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
八说第四十七
为故人行私谓之“不弃”,以公财分施谓之“仁人”,轻禄重身谓之“君子”,枉法曲亲谓之“有行”,弃官一宠一交谓之“有侠”,离世遁上谓之“高傲”,交争逆令谓之“刚材”,行惠取众谓之“得民”。
不弃者,吏有一奸一也;仁人者,公财损也;君子者,民难使也;有行者,法制毁也;有侠者,官职旷也;高傲者,民不事也;刚材者,令不行也;得民者,君上孤也。
此八者,匹夫之私誉,人主之大败也。
反此八者,匹夫之私毁,人主之公利也。
人主不察社稷之利害,而用匹夫之私毁,索国之无危乱,不可得矣。
任人以事,存亡治乱之机也,无术以任人,无所任而不败。
人君之所任,非辩智则修洁也。
任人者,使有势也。
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
以智士之计,处乘势之资而为其私急,则君必欺焉。
为智者之不可信也,故任修士者,使断事也。
修士者未必智,为洁其身、因惑其智。
以愚人之所惽,处治事之官而为所然,则事必乱矣。
故无术以用人,任智则君欺,任修则君事乱,此无术之患也。
明君之道,贱德义贵,下必坐上,决诚以参,听无门户,故智者不得诈欺。
计功而行赏,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观失,有过者罪,有能者得,故愚者不任事。
智者不敢欺,愚者不得断,则事无失矣。
察士然后能知之,不可以为令,夫民不尽察。
贤者然后行之,不可以为法,夫民不尽贤。
杨朱、墨崔,天下之所察也,干世乱而卒不决,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
鲍焦、华角,天下之所贤也,鲍焦木枯,华角赴河,虽贤不可以为耕战之士。
故人主之察,智士尽其辩焉;人主之所尊,能士能尽其行焉。
今世主察无用之辩,尊远功之行,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
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
不作而养足,不仕而名显,此私便也;息文学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劳,此公利也。
错法以道民也,而又贵文学,则民之所师法也疑;赏功以劝民也,而又尊行修,则民之产利也惰。
夫贵文学以疑法,尊行修以贰功,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
搢 笏干戚,不适有方铁铦;登降周旋,不逮日中奏百;《狸首》射侯,不当强一弩一趋发;干城距衡冲,不若堙一穴一伏橐。
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
古者寡事而备简,朴陋而不尽,故有珧铫而推车者。
古者人寡而相亲,物多而轻利易让,故有揖让而传天下者。
然则行揖让,高慈惠,而道仁厚,皆推政也。
处多事之时,用寡事之器,非智者之备也;当大争之世,而循揖让之轨,非圣人之治也。
故智者不乘推车,圣人不行推政也。
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
法有立而有难,权其难而事成,则立之;事成而有害,权其害而功多,则为之。
无难之法,无害之功,天下无有也。
是以拔千丈之都,败十万之众,死伤者军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而贺战胜得地者,出其小害计其大利也。
夫沐者有弃发,除者伤血肉。
为人见其难,因释其业,是无术之事也。
先圣有言曰:“规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无奈之何!”此通权之言也。
是以说有必立而旷于实者,言有辞拙而急于用者。
故圣人不求无害之言,而务无易之事。
人之不事衡石者,非贞廉而远利也,石不能为人多少,衡不能为人轻重,求索不能得,故人不事也。
明主之国,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是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
此其臣有一奸一者必知,知者必诛。
是以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也。
慈母一之于弱子也,一爱一不可为前。
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
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
慈母虽一爱一,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一爱一也。
子母一之一性一,一爱一也;臣主之权,策也。
母不能以一爱一存家,君安能以一爱一持国?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
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
明其法禁,察其谋计。
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
故存国者,非仁义也。
仁者,慈惠而轻财者也;暴者,心毅而易诛者也。
慈惠,则不忍;轻财,则好与。
心毅,则憎心见于下;易诛,则妄杀加于人。
不忍,则罚多宥赦;好与,则赏多无功。
憎心见,则下怨其上;妄诛,则民将背叛。
故仁人在位,下肆而轻犯禁法,偷幸而望于上;暴人在位,则法令妄而臣主乖,民怨而乱心生。
故曰:仁暴者,皆亡国者也。
不能具美食而劝饿人饭,不为能活饿者也;不能辟草生粟而劝贷施赏赐,不能为富民者也。
今学者之言也,不务本作而好末事,知道虚圣以说民,此劝饭之说。
劝饭之说,明主不受也。
书约而弟子辩,法省而民讼简,是以圣人之书必著论,明主之法必详尽事。
尽思虑,揣得失,智者之所难也;无思无虑,挈前言而责后功,愚者之所易也。
明主虑愚者之所易,以责智者之所难,故智虑力劳不用而国治也。
酸甘咸淡,不以口断而决于宰尹,则厨人轻君而重于宰尹矣。
上下清浊,不以耳断而决于乐正,则瞽工轻君而重于乐正矣。
治国是非,不以术断而决于一宠一人,则臣下轻君而重于一宠一人矣。
人主不亲观听,而制断在下,托食于国者也。
使人不衣不食而不饥不寒,又不恶死,则无事上之意。
意欲不宰于君,则不可使也。
今生杀之一柄一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未尝有也。
虎豹必不用其爪牙而与鼷鼠同威,万金之家必不用其富厚而与监门同资。
有土之君,说人不能利,恶人不能害,索人欲畏重己,不可得也。
人臣肆意陈欲曰“侠”,人主肆意陈欲曰“乱”;人臣轻上曰“骄”,人主轻下曰“暴”。
行理同实,下以受誉,上以得非。
人臣大得,人主大亡。
明主之国,有贵臣,无重臣。
贵臣者,爵尊而官大也;重臣者,言听而力多者也。
明主之国,迁官袭级,官爵受功,故有贵臣。
言不度行而有伪,必诛,故无重臣也。
译文:
为老朋友行私被称为不遗故旧,把公家财产分送给人被称为仁一爱一的人,轻视利禄看重自身被称为君主,违反法制偏袒亲属被称为品行好,放弃官职看重私交被称为侠义,逃避现实避开君主被认为清高傲世,私斗不休违抗禁令被称为刚直好汉,施行恩惠笼络民众被称为得民心。
不遗故旧,官吏就会行一奸一;做仁一爱一的人,国家财富就有损失;做君子,民众就不听使唤;品行好,法制就遭到破坏;讲侠义,官职就会出现空缺;清高傲世,民众就不侍奉君主;做刚直好汉,法令就不能推行;得民心,君主就会遭到孤立。
这八种名声,是个人的私誉,君主的大祸。
与这八种相反的,则是个人的恶名,君主的公利。
君主不考察对于国家的利害关系,而采纳个人的私誉,要想国家没有危乱,是不可能做到了。
任用什么人办事,是国家存亡治乱的关键。
没有政治手腕而用人,没有一次任用不是失败的。
君主要任用的人,不是有口才、有智巧,就是品行好。
任用人,是使他有权有势。
聪明人未必可靠,只因为赞赏他的智辩,就以为他们可靠而加以任用。
凭聪明人具有的计谋,再加上处在有权有势的地位而去干私人急事,君主就一“定会受到欺骗。
因为聪明人不可靠,所以君主可能去任用那些老好人,叫他们处理政事。
老好人未必有智谋,仅由于觉得他们品德纯洁,就以为他们有智谋。
这种人以愚夫的糊涂,处在治理国家政事的官位上,自以为是地处理问题,政事必然要被搞乱。
所以没有政治手腕而用人,任命聪明,人的话,君主就受欺骗;任用老好人的话,君主的政事就被搞乱。
这就是没有政治手腕导致的祸患。
明君的治国原则是,地位低的能够议论地位高的;官吏有罪,下属不告发则同罪;用检验的方法判明事情的真相;不偏听偏信;所以聪明人无法弄诈行欺。
按功行赏,量才授职,分析事情的起因来考察官吏的过失,有过错的人给予处罚,有才能的人给予赏赐,所以愚蠢的人就不能担任政事了。
聪明人不敢行骗,愚蠢的人不得决断,政事就没有失误了。
只有明察的人才能通晓的东西,不可用来作为法令,因为民众不都是明察的。
只有贤能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不可用来作为法律,因为民众不都是贤能的。
杨朱、墨翟是天下公认明察的人,但他们想整顿乱世,终究却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他们的学说虽属明察,却并不能作为官方的法令。
鲍焦、华角是天下公认贤能的人,鲍焦抱木而死,华角投河自尽;他们虽属贤能,却并不能成为耕作打仗的人。
所以,君主要加以明察的,智士就在这方面竭尽巧辩;君主要予以推崇的,能人就在这方面全力去干。
当代君主把没有实际功效的行为认为可尊,而想求得国家的富强,这是不可能的事。
像孔子、墨子那样知识渊博、机智巧辩的人,但他们不从事耕作,国家能得到什么好处呢?像曾参、史鲍那样讲究孝道、清心寡欲的人,但他们不参加打仗,国家能得到什么利益呢?个人有私利,君主有公利。
不耕作而给养充足,不做官而声名显赫,这是私利;废除私学而彰明法度,堵塞私利而一概按功行赏,这是公利。
一方面设置法令来引导民众,另一方面却又推崇私学,民众就会对遵守法令产生怀疑;一方面奖赏功劳。
来鼓励民众,另一方面却又祟尚修身养一性一,民众就会懒于耕战。
推崇私学而使法令受到怀疑,崇尚修身养一性一而使论功行赏出现双重标准,要想求得到国家的富强是不可能的。
朝用笏板和仪仗兵器,敌不过大刀长矛;讲究升降转身繁琐礼仪,其效用难以和日行百里的士卒训练相提并论;奏着《狸首》乐章而演习射靶的仪式,比不上硬弓劲射的真功夫;捍卫城邑、抗拒冲车的防御战术,比不上通过地道水灌烟熏的进攻战术。
古代的人在道德上竞争,中世的人在智谋上角逐,现在的人在力量上较量。
古时候事少而设施简单,器一具粗陋而不完善,所以有蚌壳做的除草农具和简陋的手推车。
古时候人少而互相亲一爱一,物品丰富而轻视财利、容易谦让,所以有拱手把天下让给别人的作法。
既然如此,那么他们行礼谦让,推祟仁慈恩惠,称道仁义忠厚,就都属于原始的政治措施了。
处在多事的时代,却仍用少事时代的简陋器一具,这不是聪明人该奉行的路线;处在大争的社会,却仍遵循礼让不止的老规矩,这不是圣人治理国家的方法。
所以聪明人不坐古代的手推车,圣人不采用手推车式的原始政治。
法律是用来制约事务的,事务是用来显示功效的。
设立法制如有困难,考虑到虽有困难但能成事,则应予设立;事务既成而有害处,考虑到虽有害处但功大干过,则应予实施。
不遇到困难的法制,不伴随害处的事功,天下是没有的。
因此攻克周长千丈的大都城,击败十万之众的敌军,尽管我方伤亡人数达到三分之一,武器装备严重受损,士卒伤亡惨重;但仍然要庆贺打了胜仗,获得疆土。
其原因正在于考虑到了代价小而获利大。
洗头总有脱发,开刀总会流血伤肉;要是有人看到这点难处,就放弃洗头治病,便是不懂得权衡利弊的人。
先圣说过这样的话:“圆规再一精一确也会存在误差,水面再平静也会存在波纹。
我想改变这种状况,是没有办法的!”这是通晓权衡利弊的说法。
因此主张有言之成理但不切实际的,言论有词句笨拙但能立即付诸实施的。
所以圣人不强求挑不出一毛一病的言论,而致力于那些无可更易的事务。
人们不在衡器、量器上打主意,并不是因为他们正直廉洁,不追求财利,而是因为量器本身不能给人增多或减少财物,衡器本身不能给人加重或减轻财物,对它们有要求并不能得到什么;所以人们不去多打主意。
明君的国家,官员不敢违反法禁,吏属不敢谋取私利,人们不用财物进行一贿赂活动,这样,国内的事务就会都像衡器、量器一样公正无私了。
这样,大臣中干坏事的就一定会被察觉,察觉了的就一定给予惩罚。
所以懂得法治的君主,不寻求廉洁的官吏,而致力于一定能察觉臣下一奸一邪行为的方法。
慈母对于幼子的一爱一是任何其他的一爱一都无法超过的。
但是孩子有不一良行为,就得让他受老师管教;有了重病,就得让他就医治疗。
不受老师管教,就会犯法受刑:不就医治疗,就会临近死亡。
母子之间的天一性一,是一爱一;君臣之间虑的,是近利远害。
母亲尚且不能用一爱一来保全家庭,君主怎能用一爱一来维护国家呢?明君通晓富国强兵的办法,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所以慎重地处理政事,就是富国强兵的方法。
君主应该严明法令,明察计谋。
法令严明,内部就没有动荡叛乱的祸患;计谋得当,对外就没有国破为虏的灾难。
所以保全国家不是靠的仁义道德。
讲究仁义道德,也就是要博一爱一慈惠并轻视财利;为人暴戾,也就是心地残忍并轻易杀伐。
博一爱一慈惠,就不会下狠心;轻视财利,就乐善好施。
心地残忍,憎恶态度就会在下属面前暴露;轻易杀伐,就会胡乱地屠戮无辜。
不下狠心,就会赦免许多该受处罚的人;乐善好施,就会赏赐许多没有功劳的人。
憎恶态度表露出来,就会使臣民怨恨君主;胡乱地屠戮无故,民众就会背叛君主。
所以仁人处在君位上,臣下就会胡作非为而轻易犯法,以侥幸的心理希望得到君主的恩惠;暴人处在君位上,法令就会妄行,君臣就会离心离德,民众就会怨声载道而产生叛乱心理。
所以说:仁一爱一和残暴,二者都能导致国家灭亡。
不能提一供丰盛食品而去劝饿人吃饭,不算是能救活饿人的人;不能开荒种地生产粮食而去劝君主施舍赏赐,不能算作造福民众的人。
当今学者高谈阔论,其主张不是要致力于耕作而是要追求仁政,只知道称引虚假的圣人来取一悦民众,这就等于是凭空劝人吃饭之类的说教了。
凭空劝人吃饭的说教,明君是不接受的。
书的内容太简约,弟子就会发生争论;法律条文太省略,民众就会争论不休而轻慢不拘。
因此圣人著书一定观点鲜明,明君立法一定详尽规定所要裁断的事情。
竭尽思虑,估量得失,聪盼人也感到困难;不动脑筋,根据已有的法律条例来责求当前事务的功效,愚笨的人也容易做到。
明君采用愚笨的人也容易做到的途径,不采用聪明人也感到困难的途径,所以不用费心费力,国家就可以治理好。
酸甜咸淡究竟如何,如果不亲自用嘴品尝而取决于主管饭食的官员,厨师们就会轻视君主而尊重小官了。
音乐的高低清浊,如果不亲自去听作出判断而取决于主管乐队的官吏,奏乐的盲人们就会轻视君主而尊重乐官了。
治国的是非得失,如果不通过政治手段来判断而取决于一宠一臣,臣下就会轻视君主而尊重一宠一臣了。
君主不亲自了解政事,而让臣下来决断一切,自己就会变成寄食在国内的客人了。
假使人们不吃不穿而不饿不冷,又不怕死,就没有待奉君主的愿望了。
意愿不受君主控制,君主就无法加以支使。
如果让生杀大权落到大臣手里,而君命仍得贯彻执行的,那是从来没有过的。
虎豹不用它的爪牙,就会和小家鼠的威风无异;拥有万贯家财的人不使用他雄厚的资产,就会跟看门人一样贫穷。
拥有国土的君主,喜欢某人而不能给他好处,憎恶某人而不能给他处罚;要想求得别人畏惧并尊重自己,是不可能的。
臣子随一心一所一欲被说成是侠,君主随一心一所一欲被说成是乱;臣下轻慢君主被说成是骄,君主轻视臣下被说成是暴。
这两种行为实质是相同的,但臣下因此受到称誉,君主因此遭到诽谤。
臣子得到很多好处,君主却要蒙受重大损失。
在明君的国家里,有贵臣而没有重臣。
所谓贵臣,就是爵位尊贵而职务高的官员;所谓重臣,就是主张被君主采用、势力又大的臣子。
在明君的国家里,升官晋级,赐予爵位,根据都在于他们的功劳,所以就有贵臣出现;而对于那些言行不一、弄虚作假的人,必然地给予重罚,所以就没有重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