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白莲教
某者,山西人,忘其姓名,大约徐鸿儒之徒。
左道惑众,慕其术者多师之。
某一日将他往,堂中置一盆,又一盆覆之,嘱门人坐守,戒勿启视。
去后,门人启之,视盆贮清水,水上编草为舟,帆樯具焉。
异而拨以指,随手倾侧;急扶如故,仍覆之。
俄而师来,怒责:“何违吾命?”
门人立白其无。
师曰:“适海中舟覆,何得欺我?”
又一夕,烧巨烛于堂上,戒恪守,勿以风灭。
漏二滴,师不至。
儽然而殆,就床 暂寐;及醒,烛已竟灭,急起爇之。
既而师入,又责之。
门人曰:“我固不曾睡,烛何得息?”
师怒曰:“适使我暗行十余里,尚复云云耶?”
门人一大骇。
如此奇行,种种不胜书。
后有爱妾与门人通。
觉之,隐而不言。
遣门人饲豕;门人入圈,立地化为豕。
某即呼屠人杀之,货其肉。
人无知者。
门人父以子不归,过问之,辞以久弗至。
门人家诸处探访,绝无消息。
有同师者,隐知其事,泄诸门人父。
门人父告之邑宰。
宰恐其遁,不敢捕治;达于上官,请甲士千人,围其第,妻子皆就执。
闭置樊笼,将以解都。
途经太行山,山中出一巨人,高与树等,目如盎,口如盆,牙长尺许。
兵士愕立不敢行。
某曰:“此妖也,吾妻可以却之。”
乃如其言,脱妻缚。
妻荷戈往。
巨人怒,吸吞之。
众愈骇。
某曰:“既杀吾妻,是须吾子。”
乃复出其子,又被吞如前状。
众各对觑,莫知所为。
某泣且怒曰:“既杀我妻,又杀吾子,情何以甘!然非某自往不可也。”
众果出诸笼,授之刃而遣之。
巨人盛气而逆。
格斗移时,巨人抓攫入口,伸颈咽下,从容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