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本篇是王充无神论思想的代表作,文中尖锐地批驳了人《论衡》论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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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 - 论死篇

论衡

论死篇

【题解】

本篇是王充无神论思想的代表作,文中尖锐地批驳了人死灵魂不死的谬论。

王充在本书《对作篇》中说明了他写《》的目的在于“使俗薄丧葬”,即为反对厚葬、祭祀等迷信活动提一供理论依据。

他又说:今著《论死》及《死伪》之篇,明人死无知,不能为鬼。

冀观览者将一晓解约葬,更为节俭。”

有神论者宣称:“死人为鬼,有知,能害人。”

王充则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的无神论主张并加以详细论述。

他认为,“气凝为人”,“死还为气”,世间根本不存在死人的灵魂,从一定理论高度否定了灵魂不死的观点。

可是他又承认有由气构成的鬼神现象,并接受了活的动物能变成一人 形来害人的荒谬说法。

他主张人的精神必须依靠形体才能存在,可是又把精神和物质混为一谈,认为人的精神是寄托在形体中的具有道德属性的“五常之气”。

因此,他对有神论的否定是不彻底的。

【原文】

62·1世谓死人为鬼,有知,能害人。

试以物类验之,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

何以验之?验之以物。

人,物也;物,亦物也。

物死不为鬼,人死何故独能为鬼?世能别人物不能为鬼,则为鬼不为鬼尚难分明;如不能别,则亦无以知其能为鬼也。

【注释】

死人:寻上下文意为“人死”误倒。

《世说新语·方正篇》注引并作“人死”,尤为切证。

死人:同注。

据文意,此句中“人”字应移至下句“则”字后。

【译文】

世上的人说人死后能变成鬼,有知觉,能害人。

试用人以外的物类来验证一下,人死后不能变成鬼,没有知觉,不能害人。

用什么来验征这一点呢?用万物来验证它。

人是物,人以外的万物也是物。

物死后不变成鬼,人死后为什么偏偏能够变成鬼呢?世人即使能够辨别物死后不能变成鬼,那么对于人死后能否变成鬼也还不一定能够辨明;如果连物死后变不变鬼尚不能辨明,那么也就更无法知道人死后能变成鬼了。

【原文】

62·2人之所以生者,一精一气也,死而一精一气灭。

能为一精一气者,血脉也。

人死血脉竭,竭而一精一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人无耳目则无所知,故聋盲之人,比于草木。

夫一精一气去人,岂徒与无耳目同哉?朽则消亡,荒忽不见,故谓之鬼神。

人见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一精一也。

何则?鬼神,荒忽不见之名也。

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

鬼者,归也;神者,荒忽无形者也。

【注释】

一精一气:参见5.5注(14)。

精神:这里指一精一气。

王充认为,一精一气在自然界中是无知的,构成一人 的精神后才是有知的,人死后,一精一气离开人一体 ,仍旧回到无知的自然界之中。

在本篇中,王充对“精神”和“一精一气”这两个概念有时是混用的。

升天:指一精一气又回到自然界的元气之中去。

据文意“鬼”字下当有“神”字。

上下文均以“鬼神”并言。

鬼神:《孔子家语·哀公问政》:孔子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谓鬼;魂气归天,此谓神。”

鬼者,归也:《韩诗外传》“人死曰鬼,鬼者归也。

一精一气归于天,肉归于土,血归于水,脉归于泽,声归于雷,动归于风,眠归于明,骨归于木,筋归于山,齿归于石,膏归于露,发归于草,呼吸之气,复归于人。”

【译文】

人之所以出生,是因为承受了一精一气,人死了一精一气就不存在了。

能够成为一精一气的是血脉。

人死了血脉就枯竭,血脉枯竭而一精一气就不存在,一精一气不存在而形体就腐朽,形体腐朽而化成灰土,靠什么变成鬼呢?人没有耳目就不会知道什么,所以聋人盲人,如同草木一样,一精一气离开人一体 ,哪里只是和人没有耳目一样呢?腐朽了就会消亡,成了恍恍惚惚看不见形体的东西,所以把它叫“鬼神”。

人们所见到的有形体的鬼神,本来就不是死人的精神变成的。

为什么呢?因为鬼神是“荒忽不见”这类东西的名称。

人死后一精一气回到自然之中,一尸一骨归葬土中,所以称它叫“鬼神”。

鬼,是归的意思;神,是荒忽无形的意思。

【原文】

62·3或说:鬼神,陰陽之名也。

陰气逆物而归,故谓之鬼;陽气导物而生,故谓之神。

神者,伸也,申复无已,终而复始。

人用神气生,其死复归神气。

陰陽称鬼神,人死亦称鬼神。

气之生人,犹水之为冰也。

水凝为冰,气凝为人;冰释为水,人死复神。

其名为神也,犹冰释更名水也。

人见名异,则谓有知,能为形而害人,无据以论之也。

【注释】

陰陽:指陰气和陽气。

逆:违背,阻止。

归:指人死后形体归于地。

陰气逆物而归:陰陽五行家认为,地属陰,又认为陰气主杀,所以说陰气阻止万物和人生长,使他们死后形体归于地。

导:引导,助长。

陽气导物而生:陰陽五行家认为,天属陽,又认为陽气主生,所以说陽气助长万物和人生长,使他们获得生命。

伸:舒展。

指万物和人获得生命。

《五行大义·论诸神》:“神,申也。

万物皆有质碍,屈而不申,神是清虚之气,无所拥滞,故曰申也。”

申:通“伸”。

复:还原。

指陽气离开形体回复到自然界。

申复无已:指陽气和陰气结合构成有生命的东西,又离开陰气构成的形体回复到自然界,如此无止境地循环下去。

名异:名称不同。

意即活时称“人”,死后称“神”。

【译文】

有人说:鬼神是陰气和陽气的名称。

陰气阻止万物生长而使它们的形体归于地;所以就称它叫鬼;陽气助长万物使它们获得生命,所以就称它叫神。

神,是人和物获得生命的意思,舒展还原没有止境,终而复始。

人靠陽气获得生命,人死后形体中的陽气又回到自然界的陽气中去。

陰气陽气称为鬼神,人死也称为鬼神。

陽气使人获得生命,就像水结成冰一样。

水凝结成冰,气凝聚成一人 ;冰融化为水,人死还原为神气。

它的名称叫神,好比冰融化后就改称为水一样。

人们见名称不同,就认为鬼有知觉,能变成形体而害人,这是毫无根据地对这个问题乱发议论。

【原文】

62·4人见鬼若生人之形。

以其见若生人之形,故知非死人之一精一也。

何以效之?以囊橐盈粟米。

米在囊中,若粟在橐中,满盈坚强,立树可见,人瞻望之,则知其为粟米囊橐。

何则?囊橐之形若其容可察也。

如囊穿米出,橐败粟弃,则囊橐委辟,人瞻望之,弗复见矣。

人之精神藏于形体之内,犹粟米在囊橐之中也。

死而形体朽,一精一气散,犹囊橐穿败,粟米弃出也。

粟米弃出,囊橐无复有形,一精一气散亡,何能复有体而人得见之乎?

【注释】

囊橐(tuó驼):两种口袋。

大者称囊,小者称橐。

委:通“萎”。

辟:通“襞(bì毕)”。

折叠。

委辟:指口袋瘪了。

【译文】

人们看见鬼像活人的形状。

就因为他们见到的鬼像活人的形状,所以知道鬼不是死人的一精一气变成的。

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用口袋装满粟米来证明。

米装在囊中,或粟装在橐中,装满了就结实,口袋竖立起来就能看得出,人从远处看见它,就知道它是装粟米的口袋。

为什么呢?因为口袋的形状和所装的东西可以看得出来。

如果囊破米漏了出来,橐坏粟洒了出来,那么口袋就瘪下去了,人从远处看它,就再也看不出来了。

人的一精一气隐藏在形体里面,就像粟米装在口袋中一样。

人死而形体腐朽,一精一气散失,好比口袋穿孔,粟米洒漏出来一样。

粟米洒漏出来,口袋就不再具有形状;人死一精一气散亡以后,怎么能够再有形体而使人们会看到他呢?

【原文】

62·5禽一兽 之死也,其肉尽索,毛皮尚在,制以为裘,人望见之,似禽一兽 之形。

故世有衣狗裘为狗盗者,人不觉知。

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

今人死,皮毛朽败,虽一精一气尚在,神安能复假此形而以行见乎?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见,犹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

六畜能变化象人之形者,其形尚生,一精一气尚在也。

如死,其形腐朽,虽虎兕勇悍,不能复化。

鲁公牛哀病化为虎,亦以未死也。

世有以生形转为生类者矣,未有以死身化为生象者也。

【注释】

衣(yì义):穿。

魂:指精神。

王充认为六畜可以变化为人形,但必须是活着的六畜,而不能是死了的。

参见本书《订鬼篇》。

这种看法自然荒诞无稽。

兕(sì四):雌犀牛。

公牛哀:参见7·3注。

王充所说的“世有以生形转为生类者”指两种情况,一种是他所相信的某些荒唐传说,如人化为虎之类;另一种是他对某些动物由幼虫变为成虫的感性认识,如蝉的幼虫蜕化为蝉等,参见本书《无形篇》。

【译文】

禽一兽 死后,它们的肉全部没有了,只有皮毛还存在,用它制成皮衣,人们望见皮衣,觉得类似于禽一兽 的形状。

所以社会上有穿着狗皮袍装扮成狗的小偷,人们不会觉察,借助于狗的皮毛,所以人们就不会怀疑。

如今人死了,皮毛朽败,即使一精一气仍然存在,精神又怎么能再借这个烂掉了的形体来活动和现形呢?死人不能借活人的形体出现,就像活人不能借死人的精神使自己的形体消失一样。

六畜能变化成像人的形体一样,是因为它们的形体还活着,一精一气仍然存在的缘故。

如果死了,它的形体已腐朽,即使像老虎犀牛那样凶猛的动物,也不能再变化成一人 形了。

鲁国公牛哀生病后变化成老虎,也是由于他的形体还没有死的缘故。

世上有活的形体转化为另一类活的形体的现象,却从来没有以死了的身体变成活的形象这类事情。

【原文】

62·6天地开辟,人皇以来,随寿而死,若中年夭亡,以亿万数。

计今人之数,不若死者多。

如人死辄为鬼,则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

人且死见鬼,宜见数百千万,满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见一两人也。

人之兵死也,世言其血为磷。

血者,生时之一精一气也。

人夜行见磷,不象人形,浑沌积聚,若火光之状。

磷,死人之血也,其形不类生人之血也。

其形不类生人之形,一精一气去人,何故象人之体?人见鬼也,皆象死人之形,则可疑死人为鬼,或反象生人之形。

病者见鬼,云甲来,甲时不死,气象甲形。

如死人为鬼,病者何故见生人之体乎?

【注释】

人皇:古代传说中的三皇(天皇、人皇、地皇)之一,据说他是最早的人。

寿:寿限。

王充认为正常人一般能活百岁左右。

参见本书《气寿篇》。

随寿而死,指活到百岁左右而死。

廷:通“庭”。

院子。

磷:指磷火。

夜间在坟地间常见的蓝绿色火光,是磷所发的光,迷信的人称为“鬼火”。

古人认为磷是血生成的,如《淮南子·氾论训》:“久血为磷。”

注:“血一精一在地,暴露百日则为磷,遥望炯炯若燃火也。”

《博物志·杂说篇》:“斗战死亡之地,其人马血积年化为磷。”

血:寻上下文义,宜为“形”。

章录杨校宋本校改作“形”。

气:指陽气。

王充认为,单独的陽气只能幻化成瞬间即逝的人的样子,而不能构成真正的人。

【译文】

天地开辟之后,自从人皇以来,人通常能活到百岁寿限而死,如果加上中年早死的,有亿万人之多。

计算一下现在活着的人数,不如自古以来死去的人多。

如果人死了就变成鬼,那么在道路上,就会一步一个鬼了。

人将要死的时候会见到鬼,就应当见到千百万个鬼,满厅堂满院子全是鬼,巷中路上也塞满了鬼,不应当只是见到一两个人变成的鬼埃人被兵器杀死,世人说他的血变成为磷。

血,是人活着时候的一精一气。

人们夜间行走看见磷,不像人的形状,模模糊糊地聚积在一起,像火光的形状。

磷,是死人的血,它的形状不同于活人的形体。

它的形状不像活人的形体,那么一精一气离开了人一体 后,为什么会像活人的形体呢?如果人们看到的鬼都像死人的样子,那还可以怀疑是死人变成了鬼,然而有人看到的鬼都像活人的形状。

病人见到鬼,就说某甲来了,可是当时某甲并没有死,而是陽气构成的像某甲的形状。

如果死人会变成鬼,病人为什么见到是活人的形体呢?

【原文】

62·7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灭火复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复见。

能使灭灰更为燃火,吾乃颇疑死人能复为形。

案火灭不能复燃以况之,死人不能复为鬼,明矣。

夫为鬼者,人谓死人之精神。

如审鬼者死人之精神,则人见之,宜徒见裸袒之形,无为见衣带被服也。

何则?衣服无精神,人死,与形体俱朽,何以得贯穿之乎?精神本以血气为主,血气常附形体,形体虽朽,精神尚在,能为鬼可也。

今衣服,丝絮布帛也,生时血气不附着,而亦自无血气,败朽遂已,与形体等,安能自若为衣服之形?由此言之,见鬼衣服象之,则形体亦象之矣。

象之,则知非死人之精神也。

【注释】

寻文意,“能”字上脱“不”字。

上下文皆言火灭不能复燃。

衣(yì义):系。

【译文】

自然界的本性,能够重新产生火,不能使熄灭了的火又燃起来;能够重新产生人,不能使死人重新出现。

不能使死灰复燃,我才很怀疑死人能再变成活着时候的样子。

根据火熄灭了不能复燃的情况来对照它,死人不能又变成鬼,是很明白的了。

会变成鬼的,人们认为是死人的精神。

如果确实鬼是死人的精神变的,那么人见到鬼,应当只见到赤身裸一体的形状,不应该见到系带穿衣的鬼。

为什么呢?衣服没有精神,人死后衣服与人的形体一起腐朽,怎么能得以系带穿衣呢?精神本来是以血气为主的,血气经常附在形体之上,形体即使腐朽了,精神仍然存在,能成为鬼是可以的。

衣服,是丝絮布帛做的,人活的时候血气并不依附在衣服上,而衣服本身又没有血气,腐烂了也就完了,和死人的形体一样,怎么能照旧为衣服的形状呢?由此说来,见到鬼穿的衣服像死人原来的衣服,那么形体也就不过是像死人原来的形体了。

像死人原来的形体,就知道鬼不是死人的精神了。

【原文】

62·8夫死人不能为鬼,则亦无所知矣。

何以验之?以未生之时无所知也。

人未生,在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

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

人未生无所知,其死归无知之本,何能有知乎?人之所以聪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气也;五常之气所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

五藏不伤则人智惠,五藏有病则人荒忽,荒忽则愚痴矣。

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所用藏智者已败矣,所用为智者已去矣。

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

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一精一?

【注释】

本:本原。

指原始状态。

惠:通“慧”。

五常:参见6·4注。

五常之气:王充指的是分别具有仁、义、礼、智、信这些道德属性的气。

藏:同“脏”。

五脏:指心、肝、脾、肺、肾。

王充认为五常之气是寄托在五脏之中的。

【译文】

死人不能变成鬼,那么也就没有什么知觉。

用什么来验证它呢?人还没有出生时,在元气之中;人死了以后,又回归到元气之中去。

元气恍惚不清,构成一人 的气存在其中。

人还没有出生时没有什么知觉,人死了又回复到没有知觉的原始状态,怎么会有知觉呢?人之所以聪明智慧,是由于含有五常之气;五常之气之所以能够存在于人一体 ,是由于五脏在人一体 之中的缘故。

五脏没有受到伤害人就有智慧,五脏有病人就神志不清,神志不清就愚昧痴呆。

人死了五脏就会腐朽,五脏腐朽了那么五常之气就没有寄托之处了。

用来蕴藏智慧的器一官已经腐朽了,用来产生智慧的五常之气已经离开人一体 了。

形体要靠气才能生成,气要靠形体才能产生知觉。

天下没有离开物体而独自燃烧的火,世间怎么能有脱离形体而独自产生知觉的一精一气呢?

【原文】

62·9人之死也,其犹梦也。

梦者,殄之次也;殄者,死之比也。

人殄不悟则死矣。

案人殄复悟,死从来者,与梦相似,然则梦、殄、死,一实也。

人梦不能知觉时所作,犹死不能识生时所为矣。

人言谈有所作于卧人之旁,卧人不能知,犹对死人之棺为善恶之事,死人不能复知也。

夫卧,一精一气尚在,形体尚全,犹无所知,况死人精神消亡,形体朽败乎?

【注释】

殄(tiǎn舔):昏迷。

从来:疑当作“复来”,形近而误。

从、复,繁体作“從”、“復”,形近致误。

【译文】

人的死亡,就好比睡着了一样。

睡着了和昏迷差不多;昏迷和死亡相近。

人昏迷不醒就死了。

考察一下人昏迷后又醒过来,死过去又复一活过来的这种情况,与睡着了又醒来是相似的,既然这样,睡着、昏迷、死亡,是同一回事。

人睡着的时候不能够知道醒时所做的事情,就像是死了以后不能够记得活的时候所做的事情一样。

人们在睡着的人旁边说话做事,睡着的人不能够知道,就像对着死人的棺材做或善或恶的事情,死人不能再知道一样。

睡着,一精一气还存在于人一体 ,人的形体依然完整,仍然无所知觉,何况死人的一精一气已经消失,形体已经朽烂了呢?

【原文】

62·10人为人所敺伤,诣吏告苦以语人,有知之故也。

或为人所杀,则不知何人杀也,或家不知其一尸一所在。

使死人有知,必恚人之杀己也,当能言于吏旁,告以贼主名;若能归语其家,告以一尸一之所在。

今则不能,无知之效也。

世间死者,今生人殄而用其言,及巫扣元弦,下死人魂,因巫口谈,皆夸诞之言也。

如不夸诞,物之精神为之象也。

或曰:不能言也。

夫不能言,则亦不能知矣。

知用气,言亦用气焉。

人之未死也,智惠精神定矣,病则昏乱,精神扰也。

夫死,病之甚者也。

病,死之微,犹昏乱,况其甚乎!精神扰,自无所知,况其散也!

【注释】

敺:当作“殴”,形近而误。

下同。

《说文》:“殴,捶击物也”。

恚(huì会):怨恨。

今:当作“令”,形近而误。

元弦:可能是祭祀舞神时用的一种弦乐器。

也可能是巫师用来引魂的法器。

物之精神:指老物的精神。

王充认为活着的老物(如六畜)的精神可以变成一人 形。

参见本书《订鬼篇》。

死:据伦明录杨校宋本当作“脖。

“未脖与下文“脖正反相承。

【译文】

谁要是被别人打伤了,就会到官吏那里去告状诉苦并向人们叙述这件事情,这是人有知觉的缘故。

如果被人杀死,人们就不知道是什么人杀的了,或许家里人不知道他的一尸一体在什么地方。

假如死人有知觉,必然怨恨那个人杀害自己,应当能在官吏面前诉说,告知凶手的名字;或者能够回去告诉家里的人,告知一尸一体在什么地方。

这些都不能做到,就是死人没有知觉的明证。

世间死去的人,能够让活人处于昏迷状态,然后借用他的口说话,以及巫师叩动元弦,召来死人的灵魂,通过巫师的口说话,全是浮夸荒唐的说法。

如果不是荒诞无稽的,那就是老物的精神所造成的虚像,不是死人在显灵。

有人说:死人只是不能说话而已。

既然不能说话,那么也就是不能有知觉。

知觉依靠一精一气,说话也依靠一精一气。

人没有生病的时候,智慧精神是安定的,生了病,能会头脑昏厥,精神错乱。

死亡,是疾病的最终现象。

疾病,只是死亡的略微表现,尚且神志昏乱,何况病危的时候呢!精神错乱,尚且没有知觉,何况人死后一精一气散失了呢!

【原文】

62·11人之死,犹火之灭也。

火灭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

二者宜同一实,论者犹谓死有知,惑也。

人病且死,与火之且灭何以异?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一精一亡而形存。

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有光也。

【注释】

《文绚恨赋》注、《太平御览》五四八引“死”字下有“也”字。

《太平御览》引“死”字下有“者”字。

杨泉《物理论》:“人含气而生,一精一尽而死。

死犹澌也,灭也。

譬火焉,薪尽而火灭,则无光矣。

故灭火之余,无遗炎矣;人死之后,无遗魂矣。”

【译文】

人的死亡,好比火的熄灭。

火熄灭了光就不照耀了,人死了知觉也就失灵了,二者实质上是同一个道理,议论者还认为死去的人有知觉,太糊涂了。

人病得将要死的时候,与火将要熄灭的时候有什么差别呢?火熄灭了光消失了而烛还存在,人死后一精一气消失而形体还存在。

说人死了还有知觉,这就如同说火熄灭了又还有光亮出现一样。

【原文】

62·12隆冬之月,寒气用事,水凝为冰。

逾春气一温一 ,冰释为水。

人生于天地之间,其犹冰也。

陰陽之气,凝而为人,年终寿尽,死还为气。

夫春水不能复为冰,死魂安能复为形?

【注释】

年:指活的岁数。

【译文】

隆冬季节,寒气主宰一切,水凝结成冰。

越过春季天气一温一 暖,冰融化成水。

人生在天地之间,他们就好比是冰。

陰陽之气,凝聚成一人 ,年岁到了尽头,死了又还原为气。

春水不能再结成冰,死人的魂怎么能再现形呢?

【原文】

62·13妒夫媢妻,同室而处,yín乱失行,忿怒斗讼。

夫死妻更嫁,妻死夫更娶,以有知验之,宜大忿怒。

今夫妻死者寂寞无声,更嫁娶者平忽无祸,无知之验也。

【注释】

妒、媢(mào冒):《说文》:“妒,妇妒夫也;媢,夫妒妇也。”

【译文】

夫妻互相嫉妒,同在一室居住,yín乱而行为不正,经常忿怒争辨是非。

夫死妻改嫁,妻死夫另娶,用死人有知觉这种说法来检验改嫁和另娶这件事,死去的夫或妻应该大为忿怒。

如今已死的夫或妻都寂寞无声,改嫁的另娶的也很平静没有灾祸,这就是死人没有知觉的证明了。

【原文】

62·14孔子葬母于防,既而雨甚至,防墓崩。

孔子闻之,泫然流涕曰:“古者不修墓。”

遂不复修。

使死有知,必恚人不修也。

孔子知之,宜辄修墓,以喜魂神,然而不修,圣人明审,晓其无知也。

【注释】

防:指防山,在今山东曲阜东。

事见《礼记·檀弓上》。

【译文】

孔子埋葬他的母亲于防山,不久暴雨到来,防山的墓倒塌了。

孔子听说了这件事,伤心地流着泪说:“古代是不修墓的。”

于是就不再为他的母亲修墓。

假如死人有知觉,一定会怨恨活人不为他修墓,孔子相信这一点,应该立即修墓,以此讨好魂神,然而孔子却不修墓,说明圣人明白道理,知道死人是无知的。

【原文】

62·15枯骨在野,时鸣呼有声,若夜闻哭声,谓之死人之音,非也。

何以验之?生人所以言语吁呼者,气括口喉之中,动摇其舌,张歙其口,故能成言。

譬犹吹萧笙,萧笙折破,气越不括,手无所弄,则不成音。

夫萧笙之管,犹人之口喉也;手弄其孔,犹人之动舌也。

人死口喉腐败,舌不复动,何能成言?然而枯骨对呻鸣者,人骨自有能呻鸣者焉。

或以为秋也,是与夜鬼哭无以异也。

秋气为呻鸣之变,自有所为。

依倚死骨之侧,人则谓之骨尚有知,呻鸣于野。

草泽暴体以千万数,呻鸣之一声 ,宜步属焉。

【注释】

鸣呼:“呼”为“呻”误,又与“鸣”字误倒。

下文屡见“呻鸣”二字连用,决此为误。

歙(xī西):收、合。

秋:当作“妖”。

妖,一作“袄”,与秋形近而误。

下句“秋”字同此。

草泽:泛指荒野。

暴:同“曝”。

露。

属(hǔ主):连续。

【译文】

枯骨在野外,有时发出哀叹鸣叫的声音,好像夜间听到人的哭声一样,认为这是死人发出的声音,那就错了。

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活人之所以能够说话叹息,是由于气包含在口喉之中,动摇舌头,口一张一合,所以能够说话。

好比吹奏萧笙,萧笙折断破损,气散了不能包含在其中,手无法按,就不能发出声音。

萧笙的管子,好比是人的口喉;手按萧笙的孔,就像人活动舌头一样。

人死了口喉就腐烂了,舌头不能再动,怎么能够说话呢?然而枯骨有时哀叹鸣叫,是因为人骨自有发出哀鸣的道理。

或许是妖气所发出的声音,这就和夜间鬼哭没有什么不同。

妖气形成哀鸣这种怪异的声音,自有它的道理。

由于这种声音紧靠在枯骨旁边,人们就认为这种枯骨尚有知觉,所以在野外哀鸣。

荒野之中没有埋葬的一尸一体成千上万,哀鸣的声音,应该每走一步都能不断地听到了。

【原文】

62·16夫有能使不言者言,未有言者死能复使之言。

言者亦不能复使之言,犹物生以青为气,或予之也,物死,青者去,或夺之也。

予之物青,夺之青去,去后不能复予之青,物亦不能复自青。

声色俱通,并禀于天。

青青之色,犹枭枭之一声 也,死物之色不能复青,独为死人之一声 能复自言,惑也。

【注释】

亦:据文意当作“死”。

气:当为“色”,涉下文多“气”字而误。

青是物之色,并非其气。

下文云:“青青之色”。

又云:“死物之色不能复青”,则此“气”为“色”误,益足证明。

或:有一种力量。

这里指自然。

枭(xiāo肖)枭:呼喊的声音。

【译文】

世间有能让不会说话的人说话这种事情,却没有能让会说话的人死后重新说话这样的事情。

会说话的人死了,不能再使他会说话,犹如植物生长以青为颜色,这是自然所赋予它的,植物死了青色就消失,这是自然去掉了它的青色。

赋予青色植物就成青色,去掉青色植物的青色就消失,青色消失后不能再赋予它青色,植物也不能自己再发青。

声音和颜色的道理是相通的,都是从自然中承受来的。

青青的颜色,好比是枭枭的声音,枯死的植物的颜色不能再转青,偏偏认为死人的声音能够再说话,糊涂埃

【原文】

62·17人之所以能言语者,以有气力也。

气力之盛,以能饮食也。

饮食损减则气力衰,衰则声音嘶,困不能食,则口不能复言。

夫死,困之甚,何能复言?或曰:“死人歆肴食气,故能言。”

夫死人之一精一,生人之一精一也。

使生人不饮食,而徒以口歆肴食之气,不过三日则饿死矣。

或曰:“死人之一精一,神于生人之一精一,故能歆气为音。”

夫生人之一精一在于身中,死则在于身外。

死之与生何以殊?身中身外何以异?取水实于大盎中,盎破水流地,地水能异于盎中之水乎?地水不异于盎中之水,身外之一精一何故殊于身中之一精一?

【注释】

歆(xīn欣):鬼神享受供物。

肴(yáo姚):荤菜。

之:涉上下文而衍。

盎(àng肮去):古代一种腹大口小的器皿。

【译文】

人之所以能够言语,是由于有气力。

气力旺盛,是由于能够饮食。

饮食减少则气力衰弱,衰弱则声音沙哑,身体虚弱不能吃东西,那么口就不能再出声。

死亡,是虚弱的极端,怎么能够再说话呢?有人说:“死人享受饭菜的香气,所以能够说话。”

死人的一精一气,就是活人的一精一气。

如果活人不饮食,只是用口享受菜饭的香气,不过三天也就饿死了。

有人说:“死人的一精一气比活人的一精一气更神灵,所以能够靠享受饭菜的香气而发出声音。”

活人的一精一气存在于身体内,死了一精一气则在身体外。

死人与活人的一精一气有什么不同呢?身中与身外的一精一气有什么差别呢?取水装满大盎中,盎破了水流到地上,流到地上的水不同于盎中的水吗?地上的水与盎中的水没有区别,身外的一精一气为什么不同于身内的一精一气呢?

【原文】

62·18人死不为鬼,无知,不能语言,则不能害人矣。

何以验之?夫人之怒也用气,其害人用力,用力须筋骨而强,强则能害人。

忿怒之人,呴呼于人之旁,口气喘射人之面,虽勇如贲、育,气不害人。

使舒手而击,举足而蹶,则所击蹶无不破折。

夫死,骨朽筋力绝,手足不举,虽一精一气尚在,犹呴吁之时无嗣助也,何以能害人也?

【注释】

呴(hǒu吼):通“吼”。

贲(bēn奔)、育:孟贲和夏育。

参见2.4注(15)、25.7注。

蹶(jué决):踢。

呴吁:同“呴呼”。

嗣(sì四)助:继之以手足。

【译文】

人死了不变成鬼,没有知觉,不能说话,就不能伤害人。

用什么来证明呢?人发怒要用气,伤害人要用力,用力必须筋骨强健,强健就能伤害人。

忿怒的人,在别人的面前大声吼叫,口中的气喷射到别人的脸上,即使他像孟贲、夏育那样勇武有力,口中的气也不能伤害人。

假如伸手打击,举足去踢,那么被打被踢的人没有不皮破骨折的。

人死了,骨头腐朽筋力消失,手足不能举动,即使一精一气仍然存在,就像大声吼叫之时不能继之以拳打足踢一样,怎么能够伤害人呢?

【原文】

62·19凡人与物所以能害人者,手臂把刃,爪牙坚利之故也。

今人死,手臂朽败,不能复持刃,爪牙隳落,不能复啮噬,安能害人?儿之始生也,手足具成,手不能搏,足不能蹶者,气适凝成,未能坚强也。

由此言之,一精一气不能坚强,审矣。

气为形体,形体微弱,犹未能害人,况死,气去精神绝。

微弱犹未能害人,寒骨谓能害人者邪?死人之气不去邪?何能害人?

【注释】

隳(huī灰):毁坏。

啮噬(nièshì聂士):咬。

【译文】

凡是人与物所以能伤害人,是由于手拿兵器,爪牙坚硬锋利的缘故。

人死了,手臂腐烂了,不能拿兵器,爪牙毁坏了,不能再撕咬了,怎么能再伤害人呢?婴儿刚生下来,手足全都成形,手不能搏斗,足不能踢打,是因为一精一气刚刚凝聚成一人 ,筋骨还不结实的缘故。

据此说来,一精一气并不能自行坚强,这是很清楚的了。

一精一气构成形体,形体微弱,尚且不能伤害人,何况人死了,一精一气离去精神消失了呢。

身体微弱尚且不能伤害人,死人的枯骨怎么能说可以伤害人呢?难道是死人的一精一气没有离开形体吗?怎么能伤害人呢?

【原文】

62·20鸡卵之未字也,澒溶于。

中,溃而视之,若水之形。

良雌伛伏,体方就成。

就成之后,能啄蹶之。

夫人之死,犹澒溶之时,澒溶之气安能害人?人之所以勇猛能害人者,以饮食也。

饮食饱足则强壮勇猛,强壮勇猛则能害人矣。

人病不能饮食,则身嬴弱,嬴弱困甚,故至于死。

病困之时,仇在其旁,不能咄叱,人盗其物,不能禁夺,羸弱困劣之故也。

夫死,羸弱困劣之甚者也,何能害人?

【注释】

字:据递修本当作“孚”。

孚:孵化。

澒(hòng讧)溶:浑纯。

自然未分之象。

(kòu寇):蛋壳。

伛(yǔ雨):拱着背。

伛伏:指孵卵。

犹:据递修本当作“归”。

嬴:据递修本当作“羸”。

羸(léi雷):瘦弱,虚弱。

下句“嬴”字同此。

咄(duó夺)叱:大声呵叱。

【译文】

鸡蛋没有孵化时,浑浑沌沌地存在于蛋壳内,打碎它来看一下,里面像水的形状一样。

经过母鸡孵育,躯体才能形成,形成之后,才能用嘴啄用脚踢。

人死后回归到浑浑沌沌的状态,浑沌之气怎么能伤害人呢?人之所以勇猛能伤害人,是由于有饮食的缘故。

饮食饱足则身体强壮勇猛,强壮勇猛就能伤害人了。

人生病不能吃东西,则身体虚弱,虚弱困乏到极点,因此就会到死亡的地步。

生病困乏的时候,仇人在他的面前,他不能大声呵叱,有人偷他的东西,他不能制止抢夺,这是身体虚弱困乏无力的缘故。

人死了,身体虚弱困乏无力到极点了,怎么能伤害人呢?

【原文】

62·21有鸡犬之畜,为人所盗窃,虽怯无势之人,莫不忿怒。

忿怒之极,至相贼灭。

败乱之时,人相啖食者,使其神有知,宜能害人。

身贵于鸡犬,己死重于见盗,忿怒于鸡犬,无怨于食己,不能害人之验也。

蝉之未脱也为复育,已蜕也去复育之体,更为蝉之形。

使死人精神去形体若蝉之去复育乎?则夫为蝉者不能害为复育者。

夫蝉不能害复育,死人之精神何能害生人之身?

【注释】

啖(dàn淡):吃。

蜕(tuì退):脱去皮壳。

复育:蝉的幼虫。

【译文】

有鸡犬之类家禽家畜,被人偷走了,即使是胆小无势的人,没有谁会不忿怒。

忿怒到极点,甚至会去杀害人。

社会混乱之时,发生人吃人的现象,假如死人的神气有知,应该能伤害人。

人的身体比鸡犬宝贵,自己被杀死比鸡犬被人偷走更严重,然而活着可对鸡犬被偷表示忿怒,死后却连别人把自己吃掉也不怨恨,这就是死人不能害人的证明。

蝉还没有蜕皮是复育,已蜕皮就脱离了复育的形体,改变为蝉的形体。

要说死人的精神离开人的形体就象蝉脱离复育那样吗?那么变成蝉的就不能害变成复育的。

蝉不能害复育,死人的精神怎么能害活人的身体呢?

【原文】

62·22梦者之义疑。

惑言:“梦者,精神自止身中,为吉凶之象。”

或言:“精神行,与人物相更。”

今其审止身中,死之精神亦将复然。

今其审行,人梦杀伤人。

梦杀伤人,若为人所复杀,明日视彼之身,察己之体,无兵刃创伤之验。

夫梦用精神,精神,死之精神也。

梦之精神不能害人,死之精神安能为害?火炽而釜沸,沸止而气歇,以火为主也。

精神之怒也,乃能害人,不怒不能害人。

火猛灶中,釜涌气蒸;一精一怒胸中,力盛身热。

今人之将死,身体清凉,凉益清甚,遂以死亡。

当死之时,精神不怒,身亡之后,犹汤之离釜也,安能害人?

【注释】

惑:据文意当作“或”。

梦杀伤人:四字误重书。

当删。

清:通“凊”。

寒。

下句“清”字同此。

【译文】

作梦的道理是难以解释清楚的。

有人说:“梦,是人的精神停留在自己的身体内所产生的吉或凶的虚象。”

又有人说:“梦是人的精神离开了身体,和别人以及物相接触而产生的。”

现在假设做梦时精神确实留在身体中,那么死人的精神也将是与此情况相同。

现在假设做梦时人的精神确实离开了人一体 ,人梦见杀伤人以及自己又被人杀伤,第二天察看别人的身体,察看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兵刃创伤的迹象。

做梦依靠精神,这精神,就是死人的精神。

做梦时的精神不能害人,死人的精神怎么会害人呢?火势旺盛锅里就沸腾,沸腾停止而气也歇息,这是由火势所决定的。

精神发怒才能害人,不怒就不能害人。

火在灶中猛烈燃烧,锅里就沸水翻滚热气蒸腾;精神愤怒于胸中,就气力强盛身体发热。

现在人将要死了,身体寒凉,凉变得益寒,人于是就死了。

当人死的时候,精神不发怒,死亡以后,就像水离开了锅一样,死人的精神怎么能害人呢?

【原文】

62·23物与人通,人有痴狂之病,如知其物然而理之,病则愈矣。

夫物未死,精神依倚形体,故能变化,与人一交一 通;已死,形体坏烂,精神散亡,无所复依,不能变化。

夫人之精神,犹物之精神也。

物生,精神为病;其死,精神消亡。

人与物同,死而精神亦灭,安能为害祸?设谓人贵,精神有异,成事,物能变化,人则不能,是反人精神不若物,物一精一奇于人也。

【注释】

物:指“物之精神”。

物与人通:指老物一精一和人发生关系。

王充认为老物一精一和人发生关系,就会使人得玻参见本书《订鬼篇》。

变化:指老物一精一变成一人 形。

“一精一”字下宜有“神”字,本篇“精神”二字常连用。

【译文】

老物一精一与人发生关系,人就会得痴狂病,如果知道是哪一种老物一精一使他害这样的病而去治它,病就会痊愈。

老物一精一没有死的时候,精神依附在形体上,所以能够变化;老物一精一死了,形体腐烂,精神散失消亡,没有依附的东西,就不能变化。

人的精神,就如老物一精一的精神一样。

老物一精一活的时候,它的精神能使人害病;它死了,精神也就消失了。

人与物相同,人死了精神也就消失了,怎么能成为祸害呢?假如认为人比物高贵,精神有差别,然而已有的事实,是老物一精一能变化,人则不能变化,这样说来,人的精神反而不如物的精神,物的精神反而比人的精神更神灵了。

【原文】

62·24水火烧溺,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

金伤人,木敺人,土压人,水溺人,火烧人。

使人死,精神为五行之物乎,害人;不为乎,不能害人。

不为物则为气矣。

气之害人者,太陽之气为毒者也。

使人死,其气为毒乎,害人;不为乎,不能害人。

夫论死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则夫所见鬼者,非死人之一精一,其害人者,非其一精一所为,明矣。

【注释】

五行之物:指金、木、水、火、土构成的东西。

敺:当作“殴”,形近而误,见前注。

太陽之气:极盛的陽气。

王充认为它有毒,能害人。

参见本书《言毒篇》。

【译文】

水火能淹死、烧死人,凡是能伤害人的东西,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所构成的东西。

金杀伤人,木打死人,土压死人,水淹死人,火烧死人。

如果人死后,精神变成“五行之物”的话,就能害人,不变成“五行之物”,就不能害人。

不变成“五行之物”就会变成气。

气能伤害人,是由于太陽之气有毒的缘故。

假如人死后,变成的气有毒,就能害人;不变成有毒的气,就不能害人。

论述死人不会变成鬼,没有知觉,不能够害人,那么人们所见到的鬼,不是死人的精神,那些伤害人的,不是死人的精神所为,就很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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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本篇是王充无神论思想的代表作,文中尖锐地批驳了人《论衡》论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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