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师知,沛国相人。其家世代为寒族,《陈书白话文》刘师知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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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师知传

刘师知,沛国相人。

其家世代为寒族,祖父刘奚之,为齐晋安王谘议参军、淮南太守,刘奚之善于治政,齐武帝亲手写诏多次褒赏他。

父亲刘景彦,为梁尚书左丞、司农卿。

刘师知好学,有当世之才。

他博览典籍,工于写文章,通晓仪礼,朝廷掌故,大多详悉,在梁朝刘师知任王府参军。

绍泰初年,高祖辅佐朝政,任刘师知为中书舍人,掌管诏诰。

那时战乱之后,礼仪大多散失,高祖任丞相以及加九锡连同受禅,所有的礼节制度都由刘师知制定。

高祖受天命即位,刘师知仍任舍人。

师知天一性一随便,与周围的人多不合,虽职位不曾升迁,然而委任甚重,他的诤言劝谏,皆大有裨益。

高祖崩,六日后着成服,朝臣共商议大行皇帝守灵人所穿衣服的吉凶之制,博士沈文阿建议,应穿吉服,刘师知建议说:“既然称成服,本是为丧礼准备,灵位服饰,一概为白色的。

今虽然没有大行皇帝守灵官,据梁昭明太子薨,着成服的侍灵官,全都穿..斩,只是所穿铠甲一样,此即可效仿。

愚认为六日成服,守灵人需穿....。”

中书舍人蔡景历也说:“虽然不完全准确,按葬埋山陵之礼有吉凶羽仪,而成服只有凶无吉,文武侍官,不允许只身佩带鸣玉珥貂,考虑到礼仪,理应着丧服。”

中书舍人江德藻、谢岐等人都赞同刘师知的建议。

文阿又建议说:“查晋、宋《山陵仪》:‘灵车梓棺放置殿内,各侍中书省处理。

’又《成服仪》称:‘灵车梓棺需要设卫士官和陈放香几。

’又查《灵舆梓宫进止仪》称:‘守灵位着吉服,在吉卤簿中。

’又说:‘守梓棺着..服,在凶卤簿中。

’所以在殿内有着吉凶二服的侠御官。”

当时因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便启报左丞徐陵决断。

徐陵说:“梓棺礻付葬山陵,灵座礻付葬宗庙,有这种分别,便可以验证有吉凶之差别。

按《山陵卤簿》吉部伍中,公卿以下导路者,以及虎贲、鼓吹、执盖、奉车,都着吉服,岂能容允侠御独着丧服呢?这是很清楚的。

如果说公卿小吏都穿..苴,这与梓棺队例有何差别呢?如果说车服旌旗仪仗类人着吉服,主管官吏穿凶服,岂能容允着..衣而持华盖,着..衣而乘坐玉辂呢?赞同博士的建议。”

刘师知又建议说:“左丞导引梓棺礻付葬山陵,灵位礻付葬宗庙,必有吉凶二部,成服不允许有吉凶之别,博士还持前断,最终还是说葬礼。

若龙柩起驾,銮舆兼备,吉凶之仪,历来具备,只是以成服为准,愚觉得不够妥。

丧礼之制,由天子颁布。

接王文宪《丧服明记》说:‘官品第三,侍灵人二十。

官品第四,下至士礼,侍灵人数,都为十人。

一律着白布衤夸褶,戴白绢帽。

内丧女侍人数与外丧同,而且都着齐..。

有人问内外丧侍灵人数同,何以会在着..服上有差别?回答道,如若按君臣之礼,则地方官着斩服,京官着齐服。

近年来多变故,礼制随之有所删省。

诸侯以下,所属官吏很少,至于侍奉,多出于义附,君臣之礼不健全,制丧服丧帽的费用实在匮乏,所以着便服,只是变帽而已。

妇人侍者,皆为卑隶,主与妾之界线很鲜明,服饰等级因而完备。

’本朝之礼,还是不一样,以此类推,服斩很明确了。

侍灵与侠御大同小异,既然戴了白帽,理应不服彤服。

并且梁昭明《仪注》,现还保存,二文相印证,几乎就成了标准。

况且礼出自人情,能够增减。

普通人有丧,如果设灵位、灵帐及灵屏,就与常礼不同,用芦席竹帘住草庐,就成凶礼。

厅堂之内,亲人朋友都来,穿着齐斩麻缌,轮流哭丧,着戴玄冠不让吊丧,除非着白色丧服。

怎么能见役吏属官,身着薄纱而来,左边姬妾右边美一女,红紫相杂其间呢?况且皇帝崩驾,普天之下同哀,三军缟素,着服之制要统一。

遂使千门万户早上开门,不是在红门上涂白色,百官临哭,不是变朱..为凶服,而金革玉带、鸣玉还在,扪心自问,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拿礼经考察,绝无前例。

岂能拿成服之仪,来与山陵之礼相比?丧葬既然有始有终,陈书所以有吉凶之礼,所谓成服,本来是为丧礼而成,朝廷内外百官,一概更变吉容,如果侠御独独不改,怎能称成服呢?若说不用守灵之侠御就罢了,若有则必当着..服。”

谢岐建议说:“灵位礻付葬宗庙,梓棺礻付葬山陵,实如左丞议,只是山陵卤簿,吉凶兼备,随灵车者仪服不变,随梓棺者都着苴..。

延及士礼,都同此制,只是山陵之仪礼,与成服无关。

今谓梓棺灵位,同在西室,论到成服,亦无卤簿之载,只是上至王公,直至小吏,普天之下,必备....。

考察梁昭明太子薨,差不多算是先例,怎么能允许凡夫俗子,一概服丧服,而侍中武卫,尤其是皇上身边侍官,反倒佩带鸣玉纡青,与平常吉服无差别呢?左丞既以山陵之事加以推断,我想也许与成服有差别。

像近日所说的侠御,文武无别,只是侍灵之人,主书、宣传、齐干、应来力,一概不变。”

蔡景历又说:“侠御之官,数量五百,近来准备丧服住进灵庐,仍居本省,导引皇上之灵柩登殿,岂能着丧服佩带貂玉呢?如果另外再辅助其他官吏,用来充实显贵,则近日就有不着成服者。

山陵之礼自古就有吉凶二议,成服有凶无吉,还是同意前议,赞同刘舍人。”

德藻又说:“我认为奠祭送葬之时,有始有终,达官贵人有追赠,必需显现受皇帝恩一宠一的荣耀,有吉卤簿,恐怕由此义衍生而来,私家仿效,因而成俗,变吉服为凶服,按理不应再穿纨绮。

刘舍人引王卫军《丧仪》以及考察梁昭明旧例,此乃明证已很清楚,博士、左丞已各自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既然没有结果,需要再行商讨,咨问八座、詹事、太常、中丞及中庶诸通袁枢、张种、周弘正、弘让、沈炯、孔奂。”

当时八座以下,一同请示:“按照群臣的意见,再考虑旧仪,梁昭明太子《丧成服仪注》,明确的文字记载现还保存,足以为准。

成服之日,侍官按理不允许还从吉礼。

其葬礼有吉制,自是山陵之时,并不是成服之日。

我认为刘舍人的意见,按实情来说最为公正。”

徐陵又回答说:“我年老病重,不能多说,古人争议太多,多积怨恨,傅玄见责于晋代,王商受诬于汉朝,这里最好少说为佳,恭请地服从上边的旨命。

若万一不死,还会陈述,希望与朝中众贤再加以商榷。”

文阿坚持己见,众议不能决断,便备录二议上奏,同意刘师知的意见。

不久迁任鸿胪卿,舍人职务不变。

天嘉元年(560),因事免职。

当初,世祖敕令刘师知撰《起居注》,他从永定二年(558)秋到天嘉元年(560)冬,共写了十卷,又起用为中书舍人,再掌诏诰。

天康元年(566)世祖病,刘师知与尚书仆射一到仲举等人入侍医药。

世祖崩,预先受遗诏。

高宗任尚书令时,刘师知辅佐朝政,光大元年(567),刘师知和到仲举等人派舍人殷不佞伪制诏命令高宗回东府,事情泄漏,于北狱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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