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
雷诛营卒
乾隆三年二月间,雷震死一营卒。
卒素无恶迹,人咸怪之。
有同营老卒告于众曰:“某顷已改行为善,二十年前披甲时曾有一事,我因同为班卒,稔知之。
某将军猎皋亭山下,某立帐房于路旁。
薄暮,有小尼过帐外。
见前后无人,拉入行奸。
尼再四抵拦,遗其裤而逸。
某追半里许,尼避入一田家,某怅怅而返。
尼所避之家仅一少一妇 ,一小儿,其夫外出佣工。
见尼入,拒之。
尼语之故,哀求假宿。
妇怜而许之,借以己裤。
尼约以“三日后,当来归还”,未明即去。
夫归,脱垢衣欲换。
妇启箧,求之不得,而己裤故在,因悟前仓卒中误以夫裤借去。
方自咎未言,而小儿在旁曰:“昨夜和尚来穿去耳。”
夫疑之,细叩踪迹。
儿具告:和尚夜来哀求阿娘,如何留宿,如何借裤,如何带黑出门。
妇力辩是尼非僧,夫不信,始以詈骂,继加捶楚。
遍告邻佑。
邻佑以事在昏夜,各推不知。
妇不胜其冤,竟缢死。
次早,其夫启门,见女尼持裤来还,并篮贮糕饵为谢。
其子指以告父曰:“此即前夜借宿之和尚也。”
夫悔,痛杖其子,毙于妇柩前,己亦自缢。
邻里以经官不无多累,相与殡殓,寝其事。
次冬,将军又猎其地。
土人有言之者,余虽心识为某卒,而事既寝息,遂不复言。
曾密语某,某亦心动,自是改行为善,冀以盖愆,而不虞天诛之必不可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