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列传第五十一
○杨恭懿
杨恭懿,字元甫,奉元人。
力学强记,日数千言,虽从亲逃乱,未尝废业。
年十七,西还,家贫,服劳为养。
暇则就学,书无不读,尤深于《易》、《礼》、《春秋》,后得硃熹集注《四书》,叹曰:“人伦日用之常,天道一性一命之妙,皆萃此书矣。”
父没,水浆不入口者五日,居丧尽礼。
宣抚司、行省以掌书记辟,不就。
至元七年,与许衡俱被召,恭懿不至。
衡拜中书左丞,日于右相安童前称誉恭懿之贤,丞相以闻。
十年,诏遣使召之,以疾不起。
十一年,太子下教中书,俾如汉惠聘四皓者以聘恭懿,丞相遣郎中张元智为书致命,乃至京师。
既入见,世祖遣国王和童劳其远来,继又亲询其乡里、族氏、师承、子姓,无不周悉。
十二年正月二日,帝御香殿,以大军南征,使久不至,命筮之,其言秘。
侍读学士徒单公履请设取士科,诏与恭懿议之。
恭懿言:“明诏有谓:士不治经学孔孟之道,日为赋诗空文。
斯言诚万世治安之本。
今欲取士,宜敕有司,举有行检、通经史之士,使无投牒自售,试以经义、论策。
夫既从事实学,则士风还淳,民俗趋厚,国家得才矣。”
奏之,帝善之。
会北征,恭懿遂归田里。
十六年,诏安西王相敦遣赴阙。
入见,诏于太史院改历。
十七年二月,进奏曰:“臣等遍考自汉以来历书四十余家,一精一思推算,旧仪难用,而新者未备,故日行盈缩,月行迟疾,五行周天,其详皆未一精一察。
今权以新仪木表,与旧仪所测相较,得今岁冬至晷景及日躔所在,与列舍分度之差,大都北极之高下,昼夜刻长短,参以古制,创立新法,推算成《辛巳历》。
虽或未一精一,然比之前改历者,附会历元,更立日法,全踵故习,顾亦无愧。
然必每岁测验修改,积三十年,庶尽其法。
可使如三代日官,世专其职,测验良久,无改岁之事矣。”
又《合朔议》曰:
日行历四时一周,谓之一岁;月逾一周,复与日合,谓之一月;言一月之始,日月相合,故谓合朔。
自秦废历纪,汉太初止用平朔法,大小相间,或有二大者,故日食多在晦日或二日,测验时刻亦鲜中。
宋何承天测验四十余年,进《元嘉历》,始以月行迟速定小余以正朔望,使食必在朔,名定朔法,有三大二小,时以异旧法罢之。
梁虞广刂造《大同历》,隋刘焯造《皇极历》,皆用定朔,为时所阻。
唐傅仁均造《戊寅历》,定朔始得行。
贞观十九年,四月频大,人皆异之,竟改从平朔。
李淳风造《麟德历》,虽不用平朔,遇四大则避人言,以平朔间之,又希合当世,为进朔法,使无元日之食。
至一行造《大衍历》,谓“天事诚密,四大三小何伤。”
诚为确论,然亦循常不改。
臣等更造新历,一依前贤定论,推算皆改从实。
今十九年历,自八月后,四月并大,实日月合朔之数也。
详见《郭守敬传》。
是日,方列跪,未读奏,帝命许衡及恭懿起,曰:“卿二老,毋自劳也。”
授集贤学士,兼太史院事。
十八年,辞归。
二十年,以太子宾客召;二十二年,以昭文馆学士、领太史院事召;二十九年,以议中书省事召。
皆不行。
三十一年,卒,年七十。
○王恂
王恂,字敬甫,中山唐县人。
父良,金末为中山府掾,时民遭乱后,多以诖误系狱,良前后所活数百人。
已而弃去吏业,潜心伊洛之学,及天文律历,无不一精一究,年九十二卒。
恂一性一颖悟,生三岁,家人示以书帙,辄识风、丁二字。
母刘氏,授以《千字文》,再过目,即成诵。
六岁就学,十三学九数,辄造其极。
岁己酉,太保刘秉忠北上,途经中山,见而奇之,及南还,从秉忠学于磁之紫金山。
癸丑,秉忠荐之世祖,召见于六盘山,命辅导裕宗,为太子伴读。
中统二年,擢太子赞善,时年二十八。
三年,裕宗封燕王,守中书令,兼判枢密院事,敕两府大臣:凡有咨禀,必令王恂与闻。
初,中书左丞许衡集唐、虞以来嘉言善政,为书以进。
世祖尝令恂讲解,且命太子受业焉。
又诏恂于太子起居饮食,慎为调护,非所宜接之人,勿令得侍左右。
恂言:“太子天下本,付托至重,当延名德与之居处。
况兼领中书、枢密之政,诏条所当遍览,庶务亦当屡省,官吏以罪免者毋使更进,军官害人,改用之际,尤不可非其人。
民至愚而神,变乱之余,吾不之疑,则反覆化为忠厚。”
帝深然之。
恂早以算术名,裕宗尝问焉。
恂曰:“算数,六艺之一,定国家,安人民,乃大事也。”
每侍左右,必发明三纲五常,为学之道,及历代治忽兴亡之所以然。
又以辽、金之事近接耳目者,区别其善恶,论著其得失,上之。
裕宗问以心之所守,恂曰:“许衡尝言:人心如印板,惟板本不差,则虽摹千万纸皆不差;本既差,则摹之于纸,无不差者。”
裕宗深然之。
诏择勋戚子弟,使学于恂,师道卓然。
及恂从裕宗抚军称海,乃以诸生属之许衡,及衡告老而去,复命恂领国子祭酒。
国学之制,实始于此。
帝以国朝承用金《大明历》,岁久浸疏,欲厘正之,知恂一精一于算术,遂以命之。
恂荐许衡能明历之理,诏驿召赴阙,命领改历事,官属悉听恂辟置。
恂与衡及杨恭懿、郭守敬等,遍考历书四十余家,昼夜测验,创立新法,参以古制,推算极为一精一密,详在《守敬传》。
十六年,授嘉议大夫、太史令。
十七年,历成,赐名《授时历》,以其年冬颁行天下。
十八年,居父丧,哀毁,日饮勺水。
帝遣内侍慰谕之。
未几,卒,年四十七。
初,恂病,裕宗屡遣医诊治,及葬,赙钞二千贯。
后帝思定历之功,以钞五千贯赐其家。
延祐二年,赠推忠守正功臣、光禄大夫、司徒、上柱国、定国公,谥文肃。
子宽、宾,并从许衡游,得星历之传于家学。
裕宗尝召见,语之曰:“汝父起于书生,贫无赀蓄,今赐汝钞五千贯,用尽可复以闻。”
恩恤之厚如此。
宽由保章正历兵部郎中,知蠡州。
宾由保章副累迁秘书监。
○郭守敬
郭守敬,字若思,顺德邢台人。
生有异一操一,不为嬉戏事。
大父荣,通五经,一精一于算数、水利。
时刘秉忠、张文谦、张易、王恂同学于州西紫金山,荣使守敬从秉忠学。
中统三年,文谦荐守敬习水利,巧思绝人。
世祖召见,面陈水利六事:其一,中都旧漕河,东至通州,引玉泉水以通舟,岁可省蓖车钱六万缗。
通州以南,于兰榆河口径直开引,由蒙村跳梁务至杨村还河,以避浮鸡氵甸盘浅风一浪一远转之患。
其二,顺德达泉引入城中,分为三渠,灌城东地。
其三,顺德沣河东至古任城,失其故道,没民田千三百余顷。
此水开修成河,其田即可耕种,自小王村经滹沱,合入御河,通行舟筏。
其四,磁州东北滏、漳二水合流处,引水由滏一陽一、邯郸、洺州、永年下经鸡泽,合入沣河,可灌田三千余顷。
其五,怀、孟沁河,虽浇灌,犹有漏堰余水,东与丹河余水相合。
引东流,至武陟县北,合入御河,可灌田二千余顷。
其六,黄河自孟州西开引,少分一渠,经由新、旧孟州中间,顺河古岸下,至温县南复入大河,其间亦可灌田二千余顷。
每奏一事,世祖叹曰:“任事者如此,人不为素餐矣。”
授提举诸路河渠。
四年,加授银符、副河渠使。
至元元年,从张文谦行省西夏。
先是,古渠在中兴者,一名唐来,其长四百里,一名汉延,长二百五十里,它州正渠十,皆长二百里,支渠大小六十八,灌田九万余顷。
兵乱以来,废坏淤浅。
守敬更立闸堰,皆复其旧。
二年,授都水少监。
守敬言:“舟自中兴沿河四昼夜至东胜,可通漕运,及见查泊、兀郎海古渠甚多,宜加修理。”
又言:“金时,自燕京之西麻峪村,分引卢沟一支东流,穿西山而出,是谓金口。
其水自金口以东,燕京以北,灌田若干顷,其利不可胜计。
兵兴以来,典守者惧有所失,因以大石塞之。
今若按视故迹,使水得通流,上可以致西山之利,下可以广京畿之漕。”
又言:“当于金口西预开减水口,西南还大河,令其深广,以防涨水突入之患。”
帝善之。
十二年,丞相伯颜南征,议立水站,命守敬行视河北、山东可通舟者,为图奏之。
初,秉忠以《大明历》自辽、金承用二百余年,浸以后天,议欲修正而卒。
十三年,江左既平,帝思用其言,遂以守敬与王恂率南北日官,分掌测验推步于下,而命文谦与枢密张易为之主领裁奏于上,左丞许衡参预其事。
守敬首言:“历之本在于测验,而测验之器莫先仪表。
今司天浑仪,宋皇祐中汴京所造,不与此处天度相符,比量南北二极,约差四度;表石年深,亦复欹侧。”
守敬乃尽考其失而移置之。
既又别图高爽地,以木为重棚,创作简仪、高表,用相比覆。
又以为天枢附极而动,昔人尝展管望之,未得其的,作候极仪。
极辰既位,天体斯正,作浑天象。
象虽形似,莫适所用,作玲珑仪。
以表之矩方,测天之正圜,莫若以圜求圜,作仰仪。
古有经纬,结而不动,守敬易之,作立运仪。
日有中道,月有九行,守敬一之,作证理仪。
表高景虚,罔象非真,作景符。
月虽有明,察景则难,作窥几。
历法之验,在于交会,作日月食仪。
天有赤道,轮以当之,两极低昂,标以指之,作星晷定时仪。
又作正方案、丸表、悬正仪、座正仪,为四方行测者所用。
又作《仰规覆矩图》、《异方浑盖图》、《日出入永短图》,与上诸仪互相参考。
十六年,改局为太史院,以恂为太史令,守敬为同知太史院事,给印章,立官府。
及奏进仪表式,守敬当帝前指陈理致,至于日晏,帝不为倦。
守敬因奏:“唐一行开元间令南宫说天下测景,书中见者凡十三处。
今疆宇比唐尤大,若不远方测验,日月交食分数时刻不同,昼夜长短不同,日月星辰去天高下不同,即目测验人少,可先南北立表,取直测景。”
帝可其奏。
遂设监候官一十四员,分道而出,东至高丽,西极滇池,南逾硃崖,北尽铁勒,四海测验,凡二十七所。
十七年,新历告成,守敬与诸臣同上奏曰:
臣等窃闻帝王之事,莫重于历。
自黄帝迎日推策,帝尧以闰月定四时成岁,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
爰及三代,历无定法,周、秦之间,闰余乖次。
西汉造《三统历》,百三十年而后是非始定。
东汉造《四分历》,七十余年而仪式方备。
又百二十一年,刘洪造《乾象历》,始悟月行有迟速。
又百八十年,姜岌造《三纪甲子历》,始悟以月食冲检日宿度所在。
又五十七年,何承天造《元嘉历》,始悟以朔望及弦皆定大小余。
又六十五年,祖冲之造《大明历》,始悟太一陽一有岁差之数,极星去不动处一度余。
又五十二年,张子信始悟日月交道有表里,五星有迟疾留逆。
又三十三年,刘焯造《皇极历》,始悟日行有盈缩。
又三十五年,傅仁均造《戊寅元历》,颇采旧仪,始用定朔。
又四十六年,李淳风造《麟德历》,以古历章蔀元首分度不齐,始为总法,用进朔以避晦晨月见。
又六十三年,一行造《大衍历》,始以朔有四大三小,定九服交食之异。
又九十四年,徐昂造《宣明历》,始悟日食有气、刻、时三差。
又二百三十六年,姚舜辅造《纪元历》,始悟食甚泛余差数。
以上计千一百八十二年,历经七十改,其创法者十有三家。
自是又百七十四年,圣朝专命臣等改治新历,臣等用创造简仪、高表,凭其测实数,所考正者凡七事:
一曰冬至。
自丙子年立冬后,依每日测到晷景,逐日取对,冬至前后日差同者为准。
得丁丑年冬至在戊戌日夜半后八刻半,又定丁丑夏至在庚子日夜半后七十刻;又定戊寅冬至在癸卯日夜半后三十三刻;己卯冬至在戊申日夜半后五十七刻半;庚辰冬至在癸丑日夜半后八十一刻半。
各减《大明历》十八刻,远近相符,前后应准。
二曰岁余。
自《大明历》以来,凡测景、验气,得冬至时刻真数者有六,用以相距,各得其时合用岁余。
今考验四年,相符不差,仍自宋大明壬寅年距至今日八百一十年,每岁合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二十五分,其二十五分为今历岁余合用之数。
三曰日躔。
用至元丁丑四月癸酉望月食既,推求日躔,得冬至日躔赤道箕宿十度,黄道箕九度有奇。
仍凭每日测到太一陽一躔度,或凭星测月,或凭月测日,或径凭星度测日,立术推算。
起自丁丑正月至己卯十二月,凡三年,共得一百三十四事,皆躔于箕,与月食相符。
四曰月离。
自丁丑以来至今,凭每日测到逐时太一陰一行度推算,变从黄道求入转极迟、疾并平行处,前后凡十三转,计五十一事。
内除去不真的外,有三十事,得《大明历》入转后天。
又因考验交食,加《大明历》三十刻,与天道合。
五曰入交。
自丁丑五月以来,凭每日测到太一陰一去极度数,比拟黄道去极度,得月道交于黄道,共得八事。
仍依日食法度推求,皆有食分,得入交时刻,与《大明历》所差不多。
六曰二十八宿距度。
自汉《太初历》以来,距度不同,互有损益。
《大明历》则于度下余分,附以太半少,皆私意牵就,未尝实测其数。
今新仪皆细刻周天度分,每度分三十六分,以距线代管窥,宿度余分并依实测,不以私意牵就。
七曰日出入昼夜刻。
《大明历》日出入夜昼刻,皆据汴京为准,其刻数与大都不同。
今更以本方北极出地高下,黄道出入内外度,立术推求每日日出入昼夜刻,得夏至极长,日出寅正二刻,日入戌初二刻,昼六十二刻,夜三十八刻。
冬至极短,日出辰初二刻,日入申正二刻,昼三十八刻,夜六十二刻。
永为定式。
所创法凡五事:一曰太一陽一盈缩。
用四正定气立为升降限,依立招差求得每日行分初末极差积度,比古为密。
二曰月行迟疾。
古历皆用二十八限,今以万分日之八百二十分为一限,凡析为三百三十六限,依垛叠招差求得转分进退,其迟疾度数逐时不同,盖前所未有。
三曰黄赤道差。
旧法以一百一度相减相乘,今依算术句股弧矢方圜斜直所容,求到度率积差,差率与天道实吻合。
四曰黄赤道内外度。
据累年实测,内外极度二十三度九十分,以圜容方直矢接句股为法,求每日去极,与所测相符。
五曰白道交周。
旧法黄道变推白道以斜求斜,今用立浑比量,得月与赤道正交,距春秋二正黄赤道正交一十四度六十六分,拟以为法。
推逐月每交二十八宿度分,于理为尽。
十九年,恂卒。
时历虽颁,然其推步之式与夫立成之数,尚皆未有定稿。
守敬于是比次篇类,整齐分杪,裁为《推步》七卷,《立成》二卷,《历议拟稿》三卷,《转神选择》二卷,《上中下三历注式》十二卷。
二十三年,继为太史令,遂上表奏进。
又有《时候笺注》二卷,《修改源流》一卷。
其测验书,有《仪象法式》二卷,《二至晷景考》二十卷,《五星细行考五十卷》,《古今交食考》一卷,《新测二十八舍杂坐诸星入宿去极》一卷,《新测无名诸星》一卷,《月离考》一卷,并藏之官。
二十八年,有言滦河自永平挽舟逾山而上,可至开平;有言泸沟自麻峪可至寻麻林。
朝廷遣守敬相视,滦河既不可行,泸沟舟亦不通守敬因陈水利十有一事。
其一,大都运粮河,不用一亩泉旧原,别引北山白浮泉水,西折而南,经甕山泊,自西水门入城,环汇于积水潭,复东折而南,出南水门,合入旧运粮河。
每十里置一闸,比至通州,凡为闸七,距闸里许,上重置斗门,互为提阏,以过舟止水。
帝览奏,喜曰:“当速行之。”
于是复置都水监,俾守敬领之。
帝命丞相以下皆亲一操一畚锸倡工,待守敬指授而后行一事。
先是,通州至大都,陆运官粮,岁若干万石,方秋霖雨,驴畜死者不可胜计,至是皆罢之。
三十年,帝还自上都,过积水潭,见舳舻敝水,大悦,名曰通惠河,赐守敬钞万二千五百贯,仍以旧职兼提调通惠河漕运事。
守敬又言:于澄清闸稍东,引水与北霸河接,且立闸丽正门西,令舟楫得环城往来。
志不就而罢。
三十一年,拜昭文馆大学士、知太史院事。
大德二年,召守敬至上都,议开铁幡竿渠,守敬奏:“山水频年暴下,非大为渠堰,广五七十步不可。”
执政吝于工费,以其言为过,缩其广三之一。
明年大雨,山水注下,渠不能容,漂没人畜庐帐,几犯行殿。
成宗谓宰臣曰:“郭太史神人也,惜其言不用耳。”
七年,诏内外官年及七十,并听致仕,独守敬不许其请。
自是翰林太史司天官不致仕,定著为令。
延祐三年卒,年八十六。
杨桓
杨桓,字武子,兗州人。
幼警悟,读《论语》至《宰予昼寝章》,慨然有立志,由是终身非疾病未尝昼寝。
弱冠为郡诸生,一时名公咸称誉之。
中统四年,补济州教授,后由济宁路教授召为太史院校书郎,奉敕撰《仪表铭》《历日序》,文辞典雅,赐楮币千五百缗,辞不受。
迁秘书监丞。
至元三十一年,拜监察御史。
有得玉玺于木华黎曾孙硕德家者,桓辨识其文,曰“受天之命,既寿永昌”,乃顿首言曰:“此历代传国玺也,亡之久矣。
今宫车晏驾,皇太孙龙飞,而玺复出,天其彰瑞应于今日乎!”即为文述玺始末,奉上于徽仁裕圣皇后。
成宗即位,桓疏上时务二十一事:一曰郊祀天地;二曰亲享太庙,备四时之祭;三曰先定首相;四曰朝见群臣,访问时政得失;五曰诏儒臣以时侍讲;六曰设太学及府州儒学,教养生徒;七曰行诰命以褒善叙劳;八曰异章服以别贵贱;九曰正礼仪以肃宫庭;十曰定官制以省内外冗员;十一曰讲究钱谷以裕国用;十二曰访求晓习音律者以协太常雅乐;十三曰国子监不可隶集贤院,宜正其名;十四曰试补六部寺监及府州司县吏;十五曰增内外官吏俸禄;十六曰禁父子骨肉、奴婢相告讦者;十七曰定婚姻聘财;十八曰罢行用官钱营什一之利;十九曰复笞杖以别轻重之罪;二十曰郡县吏自中统前仕宦者,宜加优异;二十一曰为治之道宜各从本俗。
疏奏,帝嘉纳之。
未几,升秘书少监,预修《大一统志》。
秩满归兗州,以赀业悉让弟楷,乡里称焉。
大德三年,以国子司业召,未赴,卒,年六十六。
桓为人宽厚,事亲笃孝,博览群籍,尤一精一篆籀之学。
著《六书统》、《六书溯源》、《书学正韵》,大抵推明许慎之说,而意加深,皆行于世。
杨果
杨果,字正卿,祁州蒲一陰一人。
幼失怙恃,自宋迁亳,复徙居许昌,以章句授徒为业,流寓轗轲十余年。
金正大甲申,登进士第。
会参政李蹊行大司农于许,果以诗送之,蹊大称赏,归言于朝,用为偃师令。
到官,以廉干称,改蒲城,改陕,皆剧县也。
果有应变材,能治烦剧,诸县以果治效为最。
金亡,岁己丑,杨奂征河南课税,起果为经历。
未几,史天泽经略河南,果为参议。
时兵革之余,法度草创,果随宜赞画,民赖以安。
世祖中统元年,设十道宣抚使,命果为北京宣抚使。
明年,拜参知政事。
及例罢,犹诏与左丞姚枢等日赴省议事。
至元六年,出为怀孟路总管,大修学庙。
以前尝为中书执政官,移文申部,特不署名。
以老致政,卒于家,年七十五,谥文献。
果一性一聪敏,美风姿,工文章,尤长于乐府,外若沉默,内怀智用,善谐谑,闻者绝倒。
微时,避乱河南,娶羁旅中女,后登科,历显仕,竟与偕老,不易其初心,人以是称之。
有《西庵集》,行于世。
王构
王构,字肯堂,东平人。
父公渊,遭金末之乱,其兄三人挈家南奔,公渊独誓死守坟墓,伏草莽中,诸兄呼之不出,号恸而去,卒得存其家,而三兄不知所终。
构少颖悟,风度凝厚。
学问该博,文章典雅,弱冠以词赋中选,为东平行台掌书纪。
参政贾居贞一见器重,俾其子受学焉。
至元十一年,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
时遣丞相伯颜伐宋,先下诏让之,命构属草以进,世祖大悦。
宋亡,构与李槃同被旨,至杭取三馆图籍、太常天章礼器仪仗,归于京师。
凡所荐拔,皆时之名士。
十三年秋,还,入觐,迁应奉翰林文字,升修撰。
丞相和礼霍孙由翰林学士承旨拜司徒,辟构为司直。
时丞相阿合马为盗击死,世祖亦悟其一奸一,复相和礼霍孙,更张庶务,构之谋画居多。
历吏部、礼部郎中,审囚河南,多所平反。
改太常少卿,定亲享太庙仪注。
擢淮东提刑按察副使,召见便殿,亲授制书,赐上尊酒以遣之。
寻以治书侍御史召。
属桑哥为相,俾与平章卜忽木检核燕南钱谷,而督其逋负。
以十一月晦行,期岁终复命。
明年春还,宿卢沟驿,度逾期,祸且不测,谓卜忽木曰:“设有罪,构当以身任之,不以累公也。”
会桑哥死,乃免。
有旨出铨选江西。
入翰林,为侍讲学士。
世祖崩,构撰谥册。
成宗立,由侍讲为学士,纂修实录,书成,参议中书省事。
时南士有陈利便请搜括田赋者,执政欲从之。
构与平章何荣祖共言其不可,辨之甚力,得不行。
以疾归东平。
久之,起为济南路总管。
诸王从者怙势行州县,民莫敢忤视,构闻诸朝,徙之北境。
学田为牧地所侵者,理而归之。
官贷民粟,岁饥而责偿不已,构请输以明年。
武宗即位,以纂修国史,趣召赴阙,拜翰林学士承旨,未几,以疾卒,年六十三。
构历事三朝,练习台阁典故,凡祖宗谥册册文皆所撰定,朝廷每有大议,必咨访焉。
喜荐引寒士,前后省台、翰苑所辟,无虑数十人,后居清要,皆有名于时。
子士熙,仕至中书参政,卒官南台御史中丞。
士点,淮西廉访司佥事。
皆能以文学世其家。
○魏初
魏初,字大初,弘州顺圣人。
从祖璠,金贞佑三年进士,补尚书省令史。
金宣宗求直言,璠首论将相非人,及不当立德陵事,疏奏,不报。
后复上言:“国势危一逼一,四方未闻有勤王之举,陇右地险食足,其帅完颜胡斜虎亦可委仗,宜遣人往论大计。”
大臣不悦而止。
阅数月,胡斜虎兵不来,已无及,金主悔焉。
金将武仙军次五垛山不进。
求使仙者,或荐璠,即授朝列大夫、翰林修撰,给骑四人以从。
至则仙已遁去,部曲亦多散亡,璠抚循招集,得数千人,推其中材勇者为帅长,仍制符印予之,以矫制自劾,金主谓其处置得宜。
继闻仙率余众保留山,璠直趣仙所宣谕之。
或谗于仙,谓璠欲夺其军,仙怒,命士拔刃若欲鏦璠然,且引一吏与璠辨。
璠不为动,大言曰:“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将军纵不加礼,奈何听谗邪之言,欲以小吏置对耶!且将军跳山谷,而左右无异心者,以天子大臣故也,苟不知尊天子。
安知麾下无如将军者?不然,吾有死,无辱命。”
仙不能屈。
璠复激使进兵,不应。
比还,金主已迁归德,复迁蔡州。
金亡,璠无所归,乃北还乡里。
庚戌岁,世祖居潜邸,闻璠名,征至和林,访以当世之务。
璠条陈便宜三十余事,举名士六十余人以对,世祖嘉纳,后多采用焉。
以疾卒于和林,年七十,赐谥靖肃。
初,其从孙也,璠无子,以初为后。
初好读书,尤长于《春秋》,为文简而有法,比冠,有声。
中统元年,始立中书省,辟为掾史,兼掌书记。
未几,以祖母老辞归,隐居教授。
会诏左丞许衡、学士窦默及京师诸儒,各陈经史所载前代帝王嘉言善政,选进读之士,有司以初应诏。
帝雅重璠名,方之古直,询知初为璠子,叹奖久之,即授国史院编修官,寻拜监察御史。
首言:“法者,持天下之具,御史台则守法之司也。
方今法有未定,百司无所持循,宜参酌考定,颁行天下。”
帝宴群臣于上都行宫,有不能釂大卮者,免其冠服。
初上疏曰:“臣闻君犹天也,臣犹地也,尊卑之礼,不可不肃。
方今内有太常、有史官、有起居注,以议典礼、记言动;外有高丽、安南使者入贡,以观中国之仪。
昨闻锡宴大臣,威仪弗谨,非所以尊朝廷、正上下也。”
疏入,帝欣纳之,仍谕侍臣自今毋复为此举。
时襄樊未下,将括民为兵,或请自大兴始。
初言:“京师天下之本,要在殷盛,建邦之初,讵宜一騷一动!”遂免括大兴兵。
初又言:“旧制,常参官诸州刺史,上任三日,举一人自代。
况风纪之职与常员异,请自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在任一岁,各举一人自代,所举不当,有罚,不惟砥砺风节,亦可为国得人。”
遂举劝农副使刘宣自代。
出佥陕西四川按察司事,历陕西河东按察副使,入为治书侍御史。
又以侍御史行御史台事于扬州,擢江西按察使,寻征拜侍御史。
行台移建康,出为中丞,卒,年六十一。
子必复,集贤侍讲学士。
○焦养直
焦养直,字无咎,东昌堂邑人。
夙以才器称。
至元十八年,世祖改符宝郎为典瑞监,思得一儒者居之。
近臣有以养直荐者,帝即命召见,敷对称旨,以真定路儒学教授超拜典瑞少监。
二十四年,从征乃颜。
二十八年,赐宅一区。
入侍帷幄,陈说古先帝王政治,帝听之,每忘倦。
尝语及汉高帝起自侧微,诵所旧闻,养直从容论辨,帝即开纳,由是不薄斑帝。
大德元年,成宗幸柳林,命养直进讲《资治通鉴》,因陈规谏之言,诏赐酒及钞万七千五百贯。
二年,赐金带、象笏。
三年,迁集贤侍讲学士,赐通犀带。
七年,诏傅太子于宫中,启沃诚至,帝闻之,大悦。
八年,代祀南海。
九年,进集贤学士。
十一年,升太子谕德。
至大元年,授集贤大学士,谋议大政悉与焉。
告老归而卒,赠资德大夫、河南等处行中书省右丞,谥文靖。
子德方,以廕为兴国路总管府判官。
○孟攀鳞
孟攀鳞,字驾之,云内人。
曾祖彦甫,以明法为西北路招讨司知事。
有疑狱当死者百余人,彦甫执不从,后三日得实,皆释之。
祖鹤、父泽民,皆金进士。
攀鳞幼日诵万言,能缀文,时号奇童。
金正大七年,擢进士第,仕至朝散大夫、招讨使。
岁壬辰,汴京下,北归居平一陽一。
丙午,为陕西帅府详议官,遂家长安。
世祖中统三年,授翰林待制、同修国史。
至元初,召见,条陈七十事,大抵劝上以郊祀天地,祠太庙,制礼乐,建学校,行科举,择守令以字民,储米粟以赡军,省无名之赋,罢不急之役,百司庶府统于六部,纪纲制度悉由中书,是为长久之计。
世祖悉嘉纳之,咨问谆谆。
后论王百一、许仲平优劣,对曰:“百一文华之士,可置翰苑;仲平明经传道,可为后学矜式。”
帝深然之。
又尝召问宗庙、郊祀仪制,攀鳞悉据经典以对。
时帝将视祀,诏命攀鳞会太常议定礼仪,攀鳞夜画郊祀及宗庙图以进,帝皆亲览焉。
复以病请西归,帝令就议陕西五路四川行中书省事。
四年卒,年六十四。
延祐三年,赠翰林学士承旨、资德大夫、上护军、平原郡公,谥文定。
○尚野
尚野,字文蔚,其先保定人,徙满城。
野幼颖异,祖母刘,厚资之使就学。
至元十八年,以处士征为国史院编修官。
二十年,兼兴文署丞,出为汝州判官,廉介有为,宪司屡荐之。
二十八年,迁南一陽一县尹。
初至官,狱讼充斥,野裁决无留滞,涉旬,遂无事。
改怀孟河渠副使,会遣使问民疾苦,野建言:“水利有成法,宜隶有司,不宜复置河渠官。”
事闻于朝,河渠官遂罢。
大德六年,迁国子助教。
诸生入宿卫者,岁从幸上都,丞相哈剌哈孙始命野分学于上都,以教诸生,仍铸印傍之,上都分学自野始。
俄升国子博士,诲人先经学而后文艺,每谓诸生曰:“学未有得,徒事华藻,若持钱买水,所取有限,能自凿井及泉而汲之,不可胜用矣。”
时学舍未备,野密请御史台,乞出帑藏所积,大建学舍以广教育。
仁宗在东宫,野为太子文学,多所裨益,时从宾客姚燧、谕德萧渼入见,帝为加礼。
至大元年,除国子司业,近臣奏分国学西序为大都路学,帝已可其奏,野谓国学、府学混居,不合礼制,事遂寝。
四年,拜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
诏野赴吏部,试用一陰一补官,野多所优假。
或病其太宽,野曰:“今初设此法,冀将来者习诗书、知礼义耳,非必责效目前也。”
众乃服。
皇庆元年,升翰林侍讲学士。
延祐元年,改集贤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
二年夏,移疾归满城,四方来学者益众。
六年,卒于家,年七十六。
赠通奉大夫、太常礼仪院使、护军,追封上一党一郡公,谥文懿。
野一性一开敏,志趣正大,事继母以孝闻,文辞典雅,一本于理。
子师易,蕲州路总管府判官。
师简,中奉大夫、奎章阁侍书学士、同知经筵事。
○李之绍
李之绍,字伯宗,东平平一陰一人。
自幼颖悟聪敏,从东平李谦学。
家贫,教授乡里,学者咸集。
至元三十一年,纂修《世祖实录》,征名儒充史职,以马绍、李谦荐,授将仕佐郎、翰林国史院编修官。
直学士姚燧欲试其才,凡翰林应酬之文,积十余事,并以付之。
之绍援笔立成,并以稿进。
燧惊喜曰:“可谓名下无虚士也。”
大德二年,闻祖母疾,辞归。
复除编修官,升将仕郎。
六年,升应奉翰林文字。
七年,迁太常博士。
九年,丁母忧,累起复,终不能夺。
至大三年,仍授太常博士,升承事郎。
四年,升承直郎、翰林待制。
皇庆元年,迁国子司业。
延祐三年,升奉政大夫、国子祭酒。
夙夜孳孳,惟以教育人材为心。
四年十二月,升朝列大夫、同佥太常礼仪院事。
六年,改翰林直学士,复以疾还。
七年,召为翰林直学士。
至治二年,升翰林侍讲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
三年,告老而归。
泰定三年八月卒,年七十三。
子勖,廕父职,同知诸暨州事。
之绍平日自以其一性一遇事优游少断,故号果齐以自励。
有文集藏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