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
累骗书客伤命
建宁府大市街有一滕一宠一 ,屡代世宦,家富石崇。
生放延、建两府,取利甚重。
专一与府、县官员往来,恃强逼取息钱。
内中有不听算者,即呼一奴一仆狠打不休,重则送官惩治。
或有逼死人命,亦只罚得他纳谷数十石;或遇对头,他亦广钱买嘱,拒捕不赴审对。
满城人皆号他霸王。
彼亦自夸:“缠我老滕,必难脱身。”
一日,有浙一江一 龙游贩书客人龚十三、童八十在大中寺卖书,折了本钱,托保陈正,写批往滕一宠一 处借出本银二十两。
未及一年,已倍息还足,当凭原保,立有收完票帖为照,自后龚、童二客人,勤俭克苦,朝夕不怠,生意顺遂,大有所得,遂在府前开一大书铺。
滕一宠一 一日府前经过,知是龚、童二书客,见他不来礼,便生骗心。
归家即叫原保陈正来说:“龚十三、童八十两人开店,生意大利,皆是借我银为本,奈何不还我银?屡次取讨,竟未见分毫,他是何等主意,特欲欺负我耶?”
陈正曰:“当日他就还了,是我写完批,大官人怎么又取?”
滕一宠一 喝曰:“你得客人银子,故此代他争辩。”
陈正曰:“凭尔去取,我不管。”
滕一宠一 遂呼强一奴一五六个,一齐往龙游书铺,叫家童骂龚、童二客人:“你数年钱债,屡取不还,是何道理?况得我家银子作本,今已多趁利息,若不还我,天理难容!”龚十三答曰:“借银未及周年,本利倍还,立有收帖厚照,今何可复来索取?”
滕龙怒曰:“你们借我银为本,买书开店,今生许多财帛,负债不还,反把假收票在此抵搪。
你既还了,为何不取原日借批?”
龚、童心中不服,遂与争辩起来。
滕一宠一 乃喝令手下多人,将龚、童捉往狠打,破其头面,折伤左股。
冤屈莫伸,于是写状,即在清廉郭爷处告:
告状人龚十三、童八十,系浙一江一 龙游人氏,告为黑骗伤命事。
缘龚、童府前卖书,旧年揭借滕一宠一 本银二十两,半年倍还,收批血证。
岂意恶复执借券重骗,理论触凶,喝令家僮毒打,重伤可验。
周傍救证,二命悬丝。
恳台亲究,殄恶保辜。
上告。
郭爷准状,即遣医生验明,连发五牌严提滕一宠一 。
一宠一 广将酒食、金银,买嘱衙门、人役,抗拒不赴对理。
龚、童二人复催一状:
催状人龚十三等,催为抗提玩法事。
凶豪滕一宠一 ,毒打孤客重伤,医生验明。
五拘抗牌不到。
天台视民病若己伤,凶恶藐官法如故纸。
身在歇家,调养无人,雇借抬归,审理不便。
即目血髓时流,朝不保暮。
迁延屈死,上负天恩。
哭恳爷台速拘归结。
上催。
郭爷一见龚、童催状,心中大怒,即刻严差守提,风火雷霆,十分紧急。
滕无计可逃,只得赴馆诉告:
诉状人滕一宠一 ,诉为沉冤陷害事。
枭客龚十三、童八十,约借老母衣棺银两,过期不还,坐取触恨,呼一党一 擒身,棍石乱打,浑身寸节有伤,幸得张松救归,几死三次。
恶反诈伤二命。
蒙牌五提,痛难起床 。
死壳回生,匍匐上诉。
郭爷看了滕一宠一 诉词,遂拘原、被告并保人干证,一一鞫问。
众皆受一宠一 贿嘱,偏证客人。
郭爷遂用重刑,将张松夹起,大怒喝曰:“你这奸刁,私受滕一宠一 多少银财,买来偏证客人?若不从实说来,即夹至死亦不少放!”张松受刑不过,乃直言曰:“龚十三当日借银为本,未过限期,已一一还讫,并无分毫少欠,滕一宠一 亲笔写立收帖是实。
今见龚、童卖书,多获财利。
因昨日一宠一 在店前经过,未曾与他作礼,故持陈券索骗,累算前债。
龚、童不服,理辩滔滔。
一宠一 心怒起,随呼手下,将龚、童扭打破头、折股,俱有实伤,小的不敢隐瞒。
兄原中陈正,见他欺心,因此逃去。”
郭爷曰:“我未加刑,你便不认。”
松曰:“未入府时,一宠一 已置酒店中,哭说四五一二,实未敢受其钱财。
望乞爷爷大施恻隐,超拔小民。
感戴无任!”郭爷乃取笔判曰:审得滕一宠一 宦虎踞市,累债戕民,流毒乡方,已非朝夕之故。
今乃持已偿之废券,贼无欠之良民,破龚十三之头额,折童八十之左股,五拘不至,百计逃躲,乃又挠法之尤者也。
尚欲捏无作有,将假搪真,诈言遭打致病,卖脱前件愆尤,讵知身无伤迹,何得口报遭冤?夫强附己于伤人之列,欲脱刑于无刑之中。
合剪刁风,拟罪如律。
张松误饮其酒,姑免究治。
二商既受保辜,已得汤药归家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