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帝纪第七下 高祖纪下
十年春正月癸亥朔,帝始服兗冕,朝飨万国。
壬午,蠕蠕犯塞。
二月甲戌,初立一党一、里、邻三长,定民户籍。
三月丙申,蠕蠕国遣使朝贡。
庚申,萧赜遣使朝贡。
夏四月辛酉朔,始制五等公服。
甲子,帝初以法服御辇,祀于西郊。
癸酉,幸灵泉池。
戊寅,车驾还宫。
是月,高丽、吐谷浑国并遣使朝贡。
六月辛酉,幸方山。
己卯,名皇子曰恂,大赦天下。
秋七月戊戌,幸方山。
八月乙亥,给尚书五等品爵已上朱衣、玉珮、大小组绶。
九月辛卯,诏起明堂、辟雍。
冬十月癸酉,有司议依故事,配始祖于南郊。
十有一月,议定州郡县官依户给俸。
十有二月壬申,蠕蠕犯塞。
癸未,勿吉国遣使朝贡。
乙酉,诏以汝南、颍川大饥,丐民田租,开食赈恤。
十有一年春正月丁亥朔,诏定乐章,非雅者除之。
二月甲子,诏以肆州之雁门及代郡民饥,开仓赈恤。
夏四月己未,吐谷浑国遣使朝贡。
五月壬辰,幸灵泉池,遂幸方山。
癸巳,南平王浑薨。
甲午,车驾还宫。
诏复七庙子孙及外戚缌服已上,赋役无所与。
诏南部尚书公孙文庆、上谷张伏千率众南讨舞一陰一。
山阙高丽、吐谷浑国遣使朝贡。
六月辛巳,秦州民饥,开仓赈恤。
癸未,诏曰:“春旱至今,野无青草。
上天致谴,实由匪德。
百姓无辜,将罹饥馑。
寤寐思求,罔知所益。
公卿内外股肱之臣,谋猷所寄,其极言无隐,以救民瘼。”
秋七月己丑,诏曰:“今年谷不登,听民出关就食。
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在开仓赈恤。”
八月壬申,蠕蠕犯塞,遣平原王陆睿讨之。
事具《蠕蠕传》。
庚辰,大议北伐,进策者百有余人。
辛巳,罢山北苑,以其地赐贫民。
悉万斤国遣使朝献。
九月庚戌,诏曰:“去夏以岁旱民饥,须遣就食,旧籍杂乱,难可分简,故依局割民,阅户造籍,欲令去留得实,赈贷平均。
然乃者以来,犹有饿死衢路,无人收识。
良由本部不明,籍贯未实,廪恤不周,以至于此。
朕猥居民上,闻用慨然。
可重遣一精一检,勿令遗漏。”
冬十月辛未,诏罢起部无益之作,出宫人不执机杼者。
甲戌,诏曰:“乡饮礼废,则长幼之叙乱。
孟冬十月,民闲岁隙,宜于此时导以德义。
可下诸州,一党一里之内,推贤而长者,教其里人父慈、子孝、兄友、弟顺、夫和、妻柔。
不率长教者,具以名闻。”
十有一月丁未,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
其御府衣服、金银、珠玉、绫罗、锦绣,太官杂器,太仆乘具,内库弓矢,出其太半,班赍百官及京师士庶,下至工商皁隶,逮于六镇戍士,各有差。
戊申,诏曰:“朕惟上政不明,令民陷身罪戾。
今寒气劲切,杖捶难任。
自今月至来年孟夏,不听拷问罪人”又岁既不登,民多饥窘,轻系之囚,宜速决了,无令薄罪久留狱犴。”
十有二月,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国记,依纪传之体。
是岁大饥,诏所在开仓赈恤。
十有二年春正月辛巳朔,初建五牛旌旗。
乙未,诏曰:“镇戍流徙之人,年满七十,孤单穷独,虽有妻妾而无子孙,诸如此等,听解名还本。
诸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无成一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以闻。”
二月壬戌,高丽国遣使朝贡。
三月丁亥,宕昌国遣使朝献。
中散梁众保等谋反,伏诛。
夏四月,高丽、吐谷浑国并遣使朝贡。
萧赜将陈显达等寇边。
甲寅,诏豫州刺史元斤率众御之。
甲子,大赦天下。
乙丑,幸灵泉池;丁卯,遂幸方山。
己巳,还宫。
陈显达攻陷醴一陽一,左仆射、长乐王穆亮率骑一万讨之。
五月丁酉,诏六镇、云中、河西及关内六郡,各修水田,通渠溉灌。
壬寅,增置彝器于太庙。
六月甲寅,宕昌国遣使朝贡。
秋七月己丑,幸灵泉池,遂幸方山。
己亥,还宫。
八月甲子,勿吉国贡楛矢、石砮。
九月,吐谷浑、宕昌国遣使朝贡。
甲午,诏曰:“日月薄蚀,一陰一陽一之恆度耳。
圣人惧人君之放怠,因之以设诫,故称‘日蚀修德,月蚀修刑’。
乃癸巳夜,月蚀尽。
公卿已下,宜慎刑罚以答天意。”
丁酉,起宣文堂、经武殿。
癸卯,侍中、司徒、淮南王他薨。
吐谷浑、宕昌、武兴诸国各遣使朝贡。
闰月甲子,帝观筑圆丘于南郊。
乙丑,高丽国遣使朝贡。
辛未,幸灵泉池。
癸酉,还宫。
十有一月,诏以二雍、豫三州民饥,开仓赈恤。
梁州刺史、临淮王提坐贪纵,徙配北镇。
十有二月,蠕蠕伊吾戍主高羔子率众三千以城内附。
以侍中、安丰王猛为开府仪同三司。
十有三年春正月辛亥,车驾有事于圆丘,于是初备大驾。
乙丑,兗州民王伯恭聚众劳山,自称齐王。
东莱镇将孔伯孙讨斩之。
戊辰,萧赜遣众寇边,淮一陽一太守王僧俊击走之。
二月壬午,高丽国遣使朝献。
庚子,引群臣访政道得失损益之宜。
三月甲子,吐谷浑国遣使朝献。
夏州刺史章武王彬以贪赇削封。
夏四月丁丑,诏曰:“升楼散物,以赍百姓,至使人马腾践,多有毁伤。
今可断之,以本所费之物,赐穷老贫独者。”
丁亥,幸灵泉池,遂幸方山。
己丑,还宫。
吐谷浑国遣使朝贡。
州镇十五大饥,诏所在开仓赈恤。
五月庚戌,车驾有事于方泽。
六月,汝一陰一王天赐、南安王桢并坐赃贿免为庶人。
高丽国遣使朝贡。
秋七月甲辰,一陰一平国遣使朝贡。
丙寅,幸灵泉池,与群臣御龙舟,赋诗而罢。
立孔子庙于京师。
八月乙亥,诏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兼员外散骑侍郎侯灵绍使于萧赜。
戊子,诏诸州镇有水田之处,各通溉灌,遣匠者所在指授。
中尺国遣使朝贡。
九月丁未,吐谷浑、武兴、宕昌诸国各遣使朝献。
出宫人以赐北镇人贫鳏无妻者。
冬十月甲申,高丽国遣使朝贡。
十有一月己未,安丰王猛薨。
十有二月丙子,侍中、司空、河东王苟颓薨。
甲午,萧赜遣使朝贡。
己亥,以尚书令尉元为司徒,左仆射穆亮为司空。
是岁,蠕蠕别帅叱吕勤率众内附。
十有四年春正月乙丑,行幸方山。
二月辛未,行幸灵泉池。
壬申,还宫。
戊寅,初诏定起居注制。
己卯,诏遣侍臣循行州郡,问民疾苦。
三月壬申,吐谷浑、宕昌、武兴、一陰一平诸国并遣使朝贡。
夏四月,地豆于频犯塞,甲戌,征西大将军、一陽一平王颐击走之。
甲午,诏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兼员外散骑侍郎苏季连使于萧赜。
五月己酉,库莫奚犯塞,安州都将楼龙兒击走之。
沙门司马惠御自言圣王,谋破平原郡,擒获伏诛。
秋七月甲辰,诏罢都牧杂制。
丙午,行幸方山;丙辰,遂幸灵泉池。
高丽国遣使朝贡。
八月丙寅朔,车驾还宫。
辛卯,宕昌国遣使朝贡。
诏议国之行次。
九月癸丑,太皇太后冯氏崩。
壬戌,高丽国遣使朝贡。
诏听蕃镇曾经内侍者前后奔赴。
冬十月戊辰,诏曰:“自丁荼苦,奄逾晦朔。
仰遵遗旨,祖奠有期。
朕将亲侍龙舆,奉诀陵隧。
诸常从之具,悉可停之。
其武卫之官,防侍如法。”
癸酉,葬文明太皇太后于永固陵。
甲戌,车驾谒永固陵。
群臣固请公除,帝不许。
己卯,车驾谒永固陵。
庚辰,帝居庐,引见群僚于太和殿,太尉、东一陽一王丕等据权制固请,帝引古礼往复,群臣乃止。
语在《礼志》。
京兆王太兴有罪,免官削爵。
诏曰:“公卿屡依金册遗旨,中代权式,请过葬即吉。
朕思遵远古,终三年之制。
依礼,既虞卒哭。
此月二十一日授服,以葛易麻。
既衰服在上,公卿不得独释于下,故于朕之授服,变从练礼,已下复为节降,斟酌今古,以制厥衷,且取遗旨速除之一端,粗申臣子罔极之巨痛。”
癸未,诏曰:“朕远遵古式,欲终三年之礼。
百辟群官,据金册顾命,将夺朕心,从先朝之制。
朕仰惟金册,俯自推省,取诸二衷,不许众议。
以衰服过期,终四节之慕。
又奉圣训,聿修诰旨;不敢暗默自居,以旷机政。
庶不愆遗令之意,差展哀慕之情。
普下州镇,长至三元,绝告庆之礼。”
甲申,车驾谒永固陵。
辛卯,诏曰:“群官以万机事重,请求听政。
朕仰祗遗命,亦思无怠。
但哀慕缠一绵,心神迷塞,未堪自力以亲政事。
近侍先掌机衡者,皆谋猷所寄,且可任之,如有疑事,当时与论决。”
十有一月甲寅,诏曰:“垂及至节,感慕崩摧,凡在臣列,谁不哽切。
内外职人先朝班次及诸方杂客,冬至之日,尽听入临。
三品已上衰服者至夕复临。
其余,唯旦临而已。
其拜哭之节,一依别仪。”
丁巳,萧赜遣使朝贡。
十有二月壬午,诏依准丘井之式,遣使与州郡宣行条制,隐口漏丁,即听附实。
若朋附豪势,陵抑孤弱,罪有常刑。
十五年春正月丁卯,帝始听政于皇信东室。
初分置左右史官。
吐谷浑国遣使朝贡。
二月乙亥,桴罕镇将长孙百年请讨吐谷浑所置洮一陽一、泥和二戍,许之。
己丑,萧颐遣使朝贡。
三月甲辰,车驾谒永固陵。
己酉,悉万斤等五国遣使朝贡。
夏四月癸亥,帝始进蔬食。
乙丑,谒永固陵。
自正月不雨,至于癸酉,有司奏祈百神。
诏曰:“昔成汤遇旱,齐景逢灾,并不由祈山川而致雨,皆至诚发中,澍润千里。
万方有罪,在予一人。
今普天丧恃,幽显同哀,神若有灵,犹应未忍安飨,何宜四气未周,便欲祀事?唯当考躬责己,以待天谴。”
甲戌,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尚书郎公孙阿六头使于萧赜。
己卯,经始明堂,改营太庙。
五月己亥,议改律令,于东明观折疑狱。
乙卯,百年攻洮一陽一、泥和二戍,克之,俘获三千余人,诏悉免归。
高丽国遣使朝献。
丙辰,诏造五辂。
六月丁未,济一陰一王郁以贪残赐死。
秋七月乙丑,谒永固陵,规建寿陵。
戊寅,吐谷浑国遣使朝贡。
己卯,诏议祖宗,以道武为太祖。
乙酉,车驾巡省京邑,听讼而还。
八月壬辰,议养老,又议肆类上帝、禋于六宗之礼,帝亲临决。
诏郡国有时物可以荐宗庙者,贡之。
戊戌,移道坛于桑乾之一陰一,改曰崇虚寺。
己亥,诏诸州举秀才,先尽才学。
乙巳,亲定禘祫之礼。
丁巳,议律令事,仍省杂祀。
九月辛巳,萧赜遣使朝贡。
壬午,吐谷浑、高丽、宕昌、邓至诸国并遣使朝献。
冬十月庚寅,车驾谒永固陵。
是月,明堂、太庙成。
十有一月丁卯,迁七庙神主于新庙。
乙亥,大定官品。
戊寅,考诸牧守。
诏假通直散骑常侍李彪、假散骑侍郎蒋少游使萧赜。
丙戌,初罢小岁贺。
丁亥,诏二千石考在上上者,假四品将军,赐乘黄马一匹;上中者,五品将军;上下者,赐衣一袭。
十有二月壬辰,迁社于内城之西。
癸巳,颁赐刺史已下衣冠。
以安定王休为太傅,齐郡王简为太保。
帝为高丽王琏举哀于城东行宫。
己酉,车驾迎春于东郊。
辛亥,诏简选乐官。
十有六年春正月戊午朔,飨群臣于太华殿。
帝始为王公兴,悬而不乐。
己未,宗祀显祖献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遂升灵台,以观云物;降居青一陽一左个,布政事。
每朔,依以为常。
辛酉,始以太祖配南郊。
壬戌,诏定行次,以水承金。
甲子,诏罢祖祼。
乙丑,制诸远属非太祖子孙及异姓为王,皆降为公,公为侯,侯为伯,子男仍旧,皆除将军之号。
戊辰,帝临思义殿,策问秀孝。
丙子,始以孟月祭庙。
二月戊子,帝移御永乐宫。
庚寅,坏太华殿,经始太极殿。
辛卯,罢寒食飨。
壬辰,幸北部曹,历观诸省,巡省京邑,听理冤讼。
甲午,初朝日于东郊,遂以为常。
丁酉,诏祀唐尧于平一陽一,虞舜于广宁,夏禹于安邑,周文于洛一陽一。
丁未,改谥宣尼曰文圣尼父,告谥孔庙。
三月丁卯,巡省京邑。
癸酉,省西郊郊天杂事。
乙亥,车驾初迎气南郊,自此为常。
辛巳,以高丽王琏孙云为其国王。
萧赜遣使朝贡。
是月,高丽、邓至国并遣使朝贡。
四月丁亥朔,班新律令,大赦天下。
癸巳,契啮国遣使朝贡。
甲寅,幸皇宗学,亲问博士经义。
五月癸未,诏群臣于皇信堂更定律条,流徒限制,帝亲临决之。
六月己丑,高丽国遣使朝贡。
甲辰,诏曰:“务农重谷,王政所先;劝率田畴,君人常事。
今四气休序,时泽滂润,宜用天分地,悉力东亩。
然京师之民,游食者众,不加督劝,或芸耨失时。
可遣明使检察勤惰以闻。”
秋七月庚申,吐谷浑世子贺虏头来朝。
壬戌,诏曰:“王者设官分职,垂拱责成,振网举纲,众目斯理。
朕德谢知人,岂能一见鉴识,徒乖为君委授之义。
自今选举,每以季月,本曹与吏部铨简。”
甲戌,诏兼员外散骑常侍宋弁、兼员外散骑侍郎房亮使于萧赜。
八月庚寅,车驾初夕月于西郊,遂以为常。
辛卯,高丽国遣使朝贡。
乙未,诏一陽一平王赜、左仆射陆睿督十二将七万骑北讨蠕蠕。
丙午,宕昌王梁弥承来朝。
司徒尉元以老逊位。
己酉,以尉元为三老,游明根为五更。
又养国老、庶老。
将行大射之礼,雨,不克成。
癸丑,诏曰:“文武之道,自古并行,威福之施,必也相藉。
故三、五至仁,尚有征伐之事;夏殷明睿,未舍兵甲之行。
然则天下虽平,忘战者殆;不教民战,可谓弃之。
是以周立司马之官,汉置将军之职,皆所以辅文强武,威肃四方者矣。
国家虽崇文以怀九服,修武以宁八荒,然于习武之方,犹为未尽。
今则训文有典,教武阙然。
将于马射之前,先行讲武之式,可敕有司豫修场埒。
其列阵之仪,五戎之数,别俟后敕。”
九月甲寅朔,大序昭穆于明堂,祀文明太皇太后于玄室。
辛未,帝以文明太皇太后再周忌日,哭于陵左,绝膳二日,哭不辍声。
辛巳,武兴王杨集始来朝。
冬十月乙酉,邓至国遣使朝献。
己亥,以太傅、安定王休为大司马,特进冯诞为司徒。
甲辰,诏以功臣配飨太庙。
丙午,高丽国遣使朝献。
庚戌,太极殿成,大飨群臣。
十有一月乙卯,依古六寝,权制三室,以安昌殿为内寝,皇信堂为中寝,四下为外寝。
十有二月,赐京邑老人鸠杖。
是月,萧赜遣使朝贡。
十有七年春正月壬子朔,帝飨百僚于太极殿。
乙丑,诏曰:“夫骏奔入觐,臣下之常式;锡马赐车,君人之恆惠。
今诸边君蕃胤,皆虔集象魏,趋锵紫庭。
贡飨既毕,言旋无远。
各可依秩赐车旗衣马,务令优厚。
其武兴、宕昌,各赐锦缯纩一千;吐谷浑世子八百;邓至世子,虽因缘至都,亦宜赍及,可赐三百。
命数之差,皆依别牒。”
诏兼员外散骑侍郎刘承叔使于萧赜。
乙亥,勿吉国遣使朝献。
丙子,以吐谷浑伏连筹为其国王。
庚辰,蠲大司马、安定王休,太保、齐郡王简朔望之朝。
二月乙酉,诏赐议律令之官各有差。
己丑,车驾始籍田于都南。
三月戊辰,改作后宫,帝幸永兴园,徙御宣文堂。
吐谷浑国遣使朝献。
夏四月戊戌,立皇后冯氏。
是月,萧赜征虏将军、直阖将军、蛮酋田益宗率部落四千余户内属。
五月乙卯,宕昌、一陰一平、契丹、库莫奚诸国并遣使朝献。
壬戌,宴四庙子孙于宣文堂,帝亲与之齿,行家人之礼。
甲子,帝临朝堂,引见公卿已下,决疑政,录囚徒。
丁丑,以旱撤膳。
襄一陽一蛮酋雷婆思等率一千三百余户内徙,居于太和川。
六月丙戌,帝将南伐,诏造河桥。
己丑,诏免徐、南豫、陕、岐、东徐、洛、豫七州军粮。
丁未,讲武。
乙巳,诏曰:“六职备于周经,九列炳于汉晋,务必有恆,人守其职。
此百秩虽陈,事典未叙。
自八元树位,躬加省览,远依往籍,近采时宜,作《职员令》二十一卷。
事迫戎期,未善周悉。
虽不足纲范万度,永垂不朽,且可释滞目前,厘整时务。
须侍军回,更论所阙,权可付外施行。
其有当局所疑而令文不载者,随事以闻,当更附之。”
立皇子恂为皇太子。
戊申,高丽国遣使朝献。
秋七月癸丑,以皇太子立,诏赐民为人后者爵一级,为公士;曾为吏属者爵二级,为上造;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
戊午,中外戒严。
是月,萧赜死,孙昭业僭立。
八月乙酉,三老、山一陽一郡公尉元薨。
丙戌,车驾类于上帝,遂临尉元丧。
丁亥,帝辞永固陵。
己丑,车驾发京师,南伐,步骑百余万。
太尉丕奏请以宫人从。
诏曰:“临戎不语内事,宜停来请。”
壬寅,车驾至肆州,民年七十已上,赐爵一级。
路见眇跛者,停驾亲问,赐衣食终身。
戊申,幸并州。
亲见高年,问所疾苦。
九月壬子,诏兼员外散骑常侍高聪、兼员外散骑侍郎贾祯使于萧昭业。
丁巳,诏以车驾所经,伤民秋稼者,亩给谷五斛。
戊辰,济河。
诏洛、怀、并、肆所过四州之民:百年以上假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三级,八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帛二匹;孝悌廉义、文武应求者,皆以名闻。
又诏厮养之户不得与士民婚;有文武之才、积劳应进者同庶族例,听之。
庚午,幸洛一陽一,周巡故宫基址。
帝顾谓侍臣曰:晋德不修,早倾宗祀,荒毁至此,用伤朕怀。”
遂咏《黍离》之诗,为之流涕。
壬申,观洛桥,幸太学,观《石经》。
乙亥,邓至王像舒彭遣子旧诣阙朝贡,并奉表,求以位授旧。
诏许之。
丙子,诏六军发轸。
丁丑,戎服执鞭,御马而出。
群臣稽颡于马前,请停南伐。
帝乃止。
仍定迁都之计。
冬十月戊寅朔,幸金墉城。
诏征司空穆亮与尚书李冲、将作大匠董爵经始洛京。
己卯,幸河南城。
乙酉,幸豫州。
癸巳,次于石济。
乙未,解严,设坛于滑台城东,告行庙以迁都之意。
大赦天下。
起滑台宫。
又诏京师及诸州从戎者赐爵一级,应募者加二级,主将加三级。
癸卯,幸鄴城。
乙巳,诏安定王休率从官迎家于代京,车驾送于漳水上。
初,帝之南伐也,起宫殿于鄴西;十有一月癸亥,宫成,徙御焉。
十有二月戊寅,巡省六军。
庚寅,一陰一平国遣使朝贡。
乙未,诏隐恤军士,死亡疾病务令优给。
十有八年春正月丁未朔,朝群臣于鄴宫澄鸾殿。
丁巳,高丽国遣使朝献。
癸亥,车驾南巡。
诏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赐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义、文武应求者,皆以名闻。
戊辰,经殷比干之墓,祭以太牢。
乙亥,幸洛一陽一西宫。
二月乙丑,行幸河一陰一,亲规方泽之所。
丙申,河南王干徙封赵郡,颍川王雍徙封高一陽一。
壬寅,车驾北巡。
癸卯,济河。
萧昭业遣使朝贡。
甲辰,诏天下,喻以迁都之意。
闰月癸亥,次句注陉南,皇太子朝于蒲池。
壬申,至平城宫。
癸酉,临朝堂,部分迁留。
甲戌,谒永固陵。
三月庚辰,罢西郊祭天。
壬辰,帝临太极殿,谕在代群臣以迁移之略。
夏五月乙亥,诏罢五月五日、七月七日飨。
六月己巳,诏兼员外散骑常侍卢昶、兼员外散骑侍郎王清石使于萧昭业。
秋七月乙亥,以宋王刘昶为大将军。
壬午,侍中、大司马、安定王休薨。
辛卯,高丽国遣使朝贡。
壬辰,车驾北巡。
戊戌,谒金陵。
辛丑,幸朔州。
是月,岛夷萧鸾杀其主萧昭业,立昭业弟昭文。
八月癸卯,皇太子朝于行宫。
甲辰,行幸一陰一山,观云川。
丁未,幸阅武台,临观讲武。
癸丑,幸怀朔镇。
己未,幸武川镇。
辛酉,幸抚冥镇。
甲子,幸柔玄镇。
乙丑,南还。
所过皆亲见高年,问民疾苦,贫窘孤老赐以粟帛。
丙寅,诏六镇及御夷城人,年八十以上而无子孙兄弟,终身给其廪粟;七十以上家贫者,各赐粟十斛。
又诏诸北城人,年满七十以上及废疾之徒,校其元犯,以准新律。
事当从坐者,听一身还乡,又令一子抚养,终命之后,乃遣归边;自余之处,如此之犯,年八十以上,皆听还。
戊辰,车驾次旋鸿池。
庚午,谒永固陵。
辛未,还平城宫。
九月壬申朔,诏曰:“三载考绩,自古通经;三考黜陟,以彰能否。
今若待三考然后黜陟,可黜者不足为迟,可进者大成赊缓。
是以朕今三载一考,考即黜陟,欲令愚滞无妨于贤者,才能不壅于下位。
各令当曹考其优劣,为三等。
六品以下,尚书重问;五品以上,朕将亲与公卿论其善恶。
上上者迁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其本任。”
壬午,帝临朝堂,亲加黜陟。
壬辰,一陰一平王杨炅来朝。
冬十月甲辰,以太尉、东一陽一王丕为太傅。
戊申,亲告太庙,奉迁神主。
辛亥,车驾发平城宫。
壬戌,次于中山之唐湖。
乙丑,分遣侍臣巡问民所疾苦。
己巳,奉信都。
庚午,诏曰:“比闻缘边之蛮,多有窃掠,致有父子乖离,室家分绝,既亏和气,有伤仁厚。
方一区宇,子育万姓,若苟如此,南人岂知朝德哉?可诏荆、郢、东荆三州勒敕蛮民,勿有侵暴。”
是月,萧鸾废杀其主萧昭文而僭立。
十有一月辛未朔,诏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三级,八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赐以谷帛;孝义廉贞、文武应求者具以名闻。
丁丑,车驾幸鄴。
甲申,经比干之墓,伤其忠而获戾,亲为吊文,树碑而刊之。
己丑,车驾至洛一陽一。
萧鸾雍州刺史曹虎据襄一陽一请降。
十有二月辛丑朔,遣行征南将军薛真度督四将出襄一陽一,大将军刘昶出义一陽一,徐州刺史元衍出钟离,平南将军刘藻出南郑。
壬寅,革衣服之制。
癸卯,诏中外戒严。
戊申,优复代迁之户租赋三岁。
己酉,诏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辛亥,车驾南伐。
丁卯,诏郢豫二州之民:百龄以上假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三级,八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孤寡鳏老不能自存者,赐以谷帛;缘路之民复田租一岁;孝悌廉义、文武应求具以名闻。
戊辰,车驾至悬瓠。
己巳,诏寿一陽一、钟离、马头之师所获男一女之口皆放还南。
十有九年春正月辛未朔,朝飨群臣于悬瓠。
癸酉,诏禁淮北之民不得侵掠,犯者以大辟论。
甲戌,檄喻萧鸾。
丙子,鸾龙一陽一县开国侯王朗自涡一陽一来降。
壬午,讲武于汝水之西,大赍六军。
丙申,平南将军王肃频破萧鸾将,擒其宁州刺史董峦。
己亥,车驾济淮。
二月甲辰,幸八公山。
路中雨甚,诏去盖;见军士病者,亲隐恤之。
戊申,车驾巡淮而东,民皆安堵,租运属路。
壬子,高丽国遣使朝献。
丙辰,车驾至钟离。
戊午,军士擒萧鸾三千卒。
帝曰:“在君为君,其民何罪?”
于是免归。
辛酉,车驾发钟离,将临江水。
司徒冯诞薨。
壬戌,乃诏班师。
丁卯,遣使临江数萧鸾杀主自立之罪恶。
三月戊寅,幸邵一陽一。
戊子,太师冯熙薨。
乙未,幸下邳。
邓至国遣使朝贡。
夏四月庚子,车驾幸彭城。
辛丑,帝为太师冯熙举哀于行在所。
丁未,曲赦徐豫二州,其运漕之士,复租赋三年。
辛亥,诏赐百岁以上假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三级,八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赐以谷帛;德著丘园者具以名闻;萧鸾民降者,给复十五年。
癸丑,幸小沛,遣使以太牢祭汉高祖庙。
己未,行幸瑕丘,遣使以太牢祠岱岳。
诏宿卫武官增位一级。
庚申,行幸鲁城,亲祠孔子庙。
辛酉,诏拜孔氏四人、颜氏二人为官。
诏兗州刺史举部内士人才堪军国及守宰治行,具以名闻。
又诏赐兗州民爵及粟帛如徐州。
又诏选诸孔宗子一人,封崇圣侯,邑一百户,以奉孔子之祀。
又诏兗州为孔子起园柏,修饰坟垅,更建碑铭,褒扬圣德。
戊辰,行幸碻磝。
太和庙成。
五月己巳,城一陽一王鸾赭一陽一失利,降为定襄县王。
广川王谐薨。
庚午,迁文成皇后冯氏神主于太和庙。
甲戌,行幸滑台。
丙子,次于石济。
庚辰,皇太子朝于平桃城。
高丽、吐谷浑国并遣使朝贡。
癸未,车驾至自南伐,告于太庙。
甲申,灭闲官禄以裨军国之用。
乙酉,行饮至之礼,班赐有差。
甲午,皇太子冠于庙。
六月己亥,诏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
辛丑,诏复军士从驾渡淮者租赋三年。
癸卯,诏皇太子赴平城宫。
壬子,诏济州、东郡、荥一陽一及河南诸县车驾所经者,百年以上赐假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三级,八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赐以谷帛;孝悌廉义、文武应求者具以名闻。
癸丑,诏求天下遗书,秘阁所无、有裨益时用者加以优赏。
乙卯,曲赦梁州,复民田租三岁。
丙辰,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
于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一陽一人。
戊午,诏改长尺大斗,依《周礼》制度,班之天下。
八月甲辰,幸西宫,路见坏冢露棺,驻辇殣之。
乙巳,诏选天下武勇之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以充宿卫。
丁巳,诏诸从兵从征被伤者皆听还本。
金墉宫成。
甲子,引群臣历宴殿堂。
九月庚午,六宫及文武尽迁洛一陽一。
丙戌,行幸鄴。
丁亥,诏曰:“诸有旧墓、铭记见存、昭然为时人所知者,三公及位从公者去墓三十步,尚书令仆、九列十五步,黄门、五校十步,各不听垦殖。”
壬辰,遣黄门郎以太牢祭比干之墓。
乙未,车驾还宫。
冬十月甲辰,曲赦相州。
民百年以上假郡守,九十以上假县令,八十以上赐爵三级,七十以上赐爵二级;孤老痼疾不能自存者,赐以谷帛。
丙辰,车驾至自鄴。
辛酉,诏州郡诸有士庶经行修敏、文思遒逸,才长吏治、堪干政事者,以时发遣。
壬戌,诏诸州牧一精一品属官,考其得失,为三等之科以闻,将亲览而升降焉。
诏徐、兗、光、南青、荆、洛六州纂严戎备,应须赴集。
十有一月,行幸委粟山。
议定圆丘。
甲申,有事于圆丘。
丙戌,大赦天下。
十有二月乙未朔,引见群臣于光极堂,宣示品令,为大选之始。
辛酉,骠骑大将军、司州牧、咸一陽一王禧为长兼太尉,前南安王桢复本封,以特进、广陵王羽为征东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青州刺史。
甲子,引见群臣于光极堂,班赐冠服。
二十年春正月丁卯,诏改姓为元氏。
壬辰,改封始平王勰为彭城王,以定襄县王鸾复封城一陽一王。
二月辛丑,帝幸华林,听讼于都亭。
壬寅,诏自非金革,听终三年丧。
丙午,诏畿内七十以上暮春赴京师,将行养老之礼。
庚戌,幸华林,听讼于都亭。
癸丑,诏介山之邑,听为寒食,自余禁断。
三月丙寅,宴群臣及国老、庶老于华林园。
诏曰:“国老黄耇以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耆年以上,假给事中、县令;庶老,直假郡县。
各赐鸠杖、衣裳。”
丁丑,诏诸州中正各举其乡之民望,年五十以上守素衡门者,授以令长。
夏四月甲辰,广州刺史薛法护南叛。
五月丙子,诏曰:“农惟政首,稷实民先,澍雨丰洽,所宜敦励。
其令畿内严加课督,惰业者申以楚挞,力田者具以名闻。”
丙戌,初营方泽于河一陰一。
遣使者以太牢祭汉光武及明、章三帝陵。
又诏汉、魏、晋诸帝陵,各禁方百步不得樵苏践蹋。
丁亥,车驾有事于方泽。
七月,废皇后冯氏。
戊寅,帝以久旱,咸秩群神;自癸未不食至于乙酉,是夜澍雨大洽。
丁亥,诏曰:“炎一陽一爽节,秋另卷澍,在予之责,实深悚栗,故辍令膳三晨,以命上诉。
灵鉴诚款,曲流云液。
虽休勿休,宁敢愆怠。
将有贤人湛德,高士凝栖,虽加铨采,未能招致。
其一精一访幽谷,举兹贤彦,直言极谏,匡予不及。
又邪佞毁朝,固唯治蠹;贪夫窃位,大政以亏。
主者弹劾不肖,明黜盗禄。
又法为治要,民命尤重,在京之囚,悉命条奏,朕将亲案,以时议决。
又疾苦六极,人神所矜,宜时访恤,以拯穷废。
鳏寡困乏、不能自存者,明加矜恤,令得存济。
又轻徭薄俺,君人常理,岁中恆役,具以状闻。
又夫妇之道,生民所先,仲春奔会,礼有达式,男一女失时者以礼会之。
又京民始业,农桑为本,田稼多少,课督以不,具以状言。”
八月壬辰朔,幸华林园,亲录囚徒,咸降本罪二等决遣之。
戊戌,车驾幸嵩高。
甲寅,还宫。
丁巳,南安王桢薨。
幸华林园听讼。
九月戊辰,车驾阅武于小平津。
癸酉,还宫。
丁亥,将通洛水入谷,帝亲临观。
冬十月戊戌,以代迁之士皆为羽林、虎贲;司州之民,十二夫调一吏,为四年更卒,岁开番假,以供公私力役。
己酉,曲赦京师。
十有一月乙酉,复封前汝一陰一王天赐孙景和为汝一陰一王,前京兆王太兴为西河王。
闰月丙辰,右将军元隆大破汾州叛胡。
十有二月甲子,以西北州郡旱俭,遣侍臣循察,开仓赈恤。
乙丑,开盐池之禁,与民共之。
丙寅,废皇太子恂为庶人;丁卯,告太庙。
戊辰,置常平仓。
恆州刺史穆泰等在州谋反,遣行吏部尚书任城王澄案治之。
乐陵王思誉坐知泰一陰一谋不告,削爵为庶人。
二十有一年春正月丙申,立皇子恪为皇太子,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
己亥,遣兼侍中张彝、崔光,兼散骑常侍刘藻,巡方省察,问民疾苦,黜陟守宰,宣扬风化。
乙巳,车驾北巡。
二月壬戌,次于太原。
亲见高年,问所不便。
乙丑,诏并州士人年六十已上,假以郡守。
先是,定州民王金钩讹言惑众,自称应王。
丙寅,州郡捕斩之。
癸酉,车驾至平城。
甲戌,谒永固陵。
癸未,行幸云中。
三月庚寅,车驾至自云中。
辛卯,谒金陵。
乙未,车驾南巡。
己酉,次离石。
叛胡归罪,宥之。
甲寅,诏汾州民百年以上假县令,九十以上赐爵三级,八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
丙辰,车驾次平一陽一,遣使者以太牢祭唐尧。
夏四月庚申,幸龙门,遣使者以太牢祭夏禹。
癸亥,行幸蒲坂,遣使者以太牢祭虞舜。
戊辰,诏修尧、舜、夏禹庙。
辛未,行幸长安。
壬申,武兴王杨集始来朝。
乙亥,亲见高年,问所疾苦。
丙子,遣侍臣分省县邑,赈赐谷帛。
戊寅,幸未央殿、阿房宫,遂幸昆明池。
癸未,大将军、宋王刘昶薨。
丙戌,遣使者以太牢祀汉帝诸陵。
五月丁亥朔,卫大国遣使朝贡。
己丑,车驾东旋,泛渭入河。
庚寅,诏雍州士人百年以上假华郡太守,九十以上假荒郡,八十以上假华县令,七十以上假荒县;庶老以年各减一等,七十以上赐爵三级;其营船之夫,赐爵一级;孤寡鳏贫、穷疴废疾,各赐帛二匹,谷五斛;其孝友德义、文学才干,悉仰贡举。
壬辰,遣使者以太牢祭周文王于酆,祭武王于镐。
癸卯,遣使祭华岳。
六月庚申,车驾至自长安。
壬戌,诏冀、定、瀛、相、济五州发卒二十万,将以南讨。
癸亥,司空穆亮逊位。
丁卯,部分六师,以定行留。
秋七月甲午,立昭仪冯氏为皇后。
戊辰,以前司空穆亮为征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为京兆王,怿为清河王,怀为广平王。
壬申,行幸河南城。
甲戌,讲武于华林园。
庚辰,车驾南讨。
九月丙申,诏曰:“哀贫恤老,王者所先,鳏寡六疾,尤宜矜愍。
可敕司州洛一陽一之民,年七十已上无子孙,六十以上无期亲,贫不自存者,给以衣食;及不满六十而有废痼之疾,无大功之亲,穷困无以自疗者,皆于别坊遣医救护,给医师四人,豫请药物以疗之。”
丁酉,诏河南尹李崇讨梁州叛羌,受征西源怀节度。
辛丑,帝留诸将攻赭一陽一,引师而南。
癸卯,至宛城,夜袭其郛,克之。
丁未,车驾发南一陽一,留太尉咸一陽一王禧、前将军元英攻之。
己酉,车驾至新野。
冬十月丁巳,四面进攻,不克,诏左右军筑长围以守之。
乙亥,追废贞皇后林氏为庶人。
十有一月甲午,萧鸾前军将军韩秀方、弋一陽一太守王副之、后军将军赵祖悦等十五将来降。
丁酉,大破贼军于沔北,获其将军王伏保等。
于是民皆复业,九十以上假以郡守,六十五以上假以县令。
新野民张睹栅万余家,拒守不下。
十有二月庚申,破之,俘斩万余。
丁卯,诏流徒之囚,皆勿决遣,有登城之际,令其先锋自效。
庚午,车驾临沔,遂巡沔东还。
戊寅,车驾还新野。
己卯,亲行营垒,隐恤六军。
萧鸾将王昙纷等万余人寇南青州黄郭戍,戍主崔僧渊击破之,悉虏其众。
以齐郡王子琛绍河间王若后。
高昌国遣使朝贡。
二十有二年春正月癸未朔,朝飨群臣于新野行宫。
丁亥,拔新野,获萧鸾辅国将军、新野太守刘忌,斩之于宛。
戊子,鸾湖一陽一戍主蔡道福弃城遁走。
辛卯,鸾赭一陽一戍主成公期、军主胡松弃城遁走。
壬辰,鸾辅国将军、舞一陰一戍主黄瑶起及直阁将军、台军主鲍举、南乡太守席谦相寻遁走,瑶起、鲍举为军人所获送。
庚戌,行幸南一陽一。
二月乙卯,进攻宛北城。
甲子,拔之,鸾冠军将军、南一陽一太守房伯玉一面缚出降。
庚午,车驾幸新野。
辛未,诏以穰民首归大顺终始若一者,给复三十年,标其所居曰“归义乡”;次降者给复十五年。
三月壬午朔,大破鸾平北将军崔惠景、黄门郎萧衍军于邓城,斩获首虏二万有余。
庚寅,行幸樊城,观兵襄沔,耀武而还。
曲赦二荆、鲁一陽一郡。
镇南将军王肃攻鸾义一陽一。
鸾遣将裴叔业寇涡一陽一。
乙未,诏将军郑思明、严虚敬、宇文福等三军继援。
辛丑,行幸湖一陽一。
乙未,次比一陽一。
戊申,诏荆州诸郡之民,初降次附,复同穰县。
辛亥,行幸悬瓠。
夏四月甲寅,从征武直之官进位三阶,文官二级,外官一阶。
庚午,发州郡兵二十万人,限八月中旬集悬瓠。
赵郡王干薨。
五月丙午,诏在征身丧者,四品已下及卑兼之职给帛有差。
六月庚申,诏诸王将士战没皆加优赠。
秋七月壬午,诏曰:“朕以寡德,属兹靖乱,实赖群英,凯清南夏,宜约躬赏效,以劝茂绩。
后之私府,便可损半;六宫嫔御,五服男一女,常恤恆供,亦令减半;在戎之亲,三分省一。”
是月,萧鸾死,子宝卷僭立。
八月辛亥,皇太子自京师来朝。
壬子,萧宝卷奉朝请邓学拥其齐兴郡内属。
敕勒树者相率反叛。
诏平北将军、江一陽一王继都督北讨诸军事以讨之。
壬午,高丽国遣使朝献。
九月己亥,帝以萧鸾死,礼不伐丧,乃诏反旆。
庚子,仍将北伐叛虏。
丙午,车驾发悬瓠。
冬十月己酉朔,曲赦二豫殊死已下,复民田租一岁。
十有一月辛巳,幸鄴。
十有二月甲寅,以江一陽一王继定敕勒,乃诏班师。
二十有三年春正月戊寅朔,朝群臣,以帝疾瘳上寿,大飨于澄鸾殿。
壬午,幸西门豹祠,遂历漳水而还。
萧宝卷遣太尉陈显达寇荆州。
癸未,诏前将军元英讨之。
乙酉,车驾发鄴。
戊戌,至自鄴。
庚子,告于庙社。
癸卯,行饮至策勋之礼。
甲辰,大赦天下。
太保、齐郡王简薨。
二月辛亥,以长兼太尉、咸一陽一王禧为正太尉。
癸亥,以中军大将军、彭城王勰为司徒,复乐陵王思誉本封。
癸酉,显达攻陷马圈戍。
三月庚辰,车驾南伐。
癸未,次梁城。
甲申,以顺一陽一被围危急,诏振武将军慕容平城率骑五千赴之。
丙戌,帝不豫,司徒、彭城王勰侍疾禁中,且摄百揆。
丁酉,车驾至马圈。
诏镇南大将军、广一陽一王嘉断均口,邀显达归路。
戊戌,频战破之。
其夜,显达及崔惠景、曹虎等宵遁。
己亥,收其戎资亿计,班赐六军。
诸将追奔及于汉水,斩获及赴水而死者十八九,斩宝卷左军将军张于达等。
贼将蔡道福、成公期率数万人弃顺一陽一遁走。
庚子,帝疾甚,车驾北次谷塘原。
甲辰,诏赐皇后冯氏死。
诏司徒勰征太子于鲁一陽一践阼。
诏以侍中、护军将军、北海王详为司空公,镇南将军王肃为尚书令,镇南大将军、广一陽一王嘉为尚书左仆射,尚书宋弁为吏部尚书,与侍中、太尉公禧,尚书右仆射、任城王澄等六人辅政。
顾命宰辅曰:“粤尔太尉、司空、尚书令、左右仆射、吏部尚书,惟我太祖丕丕之业,与四象齐茂;累圣重明,属鸿历于寡昧。
兢兢业业,思纂乃圣之遗踪。
迁都嵩极,定鼎河瀍,庶南荡瓯吴,复礼万国,以仰光七庙,俯济苍生。
困穷早灭,不永乃志。
公卿其善毗继子,隆我魏室,不亦善欤?可不勉之!”夏四月丙午朔,帝崩于谷塘原之行宫,时年三十三。
秘讳,至鲁一陽一发哀,还京师。
上谥曰孝文皇帝,庙曰高祖。
五月丙申,葬长陵。
帝幼有至一性一,年四岁,显祖曾患痈,帝亲自一吮一脓。
五岁受禅,悲泣不能自胜。
显祖问帝,帝曰:“代亲之感,内切于心。”
显祖甚叹异之。
文明太后以帝聪圣,后或不利于冯氏,将谋废帝。
乃于寒月,单衣闭室,绝食三朝。
召咸一陽一王禧,将立之。
元丕、穆泰、李冲固谏,乃止。
帝初不有憾,唯深德丕等。
抚念诸弟,始终曾无纤介,惇睦九族,礼敬俱深。
虽于大臣持法不纵,然一性一宽慈,每垂矜舍。
进食者曾以热羹伤帝手,又曾于食中得虫秽之物,并笑而恕之。
宦者先有谮帝于太后,太后大怒,杖帝数十。
帝默然而受,不自申明。
太后崩后,亦不以介意。
听览政事,莫不从善如流。
哀矜百姓,恆思所以济益。
天地、五郊、宗庙二分之礼,常必躬亲,不以寒暑为倦。
尚书奏案,多自寻省。
百官大小,无不留心,务于周洽。
每言:凡为人君,患于不均,不能推诚御物。
苟能均诚,胡越之人亦可亲如兄弟。
常从容谓史官曰:“直书时事,无讳国恶。
人君威福自己,史复不书,将何所惧?”
南北征巡,有司奏请治道,帝曰:“粗修桥梁,通舆马便止,不须去草铲令平也。”
凡所修造,不得已而为之,不为不急之事损民力也。
巡幸淮南,如在内地,军事须伐民树者,必留绢以酬其直,民稻粟无所伤践。
诸有禁忌禳厌之方非典籍所载者,一皆除罢。
雅好读书,手不释卷。
《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学不师受,探其一精一奥。
史传百家,无不该涉。
善谈《庄》、《老》,尤一精一释义。
才藻富赡,好为文章,诗赋铭颂,任兴而作。
有大文笔,马上口授,及其成也,不改一字。
自太和十年已后诏册,皆帝之文也。
自余文章,百有余篇。
一爱一奇好士,情如饥一渴。
待纳朝贤,随才轻重,常寄以布素之意。
悠然玄迈,不以世务婴心。
又少而善射,有膂力。
年十余岁,能以指弹碎羊膊骨。
及射禽一兽,莫不随所志毙之。
至年十五,便不复杀生,射猎之事悉止。
一性一俭素,常服浣濯之衣,鞍勒铁木而已。
帝之雅志,皆此类也。
史臣曰:有魏始基代朔,廓平南夏,辟壤经世,咸以威武为业,文教之事,所未遑也。
高祖幼承洪绪,早著睿圣之风。
时以文明摄事,优游恭己,玄览独得,著自不言,神契所标,固以符于冥化。
及躬总大政,一日万机,十许年间,曾不暇给;殊途同归,百虑一致。
至夫生民所难行,人伦之高迹,虽尊居黄屋,尽蹈之矣。
若乃钦明稽古,协御天人,帝王制作,朝野轨度,斟酌用舍,焕乎其有文章,海内生民咸受耳目之赐。
加以雄才大略,一爱一奇好士,视下如伤,役己利物,亦无得而称之。
其经纬天地,岂虚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