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汾州狐
汾州判朱公者,居廨多狐。
公夜坐,有女子往来灯下,初谓是家人妇,未遑顾瞻;及举目,竟不相识,而容光艳绝。
心知其狐,而爱好之,遽呼之来。
女停履笑曰:“厉声加人,谁是汝婢媪耶?”
朱笑而起,曳坐谢过。
遂与款密,久如夫妻之好。
忽谓曰:“君秩当迁,别有日矣。”
问:何时?”
答曰:“目前。
但贺者在门,吊者即在闾,不能官也。”
三日,迁报果至。
次日即得太夫人讣音。
公解任,欲与偕旋。
狐不可。
送之河上。
强之登舟。
女曰:“君自不知,狐不能过河也。”
朱不忍别,恋恋河畔。
女忽出,言将一谒故旧。
移时归,即有客来答拜。
女别室与语。
客去乃来,曰:“请便登舟,妾送君渡。”
朱曰:“向言不能渡,今何以渡?”
曰:“曩所谒非他,河神也。
妾以君故,特请之。
彼限我十天往复,故可暂依耳。”
遂同济。
至十日,果别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