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性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闲情偶寄原文》声容部◎选姿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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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偶寄原文

声容部◎选姿第一

“食色,性也。”

“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

古之大贤择言而发,其所以不拂人情,而数为是论者,以性所原有,不能强之使无耳。

人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谓拂人之性;好之不惟损德,且以杀身。

我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还吾性中所有,圣人复起,亦得我心之同然,非失德也。

孔子云:“素富贵,行乎富贵。”

人处得为之地,不买一二姬妾自娱,是素富贵而行乎贫贱矣。

王道本乎人情,焉用此矫清矫俭者为哉?但有狮吼在堂,则应借此藏拙,不则好之实所以恶之,怜之适足以杀之,不得以红颜薄命借口,而为代天行罚之忍人也。

予一介寒生,终身落魄,非止国色难亲,天香未遇,即强颜陋质之妇,能见几人,而敢谬次音容,侈谈歌舞,贻笑于眠花藉柳之人哉!然而缘虽不偶,兴则颇佳,事虽未经,理实易谙,想当然之妙境,较身醉一温一 柔乡者倍觉有情。

如其不信,但以往事验之。

楚襄王,人主也。

六宫窈窕,充塞内庭,握雨携云,何事不有?而千古以下,不闻传其实事,止有一陽一台一梦,脍炙人口。

一陽一台今落何处?神女家在何方?朝为行云,暮为行雨,毕竟是何情状?岂有踪迹可考,实事可缕陈乎?皆幻境也。

幻境之妙,十倍于真,故千古传之。

能以十倍于真之事,谱而为法,未有不入闲情三昧者。

凡读是书之人,欲考所学之从来,则请以楚国一陽一台之事对。

○肌肤

妇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

《诗》不云乎“素以为绚兮”?素者,白也。

妇人本质,惟白最难。

常有眉目口齿般般入画,而缺陷独在肌肤者。

岂造物生人之巧,反不同于染匠,未施漂练之力,而遽加文采之工乎?曰:非然。

白难而色易也。

曷言乎难?是物之生,皆视根本,根本何色,枝叶亦作何色。

人之根本维何?一精一也,血也。

一精一色带白,血则红而紫矣。

多受父一精一而成胎者,其人之生也必白。

父一精一母血一交一 聚成胎,或血多而一精一少者,其人之生也必在黑白之间。

若其血色浅红,结而为胎,虽在黑白之间,及其生也,豢以美食,处以曲房,犹可日趋于淡,以脚地未尽缁也。

有幼时不白,长而始白者,此类是也。

至其血色深紫,结而成胎,则其根本已缁,全无脚地可漂,及其生也,即服以水晶云母,居以玉殿琼楼,亦难望其变深为浅,但能守旧不迁,不致愈老愈黑,亦云幸矣。

有富贵之家,生而不白,至长至老亦若是者,此类是也。

知此,则知选材之法,当如染匠之受衣。

有以白衣使漂者受之,易为力也;有白衣稍垢而使漂者亦受之,虽难为力,其力犹可施也;若以既染深色之衣,使之剥去他色,漂而为白,则虽什佰其工价,必辞之不受。

以人力虽巧,难拗天工,不能强既有者而使之无也。

妇人之白者易相,黑者亦易相,惟在黑白之间者,相之不易。

有三法焉:面黑于身者易白,身黑于面者难白;肌肤之黑而嫩者易白,黑而粗者难白;皮肉之黑而宽者易白,黑而紧且实者难白。

面黑于身者,以面在外而身在内,在外则有风吹日晒,其渐白也为难;身在衣中,较面稍白,则其由深而浅,业有明征,使面亦同身,蔽之有物,其验亦若是矣,故易白。

身黑于面者反此,故不易白。

肌肤之细而嫩者,如绫罗纱绢,其体光滑,故受色易,退色亦易,稍受风吹,略经日照,则深者浅而浓者淡矣。

粗则如布如毯,其受色之难,十倍于绫罗纱绢,至欲退之,其工又不止十倍,肌肤之理亦若是也,故知嫩者易白,而粗者难白。

皮肉之黑而宽者,犹纟由缎之未经熨,靴与履之未经楦者,因其皱而未直,故浅者似深,淡者似浓,一经熨楦之后,则纹理陡变,非复曩时色相矣。

肌肤之宽者,以其血肉未足,犹待长养,亦犹待楦之靴履,未经烫熨之绫罗纱绢,此际若此,则其血肉充满之后必不若此,故知宽者易白,紧而实者难白。

相肌之法,备乎此矣。

若是,则白者、嫩者、宽者为人争取,其黑而粗、紧而实者遂成弃物乎?曰:不然。

薄命尽出红颜,厚福偏归陋质,此等非也,皆素封伉俪之材,诰命夫人之料也。

○眉眼

面为一身之主,目又为一面之主。

相人必先相面,人尽知之,相面必先相目,人亦尽知,而未必尽穷其秘。

吾谓相人之法,必先相心,心得而后观其形体。

形体维何?眉发口齿,耳鼻手足之类是也。

心在腹中,何由得见?曰:有目在,无忧也。

察心之邪正,莫妙于观眸子,子舆氏笔之于书,业开风鉴之祖。

予无事赘陈其说,但言情性之刚柔,心思之愚慧。

四者非他,即异日司花执爨之分途,而狮吼堂与一温一 柔乡接壤之地也。

目细而长者,秉性必柔;目粗而大者,居心必悍;目善动而黑白分明者,必多聪慧;目常定而白多黑少,或白少黑多者,必近愚蒙。

然初相之时,善转者亦未能遽转,不定者亦有时而定。

何以试之?曰:有法在,无忧也。

其法维何?一曰以静待动,一曰以卑瞩高。

目随身转,未有动荡其身,而能胶柱其目者;使之乍往乍来,多行数武,而我回环其目以视之,则秋波不转而自转,此一法也。

妇人避羞,目必下视,我若居高临卑,彼下而又下,永无见目之时矣。

必当处之高位,或立台坡之上,或居楼阁之前,而我故降其躯以瞩之,则彼下无可下,势必环转其眼以避我。

虽云善动者动,不善动者亦动,而勉强自然之中,即有贵贱妍媸之别,此又一法也。

至于耳之大小,鼻之高卑,眉发之淡浓,唇齿之红白,无目者犹能按之以手,岂有识者不能鉴之以形?无俟哓哓,徒滋繁渎。

眉之秀与不秀,亦复关系情性,当与眼目同视。

然眉眼二物,其势往往相因。

眼细者眉必长,眉粗者眼必巨,此大较好,然亦有不尽相合者。

如长短粗细之间,未能一一尽善,则当取长恕短,要当视其可施人力与否。

张京兆工于画眉,则其夫人之双黛,必非浓淡得宜,无可润泽者。

短者可长,则妙在用增;粗者可细,则妙在用减。

但有必不可少之一字,而人多忽视之者,其名曰“曲”。

必有天然之曲,而后人力可施其巧。

“眉若远山”,“眉如新月”,皆言曲之至也。

即不能酷肖远山,尽如新月,亦须稍带月形,略存山意,或弯其上而不弯其下,或细其外而不细其中,皆可自施人力。

最忌平空一抹,有如太白经天;又忌两笔斜冲,俨然倒书八字。

变远山为近瀑,反新月为长虹,虽有善画之张郎,亦将畏难而却走。

非选姿者居心太刻,以其为一温一 柔乡择人,非为娘子军择将也。

○手足

相女子者,有简便诀云:“上看头,下看脚。”

似二语可概通身矣。

予怪其最要一着,全未提起。

两手十指,为一生巧拙之关,百岁荣枯所系,相女者首重在此,何以略而去之?且无论手嫩者必聪,指尖者多慧,臂丰而腕厚者,必享球围翠绕之荣;即以现在所需而论之,手以挥弦,使其指节累累,几类弯弓之决拾;手以品箫,如其臂形攘攘,几同伐竹之斧斤;抱枕携衾,观之兴索,振卮进酒,受者眉攒,亦大失开门见山之初着矣。

故相手一节,为观人要着,寻花问柳者不可不知,然此道亦难言之矣。

选人选足,每多窄窄金莲;观手观人,绝少纤纤玉指。

是最易者足,而最难者手,十百之中,不能一二觏也。

须知立法不可不严,至于行法,则不容不恕。

但于或嫩或柔或尖或细之中,取其一得,即可宽恕其他矣。

至于选足一事,如但求窄小,则可一目了解。

倘欲由粗以及一精一,尽美而思善,使脚小而不受脚小之累,兼收脚小之用,则又比手更难,皆不可求而可遇者也。

其累维何?因脚小而难行,动必扶墙靠壁,此累之在己者也;因脚小而致秽,令人掩鼻攒眉,此累之在人者也。

其用维何?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

昔有人谓予曰:“宜兴周相国,以千金购一丽人,名为“抱小姐”,因其脚小之至,寸步难移,每行必须人抱,是以得名。”

予曰:“果若是,则一泥塑美人而已矣,数钱可买,奚事千金?”

造物生人以足,欲其行也。

昔形容女子聘婷者,非曰“步步生金莲”,即曰“行行如玉立”,皆谓其脚小能行,又复行而入画,是以可珍可宝,如其小而不行,则与刖足者何异?此小脚之累之不可有也。

予遍游四方,见足之最小而无累,与最小而得用者,莫过于秦之兰州、晋之大同。

兰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犹不及焉,又能步履如飞,男子有时追之不及,然去其凌波小袜而抚摩之,犹觉刚柔相半;即有柔若无骨者,然偶见则易,频遇为难。

至大同名妓,则强半皆若是也。

与之同榻者,抚及金莲,令人不忍释手,觉倚翠偎红之乐,未有过于此者。

向在都门,以此语人,人多不信。

一席间拥二妓,一晋一燕,皆无丽色,而足则甚小。

予请不信者即而验之,果觉晋胜于燕,大有刚柔之别。

座客无不翻然,而罚不信者以金谷酒数。

此言小脚之用之不可无也。

噫,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就地取材,但不失立言之大意而已矣。

验足之法无他,只在多行几步,观其难行易动,察其勉强自然,则思过半矣。

直则易动,曲即难行;正则自然,歪即勉强。

直而正者,非止美观便走,亦少秽气。

大约秽气之生,皆强勉造作之所致也。

○态度

古云:“尤物足以移人。”

尤物维何?媚态是已。

世人不知,以为美色,乌知颜色虽美,是一物也,乌足移人?加之以态,则物而尤矣。

如云美色即是尤物,即可移人,则今时绢做之美一女 ,画上之娇娥,其颜色较之生人,岂止十倍,何以不见移人,而使之害相思成郁病耶?是知“媚态”二字,必不可少。

媚态之在人身,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是无形之物,非有形之物也。

惟其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是以名为“尤物”。

尤物者,怪物也,不可解说之事也。

凡女子,一见即令人思,思而不能自己,遂至舍命以图,与生为难者,皆怪物也,皆不可解说之事也。

吾于“态”之一字,服天地生人之巧,鬼神体物之工。

使以我作天地鬼神,形体吾能赋之,知识我能予之,至于是物而非物,开形似有形之态度,我实不能变之化之,使其自无而有,复自有而无也。

态之为物,不特能使美者愈美,艳者愈艳,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无情之事变为有情,使人暗受笼络而不觉者。

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过六七分。

试以六七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三四分姿色而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则人止爱三四分而不爱六七分,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一倍当两倍也。

试以二三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全无姿色而止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或与人各一交一 数言,则人止为媚态所惑,而不为美色所惑,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以少敌多,且能以无而敌有也。

今之女子,每有状貌姿容一无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从者,皆“态”之一字之为崇也。

是知选貌选姿,总不如选态一着之为要。

态自天生,非可强造。

强造之态,不能饰美,止能愈增其陋。

同一颦也,出于西施则可爱,出于东施则可憎者,天生、强造之别也。

相面、相肌、相眉、相眼之法,皆可言传,独相态一事,则予心能知之,口实不能言之。

口之所能言者,物也,非尤物也。

噫,能使人知,而能使人欲言不得,其为物也何知!其为事也何知!岂非天地之间一大怪物,而从古及今,一件解说不来之事乎?

诘予者曰:既为态度立言,又不指人以法,终觉首鼠,盍亦舍一精一言粗,略示相女者以意乎?予曰:不得已而为言,止有直书所见,聊为榜样而已。

向在维扬,代一贵人相妾。

靓妆而至者不一其人,始皆俯首而立,及命之抬头,一人不作羞容而竟抬;一人娇羞腼腆,强之数四而后抬;一人初不即抬,及强而后可,先以眼光一瞬,似于看人而实非看人,瞬毕复定而后抬,俟人看毕,复以眼光一瞬而后俯,此即“态”也。

记曩时春游遇雨,避一亭中,见无数女子,妍媸不一,皆踉跄而至。

中一缟衣贫妇,年三十许,人皆趋入亭中,彼独徘徊檐下,以中无隙地故也;人皆抖擞衣衫,虑其太湿,彼独听其自然,以檐下雨侵,抖之无益,徒现丑态故也。

及雨将止而告行,彼独迟疑稍后,去不数武而雨复作,乃趋入亭。

彼则先立亭中,以逆料必转,先踞胜地故也。

然臆虽偶中,绝无骄人之色。

见后入者反立檐下,衣衫之湿,数倍于前,而此妇代为振衣,姿态百出,竟若天集众丑,以形一人之媚者。

自观者视之,其初之不动,似以郑重而养态;其后之故动,似以徜徉而生态。

然彼岂能必天复雨,先储其才以俟用乎?其养也,出之无心,其生也,亦非有意,皆天机之自起自伏耳。

当其养态之时,先有一种娇羞无那之致现于身外,令人生爱生怜,不俟娉婷大露而后觉也。

斯二者,皆妇人媚态之一斑,举之以见大较。

噫,以年三十许之贫妇,止为姿态稍异,遂使二八佳人与曳珠顶翠者皆出其下,然则态之为用,岂浅鲜哉!

人问:圣贤神化之事,皆可造诣而成,岂妇人媚态独不可学而至乎?予曰:学则可学,教则不能。

人又问:既不能教,一胡一 云可学?予曰:使无态之人与有态者同剧,朝夕薰陶,或能为其所化;如蓬生麻中,不扶自直,鹰变成鸠,形为气感,是则可矣。

若欲耳提而面命之,则一部《廿一史》,当从何处说起?还怕愈说愈增其木强,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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