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卷54 列传第14 孔季恭、羊玄保、沈昙庆
孔靖,字季恭,会稽山一陰一人也。
名与高祖祖讳同,故称字。
祖愉,晋车骑将军。
父,散骑常侍。
季恭始察郡孝廉,功曹史,著作佐郎,太子舍人,镇军司马,司徒左西掾。
未拜,遭母忧。
隆安五年,于丧中被起建威将军、山一陰一令,不就。
高祖东征孙恩,屡至会稽,季恭曲意礼接,赡给甚厚。
高祖后讨孙恩,时桓玄篡形已著,欲于山一陰一建义讨之。
季恭以为山一陰一去京邑路远,且玄未居极位,不如待其篡逆事彰,衅成恶稔,徐于京口图之,不忧不克。
高祖亦谓为然。
虞啸父为征东将军、会稽内史,季恭初求为府司马,不得。
及帝定桓玄,以季恭为内史,使赍封板拜授,正与季恭相值,季恭便回舟夜还。
至即叩扉告啸父,并令扫拂别斋,即便入郡。
啸父本为桓玄所授,闻玄败,震惧,开门请罪。
季恭慰勉,使且安所住,明旦乃移。
季恭到任,务存治实,敕止浮华,翦罚游惰,由是寇盗衰止,境内肃清。
征为右卫将军,加给事中,不拜。
寻除侍中,领本国中正,徙琅邪王大司马司马。
寻出为吴兴太守,加冠军。
先是,吴兴频丧太守,云项羽神为卞山王,居郡听事,二千石至,常避之;季恭居听事,竟无害也。
迁尚书右仆射,固让。
义熙八年,复督五郡诸军、征虏、会稽内史。
修饰学校,督课诵习。
十年,复为尚书右仆射,加散骑常侍,又让不拜。
顷之,除领军将军,加散骑常侍,本州大中正。
十二年,致仕,拜金紫光禄大夫,常侍如故。
是岁,高祖北伐,季恭求从,以为太尉军咨祭酒、后将军。
从平关、洛。
高祖为相国,又随府迁。
宋台初建,令书以为尚书令,加散骑常侍,又让不受,乃拜侍中、特进、左光禄大夫。
辞事东归,高祖饯之戏马台,百僚咸赋诗以述其美。
及受命,加开府仪同三司,辞让累年,终以不受。
永初三年,薨,时年七十六。
追赠侍中、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子山士,历显位,侍中,会稽太守,坐小弟驾部郎道穰一逼一略良家子女,白衣领郡。
元嘉二十七年,卒官。
弟灵符,元嘉末,为南谯王义宣司空长史、南郡太守,尚书吏部郎。
世祖大明初,自侍中为辅国将军、郢州刺史,入为丹一陽一尹。
山一陰一县土境褊狭,民多田少,灵符表徙无赀之家于余姚、鄞、鄮三县界,垦起湖田。
上使公卿博议,太宰江夏王义恭议曰:“夫训农修本,有国所同,土著之民,习玩日久,如京师无田,不闻徙居他县。
寻山一陰一豪族富室,顷亩不少,贫者肆力,非为无处,耕起空荒,无救灾歉。
又缘湖居民,鱼鸭为业,及有居肆,理无乐徙。”
尚书令柳元景、右仆射刘秀之、尚书王瓚之、顾凯之、颜师伯、嗣湘东王彧议曰:“富户温房,无假迁业;穷身寒室,必应徙居。
葺宇疏皋,产粒无待,资公则公未易充,课私则私卒难具。
生计既完,畲功自息,宜募亡叛通恤及与乐田者,其往经创,须粗修立,然后徙居。”
侍中沈怀文、王景文、黄门侍郎刘敳、郄颙议曰:“百姓虽不亲农,不无资生之路,若驱以就田,则坐相违夺。
且鄞等三县,去治并远,既安之民,忽徙他邑,新垣未立,旧居已毁,去留两困,无以自资。
谓宜适任民情,从其所乐,开宥逋亡,且令就业,若审成腴壤,然后议迁。”
太常王玄谟议曰:“小民贫匮,远就荒畴,去旧即新,粮种俱阙,习之既难,劝之未易。
谓宜微加资给,使得肆勤,明力田之赏,申怠惰之罚。”
光禄勋王升之议曰:“远废之畴,方翦荆棘,率课穷乏,其事弥难,资徙粗立,徐行无晚。”
上违议,从其徙民,并成良业。
灵符自丹一陽一出为会稽太守,寻加豫章王子尚抚军长史。
灵符家本丰,产业甚广,又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
为有司所纠,诏原之,而灵符答对不实,坐以免官。
后复旧官,又为寻一陽一王子房右军长史,太守如故。
悫实有材干,不存华饰,每所莅官,政绩修理。
前废帝景和中,犯忤近臣,为所谗构,遣鞭杀之。
二子湛之、渊之,于都赐死。
太宗即位,追赠灵符金紫光禄大夫。
渊之,大明中为尚书比部郎。
时安陆应城县民张江陵与妻吴共骂母黄令死,黄忿恨自经死,值赦。
律文,子贼杀伤殴父母,枭首;骂詈,弃市;谋杀夫之父母,亦弃市。
值赦,免刑补冶。
江陵骂母,母以之自裁,重于伤殴。
若同杀科,则疑重;用殴伤及骂科,则疑轻。
制唯有打母,遇赦犹枭首,无骂母致死值赦之科。
渊之议曰:“夫题里逆心,而仁者不入,名且恶之,况乃人事。
故殴伤咒诅,法所不原,詈之致尽,则理无可宥。
罚有从轻,盖疑失善,求之文旨,非此之谓。
江陵虽值赦恩,故合枭首,。
妇本以义,一爱一非天属,黄之所恨,情不在吴,原死补冶,有允正法。”
诏如渊之议,吴免弃市。
羊玄保,太山南城人也。
祖楷,尚书都官郎。
父绥,中书侍郎。
玄保起家楚台太常博士,遭母忧,服阕,右将军何无忌、前将军诸葛长民俱板为参军,并不就。
除临安令。
刘穆之举为高祖镇军参军,库部郎,永世令。
复为高祖太尉参军,转主簿,丹一陽一丞。
少帝景平二年,入为尚书右丞。
转左丞,司徒右长史。
府公王弘甚知重之,谓左长史庾登之、吏部尚书王准之曰:“卿二贤明美朗识,会悟多通,然弘懿之望,故当共推羊也。”
顷之,入为黄门侍郎。
善弈棋,棋品第三,太祖与睹郡戏,胜,以补宣城太守。
先是,刘式之为宣城,立吏民亡叛制,一人不禽,符伍里吏送州作部,若获者赏位二阶。
玄保以为非宜,陈之曰:“臣伏寻亡叛之由,皆出于穷一逼一,未有足以推存而乐为此者也。
今立殊制,于事为苦。
臣闻苦节不可贞,惧致流弊。
昔龚遂譬民于乱绳,缓之然后可理;黄霸以宽和为用,不以严刻为先。
臣愚以谓单身逃役,便为尽户。
今一人不测,坐者甚多,既惮重负,各为身计,牵挽逃窜,必致繁滋。
又能禽获叛身,类非谨惜,既无堪能,坐陵劳吏,名一器虚假,所妨实多,将阶级不足供赏,服勤无以自劝。
又寻此制,施一邦而已,若其是邪,则应与天下为一;若其非邪,亦不宜独行一郡。
民离忧患,其弊将甚。
臣忝守所职,惧难遵用,致率管一穴一,冒以陈闻。”
由此此制得停。
玄保在郡一年,为廷尉。
数月,迁尚书吏部郎,御史中丞,衡一陽一王义季右军长史、南东海太守,加辅国将军。
入为都官尚书、左卫将军,加给事中,丹一陽一尹,会稽太守。
又徙吴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
太祖以玄保廉素寡欲,故频授名郡。
为政虽无干绩,而去后常见思。
不营财利,处家俭薄。
太祖尝曰:“人仕宦非唯须才,然亦须运命;每有好官缺,我未尝不先忆羊玄保。”
元凶弑立,为吏部尚书,领国子祭酒,寻加光禄大夫。
及世祖入讨,朝野多南奔,劭集群僚,横刀怒曰:“卿等便可去矣!”众战惧莫敢言,玄保容色不异,徐曰:“臣以死奉朝。”
劭乃解。
世祖即位,以为散骑常侍,领崇宪卫尉。
寻迁金紫光禄大夫。
又以谨敬见知,赐赉甚厚。
大明初,进位光禄大夫。
五年,迁散骑常侍,特进。
玄保自少至老,谨于祭奠,四时珍新,未得祠荐者,口不妄尝。
八年,卒,时年九十四。
谥曰定子。
子戎,有才气,而轻薄少行检,玄保尝云:“此兒必亡我家。”
官至通直郎。
与王僧达谤议时政,赐死。
死后世祖引见玄保,玄保谢曰:“臣无日磾之明,以此上负。”
上美其言,戎二弟,太祖并赐名,曰咸,曰粲。
谓玄保曰:“欲令卿二子有林下正始余风。”
玄保既善棋,而何尚之亦雅好棋。
吴郡褚胤,年七岁,入高品。
及长,冠绝当时。
胤父荣期与臧质同逆,胤应从诛,何尚之请曰:“胤弈棋之妙,超古冠今。
魏犨犯令,以才获免。
父戮子宥,其例甚多。
特乞与其微命,使异术不绝。”
不许。
时人痛惜之。
玄保兄子希,字泰闻,少有才气。
大明初,为尚书左丞。
时扬州刺史西一陽一王子尚上言:“山湖之禁,虽有旧科,民俗相因,替而不奉,熂山封水,保为家利。
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
斯实害治之深弊,为政所宜去绝,损益旧条,更申恆制。”
有司检壬辰诏书:“占山护泽,强盗律论,赃一丈以上,皆弃市。”
希以“壬辰之制,其禁严刻,事既难遵,理与时弛。
而占山封水,渐染复滋,更相因仍,便成先业,一朝顿去,易致嗟怨。
今更刊革,立制五条。
凡是山泽,先常熂爈种养竹木杂果为林,及陂湖江海鱼梁鳅鮆场,常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
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
皆依定格,条上赀簿。
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少,依限占足。
若非前条旧业,一不得禁。
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并计赃,依常盗律论。
停除咸康二年壬辰之科。”
从之。
益州刺史刘瑀,先为右卫将军,与府司马何季穆共事不平。
季穆为尚书令建平王宏所亲待,屡毁瑀于宏。
会瑀出为益州,夺士人一妻为妾,宏使羊希弹之;瑀坐免官,瑀恨希切齿。
有门生谢元伯往来希间,瑀令访讯被免之由。
希曰:“此奏非我意。”
瑀即日到宏门奉笺陈谢,云闻之羊希。
希坐漏泄免官。
大明末,为始安王子真征虏司马,黄门郎,御史中丞。
泰始三年,出为宁朔将军、广州刺史。
希初请女夫镇北中兵参军萧惠徽为长史,带南海太守,太宗不许。
又请为东莞太宙。
希既到镇,长史、南海太守陆法真丧官,希又请惠徽补任。
诏曰:“希卑门寒士,累世无闻,轻薄多衅,备彰历职。
徒以清刻一介,擢授岭南,干上逞欲,求诉不已,可降号横野将军。”
初,李万周、刘嗣祖籍略广州,事在《邓琬传》。
太宗以万周为步兵校尉,加宁朔将军,权行广州事。
希既至,而万周等并有异图,希诛之。
希以沛郡刘思道行晋康太守,领军伐俚。
思道违节度,失利,希遣收之。
思道不受命,率所领攻州,希遣平越长史邹琰于朝亭拒战,军败见杀。
思道进攻州城,司马邹嗣之拒之西门,战败又死。
希逾城走,思道获而杀之。
府参军邹曼率数十人袭思道,已得入城,力不敌,又败。
东莞太守萧惠徽率郡文武千余人攻思道,战败,又见杀。
时龙骧将军陈伯绍率军伐俚,还击思道,定之。
赠希辅国将军,惠徽中书郎,嗣之越骑校尉。
希子崇,字伯远,尚书主客郎。
丁母忧,哀毁过礼。
及闻广州乱,即日便徒跣出新亭,不能步涉,顿伏江渚。
门义以小船致之,于是进路。
父葬毕,不胜哀,卒。
沈昙庆,吴兴武康人,侍中怀文从父兄也。
父发,员外散骑侍郎,早卒;吴兴太守王韶之为之诔焉。
昙庆初辟主簿,州从事,西曹主簿,长沙王义欣后军镇军主簿。
遭母忧,哀毁致称,本县令诸葛阐之公解言上。
服释,复为主簿。
义欣又请为镇军记室参军。
出为余杭令,迁司徒主簿,江夏王义恭太尉录事参军,尚书右丞。
时岁有水旱,昙庆议立常平仓以救民急,太祖纳其言,而事不行。
领本邑中正,少府,扬州治中从事史,始兴王浚卫军长史。
元凶弑立,世祖入讨,劭遣昙庆还东募人,安东将军随王诞收付永兴县狱,久之,被原。
世祖践阼,除东海王祎抚军长史,入为尚书吏部郎,江夏王义恭大司马长史,南东海太守,左卫将军。
大明元年,督徐兗二州及梁郡诸军事、辅国将军、徐州刺史。
时殿中员外将军裴景仁助戍彭城,本伧人,多悉戎荒事。
昙庆使撰《秦记》十卷,叙苻氏僭伪本末,其书传于世。
明年,复征为左卫将军,加给事中,领本州大中正。
三年,迁祠部尚书。
其年,卒,时年五十七。
追赠本官。
昙庆谨实清正,所莅有称绩。
常谓子弟曰:“吾处世无才能,政图作大老子耳。”
世以长者称之。
史臣曰:江南之为国,盛矣。
虽南包象浦,西括邛山,至于外奉贡赋,内充府实,止于荆、扬二州。
自汉氏以来,民户凋耗,荆楚四战之地,五达之郊,井邑残亡,万不余一也。
自元熙十一年司马休之外奔,至于元嘉末,三十有九载,兵车勿用,民不外劳,役宽务简,氓庶繁息,至余粮栖亩,户不夜扃,盖东西之极盛也。
既扬部分析,境极江南,考之汉域,惟丹一陽一会稽而已。
自晋氏迁流,迄于太元之世,百许年中,无风尘之警,区域之内,晏如也。
及孙恩寇乱,歼亡事极,自此以至大明之季,年逾六纪,民户繁育,将曩时一矣。
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
会土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万顷,膏腴上地,亩直一金,鄠、杜之间,不能比也。
荆城跨南楚之富,扬部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仞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
而田家作苦,役难利薄,亘岁从务,无或一日非农,而经税横赋之资,养生送死之具,莫不咸出于此。
穰岁粜贱,粜贱则稼苦;饥年籴贵,籴贵则商倍。
常平之议,行于汉世。
元嘉十三年,东土潦浸,民命棘矣。
太祖省费减用,开仓廪以振之,病而不凶,盖此力也。
大明之末,积旱成灾,虽敝同往困,而救非昔主,所以病未半古,死已倍之。
并命比室,口减过半。
若常平之计,兴于中年,遂切扶患,或不至是。
若笼以平价,则官苦民优,议屈当时,盖由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