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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繁体 | 拼音 | 五行 | 笔划 | 姓名学解释 |
朱 | 朱 | zhū | 木 | 6 | 清雅伶俐,天生聰穎,多才巧智,中年隆昌,有愛情厄,晚年吉慶。 (吉) |
新 | 新 | xīn | 金 | 13 | 多才巧智,智勇雙全,一生中年多災,晚年吉祥,名利之字。 (吉) |
法 | 法 | fǎ | 水 | 9 | 刑偶欠子,一生清雅多財,中年成功隆昌,晚年吉慶。 (吉) |
朱:本义指赤心木,后也用于指大红色。(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10510次)
朱字出处:[说文解字]:编号3544,第06卷上,木部第151字 [康熙字典]:页509第13
朱
(指事。小篆字形,從木,一在其中指出這種木是紅心的。 本義:赤心木)
同本義 [the tree with red core]
朱,赤心木,松柏屬。--《說文》
指朱色的物品 [scarlet thing]
…朱(此指朱色繒帛)四百裹。--《穆天子傳》
姓
朱孝純子穎。(朱孝純,字子穎,山東歷城人,乾隆進士,當時任泰安知府,善詩畫。)--清·姚鼐《登泰山記》
朱
朱色,大紅色 。古代稱為正色 [vermilion;bright-red]
網戶朱綴。--《楚辭·招魂》
紫衣而朱冠。--《莊子·達生》
朱衣冠,執朱弓,挾朱矢。--《墨子·明鬼下》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朱zhū
⒈大紅色:~門(〈古〉又用作豪門的代稱)。
⒉[~砂]又叫"丹砂"、"辰砂"。礦物名。化學成分是硫化汞,色紅,可提煉水銀或作顏料或供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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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shū 1.見"朱提"。
新:新字的含义主要与“旧”相对,指万事万物的开始、更新、或者指刚出现或刚经历到的,如万象更新、新事物、新办法、新郎、新娘等。作人名用时,主要表示家中新添了一个小生命,并希望他将来能不辜负全家人的厚望,为家族增添新活力,为国家作出新贡献,为社会带来新生机。(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1080650次)
新字出处:[说文解字]:编号9438,第14卷上,斤部第14字 [康熙字典]:页480第10
新〈動〉
(形聲。從斤,從木,辛聲。據甲骨文,左邊是木,右邊是斧子。指用斧子砍伐木材。本義:用斧子砍伐木材。「新」是「薪」的本字)
砍伐樹木 [fell (trees)]
新,取木也。--《說文》
且彼亦知「新」之為義乎?衣之始裁為之「初」,木之始伐謂之「新」。--章炳麟《論承用「維新」二字之荒謬》
更新,使之新 [renew;make new]
如何新畬。--《詩·周頌·臣工》
舊染污俗,鹹與唯新。--《書·胤征》
又如:新民(使民更新);新美(刷新使之美好);新醮(改嫁);新梢(新長出的樹梢)
新 〈形〉
初次出現。與「舊」相對 [new]
於彼新田。--《
新xīn
⒈初出現或初產生的:~生。~事物。~技術。
⒉好的,進步的:~風尚。~社會。
⒊剛有的,還未用過的,跟"舊"相對:~鋼筆。~事。~方法。
⒋剛才,最近:~來。~近。
⒌稱結婚時的人或物:~娘。~房。
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簡稱。
⒎[新穎]新奇而別緻:課題~穎。
法: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颁布后强制执行的规则,也有规律,处理事物的手段,标准,仿效等含义。(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94990次)
法字出处:[康熙字典]:页616第11
法
(會意。從「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從「廌」,即解廌,神話傳說中的一種神獸,據說,它能辨別曲直,在審理案件時,它能用角去觸理曲的人。基本義:刑法;法律;法度)
同基本義 [act;law passed by legislative body;penal law;law]
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會意。--《說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書·呂刑》
法者,刑罰也。所以禁強暴也。--《鹽鐵論·詔聖》
殺戮禁誅謂之法。--《管子·心術》
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大戴禮記》
失期
法 fǎ
⒈由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頒布後強制執行的規則:~令。~律。憲~。民~。刑~。犯~。合~。
⒉規律:~則。
⒊處理事物的手段:方~。辦~兒。乘~。療~。想個~子。
⒋標準,倣傚,可倣傚的:~帖。~書。效~。便國不必~古。
⒌佛教的教義:佛~。
⒍封建迷信的騙人把戲:~術。作~。
⒎
【法寶】
1佛教用語。指佛說法,也指僧尼的衣缽、錫杖等。
2宗教或神魔、童話小說中所謂的法力、寶物等。〈喻〉特別有效的思想、事物、方法等:統一戰線、武裝鬥爭、黨的建設,是中國革命的三大~寶。
⒏
【法院】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⒐
【法家】
1對書法家、畫家的尊稱。
2春秋戰國時期主張"法治"的一個學派,以商鞅、韓非等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