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兴造《贞观政要》俭约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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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 - 俭约第十八

贞观政要

俭约第十八

【原文】

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兴造,必须贵顺物情①。

昔大禹凿九山②,通九一江一 ③,用人力极广,而无怨者,物情所欲,而众所共有故也。

秦始皇营建宫室,而人多谤议者,为徇其私欲,不与众共故也。

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远想秦皇之事,遂不复作也。

古人云:‘不作无益害有益。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固知见可欲,其心必乱矣。

至如雕镂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骄奢,则危亡之期可立待也。

自王公以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④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

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注释】

①贵顺物情:顺乎事理人情。

②九山:指九州之山。

③九一江一 :传说夏禹治水,疏通九一江一 。

具体所指,历来说法不一。

④品秩:品级身份。

【译文】

贞观元年,太宗对侍臣说:“自古帝王凡是有兴土木的大事,必须以物资人力来衡量利弊。

当初大禹凿九山,通九一江一 ,用的人力极为多数,而没有抱怨的人,顺应了力量,众人能享受建设成果。

秦始皇营建宫室,但人民非常反对,因为(始皇)是为了满足其私欲,不和人民一起享受。

朕现在想造一座宫殿,材木工具已经准备就绪,但想想秦始皇的事,所以打算放弃。

古人曾说:‘不做没有益处的事,只挑有益的做。

’‘不显耀可以引起贪欲的财货,免得搞乱人民清净的心思’。

所以可知显耀财货,他的心一定被污浊了。

就像雕镂器物,珠玉服玩,如果只知道享受它们,那么灭亡的时候就能数着日子到来了。

自王公及之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若装饰过于豪华,便一切都停止供一应并查处。”

所以二十年来,风俗简朴,衣服没有锦绣,财产富饶,没有饥饿的坏情况。

【原文】

贞观二年,公卿奏曰:“依《礼记》,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

今夏暑未退,秋霖①方始,宫中卑湿②,请营一阁以居之。”

太宗曰:“朕有气疾,岂宜下湿?若遂来请,糜费③良多。

昔汉文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一之 道也?”

固请至于再三,竟不许。

【注释】

①秋霖:即秋雨。

②卑湿:潮湿。

③糜费:耗费过度。

【译文】

贞观二年,公卿上奏说:“依《礼》中所讲的,六月夏日,可以居住在凉台,但是现在夏天暑气没有退却,秋天凉气刚刚开始,皇宫中非常潮湿,所以请求修建一座暖阁让您居住。”

太宗说:“朕有哮喘病,难道就不怕潮湿?但如果修建的话,会浪费许多人力物力。

以前汉文想修建露台,因为怜惜十户百姓家产(而放弃这个想法),朕功德不及汉文帝,而比他还要奢侈浪费,难道是为人父母的道理吗?”

所以再三上书,太宗就是不允许。

【原文】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崇饰宫宇,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

帝王所欲者放逸①,百姓所不欲者劳弊。

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

朕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诚能自节,若百姓不欲,必能顺其情也。”

魏徵曰:“陛下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

臣闻‘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

隋炀帝志在无厌,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营造,小不称意,则有峻罚严刑②。

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③,遂至灭亡。

此非书籍所传,亦陛下目所亲见。

为其无道,故天命陛下代之。

陛下若以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为不足,更万倍过此,亦不足。”

太宗曰:“公所奏对甚善。

非公,朕安得闻此言?”

【注释】

①放逸:游赏玩乐的意思。

②峻罚严刑:严酷的刑罚。

③竞为无限:都争着这样来做而无限度。

【译文】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说:“用华丽的装饰宫殿,游览、观赏池台,是帝王想做的事情,(也是)百姓不希望(帝王)做的事情。

帝王想要做这些的原因是要享乐,百姓不希望的原因是(那样会造成他们)劳弊。

孔子说:‘有一句话,可以终身施行的话,那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劳弊的事情,实在不可以强加在百姓身上。

我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件事都可以自己决定,如果能自我约束,如果百姓不想做,就能够顺应他们的情况。”

魏徵说:“陛下本来已经爱民,每每约束自己来顺应百姓。

臣听说:‘为别人着想的人能康健,以自私夺利为思想的人不能长存。

’隋炀帝思想贪得无厌,只喜欢奢侈,主管官员一旦有大工程,稍不如意,就以严刑待之。

上级喜欢的,下级就千方百计奉承,长此恶性循环,直到灭亡的一天,不是书中记载,陛下也亲眼目睹过。

因为他(炀帝)暴虐,所以顺应天命让陛下取代。

陛下如果能吸取教训,现在就不仅仅是这样了。

如果不知足,就比这还要严重得多。”

太宗说:“爱卿所说的很好!不是你,朕怎么能听到这番忠言?”

【原文】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近读《刘聪①传》,聪将为刘后起凤仪殿,廷尉②陈元达③切谏,聪大怒,命斩之。

刘后手疏启请,辞情甚切,聪怒乃解,而甚愧之。

人之读书,欲广闻见以自益耳,朕见此事,可以为深诫。

比者欲造一殿,仍构重阁,今于蓝田④采木,并已备具,远想聪事,斯作遂止。”

【注释】

①刘聪(?—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国君。

310至318年在位。

匈一奴一族,一名载,字玄明,刘渊之子。

河瑞二年(310)刘渊死后,杀兄夺位。

在位时穷兵黩武,广建宫殿,浪费民力,沉湎酒色,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

②廷尉:狱官。

③陈元达:字长宏,本姓高,因生月妨父,改姓陈。

刘聪时官至御史大夫。

④蓝田:县名。

在陕西省渭河平原南缘,秦岭北麓,渭河支流灞河上游。

【译文】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们说:“我近来读《刘聪传》,书中说刘聪准备给他的刘皇后建造华丽的宫殿,廷尉陈元达对此痛切地陈词,竭力劝谏刘聪不要这样做,刘聪听后大怒,命令把陈元达斩首。

后来,刘皇后亲手写了奏疏替陈元达求情,在文辞和道理上都很恳切,刘聪的怒气这才平息下来,而且内心感到很惭愧。

人们读书,都是要增长见识,使自己获得好处,我看这件事,可以作为借鉴。

近来我想营建一座宫殿,并加造层楼,现在从蓝田采办的木料,都已齐备。

但遥想起刘聪这件事,我就把这项营建工程停止了。”

【原文】

贞观十一年,诏曰:“朕闻死者终也,欲物之反真①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见也。

上古垂风,未闻于封树;后世贻则②,乃备于棺椁。

讥僭侈者,非爱其厚费;美俭薄者,实贵其无危。

是以唐尧,圣帝也,谷林有通树③之说;秦穆,明君也,橐泉无丘陇之处。

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坟④;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隐。

斯皆怀无穷之虑,成独决⑤之明,乃便体⑥于九泉,非徇名⑦于百代也。

洎乎阖闾违礼⑧,珠玉为凫雁⑨;始皇无度,水银为一江一 海⑩;季孙擅鲁,敛以玙璠;桓魃专宋,葬以石椁,莫不因多藏以速祸,由有利而招辱。

玄庐既发,致焚如于夜台;黄肠再开,同暴骸于中野。

详思曩事,岂不悲哉?由此观之,奢侈者可以为戒,节俭者可以为师矣。

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战惕。

虽送往之典详诸仪制,失礼之禁著在刑书,而勋戚之家多流遁于一习一 俗,闾阎之内或侈靡而伤风,以厚葬为奉终,以高坟为行孝,遂使衣衾棺椁极雕刻之华,灵冥器穷金玉之饰。

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贫者破资产而不逮,徒伤教义,无益泉壤,为害既深,宜为惩革。

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后,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县官明加检察,随状科罪。

在京五品以上及勋戚家,仍录奏闻。”

【注释】

①反真:本意是去其外饰,还其本真。

这里是死后灵魂升天的意思。

②贻则:遗留下来的一习一 俗。

③通树:树丧是古代一种丧葬方法,即用树皮把一尸一体裹起来,架于树木之间,任其腐毁。

通树即从简丧葬之意。

④防墓不坟:孔子合葬父母亲于防这个地方,只有墓穴而没有坟丘。

古时穴地为墓,堆土为坟。

⑤独决:即操守。

⑥便体:死后安适。

⑦徇名:博取名望。

⑧阖闾(hé lǘ)违礼:指昊王阖闾死后葬于虎丘山下,动用十万人治丧,“穿土为川,积壤为丘,铜棺三重,湖池六尺,以黄金珠玉为凫雁”。

⑨凫雁:像鸭子似的鸟。

这里指用黄金珠玉做成假鸟,作为陪葬之物。

⑩始皇无度,水银为一江一 海:指秦始皇死后葬于骊山,用水银注于墓下,是为一江一 海。

【译文】

贞观十一年,唐太宗下令说:“我听说,死是人生的终结,它让人回归到自然,葬就是收藏,要让别人不能再看到自己。

上古的风俗,并没有堆坟树碑。

只是到了后世,才在葬礼仪式上下工夫。

有人讥刺葬礼奢侈,这并非是吝惜钱财,而是为了提倡节俭薄葬,避免贻害自己和子孙。

所以,唐尧很圣明,死后葬在谷林,仅在坟边栽上树木作为标记。

秦穆公是明君,去世后葬在橐泉,并没修筑高大的陵墓。

孔子是孝子,他把双亲合葬在防这个地方,只有墓穴而不堆坟。

延陵是慈父,他本可以在嬴、博两地之间埋葬他的儿子,但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心里怀着长远的考虑,他要使儿子的一尸一体安然地埋于地下,而不是为了获得后世的赞美之辞。

相反,吴王阖闾违背礼制,用珠玉做成野鸭大雁,作为陪葬。

秦始皇荒一婬一无度,坟墓里有水银做的一江一 河大海。

季孙在鲁国擅政,他用玛瑙之类的美玉装殓一尸一体。

桓魃在宋国专权,墓葬建造石椁。

这些人都是因为在墓里埋藏了大量的财物而招致了灾祸,由于墓里有利可图而遭受折辱。

有的坟墓在发掘之后,葬器都被焚烧在墓穴中,有的棺椁被打开,一尸一骸暴露在旷野。

仔细思量往事,岂不让人悲哀。

由此看来,奢侈的人可以作为我们的鉴戒,节俭的人可以为人师。

我位居四海之尊,承接百王之弊,如果不明白如何教化百姓,睡到半夜都会为之恐惧忧虑。

虽然现在丧葬的法规,在仪制中已经有详细的记载,对违礼的处罚,也在刑书中写明了,但是皇亲贵族之中依然有很多人还在沿袭着陈旧的一习一 俗,民间很多百姓也在葬礼时奢侈靡费,伤风败俗,用厚葬来供奉死者,用高坟来表示孝道,衣衾棺椁,力求雕刻华丽,灵车冥器,也尽用金玉装饰。

富贵人家破坏法度,相互炫耀,贫穷之家倾家荡产,彼此攀比,这样做有伤风俗,无益教化,造成的危害已经很深了,现在,对此应予惩治革除。

凡王公以下,直至百姓,从今以后,希望各州府的官员严格检查,葬礼如有不遵照律令格式的,根据情节定罪。

京城里五品以上官员和皇亲贵族如有违反,要写下罪状上奏朝廷。”

【原文】

岑文本为中书今,宅卑湿,无帷帐之饰。

有劝其营产业者,文本叹曰:“吾本汉南一布衣耳,竟无汗马之劳,徒以文墨致位中书令,斯亦极矣。

荷俸禄之重,为惧已多,更得言产业乎?”

言者叹息而退。

户部尚书戴胄卒,太宗以其居宅弊陋,祭享无所,令有司特为之造庙。

一温一 彦博为尚书右仆射,家贫无正寝,及薨,殡于旁室。

太宗闻而嗟叹,遽命所司为造,当厚加赙赠。

魏徵宅内,先无正堂。

及遇疾,太宗时欲造小殿,而辍其材为徵营构,五日而就。

遣中使赍素褥布被而赐之,以遂其所尚。

【译文】

岑文本担任中书令要职,但他的房宅却低下潮湿,没有帷帐之类的装饰,有人劝他买房置地,文本叹息道:“我本来只是汉水南边的一个平民百姓,并没有什么汗马功劳,只是凭借一点文墨,就当上了中书令,我已经很满足了,现在我享受着这么高的俸禄,已经感到很惭愧了,还买房置地干什么呢?”

听他这么说,劝他的人叹息着离开了。

户部尚书戴胄去世后,唐太宗见他的居所很简陋,没有地方祭拜吊唁,于是下令有关部门专门为他营造祭拜之庙。

一温一 彦博官居尚书右仆射,但是家中贫困没有正室,他死后,只有在旁屋祭奠。

唐太宗知道后叹息不已,下令为他营造祭庙,又馈赠给他的家人丰厚的物资。

魏徵的住宅开始时没有正堂。

一次他生病,唐太宗当时正要营造小型的宫殿,于是停下工,用这些材料为魏徵营造正堂,五天就完工了,唐太宗还派使者赠送给魏徵喜欢的素布被褥,以成全他节俭的志向。

【评析】

太宗把奢侈纵欲视为王朝败亡的重要原因,因此厉行俭约,不务奢华。

贞观二十年间,太宗由于贯彻了“自王公以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的主张,因此国家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原文】

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兴造,必须贵顺物情①。

昔大禹凿九山②,通九一江一 ③,用人力极广,而无怨者,物情所欲,而众所共有故也。

秦始皇营建宫室,而人多谤议者,为徇其私欲,不与众共故也。

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远想秦皇之事,遂不复作也。

古人云:‘不作无益害有益。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固知见可欲,其心必乱矣。

至如雕镂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骄奢,则危亡之期可立待也。

自王公以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④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

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注释】

①贵顺物情:顺乎事理人情。

②九山:指九州之山。

③九一江一 :传说夏禹治水,疏通九一江一 。

具体所指,历来说法不一。

④品秩:品级身份。

【译文】

贞观元年,太宗对侍臣说:“自古帝王凡是有兴土木的大事,必须以物资人力来衡量利弊。

当初大禹凿九山,通九一江一 ,用的人力极为多数,而没有抱怨的人,顺应了力量,众人能享受建设成果。

秦始皇营建宫室,但人民非常反对,因为(始皇)是为了满足其私欲,不和人民一起享受。

朕现在想造一座宫殿,材木工具已经准备就绪,但想想秦始皇的事,所以打算放弃。

古人曾说:‘不做没有益处的事,只挑有益的做。

’‘不显耀可以引起贪欲的财货,免得搞乱人民清净的心思’。

所以可知显耀财货,他的心一定被污浊了。

就像雕镂器物,珠玉服玩,如果只知道享受它们,那么灭亡的时候就能数着日子到来了。

自王公及之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若装饰过于豪华,便一切都停止供一应并查处。”

所以二十年来,风俗简朴,衣服没有锦绣,财产富饶,没有饥饿的坏情况。

【原文】

贞观二年,公卿奏曰:“依《礼记》,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

今夏暑未退,秋霖①方始,宫中卑湿②,请营一阁以居之。”

太宗曰:“朕有气疾,岂宜下湿?若遂来请,糜费③良多。

昔汉文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一之 道也?”

固请至于再三,竟不许。

【注释】

①秋霖:即秋雨。

②卑湿:潮湿。

③糜费:耗费过度。

【译文】

贞观二年,公卿上奏说:“依《礼》中所讲的,六月夏日,可以居住在凉台,但是现在夏天暑气没有退却,秋天凉气刚刚开始,皇宫中非常潮湿,所以请求修建一座暖阁让您居住。”

太宗说:“朕有哮喘病,难道就不怕潮湿?但如果修建的话,会浪费许多人力物力。

以前汉文想修建露台,因为怜惜十户百姓家产(而放弃这个想法),朕功德不及汉文帝,而比他还要奢侈浪费,难道是为人父母的道理吗?”

所以再三上书,太宗就是不允许。

【原文】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崇饰宫宇,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

帝王所欲者放逸①,百姓所不欲者劳弊。

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

朕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诚能自节,若百姓不欲,必能顺其情也。”

魏徵曰:“陛下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

臣闻‘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

隋炀帝志在无厌,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营造,小不称意,则有峻罚严刑②。

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③,遂至灭亡。

此非书籍所传,亦陛下目所亲见。

为其无道,故天命陛下代之。

陛下若以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为不足,更万倍过此,亦不足。”

太宗曰:“公所奏对甚善。

非公,朕安得闻此言?”

【注释】

①放逸:游赏玩乐的意思。

②峻罚严刑:严酷的刑罚。

③竞为无限:都争着这样来做而无限度。

【译文】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说:“用华丽的装饰宫殿,游览、观赏池台,是帝王想做的事情,(也是)百姓不希望(帝王)做的事情。

帝王想要做这些的原因是要享乐,百姓不希望的原因是(那样会造成他们)劳弊。

孔子说:‘有一句话,可以终身施行的话,那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劳弊的事情,实在不可以强加在百姓身上。

我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件事都可以自己决定,如果能自我约束,如果百姓不想做,就能够顺应他们的情况。”

魏徵说:“陛下本来已经爱民,每每约束自己来顺应百姓。

臣听说:‘为别人着想的人能康健,以自私夺利为思想的人不能长存。

’隋炀帝思想贪得无厌,只喜欢奢侈,主管官员一旦有大工程,稍不如意,就以严刑待之。

上级喜欢的,下级就千方百计奉承,长此恶性循环,直到灭亡的一天,不是书中记载,陛下也亲眼目睹过。

因为他(炀帝)暴虐,所以顺应天命让陛下取代。

陛下如果能吸取教训,现在就不仅仅是这样了。

如果不知足,就比这还要严重得多。”

太宗说:“爱卿所说的很好!不是你,朕怎么能听到这番忠言?”

【原文】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近读《刘聪①传》,聪将为刘后起凤仪殿,廷尉②陈元达③切谏,聪大怒,命斩之。

刘后手疏启请,辞情甚切,聪怒乃解,而甚愧之。

人之读书,欲广闻见以自益耳,朕见此事,可以为深诫。

比者欲造一殿,仍构重阁,今于蓝田④采木,并已备具,远想聪事,斯作遂止。”

【注释】

①刘聪(?—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国君。

310至318年在位。

匈一奴一族,一名载,字玄明,刘渊之子。

河瑞二年(310)刘渊死后,杀兄夺位。

在位时穷兵黩武,广建宫殿,浪费民力,沉湎酒色,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

②廷尉:狱官。

③陈元达:字长宏,本姓高,因生月妨父,改姓陈。

刘聪时官至御史大夫。

④蓝田:县名。

在陕西省渭河平原南缘,秦岭北麓,渭河支流灞河上游。

【译文】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们说:“我近来读《刘聪传》,书中说刘聪准备给他的刘皇后建造华丽的宫殿,廷尉陈元达对此痛切地陈词,竭力劝谏刘聪不要这样做,刘聪听后大怒,命令把陈元达斩首。

后来,刘皇后亲手写了奏疏替陈元达求情,在文辞和道理上都很恳切,刘聪的怒气这才平息下来,而且内心感到很惭愧。

人们读书,都是要增长见识,使自己获得好处,我看这件事,可以作为借鉴。

近来我想营建一座宫殿,并加造层楼,现在从蓝田采办的木料,都已齐备。

但遥想起刘聪这件事,我就把这项营建工程停止了。”

【原文】

贞观十一年,诏曰:“朕闻死者终也,欲物之反真①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见也。

上古垂风,未闻于封树;后世贻则②,乃备于棺椁。

讥僭侈者,非爱其厚费;美俭薄者,实贵其无危。

是以唐尧,圣帝也,谷林有通树③之说;秦穆,明君也,橐泉无丘陇之处。

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坟④;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隐。

斯皆怀无穷之虑,成独决⑤之明,乃便体⑥于九泉,非徇名⑦于百代也。

洎乎阖闾违礼⑧,珠玉为凫雁⑨;始皇无度,水银为一江一 海⑩;季孙擅鲁,敛以玙璠;桓魃专宋,葬以石椁,莫不因多藏以速祸,由有利而招辱。

玄庐既发,致焚如于夜台;黄肠再开,同暴骸于中野。

详思曩事,岂不悲哉?由此观之,奢侈者可以为戒,节俭者可以为师矣。

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战惕。

虽送往之典详诸仪制,失礼之禁著在刑书,而勋戚之家多流遁于一习一 俗,闾阎之内或侈靡而伤风,以厚葬为奉终,以高坟为行孝,遂使衣衾棺椁极雕刻之华,灵冥器穷金玉之饰。

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贫者破资产而不逮,徒伤教义,无益泉壤,为害既深,宜为惩革。

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后,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县官明加检察,随状科罪。

在京五品以上及勋戚家,仍录奏闻。”

【注释】

①反真:本意是去其外饰,还其本真。

这里是死后灵魂升天的意思。

②贻则:遗留下来的一习一 俗。

③通树:树丧是古代一种丧葬方法,即用树皮把一尸一体裹起来,架于树木之间,任其腐毁。

通树即从简丧葬之意。

④防墓不坟:孔子合葬父母亲于防这个地方,只有墓穴而没有坟丘。

古时穴地为墓,堆土为坟。

⑤独决:即操守。

⑥便体:死后安适。

⑦徇名:博取名望。

⑧阖闾(hé lǘ)违礼:指昊王阖闾死后葬于虎丘山下,动用十万人治丧,“穿土为川,积壤为丘,铜棺三重,湖池六尺,以黄金珠玉为凫雁”。

⑨凫雁:像鸭子似的鸟。

这里指用黄金珠玉做成假鸟,作为陪葬之物。

⑩始皇无度,水银为一江一 海:指秦始皇死后葬于骊山,用水银注于墓下,是为一江一 海。

【译文】

贞观十一年,唐太宗下令说:“我听说,死是人生的终结,它让人回归到自然,葬就是收藏,要让别人不能再看到自己。

上古的风俗,并没有堆坟树碑。

只是到了后世,才在葬礼仪式上下工夫。

有人讥刺葬礼奢侈,这并非是吝惜钱财,而是为了提倡节俭薄葬,避免贻害自己和子孙。

所以,唐尧很圣明,死后葬在谷林,仅在坟边栽上树木作为标记。

秦穆公是明君,去世后葬在橐泉,并没修筑高大的陵墓。

孔子是孝子,他把双亲合葬在防这个地方,只有墓穴而不堆坟。

延陵是慈父,他本可以在嬴、博两地之间埋葬他的儿子,但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心里怀着长远的考虑,他要使儿子的一尸一体安然地埋于地下,而不是为了获得后世的赞美之辞。

相反,吴王阖闾违背礼制,用珠玉做成野鸭大雁,作为陪葬。

秦始皇荒一婬一无度,坟墓里有水银做的一江一 河大海。

季孙在鲁国擅政,他用玛瑙之类的美玉装殓一尸一体。

桓魃在宋国专权,墓葬建造石椁。

这些人都是因为在墓里埋藏了大量的财物而招致了灾祸,由于墓里有利可图而遭受折辱。

有的坟墓在发掘之后,葬器都被焚烧在墓穴中,有的棺椁被打开,一尸一骸暴露在旷野。

仔细思量往事,岂不让人悲哀。

由此看来,奢侈的人可以作为我们的鉴戒,节俭的人可以为人师。

我位居四海之尊,承接百王之弊,如果不明白如何教化百姓,睡到半夜都会为之恐惧忧虑。

虽然现在丧葬的法规,在仪制中已经有详细的记载,对违礼的处罚,也在刑书中写明了,但是皇亲贵族之中依然有很多人还在沿袭着陈旧的一习一 俗,民间很多百姓也在葬礼时奢侈靡费,伤风败俗,用厚葬来供奉死者,用高坟来表示孝道,衣衾棺椁,力求雕刻华丽,灵车冥器,也尽用金玉装饰。

富贵人家破坏法度,相互炫耀,贫穷之家倾家荡产,彼此攀比,这样做有伤风俗,无益教化,造成的危害已经很深了,现在,对此应予惩治革除。

凡王公以下,直至百姓,从今以后,希望各州府的官员严格检查,葬礼如有不遵照律令格式的,根据情节定罪。

京城里五品以上官员和皇亲贵族如有违反,要写下罪状上奏朝廷。”

【原文】

岑文本为中书今,宅卑湿,无帷帐之饰。

有劝其营产业者,文本叹曰:“吾本汉南一布衣耳,竟无汗马之劳,徒以文墨致位中书令,斯亦极矣。

荷俸禄之重,为惧已多,更得言产业乎?”

言者叹息而退。

户部尚书戴胄卒,太宗以其居宅弊陋,祭享无所,令有司特为之造庙。

一温一 彦博为尚书右仆射,家贫无正寝,及薨,殡于旁室。

太宗闻而嗟叹,遽命所司为造,当厚加赙赠。

魏徵宅内,先无正堂。

及遇疾,太宗时欲造小殿,而辍其材为徵营构,五日而就。

遣中使赍素褥布被而赐之,以遂其所尚。

【译文】

岑文本担任中书令要职,但他的房宅却低下潮湿,没有帷帐之类的装饰,有人劝他买房置地,文本叹息道:“我本来只是汉水南边的一个平民百姓,并没有什么汗马功劳,只是凭借一点文墨,就当上了中书令,我已经很满足了,现在我享受着这么高的俸禄,已经感到很惭愧了,还买房置地干什么呢?”

听他这么说,劝他的人叹息着离开了。

户部尚书戴胄去世后,唐太宗见他的居所很简陋,没有地方祭拜吊唁,于是下令有关部门专门为他营造祭拜之庙。

一温一 彦博官居尚书右仆射,但是家中贫困没有正室,他死后,只有在旁屋祭奠。

唐太宗知道后叹息不已,下令为他营造祭庙,又馈赠给他的家人丰厚的物资。

魏徵的住宅开始时没有正堂。

一次他生病,唐太宗当时正要营造小型的宫殿,于是停下工,用这些材料为魏徵营造正堂,五天就完工了,唐太宗还派使者赠送给魏徵喜欢的素布被褥,以成全他节俭的志向。

【评析】

太宗把奢侈纵欲视为王朝败亡的重要原因,因此厉行俭约,不务奢华。

贞观二十年间,太宗由于贯彻了“自王公以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的主张,因此国家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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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兴造《贞观政要》俭约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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