅,签徐、邳二州丁壮万人戍邳州。
庚午,减铁冶户,罢西蕃秃鲁干等处金银矿户为民。
禁汉人聚众与蒙古人斗殴。
诏议取耽罗及济州。
辛巳,敕修筑都城,凡费悉从官给,毋取诸民,并蠲伐木役夫税赋。
甲申,敕诸路军户驱丁,除至元七年前从良入民籍者当差,余虽从良,并令助本户军力。
乙酉,太白犯毕距星。
宫城初建东西华、左右掖门。
诏安集答里伯所部流民。
六月壬辰,遣高丽国西京属城诸达鲁花赤及质子金镒等归国。
减乞里吉思屯田所入租,仍遣南人百名,给牛具以往。
是夜,京师大雨,坏墙屋,压死者众。
癸巳,敕以籍田所储粮赈民,不足,又发近地官仓济之。
甲午,高丽告饥,转东京米二万石赈之。
己亥,山东路行枢密院塔出于四月十三日遣步骑趋涟州,攻破射龙沟、五港口、盐场、白头河四处城堡,杀宋兵三百余人,虏获人牛万计,第功赏赉有差。
辛亥,高丽国王王禃请讨耽罗余寇。
秋七月丁巳朔,河南省臣言:“往岁徙民实边屯耕,以贫苦悉散还家。
今唐、邓、蔡、息、徐、邳之民,一爱一其田庐,仍守故屯,愿以丝银准折输粮,而内地州县转粟饷军者,反厌苦之。
臣议今岁沿边州郡,宜仍其旧输粮,内地州郡,验其户数,俾折钞就沿边和籴,庶几彼此交便。”
制曰:“可。”
拘括开元、东京等路诸漏籍户。
禁私鬻《回回历》。
赈水达达部饥。
戊寅,赐诸王八八部银钞。
集都城僧诵《大藏经》九会。
壬午,和礼霍孙奏:“蒙古字设国子学,而汉官子弟未有学者,及官府文移犹有畏吾字。”
诏自今凡诏令并以蒙古字行,仍遣百官子弟入学。
乙酉,免徙大罗镇居民,令倍输租米给鹰坊。
诏分阅大都、京兆等处探马赤奴户名籍。
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戊子,立群牧所,掌牧马及尚方鞍勒。
壬辰,敕忙安仓及靖州预储粮五万石,以备弘吉剌新徙部民及西人内附者廪给。
调兵增戍全罗州。
乙未,禁诸人以己事辄呼至尊称号者。
丁酉,立斡脱所。
己亥,诸王阔阔出请以分地宁海、登、莱三州自为一路,与他王比,岁赋惟入宁海,无输益都,诏从之。
癸卯,千户崔松败宋襄一陽一援兵,斩其将张顺,赐松等将士有差。
乙巳,车驾至自上都。
丁未,改延州为延津县,与一陽一武同隶南京。
癸丑,赈辽东等路饥。
九月甲子,宋襄一陽一将张贵以轮船出城,顺流突战,阿术、阿剌海牙等举烽燃火,烛江如昼,率舟师转战五十余里,至柜门关,生获贵及将士二千余人。
丙寅,敕枢密院:“诸路正军帖户及同籍亲戚奴仆,丁年既长,依诸王权要以避役者,并还之军,惟匠艺一精一巧者以名闻。”
癸酉,同签河南省事崔斌讼右丞阿里妄奏军数二万,敕杖而罢之。
甲戌,罢水军总管府。
东川元帅李吉等略地开州,拔石羊寨,擒宋将一人。
统军使合剌等兵掠合州及渠江口,获战船五十艘,赏银币有差。
丙子,民夫三千人伐巨木辽东,免其家徭赋。
戊寅,太一陰一犯御女。
赈益都路饥。
冬十月丙戌朔,封皇子忙哥剌为安西王,赐京兆为分地,驻兵六盘山。
遣使持诏谕扮卜、忻都国。
壬辰,享于太庙。
癸巳,赵璧为平章政事,张易为枢密副使。
乙未,筑浑河堤。
戊戌,荧惑犯填星。
己亥,敕自七月至十一月终听捕猎,余月禁之。
癸卯,立文州。
初立会同馆。
十一月乙卯朔,诏以至元十年历赐高丽。
壬戌,发北京民夫六千,伐木乾山,蠲其家徭赋。
诸王只必帖木兒筑新城成,赐名永昌府。
丙寅,蠲昔剌斡脱所负官钱。
丁卯,太一陰一犯毕。
城光州。
遣无籍军掠宋境。
己巳,敕发屯田军二千、汉军二千、高丽军六千,仍益武卫军二千,征耽罗。
辛未,召高陵儒者杨恭懿,不至。
癸酉,以前拔樊城外郛功,赏千户刘深等金银符。
己卯,并中书省左右司为一。
宋荆湖制置李庭芝为书,遣永宁僧赍金印、牙符,来授刘整卢龙军节度使,封燕郡王。
僧至永宁,事觉,上闻,敕张易、姚枢杂问。
适整至自军中,言:“宋患臣用兵襄一陽一,欲以是杀臣,臣实不知。”
敕令整为书复之,赏整,使还军中,诛永宁僧及其一党一友。
参知行省政事阿里海牙言:“襄一陽一受围久未下,宜先攻樊城,断其声援。”
从之。
回回亦思马因创作巨石砲来献,用力省而所击甚远,命送襄一陽一军前用之。
十二月乙酉朔,诏诸路府州司县达鲁花赤管民长官,兼管诸军奥鲁。
丁亥,立肃州等处驿。
以东平府民五万余户复为东平路。
辛丑,诸王忽剌出拘括逃民高丽界中,高丽达鲁花赤上其事,诏高丽之民犹未安集,禁罢之。
遣宋议互市使者南归。
戊午,赐北平王南木合军马一万二千九百九十一、羊六万一千五百三十一,及诸王塔察兒军币帛。
辛亥,宋将昝万寿来攻成都,签省严忠范出战失利,退保子城,同知王世英等八人弃城遁。
诏以边城失守,罪在主将,世英虽遁,与免其罪,惟遣使缚忠范至京师。
癸丑,升拱卫司为拱卫直都指挥使司。
是岁,天下户一百九十五万五千八百八十。
赐先朝后妃及诸王金、银、币、帛如岁例。
断死罪三十九人。
建大圣寿万安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