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卷第一百九十七 【元纪十五】
起上章掩茂正月,尽重光大渊献十二月,凡二年。
◎至大三年
春,正月,癸未,省中书官吏,自客省使而下一百八十一员。
李孟入见于玉德殿,帝指孟谓宰执大臣曰:“此皇祖妣命为朕宾师者,宜速任之。”
乙酉,特授孟荣禄大夫、平章政事、集贤大学士、同知徽政院事。
戊子,禁近侍诸人外增课额及进他物有妨经制。
丁亥,白虹贯日。
营五台寺,役工匠千四百人,军三千五百人。
辛卯,立皇后鸿吉哩氏。
乙未,定税课法。
诸色课程,并系大德十一年考校,定旧额、元增总为正额,折至元钞作数。
自至大三年为始,馀止以十分为率,增及三分以上为下酬,五分以上为中酬,七分以上为上酬,增及九分为最,不及三分为殿。
所设资品官员,以二周岁为满。
癸卯,改太子少詹事为副詹事,擢詹事丞王约为之。
约尝谏太子节饮,词意恳切,太子嘉纳。
一日,太子如西园观角牴戏,命取缯帛赐之。
约入,遥见,问曰:“汝何为来?”
太子遽止之。
又欲观俳优,事已集而约至,即命罢去。
其见敬礼如此。
乙巳,令中书省辟吏,如安图居中书事时例存设,其已汰者,尚书省迁叙。
二月,癸未,浚会通河,给钞四千八百锭、粮二万一千石以募民。
乙丑,尚书省言:“官阶差等,已有定制,近奉圣旨、懿旨、令旨要索官阶者,率多躐等,愿依世祖旧制,次第给之。”
制可。
丁卯,尚书省言:“至元钞初行,即以中统钞本供亿及销其板。
今既行至大银钞,宜以至元钞输万亿库,销毁其板,止以至大钞与铜钱相权通行为便。”
从之。
己巳,宁王库库楚,与越王图喇子喇特纳实哩谋为不轨,事觉,下库库楚狱,窜喇特纳实哩于漠北,磔西僧特哩等二十四人于市。
遂欲诛库库楚,平章政事特尔格独辨其诬,诏释之,流于高丽。
三宝努赐号达喇罕,以库库楚食邑清州赐之,自达噜噶齐而下,并听举用。
壬申,约苏加尚书左丞相、行平章政事,封齐国公。
三月,庚寅,尚书省言:“初,世祖以哈都叛,积其分地五户丝为币帛,俟其来降赐之,藏二十馀年。
今其子彻伯尔感慕德化,归觐朝廷,请以赐之。”
帝曰:’世祖谋虑深远若是,待诸王朝会,颁赏既毕,卿等备述其故,然后与之,使彼知所愧。”
壬辱,帝如上都。
夏,四月,辛未,赐角抵者阿尔银千两,钞四百锭。
丙子,增国子生为三百员。
五月,癸巳,赈东平饥。
六月,丁未朔,诏尚书右丞相托克托、左丞相三宝努总治百司庶务,并以尚书省奏行。
三宝努等劝帝立皇子为皇太子。
托克托方猎于柳林,亟召之还。
三保努曰:“建储议急,故相召耳。”
托克托惊曰:“何谓也?”
曰:“皇子浸长,圣体近日倦勤,储副所宜早定。”
托克托曰:“国家大计,不可不慎。
曩者太弟躬定大事,功在宗社,位居东宫,已有定命。
自是兄弟叔侄世世相承,孰敢紊其序者!”三宝努曰:“今日兄已授弟,后日叔当授侄,能保之乎?”
托克托曰:“在我不可渝。
彼失其信,天实鉴之。”
三宝努莫能夺其议。
己酉,立上都、中都等处银冶提举司。
尚书省言:“拜都噜斯云,云州、潮河等处产银,令往试之,得银六百五十两。”
诏以拜都噜斯为银冶提举司达噜噶齐。
壬申,以西北诸王彻伯尔等来朝,告祀太庙,特设宴于大廷。
故事,凡大宴,必命近臣敬宣王度,以为告戒。
托克托荐济尔哈呼,具其言以进,果称旨。
帝叹曰:“博勒呼、博尔济,前朝人杰,托克托今世人杰也!”即以所进之言授托克托。
及诸王大臣被宴就列,托克托即席陈西北诸籓始离终合之由,去逆效顺之义,词旨明畅,听者倾服。
赐长克托及三宝努珠衣,又封三宝努为楚国公,以常州路为分地。
是月,荆门州大水,山崩,坏官廨民居二万馀间,死者二千馀人。
汝州、六安州俱大水。
秋,七月,丙戌,循州大水,漂没庐舍。
癸巳,给亲民长吏考功印历,令监治官岁终验其行迹,书而上之,廉访司、御史台、尚书礼部考校以为升黜。
己亥,禁权要商贩挟圣旨、懿旨、令旨阻碍会通河民般者。
八月,甲寅,白虹贯日。
丙辰,以行用铜钱诏谕中外。
己巳,尚书省言:“今岁颁赉已多,凡各位下奏圣旨、懿旨、令旨赐财物者,请分汰。”
帝曰;“卿等但具名以进,朕自分汰之。”
九月,丙戌,帝至自上都。
壬辰,皇太子言:“司徒刘夔,乘驿省亲江南,大扰平民,二年不归。”
诏罢之。
监察御史张养浩上时政书。
其略曰:’自古国家之难,多伏于治平无事之日。
为人臣者欲及未然而言,则恐无实迹,人主忽焉而莫之信;欲俟已然而言,又恐事成不救,贻人主无可奈何之忧。
世徒知听言者难,而不知进言者之为尤难也。
“陛下龙飞之始,诏中外一遵世祖皇帝旧制;而近年以来,稽厥庙谟,无一不与世祖异者。
岂陛下欲自成一代之典,以祖宗为不必法欤?将臣下工为佞词,一陰一变之而陛下不知也?世祖时,官外者有田,今乃假禄米以夺之;世祖时,江南无质子,今乃入泉谷以诱之;世祖时,用人必循格,今乃破宪法以爵之;世祖时,守令三载一迁,今则限九年以困之;世祖时,楮币有常数,今则随所费以造之;世祖时,台省镑异选,今则侵其官而代之;世祖时,墨敕在所禁,今则开幸门以纳之;世祖时,课额未尝添,今则设苛禁以括之;世祖时,言事者无罪,今则务锻炼以杀之。
当国者一奸一谋诡计,谬论作忠,以荧惑朝廷,欺天罔人,惟己是利,陛下信彼方深,任彼方笃。
今天下籓镇无有,外敌无有,大盗窃发者无有,宦官作福者无有,女谒乱政者无有,然而所以未极于治者,良由任事之臣惟知曲意迎一合,而不知进逆耳之忠言,惟务一切更张,而不知绳武祖宗,足以为法。
今则姑举害政之太甚者十事为陛下言之:
“一曰赏赐太侈。
货财非经天降,皆世祖铢累寸积而致之,百姓罢一精一殚力而奉之。
四方万里之外,穷乡陋邑,疫魂嫠妇,发鹤于耕,手龟于织;采玉者蹑不测之渊,煎卤者抱无涯之苦。
比至积微成巨,改朴以文,为功几许,为费几何,然后得入于官。
水舸陆舆,兵民警卫,没则责偿于见官,坏则倍征于来者。
其在下者有如是之难,苟因一笑之欢,一醉之适,不论有功无功,纷纭赐予,岂不灰民心,糜国力哉?
“二曰刑禁太疏。
法者,天下公器,将以威一奸一弼教也。
比见近年臣有赃败,各以左右贿赂而免;民有贼杀,多以好事赦宥而原。
加以三年之中,未尝一岁无赦。
杀人者固已幸矣,其无辜而死者,冤孰伸耶?臣尝官县,见诏郝之后,罪囚之出,大或仇害事主,小或攘夺编氓,有朝蒙恩而夕被执,旦出禁而暮杀人,数四发之,未尝一正厥罪者;又有始焉鼠偷,终成狼虎之噬,远引虎攀,根连株逮,故蔓其狱,未及期岁,又复宥之。
古之赦令出人不意;今诏稿未脱,一奸一民已群然诵之,乘隙投机,何事不有!以致为官者不知所畏,罪露则逃;为民省不知所忧,衅祸益炽;甚非导民以善之义。
“三曰名爵太轻。
陛下正位宸极,皇太子册号东宫以来,由大事初定,喜激于中,故左右之人,往往爵之太高,禄之太重,微至优伶、屠沽、僧道,有授左丞、平章、参政者。
其他因修造而进秩,以技艺而得官,曰国公,曰司徒,曰丞相者,相望于朝。
自有国以来,名一器之滥,无甚今日。
夫爵禄,人君所以厉世磨钝。
因一时之欢,加以极一品之贵,则有功者必曰:‘吾艰苦如此而得之,彼优游如此而得之!’自今孰肯赴汤蹈火以徇国家之急哉!
“四曰台纲太弱。
御史台乃国家耳目所在,近年纲纪法度,废无一存。
昔在先朝,虽掾吏之微,省亦未尝敢预其选;今台阁之官,皆从尚书省调之。
夫选尉,所以捕盗也,尉虽不职,而使盗自选之,可乎?自古一奸一臣欲固结恩一宠一,移夺威权者,必先使台谏默然,乃行其志,臣不容不言于未然也。
“五曰土木太盛。
累年山东、河南诸郡,蝗、旱洊臻,郊关之外,十室九空,民之扶老携幼就食他所者,络绎道路,其他父子、兄弟、夫妇至相与鬻为食者,比比皆是。
当此灾异之时,朝廷宜减膳、彻乐、去几、缓刑,停一应不切之役。
今创城中都,崇建南寺,外则有五台增修之扰,内则有养老宫殿营造之劳,括匠调军,旁午州郡,或度辽伐木,或济江取材,蒙犯毒瘴,崩沦压溺而死者,无日无之;粮不实腹,衣不覆体,万目肙肙,无所控告,以致道上物故者,在所不免。
以此疲氓,使佛见之,陛下知之,虽一日之工,亦所不忍。
彼董役者惟知鞭扑趣成,邀功幸赏,因而盗匿公费,奚暇问国家之财诎,生民之力殚哉!
“六曰号令太浮。
近年朝廷用人,不察其行,不求诸公,纵意调罢,有若弈弈,其立法举政,亦莫不尔。
虽制诰之下,未尝有旬月、期年而不变者;甚则朝出而夕改,甫行而即止,一人昉仕,而代者踵随,不惟取笑于一时,又贻口实于后世。
庙堂之上,举措如此,则外方诸郡,事体可知。
原其所以致此者,盖由执政偏心自用,恃一宠一大言,或急于迎一合之私,或牵于好恶之过,轻率无谋,而徒为是纷扰也。
“七曰幸门太多。
比见天下邪巫、一婬一僧、庸医、谬卜、游食、末作,及因事亡命无赖之徒,往往依庇诸侯王、驸马为其腹心羽翼,无位者因之以求进,有罪者以之而祈免,出则假其势以凌人,更因其众以结一党一;入则离间宗戚,造构事端。
啖以甘言,中以诡计,中材以下,鲜不为其所惑。
近如库库楚,赖发觉之早,未及生变,岂可不为之寒心也哉!
“八曰风俗太一靡一。
风俗者,国家之元气也。
方今之俗,以伪相高,以华相尚,以冰蘖为沽誉,以脂韦为达时,以吹一毛一求疵为异能,以走势趋炎为合变,顺巳者虽跖、乔而必用,逆己者虽夷、惠而莫容;自非确然有守,不顾一世非笑者出而正之,则未易善其后也。
“九曰异端太横。
今释、老二氏之徒,畜妻育子,饮醇啖腴,萃逋逃游惰之民,为暖衣饱食之计,使吾民日羸月瘠,曾不得糠粃以实腹,褴缕以盖体。
今日通《藏经》,明日排好事,今年造某殿,明岁构某宫,凡天下人迹所到,一精一蓝胜观,栋宇相望,使吾民一穴一居露处,曾不得一茎一芽撮土以覆顶托足。
昔世祖尝欲沙汰天下僧道有室者,籍而民之,后夺于众多之口,寻复中止。
臣尝略会国家经费,三分为率,僧居二焉。
近者至大二年十一月,昊天寺无因而火,天意较然,可为明鉴。
望自今谕诸省臣,凡天下有夫、有室、僧、尼、道士、女冠之流,移文括会,并勒为民,以竟世祖欲行未及之意。
“十曰取相之术太宽。
比闻中外皆曰,朝廷近年命相,多结一宠一入状以自求进。
自古岂有入状而为宰相之理!望自今有大除拜,宜下群臣会议,惟人是论,毋以己所好恶、上所一爱一憎者以私去取。”
养浩言切直,当国者不能容,遂除翰林待制,复构以罪,罢之,戒省台勿复用。
养浩恐祸及,乃变姓名遁去。
冬,十月,甲辰朔,太白经天。
戊申,帝率皇太子、诸王、群臣朝兴圣宫,上皇太后尊号册宝曰:“仪天兴圣慈仁昭懿寿元皇太后”。
御史台言:“江浙省平章乌讷尔,遣人从使臣鼐智密鼎枉道驰驿,取赃吏绍兴狱中释之。”
。
敕台臣遣官往鞫,勿徇私情。
以吴鼎同知中政院事。
两浙财赋隶中政者钜万计,前任率多取其赢,鼎治之,一无私焉。
硃清、张宣既籍没,而民间贷券之已偿者亦入于官,官惟验券征理,民不能堪。
鼎力为辨白,始获免。
丁巳,尚书省言:“宣徽院廪给日增,储彳侍虽广,亦不能给,宜加分减。”
帝曰:“比见后宫饮膳,与朕无异,其核实减之。”
庚申,谕曰:“尚书省事繁重,诸司有才识明达者,并从尚书省选任,枢密院、御史台及诸司毋辄奏用,违者论罪。”
辛酉,以皇太后受尊号,赦天下。
三宝努言省部官不肯勤恪署事,敕:“自今晨集暮退,苟或怠弛,不必以闻,便宜罪之。
其到任者或一再月辞以病者,杖罢不叙。”
又言:“故丞相和尔果斯时,参议府左右断事官、六部官日具一膳,今则无以为资,乞各赐钞一百锭规运,取其息钱以为食。”
制可。
壬申,晋王伊苏特穆尔言:“世祖以张特穆尔所献地士、金银、铜冶赐臣,后以成宗拘收诸王所占地土民户,例输县官,乞回赐。”
从之,仍赐钞赈其部贫民。
江浙省言:“曩者硃清、张宣海漕米岁四五十万至百十万,时船多粮少,顾直均平;比岁赋敛横出,漕户困乏,颇有逃亡;今岁运三百万,漕舟不足,遣人于浙东、福建等处和顾,百姓一騷一动。
本省左丞锡布鼎言其弟哈巴密及玛哈们坦实等皆有舟,且深知漕事,请以为海道运粮都漕万户府官,各以己力输运官粮,万户、千户并如军官例承袭,宽恤漕户,增给顾直,庶有成效。”
尚书省以闻,请以玛哈们坦实为遥授右丞、海外诸蕃宣慰使、都元帅、领海道运粮都漕万户府事,设千户所十,每所设达噜噶齐一,千户三,副千户二,百户四,制可。
云南省左丞相特穆德尔,擅离职守,赴都,有旨诘问。
以皇太后旨贷免,令复职。
诏谕大司农司劝课农桑。
十一月,庚辰,河南水。
死省傍槥,漂庐舍者给钞,验口赈粮两月。
免今年租赋。
自立尚书省,赐予无节,迁叙无法,财用日耗,名爵日滥。
托克托进言曰:“爵赏者,帝王所以用人也。
今爵给否德,赏给罔劝,缓急之际,何所赖乎”中书所掌钱粮、工役、选法十有二事,若从臣言,恪遵旧制,则臣愿与诸贤黾勉从事。
不然,用臣何补!”诏:“滥受宣敕者,赴所属缴纳。”
由是奔竞之风稍衰。
辛巳,加托克托为太师、录军国重事,封义国公。
戊子,以硃清子虎、张宣子文龙往治海漕,以所籍宅一区、田百顷给之。
尚书省言:“昔世祖命皇子托欢为镇南王,居扬州。
今其子老章出入导卫,僭窃上仪。”
敕遣官诘问,有验,召老章赴阙,仍以所僭仪物来上。
敕城中都,以牛车运土,令各部卫士助之。
丙申,有事于南郊,以太祖配享;从三宝努及司徒田忠良之言也。
三宝努等惮皇太子英明,谋摇动东宫,以托克托之言而止。
李邦宁揣知三宝努之意,言于帝曰:“陛下富于春秋,皇子渐长。
父作子述,古之道也,未闻有子而立弟者。”
帝不悦曰:“朕志已定,汝自往东宫言之。”
邦宁惭惧而退。
己亥,尚书省以武卫亲军都指挥使郑阿尔斯兰与兄郑荣祖、段叔仁等图为不轨,置狱鞫之,皆诬服,十七人并弃市,籍没其家,中外冤之。
十二月,戊申,冀宁路地震。
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事何玮卒,赠太傅,谥文正。
是岁,太常礼仪院判官张升,出知汝宁府。
宁有告寄束书于其家者,逾三年取阅,有禁书一编,且记里中大家姓名于上。
升亟呼吏禁其书曰:“妄言诬人;且再更赦矣,勿论。”
同列惧,皆引起。
既而事闻,廷议谓升脱一奸一宄,遣使鞫问,卒无迹可指,乃诘以擅焚书状,升对曰:“事固类一奸一宄;然升备位郡守,为民父母,今斥诬诉,免冤滥,虽重得罪,不避也。”
乃坐夺俸二月。
升,平州人也。
◎至大四年
春,正月,癸酉,帝不豫,免朝贺,大赦天下。
庚辰,帝崩于玉德殿,在位五年,寿三十一。
壬午,葬起辇谷。
帝承世祖、成宗承平之业,慨然欲创制改法;而封爵太盛,多遥授之官,锡赉太优,泛赏无节。
至元、大德之政,于是乎变。
皇太子哀恸不已,家令察罕进曰:“庶民修短,尚云有数,圣人天命,夫岂偶然!今天下重器,悬于殿于,纵自苦,如宗庙、太后何!”太子辍泣曰:“曩者大丧必命浮屠,何益!吾欲发府库以赈鳏寡,何如?”
曰:“发政施仁,文王所以圣也。
殿下行之,幸甚!”
皇太子令罢尚书省,托克托、三宝努、约苏、宝巴、王罴等皆伏诛。
初,太子以托克托等变乱旧章,流毒百姓,凡误国者,欲悉按诛之。
延庆使杨多尔济谏曰:“为政而首尚杀,非帝王之治也。”
太子感其言,特诛其尤者。
既而御史台言:“托克托等既正典刑,而一党一附之徒布在百司,若博啰、孟克、特穆尔、奇尔济苏、乌纳尔等一奸一贪害政,今中书方欲用为行省平章、参政等官,宜加罢黜。”
遂流孟克等于海南,寻复以行尚书省为行中书省,百司庶务,复归中书。
壬子,罢城中都。
召前平章程鹏飞、董士选,太子少傅李谦,少保章律,右丞陈天祥、尚文、刘正,左丞郝天挺,中丞董士珍,太子宾客萧,参政刘敏中、王思廉、韩从益,侍御史赵君信,廉访使程钜夫,杭州路达噜噶齐阿哈特,给传诣阙。
乙未,禁百官役军人营造及守护私第。
丁酉,以云南行省左丞相特们德尔为中书右丞相,太子詹事鄂勒哲、集贤大学士李孟并为平章政事。
太子用鄂勒哲、李孟,方欲更张庶务,而皇太后在兴圣宫已有旨召特们德尔赴阙,因遂相之。
戊戌,以塔斯布哈及徽政院使沙沙并为御史大夫。
庚子,停各处营造。
壬寅,敕中书,凡传旨非亲奉者勿行。
禁鹰坊驰驿扰民。
二月,乙巳,命和林、江浙行省依前设左丞相,馀省唯置平章二员;遥授职事勿与。
戊申,罢运江南所印《佛经》。
辛亥,罢阿喇卜丹买卖浙盐,供中政食羊;禁宣政院违制度僧。
甲寅,还中都所占民田。
司徒萧珍以城中都徼功毒民,命追夺其符印,令有司禁锢之。
甲子,命平章政事李孟领国子监学,谕之曰:“学校人才所自出,卿等宜数诣国学课试诸生,勉其德业。”
敕:“诸司擅奏除官者,毋给宣敕。”
御史台言:“白云宗总摄所统江南为僧之有发者,不养父母,避役损民,请追收所授玺书银印,勒还民籍。”
从之。
罢福建绣匠、河南鱼课两提举司。
丁卯,命西番僧非奉玺书驿券及无西番宣慰司文牒者,勿辄至京师,仍戒黄河津吏验问禁止。
罢总统所及各处僧录、僧正、都纲司,凡僧人诉讼,悉归有司。
罢仁虞院,复置鹰坊总管府。
庚午,立淮安忠武王巴延庙于杭州,仍给田供祀事。
罢中书左丞相哈喇托克托为江浙行省左丞相。
托克托下车,进父老,问民间利病。
或谓:“杭城旧有便河通江浒,湮废已久,若疏凿以通盘楫,物价必平。”
僚左或难之,托克托曰:“吾陛辞之日,许以便宜行一事,民以为便,行之可也”俄有诏禁作土功,托克托曰:“敬天莫如勤民,民蒙其利,则灾沴自弭,土功何尤焉!”不一月,河成。
三月,庚寅,皇太子即皇帝位。
时皇太后欲用一陰一陽一家言,令太子即位隆埃宫,御史中丞张珪言当御大明殿。
御史大夫止之曰:“议已定,虽百奏无益。”
珪曰:“未始一奏,讵知无益!”遂奏之。
太子副詹事王约亦言于太保齐苏曰:“正名定分,当御大内。”
齐苏入奏,帝悟,移仗大明殿即位,受诸王百官朝贺。
诏曰:“惟昔先帝,事皇太后,抚朕眇躬,孝友天至。
由朕得托顺考遗体,重以母弟之嫡,加有削平内难之功,于其践阼曾未逾月,授以皇太子宝,领中书令、枢密使,百揆机务,听所总裁,于今五年。
先帝奄弃开下,勋戚元老咸谓大宝之承,即有成命,非与前圣宾天而始征集宗亲议所宜立者比;当稽周、汉、晋、唐故事,正位宸极。
朕以国恤方新,诚有未忍,是用经时。
今则上奉皇太后勉进之命,下徇诸王劝戴之勤,三月十八日,于大都大明殿即皇帝位。
凡尚书省误国之臣,先已伏诛,同恶之徒,亦已放殛,百官庶政,悉归中书,命丞相特们德尔、平章政事李孟等从新整治。
可大赦天下,敢以赦前事相告言者,罪以其罪。
诸衙门及近侍人等,毋隔越中书奏事;诸上事陈言者,量加旌擢。
其侥幸献地土并山场、窑治及奇宝之人并禁止之。
诸王、驸马经过州郡,不得非理需索,应和顾、和卖,随即给价,毋困吾民。”
辛卯,禁民间制金箔、销金、织金。
丁酉,敕:“百司改升品级者,悉复至元旧制。”
己亥,宁夏路地震。
是月,帝谕省臣曰:“卿等裒集中统、至元以来条草,择晓法律老臣,斟酌重轻,折衷归一,颁行天下,俾有司遵行,则抵罪者庶无冤抑。”
又谕太府监曰:“财用足,则可以养万民,给军旅。
自今虽一缯之微,不言于朕,毋辄与人。”
遣宦者李邦宁释奠于孔子。
邦宁既受命行礼,方就位,大风起,殿上及两庑烛尽灭,烛台底铁鐏入地尺许,无不拔者。
邦宁悚息伏地,诸执事者皆伏,良久风息,乃成礼。
邦宁因惭悔累日。
帝初即位,左右咸谓邦宁尝持异议,劝先帝自立皇子,请诛之,帝曰:“帝王历数,自有天命,其言何足介怀!”加邦宁开府仪同三司,为集贤院大学士,寻卒。
赐大都路民年九十者二千三百馀人,人帛二匹;八十者八千三百馀人,人帛一匹。
小云石哈雅,为皇子说书秀才,宿卫禁中,上疏条六事:“一日释边戍以修文德,二曰教太子以正国本,三曰设谏官以辅圣德,四曰表姓氏以旌勋胄,五曰定服色以变风俗,六曰举贤才以恢至道。”
书凡万馀言,未报,拜翰林侍读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
夏,四月,丁未,以太子少保章律为江浙行省平章,戒之曰:“以汝先朝旧人,故命汝往。
民为邦本,无民何以为国!汝其上体朕心,下一爱一斯民。”
丁巳,罢中政院。
辛酉,敕:“国子监师儒之职,有才德者,不拘品级,虽布衣亦选用。”
丁卯,罢行至大银钞、铜钱。
诏曰:“我世祖皇帝,参酌古今,立中统、至元钞法,天下流行,公私蒙利,五十年于兹矣。
比者尚书省不究利病,辄意变更,既创至大银钞,又铸大元至大铜钱。
钞以倍数太多,轻重失宜;钱以鼓铸弗给,新旧恣用;曾未再期,其弊滋甚。
爰咨廷议,允协舆言,皆愿变通以复旧制。
其罢资国院及各处泉货监提举司,买卖铜器,听民自便。
应尚书省已发各处至大钞本及至大铜钱,截日封贮,民间行使者,赴行用库倒换。”
杨多尔济曰:“法有便否,不当视立法之人为废置。
铜钱与楮币相权为用,古之道也。
钱何可遽废耶!”言虽不用,时论是之。
帝御便殿,李孟曰:“陛下御极,物价顿减,方知圣人神化之速,敢以为贺。”
帝蹙然曰:’卿等能尽力赞襄,使兆民又安,庶几天心克享。
至于秋成,尚未敢必。
今朕践阼曾未逾月,宁有物价顿减之理!朕托卿甚重,兹言非所赖也。”
孟愧谢。
帝谕集贤学士呼图鲁都尔密色曰:“向召老臣十人,所言治政,汝其详译以进,仍谕中书悉心举行。”
初,尚书省用建言者冒献河汴官民地为无主,奏立田粮府,岁输数万石。
帝即位,诏罢之,窜建言人于海外,令河南行省按其旧业。
行省方并缘为一奸一,田犹未给;及太子副詹事王约出为河南右丞,至则立期檄郡县厘正如诏。
会更钱钞法,且令天下税尽收至大钞。
约度河南岁用钞七万锭,不致上供不给,乃下诸州,凡至大、至元钞相半。
众以方诏命为言,约曰:“吾岂不知!第岁终诸事不集,责亦匪轻。”
丞相布琳济岱赞之,曰:“善。”
遣使白中书省,遂遍行天下。
帝如上都。
五月,癸酉,遣兵击八百媳妇。
陕西侍御史赵世延谏曰:“蛮夷事在羁縻,先朝用兵不已,致亡失军旅,诛戮省臣。
今第当选重臣知治体者,付以边寄,兵且勿用也。”
不听。
命云南王及阿固岱率众讨之。
丙子,命翰林国史院纂修先帝实录及累朝皇后、功臣列传。
甲午,复太常礼仪院为太常寺。
是月,禁民捕鴐鹅。
六月,癸卯,敕宣政院:“凡西番军务,必移文枢密院同议以闻。”
丁巳,敕:“翰林国史院春秋致祭太祖、太宗、睿宗御容,岁以为常。”
大同路宣宁县民家产犊而死,颇类麒麟,车载以献,左右曰:“古所谓瑞物也。”
帝曰:“五谷丰熟,百姓安业,乃为瑞耳。”
庚申,敕:“自今诸司白事,须殿中侍御史在侧。”
甲子,上仁惠宣孝皇帝尊谥,庙号武宗,国语曰库鲁克皇帝。
己巳,卫王阿珠格入见。
帝谕省臣曰:“朕与阿珠格同父而异母,朕不抚育,彼将谁赖!其赐钞二万锭,它勿授例。”
帝览《贞观政要》,谕翰林侍讲阿林特穆尔曰:“此书有益于国家,其译以国语刊行,俾蒙古、色目人诵习之。”
秋,七月,癸未,甘州地震,大风,有声如雷。
己亥,诏谕省臣曰:“朕前戒近侍毋辄传旨中书,自今敢有犯者,不须奏闻,直捕其人付刑部究治。”
是月,大宁等路陨霜。
闰月,辛丑,命国子祭酒刘赓诣曲阜,以太牢祠孔子。
甲辰,帝将还大都,太后以秋稼方盛,勿以鹰坊、驼人、卫士先往,庶免害稼扰民。
敕禁止之。
枢密院言:“居庸关古道四十有三,军吏防守之处仅十有三;旧置千户,位轻责重,请置隆镇万户府,俾严守备。”
制可。
丙午,奉武宗神主祔于太庙。
戊申,封李孟秦国公。
孟感帝知遇,以国事为己任,见当时赐予太广,名爵太滥,风俗太侈,僭拟无章,劝帝以“人君之一柄一在刑与赏,刑不足惩,赏不足劝,何以为治!”帝在怀州,深见吏弊,既即位,欲痛铲除之。
孟曰:“吏亦当有贤者,在激厉之而已。”
帝曰:“卿儒者,宜与此曹气类不合,而曲为保护如此,真长者之言也。”
孟尝乘间请罢政权,避贤路。
帝谓之曰:“朕在位,必卿为中书,朕与卿相与终始。
自今其勿复言。”
因图其像,命词臣为之赞,及御书“秋谷”二字赐之。
入见,必赐坐,语移时,称其字而不名。
己未,诏谕省臣曰:“昔世祖注意国学,如博果密等皆蒙古人,而教以成材。
朕今亲定国子生额为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经者,以次补伴读,著为定式。”
甲子,宁夏地震。
丁卯,鄂勒哲、李孟等言:“方今进用儒者,老成日已凋谢,四方儒士有成材者,请擢任国学、翰林、秘书、太常或儒学提举等职,俾学者有所激劝。”
诏:“自今勿限资格,果才而贤,虽白身亦任之。”
禁医人非选试及著籍者,毋行医药。
大同宣宁县雨雹,积五寸,苗稼尽损。
八月,己巳朔,裁京朝诸司员数,并依至元三十年旧额。
以近侍库勒实为户部尚书。
九月,丙子,安南国王陈益稷入见,言:“自世祖朝来归,妻子皆为其国人所害,朝廷因遥授湖广平章,仍与王爵,赐汉一陽一田五百顷,俾自赡。
今臣年几七十,而有司拘所授田,就食无所。”
帝谓省臣曰:“益稷来归,宜厚赐以怀远之,其进勋爵,授田如故。”
壬子,诏改明年元曰皇庆。
都水监传旨,给驿往取杭州所造龙舟,省臣谏曰:“陛下践阼,诞告天下,凡非宣索,毋得擅进。
诚取此舟,有乖前诏。”
诏止之。
是月,江陵路水,漂民居,有溺死者。
冬,十月,己巳,敕绘武宗御容,奉安大崇恩福元寺,月四上祭。
辛未,赐大普庆寺金千两,银五千两,钞万锭,西锦、纟采缎、纱、罗、布帛万端,田八百亩,邸舍四百间。
丁丑,禁诸僧寺毋得冒侵民田。
辛巳,罢宣政院理问僧人词讼。
壬辰,诏收至大银钞。
十一月,辛丑,李孟言:“世祖朝量入为出,恒务撙节,故仓库充牜刃。
今每岁支钞六百馀万锭,又土木营缮百馀处,计用数百万锭,内降旨赏赐复用三百馀万锭,北边军需又六七百馀万锭;今帑藏见贮止十一万馀锭,若此安能周给!自今不急浮费,宜悉停罢。”
帝纳其言,凡营缮悉罢之。
戊午,禁汉人、回回术者出入诸王、驸马及大臣家。
甲子,敕增置京城米肆十所,日平粜八百石以赈贫民。
十二月,辛卯,遣官监视焚至大银钞。
乙未,中书省言:“世祖立选法升降,以示激劝。
今官未及考,或无故更代,或躐等进阶,僭受国公、丞相等职,诸司已裁而复置者有之。
今春以来,内降旨除官千馀人,其中欺伪,岂能悉知!坏乱选法,莫此为甚。”
帝曰:’自今凡内降者,一切勿行。”
命李孟整饬国子监学。
遣礼部尚书柰玛台等赍诏往谕安南,颁皇庆元年历日。
是月,太白屡经天。
是岁,遣官至江浙议海运事。
时江东宁国、池、饶、建康等处运粮,率令海船从扬子江逆流而上,江水湍急,又多石矶,走沙涨浅,粮船岁有损坏。
又湖广、江南粮运至真州泊入海船,船大底小,亦非江中所宜。
于是以嘉兴、松江秋粮并江淮、江浙财赋府岁办粮充海运。
初,海运之道,自平江刘家港入海,经扬州路通州海门县黄连沙头、万里长滩开洋,沿山屿而行,抵淮安路盐城县,历西海州、海宁府东海县、密州、胶州界,放灵山洋,投东北路,多浅沙,行月馀始抵成山。
计其水程,自上海至杨屯阝码头,凡一万三千三百五十里。
至元二十九年,硃清等言:“其路险恶,复开生路,自刘家港开洋,至撑脚沙转沙觜,至三沙、扬子江,过匾担沙、大洪,又过万里长滩,放大洋至清水洋,又经黑水洋至成山,过刘家岛,至之罘、沙门二岛,放莱州大洋,抵界河口,其道差为径直。”
明年,千户殷明略又开新道,从刘家港入海,至崇明三沙放洋,向东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转西至刘家岛,又至登州沙门岛,于莱州大洋入界河。
当舟行风信有时,自浙西至京师,不过旬日而已,视前二道为最便云。
然风涛不测,粮船漂溺者,无岁无之。
间亦有船坏而弃其米者,后乃责偿于运官;人船俱溺者始免。
然视河漕之费,则其所得盖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