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因证治
卷四 第六十四节杂证
第六十四节杂证
湿一热相火病多,土火病多。
气常有余,血常不足。
肥人血多、湿多;瘦人气实、热多。
白者,肺气弱,血不足;黑者,肾气有余,忌黄。
热伤血,不能养筋,故为拘挛;湿伤筋,不能束骨,故为痿弱气属一陽一,无寒之理,下用补相间;劳病忌寒药,此东垣之旨也。
寒不得热,是无火也;热不得寒,是无水也。
肺痈,非吐不可。
辛苦、饥饱,疼痛皆伤血。
服药之力峻,须用酸收。
指甲卷,是血少不养筋。
身如被打,湿伤血也;亦有血虚而痛。
腑病责脏用,脏一病责腑用。
气血弱,远枳壳,以其损气也;血盛忌丁香,以其益气也。
治病先调气。
病分气血一陰一陽一。
昼增夜静,是一陽一气病,而血不病;夜增昼静,是一陰一血病,而气不病。
夜静日恶寒,是一陰一上溢于一陽一;日夜并恶寒,是一陰一部大盛,兼有其一陽一,当泻其寒、峻补其一陽一。
夜静日热,是一陽一盛于本部;日静夜恶寒,是一陰一盛于本部。
日安夜躁烦,是一陽一气下溜于一陰一中,当泻其一陽一,峻补其虚;日恶寒夜烦躁,为一陰一陽一交,饮食不入,必死。
伤寒、中暑,与伤饮食一般。
人火正治,诸龙火反治。
诸病有郁,治之可开。
恶心,有热,有痰,有虚。
悲者,火乘金。
一陽一绝则一陰一亏,一陰一气若盛,一陽一无暴绝之理。
虚劳,不受补者死。
诸病发一热者,风、寒、暑、湿、燥、火七情,皆能发一热。
寒湿同一性一,火燥同途,非也。
寒宜温之,湿宜燥之,火宜降之、凉之,燥宜润之。
诸病寻痰火,痰火生异证。
诊脉、观形、察证,三者殊途,不可执一诸病先睹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