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 繁体:韋 拼音:wéi 五行:土 笔划:9 姓名学解释: (吉)
【民】 繁体:民 拼音:mín 五行:水 笔划:5 姓名学解释:英俊佳人,上下敦睦,一生官或財旺,刑偶傷子。 (吉)
【艳】 繁体:艷 拼音:yàn 五行:土 笔划:24 姓名学解释:秀气伶俐,多才贤能,中年吉祥,小心爱情厄,晚年隆昌。 (吉)

韦字 起名用字参考
韦:熟皮子。去毛加工制成的柔软皮革。(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46020次)
韦字出处:[康熙字典]:页1396第03
韦字的解释
韦〈动〉
(形声。从舛,舛像两脚相对形。意为违背。囗声。韋是違的初字。本义:违背) 同本义 [disobey;violate]
韦,相背也。……经传多以违为之。――《说文》
五音六律,依韦响昭。――《汉书·礼乐志》
韦 〈名>
熟皮,去毛熟治的皮革 [leather]
兽皮之韦可以束枉。戾相违背,故借以为皮韦。按,熟曰韦,生曰革。――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韦,柔皮也。――《字林》
凡兵事韦弁服。――《周礼·司服》
韦藩木楗以过于朝。――《国语·晋语》。注:“韦藩,韦蔽前后。”
乘韦先牛十二。――《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又如:韦弁(古冠名。皮帽);
韦(韋)wéi熟皮子。去毛加工制成的柔软皮革。

民字 起名用字参考
民:意为民众、人民、百姓、民俗。(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525730次)
民字出处:[说文解字]:编号8314,第12卷下,民部第1字 [康熙字典]:页598第01
民字的解释
民
(指事。從古文之象。古文從母,取蕃育意。古代指黎民百姓,平民。與君、官對稱)
同本義 [common people]
民,眾萌也。從古文之象。--《說文》。按,古文從母。取蕃育也,上下眾多意,指事。
民,氓也。--《廣雅》。按,土著者曰民,外來者曰氓。
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谷梁傳·成公元年》
夫民神之主也。--《左傳·桓公六年》
無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左傳·閔公元年》
黎民阻饑。--《書·舜典》
民不適有居。--《書·盤庚上》
哀我征夫,獨為匪民。--《詩·小雅·何草不黃》
民可使由之,
民min
⒈〈古〉指奴隸或沒做官的眾百姓。現指人民,即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基本成員:擁政愛~。軍~魚水情。
⒉指人或人群:~眾。居~。~族。
⒊勞動大眾的:~歌。~間故事。
⒋從事某項工作的人:農~。漁~。鹽~。
⒌非軍事的:~用。~航。
⒍通"苠" :~高粱。
⒎[民主]
1指人民有管理國家和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加強~主和法制建設。
2根據大多數群眾意願處理問題的工作方式:~主氣氛。~主作風。辦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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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mian 1.通"綿"。參見"民民"。 2.通"眠"。

艳字 起名用字参考
艳:艳字的原义是指色彩鲜艳、明丽,后来又引申指喜出民爱、羡慕,以及人长得漂亮、美丽。(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1813390次)
艳字出处:[康熙字典]:页1014第04
艳字的解释
艳
从色。豐,丰大。色,色彩。丰大而有色彩。本义:鲜艳,艳丽)
同本义 [colorful;gandy;be bright-colored and beautiful]
艷,好而长也。――《说文》
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左传·桓公元年》
艳妻煽方处。――《诗·小雅·十月之交》
艳陆离些。――《楚辞·招魂》。注:“艳,好貌也。”
窈窕艳城郭。――《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又如:艳色(常用以指美女、美色);艳段(宋元杂剧中,在正剧之前表演的一段短剧);艳质(美丽的姿质)
文辞华丽 [flowery]
信言不艳,贯居于好。――《三国志》
又如:艳才(写作美妙文章的才能)
艳(艷、豔)yàn
⒈长得漂亮:美而~。
⒉色彩鲜明,文辞华美:~丽。鲜~。百花争~。信言不~。
⒊喜爱,羡慕:~羡。
⒋指爱情方面的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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