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图公案
第二十三则 杀假僧
话说东京城三十里有一董长者,生一子名董顺,住居东京城之马站头,造起数间店房,招接四方往来客商,日获进益甚多,长者遂成一富翁。
董顺因娶得城东茶肆杨家女为妻,颇有姿色,每日事公姑甚是恭敬,只是嫌其有些风情。
顺又常出外买卖,或一个月一归,或两个月一归。
城东十里处,有个船艄名孙宽,每日往来董家店最熟,与杨氏笑语,绝无疑忌,年久月深,两下情密,遂成欢娱,相聚如同夫妇。
宽伺董顺出外经商,遂与杨氏私约道:“吾与娘子情好非一日,然欢娱有限,思恋无奈。
娘子不若收拾所有金银物件,随我奔走他方,庶得永为夫妇。”
杨氏许之。
乃择十一月二十一日良辰,相约同去。
是日杨氏收拾房中所有,专等孙宽来。
黄昏时,忽有一和尚称是洛州翠玉峰大悲寺僧道隆,因来此地方抄化,天晚投宿一宵。
董翁平日是个好善的人,便开店房,铺好床 席款待。
和尚饭罢便睡,时正天寒欲雪,董翁夫妇闭门而睡。
二更时分宽来扣门,杨氏遂携所有物色与宽同去。
出得门外,但见天一陰一雨湿,路滑难行。
杨氏苦不能走,密告孙宽道:“路滑去不得,另约一宵。”
宽思忖道:万一迟留,恐漏泄此事。
又见其所有物色颇富,遂拔刀杀死杨氏,却将金宝财帛夺去,置其一尸一于古井中而去。
未几,和尚起来出外登厕,忽跌下古井中,井深数丈,无路可上。
至天明,和尚小伴童起来,遍寻和尚不见,遂唤问店主。
董翁起来,遍寻至饭时,亦不见杨氏,径入房中看时,四壁皆空,财帛一无所留。
董翁思量,杨氏定是与和尚走了,上下山中直寻至厕屋古井边。
但见芦草一交一 加,微露鲜血。
忽闻井中人声,董翁随请东舍王三将长梯及绳索直入井中,但见下边有一和尚连声叫屈,杨氏已被杀死在井中。
王二将绳索缚了和尚,吊上井来。
众人将和尚乱拳殴打,不由分说,乡邻里保具状解入县衙。
知县将和尚根勘拷打,要他招认。
和尚受苦难禁,只得招认,知县遂申解府衙。
包公唤和尚问及缘由,和尚长叹道:“前生负此妇死债矣。”
从直实招。
包公思之:他是洛州和尚,与董家店相去七百余里,岂有一时到店能与妇人相通约期?必有冤屈。
遂将和尚散禁在狱。
日夕根探,竟无明白。
偶得一计,唤狱司就狱中所有大辟该死之囚,将他秘密剃了头发,假作僧人,押赴市曹斩首,称是洛州大悲寺僧。
为谋杀董家妇事今已处决。
又密遣公吏数人出城外探听,或有众人拟议此事是非,即来通报。
诸吏行至城外三十里,因到一店中买茶,见一婆子问:“前日董翁家杨氏被杀,公事可曾结断否?”
诸吏道:“和尚已偿命了。”
婆子听了,捶胸叫屈:“可惜这和尚枉了性命。”
诸吏细问因由。
婆子道:“是此去十里头有一船艄孙宽,往来董家最熟,与杨氏私通,因谋她财物故杀了杨氏,与和尚何干?”
诸吏急忙回报包公。
包公便差公吏数人缉孙宽,枷送入狱根勘。
宽苦不招认。
令取孙宽当堂,笑对之曰:“杀一人不过一人偿命,和尚既偿了命,安得有二人偿命之理;但是董翁所诉失了金银四百余两,你莫非拾得,便将还他,你可脱其罪名。”
宽甚喜,供说:“是旧日董家曾寄下金银一袱,至今收藏柜中。”
包公差人押孙宽回家取金银来到,当晚董翁前来证认。
董翁一见物色,认得金银器皿及锦被一条,说道:“果是我家物件。”
包公再问董家昔日并无有寄金银之事。
又唤王婆来证,孙宽仍抵赖,不肯招认。
包公道:“杨氏之未经商在外,你以一婬一心戏杨氏成奸,因利其财物遂致谋害,现有董家物件在此证验,何得强辩不招?”
孙宽难以遮掩,只得一笔招成。
遂押赴市曹处斩。
和尚释放还山,得不至死于非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