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宋书》卷19 志第9 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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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 卷19 志第9 乐一

宋书

卷19 志第9 乐一

《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自黄帝至于三代,名称不同。

周衰凋缺,又为郑卫所乱。

魏文侯虽好古,然犹昏睡于古乐。

于是一婬一声炽而雅音废矣。

及秦焚典籍,《乐经》用亡。

汉兴,乐家有制氏,但能记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

周存六代之乐,至秦唯余《韶》、《武》而已。

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汉高祖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

又造《武德舞》,舞人悉执干戚,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

故高祖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周又有《房一中之乐》,秦改曰《寿人》。

其声,楚声也,汉高好之;孝惠改曰《安世》。

高祖又作《昭容乐》、《礼容乐》。

《昭容》生于《武德》,《礼容》生于《文始》、《五行》也。

汉初,又有《嘉至乐》,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迎神之乐也。

文帝又自造《四时舞》,以明天下之安和。

盖乐先王之乐者,明有法也;乐己所自作者,明有制也。

孝景采《武德舞》作《昭德舞》,荐之太宗之庙。

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舞》,荐之世宗之庙。

汉诸帝奏《文始》、《四时》、《五行》之舞焉。

武帝时,河间献王与一毛一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著《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殊。

其内史中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

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记二十四卷。

刘向校书,得二十三篇,然竟不用也。

至明帝初,东平宪王苍总定公卿之议,曰:“宗庙宜各奏乐,不应相袭,所以明功德也。

承《文始》、《五行》、《武德》为《大武》之舞。”

又制舞哥一章,荐之光武之庙。

汉末大乱,众乐沦缺。

魏武平荆州,获杜夔,善八音,常为汉雅乐郎,尤悉乐事,于是以为军谋祭酒,使创定雅乐。

时又有邓静、尹商,善训雅乐,哥师尹胡能哥宗庙郊祀之曲,舞师冯肃、服养晓知先代诸舞,夔悉总领之。

远考经籍,近采故事,魏复先代古乐,自夔始也。

而左延年等,妙善郑声,惟夔好古存正焉。

文帝黄初二年,改汉《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庙《安世乐》曰《正世乐》,《嘉至乐》曰《迎灵乐》,《武德乐》曰《武颂乐》,《昭容乐》曰《昭业乐》,《云翘舞》曰《凤翔舞》,《育命舞》曰《灵应舞》,《武德舞》曰《武颂舞》,《文始武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

其众哥诗,多即前代之旧;唯魏国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诗而已。

明帝太和初,诏曰;“礼乐之作,所以类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

凡音乐以舞为主,自黄帝《云门》以下,至于周《大武》,皆太庙舞名也。

然则其所司之官,皆曰太乐,所以总领诸物,不可以一物名。

武皇帝庙乐未称,其议定庙乐及舞,舞者所执,缀兆之制,声哥之诗,务令详备。

乐官自如故为太乐。”

太乐,汉旧名,后汉依谶改太予乐官,至是改复旧。

于是公卿奏曰:“臣闻德盛而化隆者,则乐舞足以象其形容,音声足以发其哥咏。

故荐之郊庙,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则君臣乐其度。

使四海之内,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辉日新者,礼乐之谓也。

故先王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盖当其时而制之矣。

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几二千年,《韶箾》、《南》、《龠》、《武》、《象》之乐,风声遗烈,皆可得而论也。

由斯言之,礼乐之事,弗可以已。

今太祖武皇帝乐,宜曰《武始之乐》。

武,神武也;武,又迹也。

言神武之始,又王迹所起也。

高祖文皇帝乐,宜曰《咸熙之舞》。

咸,皆也;熙,兴也。

言应受命之运,天下由之皆兴也。

至于群臣述德论功,建定烈祖之称,而未制乐舞,非所以昭德纪功。

夫哥以咏德,舞以象事。

于文,文武为斌,兼秉文武,圣德所以章明也。

臣等谨制乐舞名《章斌之舞》。

昔《箫韶》九奏,亲于虞帝之庭,《武》、《象》、《大武》,亦振于文、武之阼。

特以显其德教,著其成功,天下被服其光辉,习咏其风声者也。

自汉高祖、文帝各逮其时,而为《武德》、《四时》之舞,上考前代制作之宜,以当今成业之美,播扬弘烈,莫盛于《章斌》焉。

《乐志》曰:‘钟磬干戚,所以祭先王之庙,又所以献酬酳酢也。

在宗庙之中,君臣莫不致敬;族长之中,长幼无不从和。

’故仲尼答宾牟贾之问曰:‘周道四达,礼乐交通。

’《传》云:‘鲁有禘乐,宾祭用之。

’此皆祭礼大享,通用盛乐之明文也。

今有事于天地宗庙,则此三舞宜并以为荐享;及临朝大享,亦宜舞之。

然后乃合古制事神训民之道,关于万世,其义益明。

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总名,可名《大钧之乐》。

钧,平也。

言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

于名为美,于义为当。”

尚书奏:“宜如所上。”

帝初不许制《章斌之乐》;三请,乃许之。

于是尚书又奏:“祀圆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帻,玄衣裳,白领袖,绛领袖中衣,绛合幅袴,绛釭,黑韦鞮。

《咸熙舞》者,冠委貌,其余服如前。

《章斌舞》者,与《武始》、《咸熙》舞者同服。

奏于朝庭,则《武始舞》者,武冠,赤介帻,生绛袍单衣,绛领袖,皁领袖中衣,虎文画合幅袴,白布釭,黑韦鞮。

《咸熙舞》者,进贤冠,黑介帻,生黄袍单衣,白合幅袴,其余服如前。”

奏可。

史臣案,《武始》、《咸熙》二舞,冠制不同,而云《章斌》与《武始》、《咸熙》同服,不知服何冠也?

侍中缪袭又奏:“《安世哥》本汉时哥名。

今诗哥非往诗之文,则宜变改。

案《周礼》注云:《安世乐》,犹周《房一中之乐》也。

是以往昔议者,以《房一中》哥后妃之德,所以风天下,正夫妇,宜改《安世》之名曰《正始之乐》。

自魏国初建,故侍中王粲所作登哥《安世诗》,专以思咏神灵及说神灵鉴享之意。

袭后又依哥省读汉《安世哥》咏,亦说‘高张四县,神来燕享,嘉荐令仪,永受厥福’。

无有《二南》后妃风化天下之言。

今思惟往者谓《房一中》为后妃之哥者,恐失其意。

方祭祀娱神,登堂哥先祖功德,下堂哥咏燕享,无事哥后妃之化也。

自宜依其事以名其乐哥,改《安世哥》曰《享神哥》。”

奏可。

案文帝已改《安世》为《正始》,而袭至是又改《安世》为《享神》,未详其义。

王粲所造《安世诗》,今亡。

袭又奏曰:“文昭皇后庙,置四县之乐,当铭显其均奏次第,依太祖庙之名,号曰昭庙之具乐。”

尚书奏曰:“礼,妇人继夫之爵,同牢配食者,乐不异文。

昭皇后今虽别庙,至于宫县乐器音均,宜如袭议。”

奏可。

散骑常侍王肃议曰:“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今说者据《周官》单文为经国大体,惧其局而不知弘也。

汉武帝东巡封禅还,祠太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一陰一,皆尽用其乐。

言尽用者,为尽用宫县之乐也。

天地之一性一贵质者,盖谓其器之不文尔,不谓庶物当复减之也。

礼,天子一宫县,舞八佾。

今祀圆丘方泽,宜以天子制,设宫县之乐,八佾之舞。”

卫臻、缪袭、左延年等咸同肃议。

奏可。

肃又议曰:“说者以为周家祀天,唯舞《云门》;祭地,唯舞《咸池》;宗庙,唯舞《大武》,似失其义矣。

周礼宾客皆作备乐。

《左传》:‘王子颓享五大夫,乐及遍舞。

’六代之乐也。

然则一会之日,具作六代乐矣。

天地宗庙,事之大者,宾客燕会,比之为细。

《王制》曰:‘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

’可以燕乐而逾天地宗庙之乐乎?《周官》:‘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

’夫六律、六吕、五声、八音,皆一时而作之,至于六舞独分擘而用之,所以不厌人心也。

又《周官》:‘韎师掌教韎乐,祭祀则帅其属而舞之,大享亦如之。

’韎,东夷之乐也。

又:‘鞮鞻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哥,祭祀则吹而哥之,燕亦如之。

’四夷之乐,乃入宗庙;先代之典,独不得用。

大享及燕日如之者,明古今夷、夏之乐,皆主之于宗庙,而后播及其余也。

夫作先王乐者,贵能包而用之;纳四夷之乐者,美德广之所及也。

高皇帝、太皇帝、太祖、高祖、文昭庙,皆宜兼用先代及《武始》、《太钧》之舞。”

有司奏:“宜如肃议。”

奏可。

肃私造宗庙诗颂十二篇,不被哥。

晋武帝泰始二年,改制郊庙哥,其乐舞亦仍旧也。

汉光武平陇、蜀,增广郊祀,高皇帝配食,乐奏《青一陽一》、《硃明》、《西皓》、《玄冥》、《云翘》、《育命》之舞。

北郊及祀明堂,并奏乐如南郊。

迎时气五郊:春哥《青一陽一》,夏哥《硃明》,并舞《云翘》之舞;秋哥《西皓》,冬哥《玄冥》,并舞《育命》之舞;季夏哥《硃明》,兼舞二舞。

章帝元和二年,宗庙乐,故事,食举有《鹿鸣》、《承元气》二曲。

三年,自作诗四篇,一曰《思齐皇姚》,二曰《六骐驎》,三曰《竭肃雍》,四曰《陟叱根》。

合前六曲,以为宗庙食举。

加宗庙食举《重来》、《上陵》二曲,合八曲为上陵食举。

减宗庙食举《承元气》一曲,加《惟天之命》、《天之历数》二曲,合七曲为殿中御食饭举。

又汉太乐食举十三曲:一曰《鹿鸣》,二曰《重来》,三曰《初造》,四曰《侠安》,五曰《归来》,六曰《远期》,七曰《有所思》,八曰《明星》,九曰《清凉》,十曰《涉大海》,十一曰《大置酒》,十二曰《承元气》,十三曰《海淡淡》。

魏氏及晋荀勖、傅玄并为哥辞。

魏时以《远期》、《承元气》、《海淡淡》三曲多不通利,省之。

魏雅乐四曲:一曰《鹿鸣》,后改曰《于赫》,咏武帝;二曰《驺虞》,后改曰《巍巍》,咏文帝;三曰《伐檀》,后省除;四曰《文王》,后改曰《洋洋》,咏明帝。

《驺虞》、《伐檀》、《文王》并左延年改其声。

正旦大会,太尉奉璧,群后行礼,东厢雅乐郎作者是也。

今谓之行礼曲,姑洗厢所奏。

按《鹿鸣》本以宴乐为体,无当于朝享,往时之失也。

晋武泰始五年,尚书奏使太仆傅玄、中书监荀勖、黄门侍郎张华各造正旦行礼及王公上寿酒食举乐哥诗。

诏又使中书郎成公绥亦作。

张华表曰:“按魏上寿食举诗及汉氏所施用,其文句长短不齐,未皆合古。

盖以依咏弦节,本有因循,而识乐知音,足以制声,度曲法用,率非凡近所能改。

二代三京,袭而不变,虽诗章词异,兴废随时,至其韶逗曲折,皆系于旧,有由然也。

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

荀勖则曰:“魏氏哥诗,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与古诗不类。”

以问司律中郎将陈颀,颀曰:“被之金石,未必皆当。”

故勖造晋哥,皆为四言,唯王公上寿酒一篇为三言五言,此则华、勖所明异旨也。

九年,荀勖遂典知乐事,使郭琼、宋识等造《正德》、《大豫》之舞,而勖及傅玄、张华又各造此舞哥诗。

勖作新律笛十二枚,散骑常侍阮咸讥新律声高,高近哀思,不合中和。

勖以其异己,出咸为始平相。

晋又改魏《昭武舞》曰《宣武舞》,《羽龠舞》曰《宣文舞》。

咸宁元年,诏定祖宗之号,而庙乐同用《正德》、《大豫》之舞。

至江左初立宗庙,尚书下太常祭祀所用乐名,太常贺循答云:“魏氏增损汉乐,以为一代之礼,未审大晋乐名所以为异。

遭离丧乱,旧典不存,然此诸乐,皆和之以钟律,文之以五声,咏之于哥词,陈之于舞列,宫县在下,琴瑟在堂,八音迭奏,雅乐并作,登哥下管,各有常咏,周人之旧也。

自汉氏以来,依放此礼,自造新诗而已。

旧京荒废,今既散亡,音韵曲折,又无识者,则于今难以意言。”

于时以无雅乐器及伶人,省太乐并鼓吹令。

是后颇得登哥,食举之乐,犹有未备。

明帝太宁末,又诏阮孚等增益之。

成帝咸和中,乃复置太乐官,鸠习遗逸,而尚未有金石也。

初,荀勖既以新律造二舞,又更修正钟磬,事未竟而勖薨。

惠帝元康三年,诏其子黄门侍郎籓修定金石,以施郊庙。

寻值丧乱,遗声旧制,莫有记者。

庾亮为荆州,与谢尚共为朝廷修雅乐,亮寻薨。

庾翼、桓温专事军旅,乐器在库,遂至朽坏焉。

晋氏之乱也,乐人悉没戎虏。

及胡亡,鄴下乐人,颇有来者。

谢尚时为尚书仆射,因之以具钟磬。

太元中,破符坚,又获乐工杨蜀等,闲练旧乐,于是四厢金石始备焉。

宋文帝元嘉九年,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

十四年,治书令史奚纵又改之。

语在《律历志》。

晋世曹毗、王珣等亦增造宗庙哥诗,然郊祀遂不设乐。

何承天曰:“世咸传吴朝无雅乐。

案孙皓迎父丧明陵,唯云倡伎昼夜不息,则无金石登哥可知矣。”

承天曰:“或云今之《神弦》,孙氏以为宗庙登哥也。”

史臣案陆机《孙权诔》“《肆夏》在庙,《云翘》承□”,机不容虚设此言。

又韦昭孙休世上《鼓吹铙哥》十二曲表曰:“当付乐官善哥者习哥。”

然则吴朝非无乐官,善哥者乃能以哥辞被丝管,宁容止以《神弦》为庙乐而已乎?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庙祀应设雅乐,太常郑鲜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

黄门侍郎王韶之所撰哥辞七首,并合施用。”

诏可。

十二月,有司又奏:“依旧正旦设乐,参详属三省澳太乐诸哥舞诗。

黄门侍郎王韶之立三十二章,合用教试,日近,宜逆诵习。

辄申摄施行。”

诏可。

又改《正德舞》曰《前舞》,《大豫舞》曰《后舞》。

元嘉十八年九月,有司奏:“二郊宜奏登哥。”

又议宗庙舞事,录尚书江夏王义恭等十二人立议同,未及列奏,值军兴,事寝。

二十二年,南郊,始设登哥,诏御史中丞颜延之造哥诗,庙舞犹阙。

孝建二年九月甲午,有司奏:“前殿中曹郎荀万秋议:按礼,祭天地有乐者,为降神也。

故《易》曰:‘雷出地奋豫。

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周官》曰:‘作乐于圆丘之上,天神皆降。

作乐于方泽之中,地祇皆出。

’又曰:‘乃奏黄钟,哥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

乃奏太簇,哥应钟,舞《咸池》,以祀地祇。

’由斯而言,以乐祭天地,其来尚矣。

今郊享阙乐,窃以为疑。

《祭统》曰:‘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升哥,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

’至于秦奏《五行》,魏舞《咸熙》,皆以用享。

爰逮晋氏,太始之初,傅玄作晋郊庙哥诗三十二篇。

元康中,荀籓受诏成父勖业,金石四县,用之郊庙。

是则相承郊庙有乐之证也。

今庙祠登哥虽奏,而象舞未陈,惧阙备礼。

夫圣王经世,异代同风,虽损益或殊,降杀迭运,未尝不执古御今,同规合矩。

方兹休明在辰,文物大备,礼仪遗逸,罔不具举,而况出祇降神,辍乐于郊祭,昭德舞功,有阙于庙享。

谓郊庙宜设备乐。”

于是使内外博议。

骠骑大将军竟陵王诞等五十一人并同万秋议。

尚书左仆射建平王宏议以为:“圣王之德虽同,创制之礼或异,乐不相沿,礼无因袭。

自宝命开基,皇符在运,业富前王,风通振古,朝仪国章,并循先代。

自后晋东迁,日不暇给,虽大典略备,遗阙尚多。

至于乐号庙礼,未该往正。

今帝德再昌,大孝御宇,宜讨定礼本,以昭来叶。

寻舜乐称《韶》,汉改《文始》,周乐《大武》,秦革《五行》。

眷夫祖有功而宗有德,故汉高祖庙乐称《武德》,太宗庙乐曰《昭德》。

魏制《武始》舞武庙,制《咸熙》舞文庙。

则祖宗之庙,别有乐名。

晋氏之乐,《正德》、《大豫》,及宋不更名,直为《前》《后》二舞,依据昔代,义舛事乖。

今宜厘改权称,以《凯容》为《韶舞》,《宣烈》为《武舞》。

祖宗庙乐,总以德为名。

若庙非不毁,则乐无别称,犹汉高、文、武,咸有嘉号,惠、景二主,乐无余名。

章皇太后庙,依诸儒议,唯奏文乐。

何休、杜预、范宁注‘初献六羽’,并不言佾者,佾则干在其中,明妇人无武事也。

郊祀之乐,无复别名,仍同宗庙而已。

寻诸《汉志》,《永至》等乐,各有义况,宜仍旧不改。

爰及东晋,太祝唯送神而不迎神。

近议者或云庙以居神,恆如在也,不应有迎送之事,意以为并乖其衷。

立庙居灵,四时致享,以申孝思之情。

夫神升降无常,何必恆安所处?故《祭义》云:‘乐以迎来,哀以送往。

’郑注云:‘迎来而乐,乐亲之来;送往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

’《尚书》曰‘祖考来格’。

又《诗》云:‘神保遹归。

’注曰:‘归于天地也。

’此并言神有去来,则有送迎明矣。

即周《肆夏》之名,备迎送之乐。

古以一尸一象神,故《仪礼》祝有迎一尸一送一尸一,近代虽无一尸一,岂可阙迎送之礼?又傅玄有迎神送神哥辞,明江左不迎,非旧典也。”

散骑常侍、丹一陽一尹建城县开国侯颜竣议以为:“德业殊称,则干羽异容,时无沿制,故物有损益。

至于礼失道愆,称习忘反,中兴厘运,视听所革,先代缪章,宜见刊正。

郊之有乐,盖生《周易》、《周官》,历代著议,莫不援准。

夫‘扫地而祭,器用陶匏’,唯质与诚,以章天德,文物之备,理固不然。

《周官》曰:‘国有故,则旅上帝及四望。

’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四望非地,则知上帝非天。

《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则《豫》之作乐,非郊天也。

大司乐职,‘奏黄钟,哥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

郑注:‘天神,五帝及日月星辰也。

’王者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于南郊,则二至之祀,又非天地。

考之众经,郊祀有乐,未见明证。

宗庙之礼,事炳载籍。

爰自汉元,迄乎有晋,虽时或更制,大抵相因,为不袭名号而已。

今乐曲沦灭,知音世希,改作之事,臣闻其语。

《正德》、《大豫》,礼容具存,宜殊其徽号,饰而用之。

以《正德》为《宣化》之舞,《大豫》为《兴和》之舞,庶足以光表世烈,悦被后昆。

前汉祖宗,庙处各异,主名既革,舞号亦殊。

今七庙合食,庭殿共所,舞蹈之容,不得庙有别制。

后汉东平王苍已议之矣。

又王肃、韩祗以王者德广无外,六代四夷之舞,金石丝竹之乐,宜备奏宗庙。

愚谓苍、肃、祗议,合于典礼,适于当今。”

左仆射建平王宏又议:“竣据《周礼》、《孝经》,天与上帝,连文重出,故谓上帝非天,则《易》之作乐,非为祭天也。

按《易》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尚书》云:‘肆类于上帝。

’《春秋传》曰:‘告昊天上帝。

’凡上帝之言,无非天也。

天尊不可以一称,故或谓昊天,或谓上帝,或谓昊天上帝,不得以天有数称,便谓上帝非天。

徐邈推《周礼》‘国有故,则旅上帝’,以知礼天,旅上帝,同是祭天。

言礼天者,谓常祀也;旅上帝者,有故而祭也。

《孝经》称‘严父莫大于配天’,故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既天为议,则上帝犹天益明也。

不欲使二天文同,故变上帝尔。

《周礼》祀天之言再见,故郑注以前天神为五帝,后冬至所祭为昊天。

竣又云‘二至之祀,又非天地’。

未知天地竟应以何时致享?《记》云:‘扫地而祭,器用陶匏。

’旨明所用质素,无害以乐降神。

万秋谓郊宜有乐,事有典据。

竣又云‘东平王苍以为前汉诸祖别庙,是以祖宗之庙可得各有舞乐。

至于袷祭始祖之庙,则专用始祖之舞。

故谓后汉诸祖,共庙同庭,虽有祖宗,不宜入别舞’。

此诚一家之意,而未统适时之变也。

后汉从俭,故诸祖共庙,犹以异室存别庙之礼。

晋氏以来,登哥诵美,诸室继作。

至于祖宗乐舞,何犹不可迭奏。

苟所咏者殊,虽复共庭,亦非嫌也。

魏三祖各有舞乐,岂复是异庙邪?”

众议并同宏:“祠南郊迎神,奏《肆夏》。

皇帝初登坛,奏登哥。

初献,奏《凯容》、《宣烈》之舞。

送神,奏《肆夏》。

祠庙迎神,奏《肆夏》。

皇帝入庙门,奏《永至》。

皇帝诣东壁,奏登哥。

初献,奏《凯容》、《宣烈之舞》。

终献,奏《永安》。

送神奏《肆夏》。”

诏可。

孝建二年十月辛未,有司又奏:“郊庙舞乐,皇帝亲奉,初登坛及入庙诣东壁,并奏登哥,不及三公行一事。”

左仆射建平王宏重参议:“公卿行一事,亦宜奏登哥。”

有司又奏:“元会及二庙斋祠,登哥依旧并于殿庭设作。

寻庙祠,依新仪注,登哥人上殿,弦管在下;今元会,登哥人亦上殿,弦管在下。”

并诏可。

文帝章太后庙未有乐章,孝武大明中使尚书左丞殷淡造新哥,明帝又自造昭太后宣太后哥诗。

后汉正月旦,天子临德一陽一殿受朝贺,舍利从西方来,戏于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鱼,跳跃嗽水,作雾翳日;毕,又化成黄龙,长八九丈,出一水游戏,炫耀日光。

以两大丝绳系两柱头,相去数丈,两倡女对舞,行于绳上,相逢切肩而不倾。

魏晋讫江左,犹有《夏育扛鼎》、《巨象行一乳一》、《神龟抃舞》、《北负灵岳》、《桂树白雪》、《画地成川》之乐焉。

晋成帝咸康七年,散骑侍郎顾臻表曰:“臣闻圣王制乐,赞扬治道,养以仁义,防其邪一婬一,上享宗庙,下训黎民,体五行之正音,协八风以陶气。

以宫声正方而好义,角声坚齐而率礼,弦哥钟鼓金石之作备矣。

故通神至化,有率舞之感;移风改俗,致和乐之极。

末世之伎,设礼外之观,逆行连倒,头足入筥之属,皮肤外剥,肝心内摧。

敦彼行苇,犹谓勿践,矧伊生民,而不恻怆。

加以四海朝觐,言观帝庭,耳聆《雅》《颂》之一声,目睹威仪之序,足以蹋天,头以履地,反两仪之顺,伤彝伦之大。

方今夷狄对岸,外御为急,兵食七升,忘身赴难,过泰之戏,日禀五斗。

方扫神州,经略中甸,若此之事,不可示远。

宜下太常,纂备雅乐,《箫韶》九成,惟新于盛运;功德颂声,永著于来叶。

此乃《诗》所以‘燕及皇天,克昌厥后’者也。

杂伎而伤人者,皆宜除之。

流简俭之德,迈康哉之咏,清风既行,民应如草,此之谓也。

愚管之诚,唯垂采察。”

于是除《高絙》、《紫鹿》、《跂行》、《鳖食》及《齐王卷衣》、《笮兒》等乐。

又减其禀。

其后复《高絙》、《紫鹿》焉。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司徒彭城王义康于东府正会,依旧给伎。

总章工冯大列:“相承给诸王伎十四种,其舞伎三十六人。”

太常傅隆以为:“未详此人数所由。

唯杜预注《左传》佾舞云诸侯六六三十六人,常以为非。

夫舞者,所以节八音者也。

八音克谐,然后成乐。

故必以八八为列,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两者,减其二列尔。

预以为一列又减二人,至士止余四人,岂复成乐。

按服虔注《传》云:‘天子八八,诸侯六八,大夫四八,士二八。

’其义甚允。

今诸王不复舞佾,其总章舞伎,即古之女乐也。

殿庭八八,诸王则应六八,理例坦然。

又《春秋》,郑伯纳晋悼公女乐二八,晋以一八赐魏绛,此乐以八人为列之证也。

若如议者,唯天子八,则郑应纳晋二六,晋应赐绛一六也。

自天子至士,其文物典章,尊卑差级,莫不以两,未有诸侯既降二列,又列辄减二人,近降太半,非唯八音不具,于两义亦乖,杜氏之谬可见矣。

国典事大,宜令详正。”

事不施行。

民之生,莫有知其始也。

含灵抱智,以生天地之间。

夫喜怒哀乐之情,好得恶失之一性一,不学而能,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

怒则争斗,喜则咏哥。

夫哥者,固乐之始也。

咏哥不足,乃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然则舞又哥之次也。

咏哥舞蹈,所以宣其喜心,喜而无节,则流一婬一莫反。

故圣人以五声和其一性一,以八音节其流,而谓之乐,故能移风易俗,平心正体焉。

昔有戎氏有二女,居九成之台。

天帝使燕夜往,二女覆以玉筐,既而发视之,燕遗二一卵一,五色,北飞不反。

二女作哥,始为北音。

禹省南土,嵞山之女令其妾候禹于嵞山之一陽一,女乃作哥,始为南音。

夏后孔甲田于东一陽一萯山,天大风晦冥,迷入民室。

主人方一乳一,或曰:“后来是良日也,必大吉。”

或曰:“不胜之子,必有殃。”

后乃取以归,曰:“以为余子,谁敢殃之?”

后析,斧破断其足。

孔甲曰:“鸣呼!有命矣。”

乃作《破斧》之哥,始为东音。

周昭王南征,殒于汉中。

王右辛余一靡一长且多力,振王北济,周公乃封之西翟,徙宅西河,追思故处作哥,始为西音。

此盖四方之哥也。

黄帝、帝尧之世,王化下洽,民乐无事,故因击壤之欢,庆云之瑞,民因以作哥。

其后《风》衰《雅》缺,而妖一婬一靡一漫之一声起。

周衰,有秦青者,善讴,而薛谈学讴于秦青,未穷青之伎而辞归。

青饯之于郊,乃抚节悲歌,声震林木,响遏行云。

薛谈遂留不去,以卒其业。

又有韩娥者,东之齐,至雍门,匮粮,乃鬻哥假食。

既而去,余响绕梁,三日不绝。

左右谓其人不去也。

过逆旅,逆旅人辱之,韩娥因曼声哀哭,一里老幼,悲愁垂涕相对,三日不食。

遽而追之,韩娥还,复为曼声长哥,一里老幼,喜跃抃舞,不能自禁,忘向之悲也。

乃厚赂遣之。

故雍门之人善哥哭,效韩娥之遗声。

卫人王豹处淇川,善讴,河西之民皆化之。

齐人绵驹居高唐,善哥,齐之右地,亦传其业。

前汉有虞公者,善哥,能令梁上尘起。

若斯之类,并徒哥也。

《尔雅》曰:“徒哥曰谣。”

凡乐章古词,今之存者,并汉世街陌谣讴,《江南可采莲》、《乌生》、《十五子》、《白头吟》之属是也。

吴哥杂曲,并出江东,晋、宋以来,稍有增广。

《子夜哥》者,有女子名子夜,造此声。

晋孝武太元中,琅邪王轲之家有鬼哥《子夜》。

殷允为豫章时,豫章侨人庾僧虔家亦有鬼哥《子夜》。

殷允为豫章,亦是太元中,则子夜是此时以前人也。

《凤将雏哥》者,旧曲也。

应琚《百一诗》云:“为作《陌上桑》,反言《凤将雏》。”

然则《凤将雏》其来久矣,将由讹变以至于此乎?

《前溪哥》者,晋车骑将军沈玩所制。

《阿子》及《欢闻哥》者,晋穆帝升平初,哥毕辄呼“阿子!汝闻不?”

语在《五行志》。

后人演其声,以为二曲。

《一团一扇哥》者,晋中书令王珉与嫂婢有情,一爱一好甚笃,嫂捶挞婢过苦,婢素善哥,而珉好捉白一团一扇,故制此哥。

《督护哥》者,彭城内史徐逵之为鲁轨所杀,宋高祖使府内直督护丁旿收敛殡埋之。

逵之妻,高祖长女也,呼旿至阁下,自问敛送之事,每问,辄叹息曰:“丁督护!”其声哀切,后人因其声,广其曲焉。

《懊憹哥》者,晋隆安初,民间讹谣之曲。

语在《五行志》。

宋少帝更制新哥,太祖常谓之《中朝曲》。

《六变》诸曲,皆因事制哥。

《长史变》者,司徒左长史王廞临败所制。

《读曲哥》者,民间为彭城王义康所作也。

其哥云“死罪刘领军,误杀刘第四”是也。

凡此诸曲,始皆徒哥,既而被之弦管。

又有因弦管金石,造哥以被之,魏世三调哥词之类是也。

古者天子听政,使公卿大夫献诗,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

秦、汉阙采诗之官,哥咏多因前代,与时事既不相应,且无以垂示后昆。

汉武帝虽颇造新哥,然不以光扬祖考、崇述正德为先,但多咏祭祀见事及其祥瑞而已。

商周《雅颂》之体阙焉。

《鞞舞》,未详所起,然汉代已施于燕享矣。

傅毅、张衡所赋,皆其事也。

曹植《鞞舞哥序》曰:“汉灵帝《西园故事》,有李坚者,能《鞞舞》。

遭乱,西随段煨。

先帝闻其旧有技,召之。

坚既中废,兼古曲多谬误,异代之文,未必相袭,故依前曲改作新哥五篇,不敢充之黄门,近以成下国之陋乐焉。”

晋《鞞舞哥》亦五篇,又《铎舞哥》一篇,《幡舞哥》一篇,《鼓舞伎》六曲,并陈于元会。

今《幡》、《鼓》哥词犹存,舞并阙。

《鞞舞》,即今之《鞞扇舞》也。

又云晋初有《杯盘舞》、《公莫舞》。

史臣按:杯盘,今之《齐世宁》也。

张衡《舞赋》云:“历七盘而纵蹑。”

王粲《七释》云:“七盘陈于广庭。”

近世文士颜延之云:“递间关于盘扇。”

鲍昭云:“七盘起长袖。”

皆以七盘为舞也。

《搜神记》云:“晋太康中,天下为《晋世宁舞》,矜手以接杯盘反覆之。”

此则汉世唯有盘舞,而晋加之以杯,反覆之也。

《公莫舞》,今之巾舞也。

相传云项庄剑舞,项伯以袖隔之,使不得害汉高祖。

且语庄云:“公莫。”

古人相呼曰“公”,云莫害汉王也。

今之用巾,盖像项伯衣袖之遗式。

按《琴一操一》有《公莫渡河曲》,然则其声所从来已久,欲云项伯,非也。

江左初,又有《拂舞》。

旧云《拂舞》,吴舞。

检其哥,非吴词也,皆陈于殿庭。

扬泓《拂舞序》曰:“自到江南,见《白符舞》,或言《白凫鸠舞》,云有此来数十年。

察其词旨,乃是吴人患孙皓虐政,思属晋也。”

又有《白珝舞》,按舞词有巾袍之言;珝本吴地所出,宜是吴舞也。

晋《俳歌》又云:“皎皎白绪,节节为双。”

吴音呼绪为珝,疑白珝即白绪。

《鞞舞》,故二八,桓玄将即真,太乐遣众伎,尚书殿中郎袁明子启增满八佾,相承不复革。

宋明帝自改舞曲哥词,并诏近臣虞龢并作。

又有西、伧、羌、胡诸杂舞。

随王诞在襄一陽一,造《襄一陽一乐》;南平穆王为豫州,造《寿一陽一乐》;荆州刺史沈攸之又造《西乌飞哥曲》,并列于乐官。

哥词多一婬一哇不典正。

前世乐饮,酒酣,必起自舞。

《诗》云“屡舞仙仙”是也。

宴乐必舞,但不宜屡尔。

讥在屡舞,不讥舞也。

汉武帝乐饮,长沙定王舞又是也。

魏、晋已来,尤重以舞相属。

所属者代起舞,犹若饮酒以杯相属也。

谢安舞以属桓嗣是也。

近世以来,此风绝矣。

孝武大明中,以《鞞》、《拂》、杂舞合之钟石,施于殿庭。

顺帝升明二年,尚书令王僧虔上表言之,并论三调哥曰:“臣闻《风》、《雅》之作,由来尚矣。

大者系乎兴衰,其次者著于率舞。

在于心而木石感,铿锵奏而国俗移。

故郑相出郊,辩声知戚;延陵入聘,观乐知风。

是则音不妄启,曲岂徒奏。

哥倡既设,休戚已征,清浊是均,山琴自应。

斯乃天地之灵和,升降之明节。

今帝道四达,礼乐交通,诚非寡陋所敢裁酌。

伏以三古缺闻,六代潜响,舞咏与日月偕湮,一精一灵与风云俱灭。

追余一操一而长怀,抚遗器而太息,此则然矣。

夫钟县之器,以雅为用,凯容之制,八佾为体。

故羽龠击拊,以相谐应,季氏获诮,将在于此。

今总章旧佾二八之流,袿服既殊,曲律亦异,推今校古,皎然可知。

又哥钟一肆,克谐女乐,以哥为称,非雅器也。

大明中,即以宫县合和《鞞》、《拂》,节数虽会,虑乖雅体。

将来知音,或讥圣世。

若谓钟舞已谐,不欲废罢,别立哥钟,以调羽佾,止于别宴,不关朝享,四县所奏,谨依雅则,斯则旧乐前典,不坠于地。

臣昔已制哥磬,犹在乐官,具以副钟,配成一部,即义沿理,如或可安。

又今之《清商》,实由铜雀,魏氏三祖,风一流可怀,京、洛相高,江左弥重。

谅以金县干戚,事绝于斯。

而情变听改,稍复零落,十数年间,亡者将半。

自顷家竞新哇,人尚谣俗,务在噍危,不顾律纪,流宕无涯,未知所极,排斥典正,崇长烦一婬一。

士有等差,无故不可以去礼;乐有攸序,长幼不可以共闻。

故喧丑之制,日盛于廛里;风味之韵,独尽于衣冠。

夫川震社亡,同灾异戒,哀思一靡一漫,异世齐欢。

咎征不殊,而欣畏并用,窃所未譬也。

方今尘静畿中,波恬海外,《雅》《颂》得所,实在兹辰。

臣以为宜命典司,务勤课习,缉理旧声,迭相开晓,凡所遗漏,悉使补拾。

曲全者禄厚,艺敏者位优。

利以动之,则人思自劝;风以一靡一之,可不训自革。

反本还源,庶可跂踵。”

诏曰:“僧虔表如此。

夫钟鼓既陈,《雅》《颂》斯辨,所以惠感人祇,化动翔泳。

顷自金龠弛韵,羽佾未凝,正俗移风,良在兹日。

昔阮咸清识,王度昭奇,乐绪增修,异世同功矣。

便可付外遵详。”

乐器凡八音:曰金,曰石,曰土,曰革,曰丝,曰木,曰匏,曰竹。

八音一曰金。

金,钟也,袴也,錞也,镯也,铙也。

,铎也。

钟者,《世本》云“黄帝工人垂所造。”

《尔雅》云“大钟曰镛”。

《书》曰“笙镛以间”是也。

中者曰剽,剽音瓢。

小者曰栈,栈音盏,晋江左初所得栈钟是也。

县钟磬者曰笋虡,横曰笋,从曰虡。

蔡邕曰:“写鸟兽之形,大声有力者以为钟虡,清声无力者以为磬虚,击其所县,知由其虡鸣焉。”

袴如钟而大。

史臣案:前代有大钟,若周之无射,非一,皆谓之钟;袴之言,近代无闻焉。

筼,筼于也。

圆如碓头,大上小下,今民间犹时有其器。

《周礼》,“以金筼和鼓”。

镯,钲也。

形如小钟,军行鸣之,以为鼓节。

《周礼》,“以金镯节鼓”。

铙,如铃而无舌,有一柄一,执而鸣之。

《周礼》,“以金铙止鼓”。

汉《鼓吹曲》曰铙哥。

铎,大铃也。

《周礼》,“以金铎通鼓”。

八音二曰石。

石,磬也。

《世本》云叔所造,不知叔何代人。

《尔雅》曰:“形似犁筜,以玉为之。”

大曰綍。

綍音嚣。

八音三曰土。

土,埙也。

《世本》云,暴新公所造,亦不知何代人也。

周畿内有暴国,岂其时人乎?烧土为之,大如鹅一卵一,锐上平底,形似称锤,六孔。

《尔雅》云,大者曰祇,祇音叫。

“小者如鸡子”。

八音四曰革。

革,鼓也,鞉也,节也。

大曰鼓,小曰朄,又曰应。

应劭《风俗通》曰:“不知谁所造。”

以桴击之曰鼓,以手摇之曰鞉。

鼓及鞉之八面者曰雷鼓、雷鞉;六面者曰灵鼓、灵鞉;四面者曰路鼓、路鞉。

《周礼》:“以雷鼓祀天神,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致鬼享。”

鼓长八尺者曰{卉鼓}鼓,以鼓军事。

长丈二尺者曰鼛鼓,凡守备及役事则鼓之。

今世谓之下鼜。

鼜,《周礼》音戚,今世音切豉反。

长六尺六寸者曰晋鼓,金奏则鼓之。

应鼓在大鼓侧,《诗》云“应朄悬鼓”是也。

小蹦有一柄一曰鞀。

大鞀谓之鞞。

《月令》“仲夏修鞀、鞞”。

是也。

然则鞀、鞞即鞉类也。

又有鼍鼓焉。

节,不知谁所造。

傅玄《节赋》云:“黄钟唱哥,《九韶》兴舞。

口非节不咏,手非节不拊。”

此则所从来亦远矣。

八音五曰丝。

丝,琴、瑟也,筑也,筝也,琵琶、空侯也。

琴,马融《笛赋》云:“宓羲造琴。”

《世本》云:“神农所造。”

《尔雅》“大琴曰离”,二十弦。

今无其器。

齐桓曰号钟,楚庄曰绕梁,相如曰燋尾,伯喈曰绿绮,事出傅玄《琴赋》。

世云燋尾是伯喈琴,伯喈传亦云尔。

以傅氏言之,则非伯喈也。

瑟,马融《笛赋》云“神农造瑟。”

世本,“宓羲所造”。

《尔雅》云:“瑟二十七弦者曰洒。”

今无其器。

筑,不知谁所造。

史籍唯云高渐离善击筑。

筝,秦声也。

傅玄《筝赋序》曰:“世以为蒙恬所造。

今观其体合法度,节究哀乐,乃仁智之器,岂亡国之臣所能关思哉?”

《风俗通》则曰:“筑身而瑟弦。”

不知谁所改作也。

琵琶,傅玄《琵琶赋》曰:“汉遣乌孙公主嫁昆弥,念其行道思慕,故使工人裁筝、筑,为马上之乐。

欲从方俗语,故名曰琵琶,取其易传于外国也。”

《风俗通》云:“以手琵琶,因以为名。”

杜挚云:“长城之役,弦鼗而鼓之。”

并未详孰实。

其器不列四厢。

空侯,初名坎侯。

汉武帝赛灭南越,祠太一后土用乐,令乐人侯晖依琴作坎侯,言其坎坎应节奏也。

侯者,因工人姓尔。

后言空,音讹也。

古施郊庙雅乐,近世来专用于楚声。

宋孝武帝大明中,吴兴沈怀远被徙广州,造绕梁,其器与空侯相似。

怀远后亡,其器亦绝。

八音六曰木。

木,柷也,敔也。

并不知谁所造。

《乐记》曰:“圣人作为控、楬、埙、篪。”

所起亦远矣。

柷如漆筒,方二尺四寸,深尺八寸,中有椎一柄一,连底挏之,令左右击敔。

,状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鉏铻。

以竹长尺名曰止,横擽之,以节乐终也。

八音七曰匏。

匏,笙也,竽也。

笙,随所造,不知何代人。

列管匏内,施簧管端。

宫管在中央,三十六簧曰竽;宫管在左傍,十九簧至十三簧曰笙。

其它皆相似也。

竽今亡。

“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

其笙中之簧,女娲所造也。

《诗》传云:“吹笙则簧鼓矣。”

盖笙中之簧也。

《尔雅》曰:“笙十九簧者曰巢。”

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舜祠得笙,白玉管。

后世易之以竹乎。

八音八曰竹。

竹,律也,吕也,箫也,管也,篪也,龠也,笛也。

律吕在《律历志》。

箫,《世本》云:“舜所造。”

《尔雅》曰:“编二十三管,尺四寸者曰言;十六管长尺二寸者筊。”

筊者爻。

凡箫一名籁。

前世有洞箫,其器今亡。

蔡邕曰:“箫,编竹有底。”

然则邕时无洞箫矣。

管,《尔雅》曰:“长尺,围寸,并漆之,有底。”

大者曰簥。

簥音骄;中者曰篞;小者曰篎,篎音妙。

古者以玉为管,舜时西王母献白玉琯是也。

《月令》:“均琴、瑟、管、箫。”

蔡邕章句曰:“管者,形长尺,围寸,有孔无底。”

其器今亡。

篪,《世本》云:“暴新公所造。”

旧志云,一曰管。

史臣案:非也。

虽不知暴新公何代人,而非舜前人明矣。

舜时西王母献管,则是已有其器,新公安得造篪乎?《尔雅》曰:“篪,大者尺四寸,围三寸,曰沂。”

沂音银,一名翘。

“小者尺二寸”。

今有胡篪,出于胡吹,非雅器也。

籥,不知谁所造。

《周礼》有籥师,掌教国子秋冬吹籥。

今《凯容》、《宣烈》舞所执羽籥是也。

盖《诗》所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者也。

《尔雅》云:“籥如笛,三孔而短小。”

《广雅》云,七孔。

大者曰产,中者曰仲,小者曰箹。

箹音握。

笛,案马融《长笛赋》,此器起近世,出于羌中,京房备其五音。

又称丘仲工其事,不言仲所造。

《风俗通》则曰:“丘仲造笛,武帝时人。”

其后更有羌笛尔。

三说不同,未详孰实。

絪,杜挚《笳赋》云:“李伯一陽一入西戎所造。”

汉旧注曰:“,号曰吹鞭。

《晋先蚕注》:“车驾住,吹小;发,吹大。”

即絪也。

又有胡笳。

汉旧《筝笛录》有其曲,不记所出本末。

鼓吹,盖短箫铙哥。

蔡邕曰:“军乐也,黄帝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劝士讽敌也”《周官》曰:“师有功则恺乐。”

《左传》曰,晋文公胜楚,“振旅,凯而入”。

《司马法》曰:“得意则恺乐恺哥。”

雍门周说孟尝君,“鼓吹于不测之渊”。

说者云,鼓自一物,吹自竽、籁之属,非箫、鼓合奏,别为一乐之名也。

然则短箫铙哥,此时未名鼓吹矣。

应劭汉《卤簿图》,唯有骑执。

即笳,不云鼓吹,而汉世有黄门鼓吹。

汉享宴食举乐十三曲,与魏世鼓吹长箫同。

长箫短箫,《伎录》并云,丝竹合作,执节者哥。

又《建初录》云,《务成》、《黄爵》、《玄云》、《远期》,皆骑吹曲,非鼓吹曲。

此则列于殿庭者为鼓吹,今之从行鼓吹为骑吹,二曲异也。

又孙权观魏武军,作鼓吹而还,此又应是今之鼓吹。

魏、晋世,又假诸将帅及牙门曲盖鼓吹,斯则其时谓之鼓吹矣。

魏、晋世给鼓吹甚轻,牙门督将五校,悉有鼓吹。

晋江左初,临川太守谢摛每寝,辄梦闻鼓吹。

有人为其占之曰:“君不得生鼓吹,当得死鼓吹尔。”

摛击杜韬战没,追赠长水校尉,葬给鼓吹焉。

谢尚为江夏太守,诣安西将军庾翼于武昌咨事,翼与尚射,曰:“卿若破的,当以鼓吹相赏。”

尚射破的,便以其副鼓吹给之。

今则甚重矣。

角,书记所不载。

或云出羌胡,以惊中国马;或云出吴越。

旧志云:“古乐有籁、缶。”

今并无。

史臣按:《尔雅》,籁自是箫之一名耳。

《诗》云:“坎其击缶。”

一毛一传曰:“盎谓之缶。”

筑城相杵者,出自梁孝王。

孝王筑睢一陽一城,方十二里,造倡声,以小蹦为节,筑者下杵以和之。

后世谓此声为《睢一陽一曲》,至今传之。

魏、晋之世,有孙氏善弘旧曲,宋识善击节倡和,陈左善清哥,列和善吹笛,郝索善弹筝,硃生善琵琶,尤发新声。

傅玄著书曰:“人若钦所闻而忽所见,不亦惑乎!设此六人生于上世,越古今而无俪,何但夔、牙同契哉!”案此说,则自兹以后,皆孙、硃等之遗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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